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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宫之囚-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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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个弓马纵横的年代,能够和有穷门下扯上一点关系,就可以混个神箭手的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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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之斯是神箭手中的神箭手,有人说,他的箭术就是有穷饶乌的亲传。于公孺婴是于公之斯的长子。他的脾气就像火,他的性子就像风。整个陶函国没有任何人敢碰他的弦,因为他的弦就像刀锋一样锋利;整个大荒原没有妖兽不害怕他的箭,因为他的箭就像闪电一样迅疾。
这一天,他在陶函国南边境的荒原中,射杀了一头怪兽。怪兽轰然倒下后,他看见了一个少女绸缎一般的肌肤,听见了一个少女幽咽的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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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挺着一个大肚子。一个月前,丈夫说好是七天就回来的。“天神地祗啊,请保佑他。孩子就快出生了。我不要他为我带来什么珍禽异兽,我只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
于公孺婴抱着银环。怀里这个赤裸的身体和妻子完全不一样。他有点不安地望着北方,但当银环柔若无骨的手腕盘住他的脖子,火热的双唇沿着胸膛、脖子、耳根一直滑到了他的唇齿之间,在一种昏热之中,他的思绪又开始迷然。这个他在兽吻下救下来的少女所给他的销魂感觉,即使是怀孕前的妻子也远远不能相比。水草间的翻滚,迷雾中的风流,让他觉得在家里的床上简直就是在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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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惦念她?”
“嗯。”
“你要回去?”
“她快临盆了,我……得在她身边。我已经很对不起她了。”
“可是,我不要离开你。”
※※※
银环的脸贴着他宽广的胸脯,右手穿过他的腋下,沿着他的背部,摩挲着他的后颈,左手如梳,轻抚他胸口绒绒的体毛。银环的身体慢慢热了起来,于公孺婴的呼吸也渐渐急促。
“你……不要这样。”于公孺婴拒绝着,但声音却如同呻吟。“我一定要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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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带我回去!”
“不!不行。”
“为什么。我并不是要去和她争夺什么。我只是要和你在一起。你可以把我藏起来。白天、傍晚,你有空的时候,我们……”她又开始呻吟,他的呼吸又开始急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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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行。”
“为什么?”她第二次这样问。
于公孺婴犹豫了一下,终于说:“我知道你不是人,我知道的。我们父子俩,都有一双鹰的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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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陶函国和大荒原的边境,满布着伽楼罗的巢|穴。数百年来,陶函国的居民对这些巢|穴都小心翼翼地供护着,对伽楼罗这种鸟类也敬若神明。这些神鸟是妖虫之类的天敌。五百里大荒原妖兽遍布,如果没有这一线五百里鸟居,陶函国的居民只怕连一天安宁日子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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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怕,呆在我袍子底下,没事。”
于公孺婴拥着袍下突然变得软弱无比的躯体,在国境上犹豫着。带她回去,到底是对?还是错?
几头伽楼罗突然奋翅而起,向于公孺婴俯冲疾下。
“退开!”于公孺婴双目圆睁,如猛兽,如鬼神。伽楼罗被他这一喝之威所震慑,敛翅退散。于公孺婴双腿一夹,座下风马疾冲而过。在他背后,一种人类听不见的声音在诡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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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握住婆婆的手。丈夫终于回来了,就在门外。她很欣慰,觉得自己很幸福。这些,多多少少减轻了分娩时的痛楚。
又是一阵剧痛。眼前忽然出现丈夫的眼神。他的眼神好奇怪。虽然温柔,但温柔得和以前很不一样。以前他的眼神总是硬邦邦的,现在却多了有些让人不习惯的柔软感觉。是因为孩子就要出生,他就要做爹爹了吗?一定是的。
她仿佛看到了不久以后那种迷迷离离的幸福未来,她的丈夫,她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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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孺婴守在门外,七分兴奋当中,夹杂着三分愧疚。他对银环的欲望越强烈,对妻子的愧疚就越深。但这种愧疚越深,他对银环的沉溺也就越深。
不管怎么样,他的儿子,或他的女儿,就快出世了,这份喜悦把多日来多种复杂的情感都压了下去。整个家庭,都期待着那个新生命的出世。
轰隆隆——整个天突然黑了下来,没有风,没有雨,只有乌云和怒雷。于公孺婴有些惊讶,晴天霹雳并不是一件常见的事情。虽然在外边护卫商队时,什么样的怪事也见多了,但在整个安宁的契后国势力范围内,这却是一个异象。
突然一声怒响,九道紫色的闪电一齐劈下,轰在于公府的东南角。于公孺婴变了颜色。那是银环的藏身之处。他突然懂了,这是银环的天劫。他的脚抬了抬,却听见产房中传来的阵阵痛苦呼声,不由得又止住了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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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火了!着火了!”
那是东南方向的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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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孺婴终于耐不住了,向东南冲过去。背后,是雷声中妻子的苦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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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穿的屋顶,焦黑的地板,小屋内空无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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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啊!妖怪啊!”
那是西北方向的惊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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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的桃花开得很艳丽。不过,桃花的季节就快结束了。雷声……也歇了。
产房内,是一幅血淋淋的图画。倒在地上的,是于公孺婴的母亲。死在炕上的,是于公孺婴的妻子。一地的鲜血,是他的儿子?还是女儿?
老妇人尸身旁边,一个陶器歪歪撂在地上。那是陶函国的至宝“陶函之海”。一条刚刚躲过雷劫的银环蛇正慢慢地从里面溜出来。刚出来的时候,它的身躯很小,脱离陶函之海以后,身躯慢慢变大,弹指间抒展成为一条长达九丈的大蟒。
于公孺婴哭道:“好,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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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环在陶函国边境乱串,身后是随时袭来的怨恨的眼光。它知道,那个男人还在追。雷声响起以后的事情,它有些不记得了。那一声巨响让它完全回归成为野兽。醒来后,只看见遍地的鲜血和横陈的死人,还有那个男人的箭!它马上明白怎么回事。
“婴咛——”一声声极美妙的声音传来。它的骨头突然开始本能地发软。伽楼罗的巢|穴就在前方不远处了。而身后,是整个大荒原都为之慑蠕的落月弓。
一头幼年的伽楼罗鸟从巢|穴中探出头来,看见了银环。银环停住了,它知道,只要再往前一步,只要这只幼鸟一声轻叫,将有成年的伽楼罗向它扑来。它回过了头,颤抖着幻化成少女的容貌,怯怯地凝视着于公孺婴的箭尖。
那是一点寒光,所带的怨悔,让银环感到一点淡淡的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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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四 有莘不破的犹豫
荒原,大雪。
有莘不破知道自己在这个荒原中迷路了,当他第四次看见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子时。
这是隔绝陶函国南部边境的大荒原,南北三百里,东西五百里。夏天百毒孳生,魔兽横行;冬天则变成一片寸草不长的死域,一切都笼罩在茫茫苍苍的白雪中。
有莘不破从契后国逃出来一路向南。他知道,陶函国是契后国最南边的附属国,只要越过这片荒原,他就真正脱离了契后国的势力范围,真正自由了!
契后国的国王是世界上八大方伯之一,也是这个世界上除了大夏王以外最有势力的人。他强大的力量加上平和的性格,造就了这个国家举世罕有的安宁。对外面的人来说,契后国是一片乐土。但对生长在契后国的有莘不破来说,平静的岁月他早已过得不耐烦了。他梦想中的天地,应该是外面那个血光四起的世界,那个高手争雄的世界,那个充满无数爱情故事和冒险故事的世界。那才是男儿大展雄风的地方,那才是男儿追求梦想的地方!
当他即将踏进这片荒原,一个陶函国的老人试图劝阻他:“除了陶函的鹰眼铜车商队,从来没有人敢单独挑战这个荒原——特别是在冬天。”他的话当然无法阻止雄心勃勃、兴致冲冲的出走少年。
※※※
这是有莘不破第四次看到这个被雪覆盖住的土包了。他于是知道自己已经兜了四个圈子。口粮已经耗尽,只剩下半瓶烈酒。他的腿已经开始发软。空中,一只秃鹰在他头上盘旋了半天了,难道是在等待他倒下,好来啄食他的尸体?
有莘不破突然扑到在土包子上,准备装死,企图把这头秃鹰诱下来。鹰肉粗糙,但鹰血却能带来热量和力气。但慢慢陷进积雪的他马上感到“土包子”的异样。积雪之下,本应该是一抔泥土或石块,但他却挖出一个人来。淡青色的绸缎,裹着一个水晶一样的人。契后国数十年承平,教化普衍,人物俊秀,但有莘不破却从来没有见过长得这么隽美的男人。他想探一下这个人是否还有心跳,却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事物——这个人的胸膛上,睡着一头娇小的银狐。有莘又伸出食指,探了一下他太阳|穴下的大动脉。良久,才感觉到一次细微的跳动:这个人还活着!也许正是那头银狐,护住了这个陌生人的心脉。
※※※
“我要不要救他呢?”
他已经迷路了,一个人能否走出这个荒原,已经很成问题了。如果再加上一个负担,生存的几率将会降到很低很低。
“如果我把他背上,一天以后,不过是让这个荒原多出一个比这个‘雪包子’高一倍的‘雪包子’罢了。我才没那么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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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莘不破甩甩手,走了。
一刻钟以后,他又绕到这个晕死的人面前,不过这次不是迷路,而是回来了。
“阿衡老师和我讲的做人道理,我当时应对如流,难道一到生死关头就全抛开了?”
“不过话说回来,这些道理又不能当饭吃。”他喝了一口酒,再一次大踏步走开了。
头顶上白色的太阳移过了一个指头大的位置,有莘不破又回到了这里。他挠挠头,自言自语:“我要是不理他,还算个男人么!要是让爷爷知道,非给他老人家打死不可!……不过,究竟是孙子的命重要,还是一个陌生人的命重要?”经过一番犹豫,这个年轻人第三次掉头而去。
当有莘不破第四次面对这个不知死活的人的时候,他已经分不清楚自己是迷路,还是刻意绕回来了。这一次他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想,背起人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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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在荒原的边缘,有莘不破倒下了。如果他知道再走四五里,就能望见荒原边缘的枯桃树,这也许能鼓舞年轻人继续走下去。如果那半瓶酒没有灌进陌生人的口中,而是他自己喝了,也许他现在已经在荒原外面逍遥了。当然更可能的情况是:他抛下了陌生人,却一辈子绕着那个土包子打转。
尽管有莘不破把这个人背上以后就再没把他抛弃,但倒下前嘴里仍在嘟哝着:“阿衡老师,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我他妈的真是太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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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关:荒原外(上)
车行辚辚。
陶函国著名的鹰眼铜车商队慢慢走出大荒原。三十六头超大型山牛,曳着三十六驾超大型的铜车,踏雪匝匝,七十二骑来回策应,一头秃鹰在三百六十丈高空中来回盘旋——这就是通行天下的三十六商会之一、陶函商会行商的景象。
商会第一领袖称台首,时三十六商会势力甚大,世俗尊之,称“台侯”。陶函商队的台侯便是天下闻名的大箭师于公之斯。台侯之下,设四大元老:苍、昊、旻、上。四老之下,设六使者,使者御银角风马兽,掌六车、六骑。六使者之下,设车长。车长御铁尾风马兽,管鹰眼铜皮车一。每一车附骑士一,轻骑软甲;设御者一,持鞭、长矛,腰束短兵,驱御山牛,山牛之力,能曳八千斤;设甲士一,铜戟、短兵、软甲具备;设箭手三,配短兵,陶函箭手,号称三十六商队第一。
※※※
陶函商队主车,鹰眼。
于公之斯凭几不动,他的左下首,四大长老盘膝而坐。苍长老半侧身子,向于公之斯躬身,于公之斯稳坐鞠躬:这是元老和台侯相见之礼。其时东方各国文化鼎盛,虽在日常,礼节不失。
“台侯,商队规矩:路遇病、弱、疲、难等需救助者,解衣衣之,推食活之,不得开车门纳之,以防宵小奸细。如今我们身处盗贼如毛之地,而为了两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迁延三十里,更救人上车——这不是坏了我陶函商队的规矩么!”
“商队有规矩,但处事有权变。”于公之斯微微一笑,继续说:“我从少年起来回这大荒原,也有三十多年了,几位长老自然更久。”
苍长老不由唏嘘:“五十六年,快一甲子了……”
“数十年间,不知多少人冒险进入,但凡结伴遇险的,临危相害,不知多少,而自始至终能够互相扶持的,四公见过多少?”
苍公默认良久,才说:“见过两次,三十三年前一次,十年前一次。”
“五十六年两见,可知稀罕。那么为救一个路人而自陷危难,始终不弃,这样的人苍公见过多少?”
“一个也没有。”
“所以,”于公之斯顿了一顿说:“救这样一个孩子,绕道三十里,倒也值得。”
“若他是在作伪呢?”
“作伪?”于公之斯笑了:“谅他也逃不过我的眼去。”于公之斯深沉的眼神中,到底他还看见了多少旁人没有看见的事情?
“这人也就罢了。”苍长老继续说:“但被他救的那年轻人,实在不像一个人。”他回头望了望昊长老,侧回身子,端坐正。昊长老半侧出身子,面向于公之斯,说:“那个穿着青色缎子年轻人,胸伏银狐。在这天寒地冻的时节,竟然只穿了内外两层薄衫。而且长得也太俊了——虽无脂粉之气,静睡之中,默默无语,却仍隽美得让人惊心心魄。只怕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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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轻人大有来历,这是一定的了。但妖怪却绝对不是。”于公之斯说不是妖怪,便不是妖怪。四老都知道,妖物要在于公之斯的鹰眼之下遁形隐性,除非有上万年的修行。“如果他有那么深厚的修为,也不必混进来了,从外部攻入,我们也抵挡不住。”
“爹爹,”一个青年躬身进车,向四长老问安后,报告说:“那两个人醒了。”
苍长老问:“醒后情形如何?”
“那身穿白袍的小子一醒来就嚷饿,不吃饭,先让人上酒,把我们都当他下人似的,好无礼。”
“那青衣少年呢?”
“那白袍的小子没喝几口酒,就闹得漫车酒气。然后那穿青衫的小哥就捂着鼻子醒了。”
“斛宁,客人既然醒了,便请他们过来一叙。”
※※※
帐子掀起,于公斛宁走了进来,坐在父亲的右下首。这商队主车简直不像一辆车子,而是一间铜皮包裹而成的房子,六个人依次列坐,非但丝毫不觉局促,还剩下很多空间。
帐子再次掀起,一个身穿白袍的大男孩傍着一阵风刮了进来。帐子还没落下,一个青衫少年跟着进车,在白袍后面对于公之斯和四老躬身为礼,静静退在一侧。
白袍年轻人大喇喇向各人望了一眼,对主人拱手说:“您是这商队的台侯于公之斯吧,我叫有莘不破,谢谢你的酒了。”向四个长老唱了个喏,大喇喇在于公之斯对面坐下了。
无礼之至!四老均想。
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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