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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厢红线-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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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亮又有何存在的价值呢?”“哎,我说你是不是青春期骚动啊,整天就知道淫词滥语的乱叫,早知道还不如直接把你送西天得了。我适才发现原来救你是个大大的错误,你个王八蛋,只有到快死的时候才会说些好话来骗取我的眼泪与同情,现在你好了,又恢复了本来面貌,姓孙的,你太坏了,好无耻!”
孙庆明摇了摇头,说道:“错,我说的那些话都是真的,我要你做我的妻。我们一起回建邺好不好?”他的语气忽然间变得很柔和起来,完全像是另个的一个人,见惯了他凶神恶煞的样子,现在突然发现他也有这么温柔的时候,不过温柔得让人起鸡皮疙瘩,不要啊!
他的眼神也变得柔和起来,现在的他给人的感觉完会不同,不再那么邪恶,而是温文尔雅,特别有儒子气质,可是为什么自己总觉得他这样子很别扭呢,还是先前那个有点调皮有点喜欢捣蛋的孙庆明更让人留恋些。
“我才不会跟你去什么建邺呢,要去你自己去。”林英爱理不理地说道,却极力避开他的眼神,害怕撞见那满腔的赤诚似的。“不去建邺也行,总之,你一定要嫁给我,我要你做我的妻子。”他的目光毫无疑问地落在她身上。而林英却像是受了雷击一般,腾地说道:“我说帅哥,你长得这么帅,不会没人要的,干吗非得赖着我呀?我不喜欢你呀,快走快走!”
说着,她伸出两手往背后推他出去,可是这男人的力气也太大了吧,居然站在那里纹丝不动,林英只好作罢,说道:“走吧走吧,有什么遗言赶紧交待,你不说我还可要去帮清心她们切菜了呢。”遗言,这小妮子也太搞笑了吧?孙庆明微微地挑了下好看的剑眉,说道:“喂,没事干吗咒我死呢,我死了你怎么办哪,你不就成了寡妇了么?”
林英一手搭在他的肩上,轻轻地拍了下,然后很不客气地说道:“我与你有关系吗,别老是在这里瞎说,你再胡扯,小心我叫人把你丢出去。”孙庆明笑了,笑得那么恣意,道:“你敢这样对你的相公?我会让你后悔的。”林英歪歪地笑道:“不后悔,不后悔!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无期,恕不远送!你,快走,三秒钟,马上从我眼前消失。”
孙庆明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她会对自己如此的排斥呢,还是自己做得不够好?许是因为年轻,不太懂得如何把握爱,可是自己也没有对她怎么样啊,虽然有时候说话是有点那个,可是自己所说的全都是有心无意的,难道她真听不出来吗?哎,女人的心思可真难懂,她为什么不接受自己呢,为了她,庆明将向晨都给抛弃了,将这十几年来待他若亲若友若爱人的人都一朝抛弃了,难道这样的决心还不足以证明自己对她的喜欢与痴心么,到底要怎么样她才肯回过头来看自己一眼,才肯拥入自己的怀抱,才肯与自己携手走完剩下的人生路。
真纠结呀,庆明邪恶了!当他跨出门槛的第一步起,就没有回头,因为不敢,虽然知道她不会送自己,可是自己的心里仍旧在盼望着些什么。刺杀晋皇未能成功,还弄了一身的伤,差点丧了命,这叫自己回去如何面对向晨,他可是对自己寄予了很大的期望。
看着外面积得有的厚厚的一层雪,林英忽然走出来说道:“你还是先在郡主府上住几天吧,现在出去也没地方住。”孙庆明冷冷地回了声,道:“客栈有的是,有银子还怕没地儿住,既然你不想留我在这里,那我不走岂不是会让你很不开心?”
林英有些怜惜地道:“干吗那么认真,其实我的心里并没有嘴上说的那么讨厌你,这你应该听得出来的呀。先在府上住几天吧,你还需要调理,不知道你身上的伤口会不会留疤痕,我已经叫扶风去太医那边配药了,你就留下来吧,可别辜负了我的一片好意。虽说我们只是萍水相逢的人,但认识也也算是朋友了吧,朋友帮朋友也是应该的,很庆幸你能够度过这次的难关。”
孙庆明回头看了她一眼,她就站在门口。身上穿着绣花夹裙,脚上是纳底锦丝鞋,青丝如瀑垂至背后用红线束起,腰上佩着海棠边的纯白绢子,光彩像水波一样流动,精巧美妙真是天下无双。太美了,美得让人万千留恋;太艳了,艳得让人只能感叹;太绝了,绝得让人无法描述。这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人儿,都道绿珠之美天下第一,可是比起绿珠姑娘来,林英更有种说不出的让人喜欢的地方,她们的美貌也是伯仲难分的。
两个人就这样一里一外地站着,隔着咫尺天涯的距离。此刻无雪无晴无悲喜,两相对望兮风细细,花月佳期刚刚好,却清冷了几度西厢。
080坑爹呢要我嫁给他
奏圣上:今我大晋国西北边境危矣,河西鲜卑族首领秃发树机能趁天大寒突袭守军,已突破我军边防线,正大举东进扰我民生。匈奴簇刘猛亦叛乱出关,西境北彊不得平静,民众大举南迁。况这腊月里大雪天的,敌方得了天时地利,贼子常年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无所谓,我军不善于在冰天雪地里长久战争,现已开始陷入被动地位,如此下去后果堪忧,微臣冒死敢请圣上立即加调人力物力予以增援。
柳尚书一接到边塞飞鸽传书来的消息,便立即上朝启禀圣上,希望司马氏能够对此重视起来。虽说塞北大多都是荒凉地儿,可河西一带却与众不同,这里水草丰美,绝对是块风水宝地,能纳入晋国版图固然好处不少。况且这里又是联通东西的要道,向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司马氏召集众爱卿共同商讨此事,群臣议论纷纷,却还是拿不出一个好主意。贾充为争风头,遂起身恭敬地行了个礼,说道:“圣上,此事得软硬兼施方能起效!”司马氏看了他一眼,说道:“贾爱卿,有话不妨直言,只要能平息战乱,兴国安邦,寡人都会予以考虑,不管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在所不惜。”
贾充暗笑道:“以微臣之见,一方面,得派兵支援西北,一方面圣上之前不是想和亲的吗,这样双管齐下的政策其实就是很好的,不妨试试,许有转机。覃将军已调至江南,现调回是万万不行的,南方形势也不容乐观,北方可派卫家军裴家军及羊家军支援,此三家军队亦是骁勇善战,曾为国立下汗马功劳。至于和亲么,圣上若是舍不得自己的亲生女儿,如今不正好册封了个芙蓉郡主么,可以将她嫁到河西去,芙蓉郡主美貌绝伦,相信一定可以勾起鲜卑首领的兴趣,这样不是两全其美么?”
司马氏一听,倒是挺高兴,直夸赞贾爱卿想事情想得周全,当下便宣布就这么办。司马氏喜不自胜地捋了捋细长的胡子,皇冠上的珠帘掩饰住了他心中的爽快之意,若真能平息战乱,牺牲一个小小的芙蓉又有何不可。
“宣芙蓉郡主入昭阳殿,赵公公,为贾爱卿加赏,另外诸英豪有何意见或建议,都可以提出来,大家讨论下如何?”司马氏面朝着众臣说道。其它人倒也觉得这未尝不是个好主意,在现在还没有想到其它更好的办法之前,这样做固然是好。
看见赵公公来到了郡主府,清心忙走过来迎道:“公公好!”赵氏问道:“芙蓉君主呢,圣上有很重要的事情要找她商量。”清心笑了笑,道:“在屋子里呢,我这就去叫她,你先在厅里坐会儿。扶风,给公公倒杯热茶暖暖身子,这大雪天的,公公也真是劳累了。”
接着林英便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一看见赵氏心里就有种很亲切的味道,他倒是一个挺好的人,不像别的人那样奸邪阴险。况且一直以来赵公公对自己还是蛮好的,有什么事也昼尽量照应着,以前自己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宫女,可他也从来没有怠慢过自己。
她走上前,灿烂地笑了下,像是三月里的阳光一般让人感觉上去很温馨。“公公,圣上找我有何事?”林英问道。赵公公只点点头,轻轻地甩了下雪一样白色的拂手,说道:“这一时半会也说不清楚,你还是先跟我到昭阳殿去一趟吧,圣上在那儿等着见你呢,去了一切就自然会知道的。”
向来赵公公有事都会事先跟自己说的,难道这次的事情非常不一般,看来去了可要考虑能不能够回得来。不过自己好像没有做错什么事吧?还是自己把刺客藏在郡主府里被圣上知道了?外面下着小雪,只零星地飘着。她越想脑子里就越乱,干脆不去想了,只打了把伞跟着赵氏一齐到了昭阳殿。
好多人,天哪,刚不会是真的要受审吧,姓孙的,都怪你了,把本姑娘害惨了。你倒好,一身的本事,可以逃得比兔子还快,可我呢,我一不会武功,二不会嘴皮子上的功夫,要怎么样才能够斗得过这么多人哪。
远远地就看到芙蓉跟随着赵公公来到昭阳殿,这人才刚到呢,司马氏就亲自上前来迎接,受到最高统治者的待见那可不是一般的荣誉啊。只见司马氏脸上是一脸的笑意,且笑得那样温柔,好迷人!林英问候:“见过圣上,多谢圣上册封芙蓉为郡主。”
司马氏叫她入了座,自己也便在龙椅上安坐下来,呷了一口龙膏酒,然后语重心长地说道:“郡主,知道寡人叫你来有何事吗?”林英摇摇着呢,疑惑地道:“芙蓉不知,还望圣上明说。”她看了看圣上还有周围一些人的目光,都很异样,到底叫自己来这里干什么?
司马氏起身走到她跟前,一种期盼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然后他说道:“当年明妃义胆忠天,自嫁与胡儿,一去紫台连朔漠,汉恩自浅胡恩深,换来汉胡几百年来的和睦相处,为汉室繁荣带来的功劳苦劳可谓是功不可没。今我大晋国亦陷入此窘境,正欲与鲜卑和亲,方才贾爱卿强推郡主担此重任,大家没甚意见,寡人也觉得不错。一来呢,芙蓉郡主相貌那是百里挑一的好,我大晋国也找不出来几个像郡主这样的美女;其二呢,郡主生性聪颖,定能为我大晋国带来福音,嫁往河西后还请郡主谨记你的使命,尽量在那秃子耳边吹些耳边风,让他放弃进攻晋国的念头。这个吗,我司马氏不会白白地让你做牺牲,我可以答应帮你办成三件事,只要我能做到的就一定办到。”
林英指了指自己,很不相信地问道:“圣上,你要我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司马氏点点头,应道:“是,虽然寡人知道这样对你很不公平,可是只有你才能完成这样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央央大晋国全民都会永远记得你的功劳,寡人将会将你载入史册。”
林英有些接受不了的说道:“可是。。。。。。可是。。。。。。”可是什么呀,他是一国之君,他说的话不会收回来,他说的话自己不能够不遵从,但让自己嫁那么远,还嫁个是秃子(也是刚听圣上说的)的老男人,那还不如去死呢。司马氏笑笑地道:“别害怕,你是以晋国公主的身份嫁过去的,到了那里他们都会很尊重你,相信也没有什么人会为难你,若真有难处,你可以捎话来告诉寡人,寡人为你作主,如何?”
林英就是不想,可是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拒绝,未免太不圣上一个台阶下了吧?还是私下里再和他一个人说的好。林英想知道哪个是圣上说的什么贾爱卿,可真恨死他了,尽出些馊主意。天哪,是不是对我有意见哪,干吗还非得推荐我呢,我也未免太幸运了吧?林英没有答话,司马氏就当她是默认了,遂设宴给芙蓉作祝。
林英的心里想了很多事,这不坑爹呢,竟然要自己嫁给一个见都没见过的男人,而且还是鲜卑簇的首领。想想明妃也真的太高尚了,自己当不了第二个呀,林英忽然间知道王昭君到底有多么伟大了。真要自己嫁给那秃子,还不如把自己嫁给庆明呢,虽然姓孙的那家伙有时候很令人讨厌,可是有时候也蛮可爱的,林英邪恶了,竟然忆起他的好来。
天哪,这事情也太出乎人的意料了吧,连这事也能碰上,林英想着若是在二十一世纪,自己最好是买彩票,既然运气这么好,那个最高奖项肯定非自己莫属。闭眼,好像看到许许多多的红色毛爷爷满天飞,好多的钱哪!可惜一切都只是梦,终将化为泡影。
再一看,司马氏将她叫到自己身边,向她敬酒,道:“一定要不辱使命,寡人相信郡主有这个实力,不然的话也不会在这多么人之中挑中你,可千万不要让大家失望了哦。”林英安静地点点头,可心里头却是一千万个的不愿意,只是司马氏说的话,自己不能不听,这个社会就是这样,官大一级压死人,有什么办法呢?
林英举起酒杯站起身,向在坐的文武百官敬了一杯,一饮而尽,说实话,她本来不喝酒的,可是今天不意思意思下好像说不过去吧。回到郡主府后,清心笑嬉嬉地问道:“圣上叫你去,一定有什么好事吧?”而林英却耷拉着一张脸,说道:“什么好事,若是好事,还是清心你代我去得了?”
一旁的扶风、燕玲和芷月听到后,忙凑过来好奇地问道:“郡主,到底是什么事呀?”林英说道:“他,他叫我嫁给什么秃发树机能,以公主身份和亲。”扶风抹了一把汗,有些不解地说道:“不会吧,郡主,这下惨了,要嫁到那么远那么荒凉的地方去。”林英点点头,道:“嗯,我也很不想啊,可是他执意要这么做。都怪那个死贾充了,没事瞎说些什么,和亲就和亲呗,干吗还非得扯上我,还说我最合适了。我一点政治概念没有,这可怎么办呢。”
孙庆明幸灾乐祸地道:“早说你嫁我好了,就不至于现在要成为老男人的嫩草妻。”林英看着他脸上那堆满的邪气的笑,说道:“臭美吧你,我嫁谁,也不会嫁你。”孙庆明笑道:“哎,我有什么不好的?相貌还可以吧,家底没有但我保证绝对会让你过上幸福生活,难道我就这么不入眼?那你喜欢什么样的男人,我可以为你做出改变。”
林英摇摇头,道:“我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关你什么事,反正永远也不会是你,ok?”孙庆明不解地问道:“你这驴唇不对马嘴,既然说不会喜欢我,为什么又要说‘噢,可以’。”林英解释道:“这都什么跟什么呀,我说的是ok好不好,不是‘噢,可以’,英文你不懂的,别再问了,我烦,不想嫁人。我发誓,下辈子一定要做个男人,娘的,在封建社会当女人真的一点自由都没有,女人也是半边天哪,怎么可以这样任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一点说话的权力也没有。”
孙庆明不知道她到底唧唧喎喎在说些什么,反正都是些听不懂的奇奇怪怪的话,便不搭理她。林英一个人回到房间里,里面摆着一张美人几,孙庆明坐在她的对面,说道:“哎,恭喜呵,你终于成功地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还是狗皇帝赐婚的,这是件好事啊,你干吗愁成这样?”他那轻挑的坏笑让人觉得很想抽一顿,林英嚷道:“好事,好你个头,要不你代我去嫁?”
081夜未央心事谁了然
“还笑,还笑,笑你个大头鬼呀!天哪,救救我吧,我现在还不想嫁人呢,更何况嫁的是那么个老得都可以当自己爹的人了,这我绝对接受不了。”林英看着孙庆明那幸灾乐祸的样子,瞪了他一眼说道。
连笑都笑得那么优雅,那么好看,自己陷入了困境,他倒还有心情在那里笑,林英恨不得的脚把他踹飞了。蔑视地看了他一眼,林英灵机一动地说道:“姓孙的,你不是说要带我去建邺的吗,我们现在就去好不好?”
孙庆明掉转过头来,一脸清明的笑,说道:“怎么,这时候想起我了,想逃婚了?权衡了这么久,还是觉得嫁给我比较好一点吧。呵呵,没关系,我不嫌弃你。不过回建邺么,现在还早,等开了春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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