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嘘,正在迷情中-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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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宇,你冷静点!”
  到晚上快八点钟的时候,伍队长、刘保华和薛宇等几个人把潘小伟送回饭店去了,还是在九楼,给他换了个房间。潘小伟说他很闷,问伍队长能不能去他房里陪他再坐一会儿。伍队长想潘小伟显然已是惊弓之鸟了,这时应该做做安定情绪的工作,于是就没急着走。那一晚刘保华也留下来帮薛宇值守。
  晚上,市局万副局长亲自来处里听这事件的情况汇报。先是听我汇报了一下游乐园纪春雷牺牲和我们在地下车库被追杀的过程,然后又听处长说了说审讯李百胜等人的情况。李百胜等人当然是分头审的,他们对自己本身情况的供述互相矛盾,对不上口,但弄潘小伟是受香港黑社会指使逼迫这一点,口供基本一致。至于他们和香港黑社会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汇报完以后,万副局长又问了问老纪的情况,商量怎么抚恤家属和要不要追认烈士等等问题。局长又说,今天傍晚已经有新闻单位打电话到局里来问情况,现在除了以市局总值班室名义写了一个心情况快报》送呈市里领导和公安部之外,局里还没有对外正式解释过白天石景山游乐园里发生的所谓“枪击游人”的事件。因为这件事发生在公众娱乐场所,又是星期天,容易引起社会关注和百姓的议论,而且浙江千岛湖事件之后,这类事很敏感,很容易引起国外舆论对中国治安情况的批评,影响到国家形象、投资环境和旅游事业。所以这事挺大,不仅仅是你们这一个案件的举措得失问题。万副局长提醒说有可能以后会追究你们对这个案子指挥不当,造成不必要牺牲,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所以你们处里要有思想准备,要提前分析一下指挥上是不是确有考虑欠周的地方,该做自我批评的要主动做。
  万副局长的这一番话,显然已经超出了一般事务性的口吻,说得处长脸上六神无主,一根一根地抽烟,不断说这个案子我们是有些麻痹,原来潘小伟无论在饭店还是出去我们都挂着外线,后来觉得反正他一出去就有我们的人陪着,所以只保留了饭店内部署的外线力量,他外出游览就主要靠我们自己的侦察员了,现在我们侦察员的队伍又太年轻,没经验。所以这案子我们确实有教训,要好好总结总结。
  万副局长突然问我:“小吕,这案子你怎么看?”
  我说:“我年轻,没有经验,我愿意承担责任。我只是想,提琴是国宝,我们有责任为国家找回来,我想肯定老纪也是这样想的,而且他为此牺牲了生命!”
  说完我眼圈儿又红了,我想老纪人太好了,我想他老婆孩子孤儿寡母……万局长马上面色慈祥地说:
  “小吕这次也算是经受了血与火的锻炼了,不管怎么说,潘小伟是你枪林弹雨带回来的,功不可没。”他转脸对处长说:“无论今后对这案子的工作怎么评价,你们对小吕同志都要给予奖励表彰。”
  处长说那当然,小目很勇敢,一个女同志不容易,肯定要表彰,只是现在还没顾得上具体研究呢。
  万副局长又问:“游乐园这事既然出乎你们的意料,说明你们对这个案子的两个主角儿——天龙帮和潘氏家族,都没了解透,这下我还真不放心了,下一步你们打算怎么搞?”
  处长脸上当然很难堪,思索了半天才字斟句酌地说:“主要要看潘小伟是不是愿意合作了,我想也确实不能再这么拖下去了。就这一两天,如果潘小伟仍旧没什么具体表示,这案子恐怕就不宜再按原来的思路搞下去了。至于下一步怎么进行,我还没考虑成熟。局里有什么指示吗?”
  万副局长说:“还没研究过。如果这把提琴最后拿回来了,还则罢了,要是拿不回来,我是怕你们拖下去得木偿失。你看,现在天龙帮和国内不法分子勾结,已经丧心病狂了,可要打击他们,需要和港警合作,甚至国际合作,法律上、操作上都比较复杂,侦察、取证、通缉、抓捕都不是简单的事。”
  处长点头称是,说看来很快拿回这把小提琴不现实。
  正说着,伍队长从亚洲大酒店回来了。因为这个案子的搞法主要是伍队长坚持的主意,具体也是伍队长指挥的,所以处长一看他进来,说不清多少埋怨都堆在脸上,没理他,甚至也没有问问对潘小伟在亚洲大酒店的保安措施落实得怎么样。万副局长站起来要走,对处长说:“你们赶快商量,明天要拿出一个确定性的意见,连同你们对这个案子的认识和必要的检讨,报到局里来。”


  他转脸又问伍队长:“潘小伟现在情绪如何?”
  伍队长没答局长的问话,却石破天惊地说了这么一句:
  “潘小伟答应合作了!”
  第四章
  海岩:潘小伟终于同意与你们合作了,我想,面对纪春雷的死,他不应该无动于衷了。可我想问问,他愿意合作的这种表示,对推进整个案情的进展,有没有具体价值呢?
  吕月月:当然有。在游乐园事件发生的第二天,潘小伟在亚洲大酒店客房内拨通了香港他哥哥的手持电话,当然这是在事先征得我们同意的情况下打的。自从他住进亚洲大酒店904房以后, 我们一直对他房间的电话进行了监听。他的这个电话的内容我们也同样收录下来。哥俩儿是用广东话交谈的,当天我们看到了翻译成普通话的监听记录。我记得他们大致说了这样一些内容:
  先是潘小伟问:“大哥,你那里讲话方便不方便?”
  潘大伟说:“没事的,你讲吧。”
  潘小伟说:“我现在已经被这边的警察保护了,我打电话警察知道的。大哥你和冯世民在搞些什么,他们好辣,两次要杀我!”
  潘大伟问冯世民这混蛋又怎么搞了,  潘小伟就把游乐园的事情简单讲了讲,“他们在港华中心酒店已经搞我一次了,现在又搞。爹不在了,我是死是活你们管不管!”
  潘大伟说了许多安慰的话,然后问:“大陆警察想要怎么样?”
  潘小伟直言不讳:“他们说可以保护我,但是要你把那把小提琴拿出来的,那琴有没有在你手里?”
  潘大伟半天没吭声,一会儿他问:“你是怎样和他们讲的?”
  潘小伟说:“我讲你会交的,我替你保证了,说你会交的。”
  潘大伟又迟疑了一会儿,说:“小提琴没在我手里呀。”但潘小伟马上抬高了声音:
  “大哥!你有没有搞错!你要琴没用的!你不交,一九九七年后你在香港怎么做生意!你不交,大陆要扣我做人质的!”
  潘大伟这下才说:“好啦好啦,我想一想啦,你莫急呀。”
  最后他们约定晚上十点钟再通话,潘大伟对弟弟说希望晚上能和大陆警方的负责人直接谈一下。潘小伟说没问题的。潘大伟又嘱咐弟弟保重,莫急,他说我会想办法救你的。
  电话就打完了。
  从交谈的口气上看,哥儿俩感情还行。
  当天晚上,处长和伍队长一起到了亚洲大酒店,他们此时的脸色,至少开始阴转多云了。纪春雷的死使案情在二十四小时之内突然进展,不但基本确定了小提琴的下落,而且竟然可以和潘氏家族的“大哥大”潘大伟直接通话,这对小提琴的追回,应当说有了一线曙光。
  临去亚大的时候,伍队长叫上了我,他说月月你跟我们一起去,潘小伟如果情绪不好,你可以做做工作,他现在比较愿意听你的。于是我就跟上他们在晚上九点半钟到了亚大潘小伟的房间。约定是晚上十点钟由潘大伟把电话打进来,但十点钟过了没有电话来,我们怕总机出毛病,问了一下总机刚才有没有这房间的电话,总机说没有。我们就继续等。
  等到大约十点半钟,电话来了,果然是潘大伟本人,我们这边由伍队长来谈,潘小伟在客房卫生间的串机电话上一起参加交谈,伍队长的北京话和潘大伟的半广东半国语发生沟通障碍时,就由潘小伟翻译一下。他们谈了大约十五分钟左右,谈的什么我听不大明白。挂断电话以后,处长队长就匆匆和潘小伟道晚安,我们三人就出来了。
  晚上十一点半钟,我们敲开了万副局长的家门。
  万副局长没有睡,正在家里等我们。局长的老伴已经穿了睡衣,给我们三个人端了几杯茶水,就默默地回到自己卧室里去了。万副局长把客厅的门也紧紧关上,然后问处长要了根烟,才开口问:
  “说吧,怎样个情况?”
  处长看队长,队长说:“电话通过了,是潘大伟本人打来的。他同意交琴。”
  队长的这句话一说出口,我心里不禁呼地一热,转脸看看万副局长和处长,很奇怪,竟是无动于衷。
  万副局长冷冷地抽着烟,问:“什么条件?”
  队长说:“第一,要保障他弟弟潘小伟的安全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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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副局长点了一下头。
  队长接着说:“第二,要按他提出的方法交这把琴。”
  万副局长问:“他提了什么方法?”
  队长说:“播大伟今天下午已经和冯世民通了电话,提出由他的弟弟潘小伟代表潘氏家族出面,以这把纳格希尼小提琴作为礼物,向天龙帮求和。播大伟说,冯世民已经接受了潘家的和解条件。他们约定在这个月二十五号晚上九点钟,在本市美高夜总会,由潘小伟与冯世民会面,当场送交这把小提琴。潘大伟这个交琴方案的中心意思就是,必须是在潘家将小提琴送交天龙帮以后,我们才可以采取行动,收回这份国宝。”
  处长说:“这意思很明白,可以理解。”
  局长摸着下巴,怀疑地问:“冯世民,肯来吗?”
  队长说:“据潘大伟说,冯世民每年五六月间都要到北京来一趟,主要目的是去潭拓寺许愿,他一直相信潭拓寺里有释迹牟尼的真身。这次顺便以胜利者的身份接受潘家的求和,也算一举两得。”
  处长说:“我倒是搞不懂,既然冯世民已经大驾劳动,潘大伟为何反而不能出头露面?”
  队长说:“潘大伟讲,上次与天龙帮火并之后,为了安全起见,他对外一直诈称有伤,并且放风出去说意大利小提琴已不在香港。所以他不出面,于情理是比较顺的。”
  处长问队长:“我听你在电话里问为什么要选择美高夜总会作为和谈与交琴的地点,他怎么解释,选这个地方有什么讲究吗?”
  队长说:“潘大伟讲,这是冯世民指定的地点。美高大厦好像有冯世民公司的股份,设在美高大厦三层的美高夜总会是由港商承包经营的。承包商在香港也是搞娱乐业的,一直受天龙帮的保护,连美高夜总会的内部装修也是包给冯世民手下的一个建筑公司做的。冯世民既是美高大厦的一个股东老板,美高夜总会也算得上是他的地盘。”
  局长慢慢把烟在烟缸里按灭,又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把烟头碾碎,好半天才问:
  “冯世民入境之后,我们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为好,你们和香港警方协调过吗?”
  处长答:“这事以前和国际刑警中国中心局请示过。据中心局说,冯世民和播大伟一样,目前香港警方都没有收集到足够能证明他们本人犯罪的合法证据,所以一旦冯世民入境,港警大概不会请求我们对他采取什么行动。但中心局的意见,只要这把小提琴一回到中国境内,不管冯世民解释为是自己买的还是接受什么人的馈赠,作为失踪的国宝,我们都可以依法收回。”
  万副局长站起来,在烟熏雾绕的屋里踱了两圈,打开阳台的门,站在阳台上看这个刚刚睡去的城市,周围的楼群很少有亮着的窗户了。五月的夜晚确实乍暖还寒,风还是有点贼,处长提醒说,万副局长小心别着凉,万副局长设应声。队长低头掏烟,还没点着,万副局长进屋了,看看处长,又看看队长,队长拿烟的手难以察觉地微微抖个不停。他看着局长那张犹豫的脸,轻声说:
  “局长,恐怕这是唯一的机会了。”
  万副局长站在阳台的门前,长出了一口气,说:“好,那就先这样办吧,按潘大伟的要求,先让他们双方交接这把提琴。交接完以后,你们要立即控制冯世民,然后依法收回这件国宝。你们要注意,要绝对保证不能让冯世民失控,他一旦溜走,是完全有可能从海路把这把琴再偷渡出去的。”
  伍队长本来说话办事一向留有余地,不轻易许愿的,此时也只能立军令状似的站起来,表态:“放心吧,他绝对跑不了。”
  处长也说:“我们精心设计,精心组织,精心准备。”
  万副局长点点头,“那就这样吧,但愿这个案子能像你们算计的那样顺利。”
  万副局长一锤定音,这个方案就算这样定了。但从他的神态口气上,对这个方案能否那么顺利那么有把握,似是有所保留。
  海岩:既然不放心,为什么又同意这个方案呢?
  吕月月:这个案子抱了这么长时间,除此也没有更好的进展方向了,而且局长可能考虑小提琴的交接是在中国境内,无论是真是假对我们都不会有什么损失。所以就姑且走一步看一步吧。
  海岩:有枣没枣打一杆子。
  吕月月:对。
  海岩:后来结果怎么样?
  吕月月:从万副局长家出来都已经快凌晨两点钟了。方案通过了,处长和队长都觉得总算向前走出了这一步,都有办成了一件大事似的那种轻松,但后面的路是不是顺,他们也心中无数,而且这个方案的许多细节,还需要费时费心安排策划,所以两个人的脸上,又都带着无尽的倦意。
  我们上了汽车,谁也没再谈这个案子。我开车,他们二位在后面默默无话,不知是在打诚还是在想心事。我分头把他们送回家,然后自己开车回单位睡在办公室里,因为集体宿舍太晚了早关门了,而我妈那儿又没法放车。
  第二天早上八点来钟,队里的人都来上班了。我困得不行也没法再睡。队里几个同志议论着要捐点钱给纪春雷的爱人和小孩。我当然也就把身上的钱和抽屉里的钱都拿出来了,捐了两百多块钱,加上其他人捐的,一共是一千多块钱。我们几个就带着钱到老纪家去了。到了以后,看到老纪家已经有几个亲戚朋友来看望老纪的爱人。他爱人受了这个打击,从昨天到现在水米不沾,已经不成|人样儿了。甭管谁来,眼睛发直,一句话都不说,我们把钱给她放在床头,一个老一点的同志代表我们几个人说了说捐钱的心意,老纪爱人听着,脸上没有任何反应。后来有人向她介绍我,说我就是在老纪牺牲时和老纪在一块儿的那个女同志,她才无声地哭起来。
  她摇晃着头不成调地说:“你还活着可春雷死了,他怎么就没躲过去呀,他明知道我们娘儿俩离不了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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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哭得我心里难受,我也跟着掉眼泪,抬眼看看老纪的这个穷家,除了旧沙发、木板床、小桌子和一个破立柜之外,真没一样值钱的东西。就算是老纪被追认为烈士,家里能享受烈属的抚恤政策,可那又能有几个钱呢。他老婆有病,孩子又小,孤儿寡母都是没钱不行的主儿。
  海岩:不过月月,我听说这些年不少警察凭手里的那点权力,腰包里的虚实说不清楚。有的警察维持地方治安,大至宾馆酒楼夜总会,小到摆地摊的个体户,没有不上贡的。有的警察据说还在一些餐馆歌舞厅拿了干股,或者帮一些公司追帐讨债做生意,这几年都发了。打开钱包不是有没有人民币的问题,那用的可都是美元港币信用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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