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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契约之书-第5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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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具:一击必杀,B,对人宝具,最大捕捉一人。必中心杀的一击绝杀,只限在潜行状态下使用,当在攻击范围内捕捉到目标之后施放此攻击,只要目标仍被法则所束缚,此一击就会绝对命中,并造成必死的杀伤力。若目标处于法则之外,威力就会相对减弱,同时,潜行若被破除,也会影响成功率。
  宝具:当前英灵不完整,此宝具不可用。
  这就是椎名成为英灵之后的属性,说实话,原本岩泽和由理的属性就够林洛吃惊了,可看到椎名的属性,他就知道没有最变态,只有更变态。
  她这一出来,就意味着最强刺客诞生,所有的assassin都可以退休了。而且即便是在所有英灵之中,椎名也是极具杀伤力的,虽然宝具的释放比较麻烦,但如果真被她放出来了,能躲过必死一击的,一只手都数得过来。
  不过即便如此,现在的椎名依然是不完整的,甚至连岩泽和由理也处于差不多的状态。
  林洛虽然感到可惜,但他知道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倒也没有强求太多,而且,死后世界的事告一段落,他也必须离开了。
  “下一个世界是哪里?”明白他的想法,由理正色道。
  “不知道。”林洛摇头,世界之王的能力还未激活,明界他是去不了的,他只能让星光大道随机进入一个世界,至于到底是哪里,那就不是他能够知道的。
  星光大道只能带三个人,但林洛却决定只带立华奏一个。
  一来,由理她们三人虽然成了英灵,潜力无限,但毕竟经验太少,如果与圣杯战争中的英灵去战斗,必输无疑,让她们留在英灵殿里好好熟悉一下来得更好。
  二来,这个世界他拥有了一半的主导权,虽然离开后他想要再进来有点困难,但把自己的英灵召唤出去还是很简单的,反之,立华奏不是他的英灵,如果留在这里,那就真的召不出去了。
  虽然对此由理非常不爽,但也知道,这个分配是最合理的,毕竟他们前路艰难,总要做好一定的打算,所以郁闷归郁闷,却也没有闹别扭。
  “好吧,我们会留在宅神殿的”

()
  嗯,经过林洛的人性化处理,英灵殿的名字被改成了宅神殿。
  最后,与众人简单的告别之后,林洛终于打开了久违的星光大道,与立华奏两人前往下一个未知的世界……


第12卷 一千年以前


第790章 魂穿古代,其实是很悲剧的一件事
  在很小的时候,她就知道自己未来所要走的路与普通人不一样,那是一条无比艰难的路,为了走上那条路,她日复一日的锻炼,没有一日懈怠,也没有一日不曾害怕与颤抖,因为她的未来很有可能会践踏无数人的生命。
  因为,她要成为王
  拔出剑的那一刻,她了解了自己肩上所背负的责任,抛弃了身为人类时的恐惧与迷茫,目光注视的方向只有一个,她要坚定不移的走下去。
  因为,她已经成为了王
  战斗的胜利让她不曾有过喜悦,人民的死亡让她不曾有过悲伤,不败的神话更是让她的内心不起波澜,她如机械一般的前进着倾听着,只希望做到最好。
  因为,她是王
  王,就必须要与常人不同,王,就必须孤高于世,王,就必须不带自身感情去处理任何事情,王,就必须是非人之存在
  一直以来她都是这么认为的,也以此前进着,不带任何迷茫,所以她才能所向无敌,但是……她终究忘记了一件事。
  她生存在人类之中,一个不是人类的王是不可能一直存在下去的
  ……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妹,别逼我发彪啊”从星光大道里出来,还没来得及好好观察一下这个未知的世界,林洛和立华奏就迎来了一场盛大的欢迎会……欢迎他的是上百个明显从西方国家出来的猛男,拿着五花八门的兵器,发出比蒙巨兽般的呐喊,饶是林洛也被这个阵仗给吓了一跳。
  当然,之所以让他吓一跳的原因并不是这群猛男的战斗力,而是其他方面的因素,比如说……仿佛从某个原始森林里出来的食人族的穿着,还有那篷头搭面一看就知道至少有一个月没洗过澡的肮脏,以及血与汗或者还有其他某种东西混杂在一起的异味。
  在这种强大的“战斗力”面前,林洛也不得不退避三尺。
  这一群野蛮人
  听着这些猛男哇呀哇呀的吼叫,林洛已经在心里给他们下了定义,他虽然变弱了,但是世界之王的名头还在,自认没有跌份到与这群野蛮人战斗的地步。
  当然,更大的原因还是他有点忍受不了那种味道。
  美女的汗水是香的,但这群身长达到二米的野蛮人,他们的汗水绝对臭不可闻,没看天使酱都眉头紧皱了吗?
  所以当这群野蛮人挥着武器冲过来的时候,林洛没有抽刀上去战个痛快,而是拉着立华奏一起逃了。但他们不跑还好,这一跑,后面的野蛮人追得更快。
  林洛郁闷不已,他到现在还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会摊上这么一群奇葩?貌似他以前也没来这个世界祸害过啊。
  “这里是什么地方?”野蛮人虽然个个孔武有力,但速度明显还有待提高,所以两人跑路的时候,立华奏还能够像平常时候一样提问。
  “天晓得。”林洛的心情不是很好,他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世界,但就从那群野蛮人的装束来看,这里多半是中世纪的欧洲……毕竟历史他还是懂一点的,至少他知道和关羽张飞桃园结义的不是刘邦而是刘备,上杉姐姐和织田信长有着龙虎之称……呃,好像是武田信玄
  对于中世纪的欧洲,林洛没有什么太多的概念,反正很乱就是了,一天到晚不是打仗就是打仗,称他们一句野蛮人还真没有什么不对。而且,身后的这群野蛮人很好的体现了这个时代的文明发展,绝对是让他这个现代人想撞墙的。


  一直以来,林洛穿越的位面都是现代世界,不管是魔禁,型月,魔法老师,幻想乡,魔炮……除了各种神秘力量之外,和他本身所在的世界几乎没有任何差别,哪怕是武器种族的位面,那也是个科技高度发达的世界,可现在他竟然来到了中世界的欧洲……你妹啊,自己怎么越活越回去了?
  不带这么坑爹的
  当然,让林洛心情变差的原因还不是这个,而是宿主。
  星光大道虽然是随机选择世界,但他知道,这种随机是按照宿主来选择的,换句话说,在这个中世纪的欧洲至少有一个宿主,而且很可能就在这附近。
  但林洛实在很难想像,在这种穷山恶水好像是野蛮人群居时代的地方,会出什么优秀的美少女,万一那个宿主是和后面的野蛮人一样类型,长得眉清目秀,身材虎背熊腰,一边如茹毛饮血,一边娇滴滴的望着他,那个时候他该肿么办?
  想象着那副画面,林洛当场就是一阵恶寒,他绝对亲不下去啊
  然后紧接着,他又想到了一个让所有回到古代的穿越者想撞墙的问题:不知道中世纪的欧洲有没有纸,如果没有的话,他们是用竹片还是用什么?
  “你怎么了?”立华奏看到他脸上怪异的神色,不由问道。
  “不,没……没什么。”林洛嘴角微微抽搐了一下,终于还是把心思转了过来,他觉得那种问题能不想还是不要去想的好,自己先不说,至少对那些魂穿古代的穿越者来说太失礼了。
  他们也是很努力的在迎合古代的世界观呢。
  当然,林洛可以不去胡思乱想,但不代表他的心情会好起来,尤其是现在还是被追杀的情况下。听着身后渐渐逼近的声音,他的一腔怒火也涌了上来。
  “你妹的,本来不想和你们计较,这是你们逼我的”
  林洛脸色一寒,当即止住身形,转过身去的时候雾雨之剑已经出现在他的手上,只是还不等他冲上去战个痛快,他忽然发现那群野蛮人自己先乱了起来。
  “快跑他们来了他们来了”
  “那群刽子手,我不要和他们战斗”
  “真主在上,请保佑我”
  “妈妈,请再给我两条腿……”
  “杀了他们杀了他们……”
  这群野蛮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整个队伍彻底混乱,边喊着边往回跑,而且明显有点神智不清,开始语无伦次。
  “……这是要闹哪样啊?”林洛愣住了,他本来还想着来一个开门红好洗刷一下自己的郁闷,可是看着这群跑得比追得时候还快的野蛮人,一时间倒是有点反应不过来,犹豫着是不是应该痛打落水狗?
  不过林洛的犹豫只持续了一秒钟而已,因为很快他就看到斜侧里忽然冲出一队骑兵,大概在五十人左右,为首一人是一金发碧眼的男子。
  林洛此刻所在的地方是一条复杂的山道,虽然地形不窄,但是七弯八拐,也有着不少障碍物,他之前会没有看到这支骑兵也不是怪事。
  只见在冲出的一刹那,那个首领就突然甩开了缰绳,提起旁边的弓箭……弯弓,搭箭,射击,一气呵成,当箭矢射出之后,只听一声惨叫,跑得最快的野蛮人应声倒地,彻底没了声息。
  林洛看得很清楚,被射死的那个是野蛮人的首领。
  “吼”骑兵队发出兴奋的喊声,快马加鞭冲了上去。
  两条腿的野蛮人当然跑不过四条跑的骑兵队,很快就被追上,然后就是虎入羊群,一面倒的屠杀,充分显示了战争的血腥。
  “你们几个,回村子里带点人和工具,把尸体处理掉。”当最后一个野蛮人被砍倒的时候,那个首领就吩咐其中几个骑兵,毕竟尸体不处理掉很快就会腐烂的,他们五十个人对一百多个,杀得轻松,但处理尸体就有点麻烦了,而且似乎也不是他们做的事。
  几个骑兵应声而去,随后,那个首领的目光就向着林洛这边望来。
  看着这支骑兵队缓缓行来,林洛立刻心下警惕起来,野蛮人他不放在眼里,刚才之所以跑路也只是不想打而已,但这支骑兵明显来头不小,而且那个首领的实力看起来也是颇强,他倒是不敢大意。
  “你们……是附近村子里的人吗?”不过让林洛意外的是,那个首领似乎并没有什么恶意,除了问话的时候,眼中充满古怪的目光。

()
  对此林洛很理解,毕竟他和立华奏的穿着实在与这个时代搭不上边,对方能够这么问上一句,也算难能可贵,大概心里也在腹诽……这两个是从哪来的火星人啊?
  林洛不仅有诸葛之智,更有脑筋急转弯的急智,知道身份的差异有可能会产生一定麻烦,毕竟这个时代还是有些讲究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
  于是,他很淡定的说道:“将军你好,我的名字叫哈迪斯,是一个呤游诗人,这是我的助手,克莉斯蒂娜,多谢将军方才出手相救。”
  将军当即怔住,呤游诗人他倒是知道,就是一群只会扮文艺的骚包,只是呤游诗人竟然还有助手,这可是第一次听说。
  将军刚想说话,忽然远处一骑飞来。
  “凯将军,下官终于打听到王的剑鞘的下落了”
  “你说什么王的剑鞘找到了?”听到那句话,将军顿时双眼发光,竟然忘了身边还有两个陌生了,脱口而出。
  而林洛在听到他们的话后,也同样震惊了。
  中世纪……欧洲……凯……王……剑鞘……
  我了个靠不会这么巧吧?
  PS:我不是历史考究党,所以对于这段历史不是非常清楚,其中可能会出现一些错误,欢迎读者的指正与批评,只要是善意的意见我都会虚心接受。
  另,第三章可能有点晚,毕竟这是新剧情,很难一气呵成写下去,可能会到12点以后,请理解。
  791 命运的再会,最熟悉的陌生人
  林洛突然觉得自己真的很聪明,他从这对将军与士兵的对话中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自己好像来到了亚瑟王的时代
  只是转念一想他又觉得很正常,毕竟亚瑟王就是生活在欧洲中世纪,然后让他纠结的是,这个亚瑟王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是大叔还是萝莉?
  如果是大叔,那就和自己没关系,他找他的剑鞘,自己去找自己的宿主,但如果是萝莉,那么多半就是自己要找的宿主,弄不好就是阿尔托莉雅
  想着自己有可能NTR阿赖耶,林洛多少有点小激动,当然,有外人在前,他是不可能把这种激动表现出来的,表面上看起来不动声色。
  “哈迪斯先生,还有克莉斯蒂娜小姐……”凯在说完之后似乎也意识到了身边还有两个外人,顿时转过头来,眼神中有着一丝为难。
  亚瑟王的佩剑湖中剑是由湖中仙女所赐,自从拿到那把圣剑之后,亚瑟王的战斗就从来没有失败过,但现在剑鞘遗失了。虽说那只是一个剑鞘,但湖中仙女的圣剑的剑鞘岂是凡物可比,更何况王的佩剑本就意义非凡,所以他这个圆桌骑士才会出动寻找。
  寻找剑鞘这件事虽然不算什么秘密,但毕竟是在宫殿里丢失的,要是弄得人尽皆知,其他不说,脸肯定丢尽了,自然是少一点人知道比较好……凯暗怪自己嘴快,竟然一时间把这件事给说了出来。
  不过,他也没有杀人灭口的打算,毕竟他们圆桌骑士象征着正义,如果仅为了这么一件小事就将一个呤游诗人杀害,先不说敌人会不会拿这件事做文章,恐怕连王都饶不了自己。
  “将军阁下。”林洛不知道他在想着什么,但既然对面这家伙是圆桌骑士之一,自己又想勾搭亚瑟王,自然不能放过,于是充分利用这个世界人类的无知和迷信,扮演起了神棍的职业,严肃道,“王的剑鞘要尽快找到啊,否则怕是会产生一些祸害。”
  “什么意思?”凯没有说出自己想说的话,却得到了这么一句话,不由发愣。
  “我虽是一呤游诗人,却也懂得一些占卜预言之术,亚瑟王闻名于世,除了本身的才能之外,圣剑不无关系,此刻剑鞘丢失,影响可大可小。”
  “占卜预言?你是魔术师?”凯上下打量着他,内心却是腹诽,得了吧,剑鞘也就是象征意义大一点,哪会有什么祸害。
  看他的眼神,林洛就知道这大嘴巴不相信自己,于是向他招了招手,然后悄悄说了一句。
  “你”听到林洛的话,凯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甚至还有一点惶恐,因为林洛说的那句话是:我知道的,你喜欢亚瑟王。
  看到他的表情,林洛立刻确定了两件事,第一,亚瑟王是女的,第二,自己真的猜对了,这只凯果然是个妹控。
  “你怎么知道的?”凯拉过林洛小声说道,语气里已经有着一丝威胁的味道了。他自小与亚瑟王生活在一起,因为对方隐瞒了性别,所以两人以兄弟相称,但多年一起征战沙场,性别总有暴露的时候,虽然普通人基本不知道,但身为圆桌骑士的他们却很清楚,而在得知王是女性的时候,凯就明白到自己是喜欢着王的。只是两人的身份差异,再加上他也已经有了家庭,这份感情就只能藏在心里了,是个没人知道的秘密……本来应该是这样的。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个初次见面的呤游诗人竟然知道了他的小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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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说,不可说。”林洛摇了摇手指,脸带微笑。他不仅有着诸葛之智,更有着天王演技,扮演起神棍来,那叫一个逼真。
  “这位先生……”凯只觉得一股高山仰止的气息扑面而来。
  “我叫哈迪斯。”林洛提醒道,这个名字他是取自于明王与冥王的谐音。
  “哈迪斯先生。”此刻,凯的语气里已经多了一丝敬意,小心翼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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