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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蛊-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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蛊虫,作为蛊修一生之中最为重要的存在,不管是攻击,还是防御,都与之息息相关。
蛊虫,之于蛊修而言,那就是生命。蛊在人在,蛊亡人亡;人灭蛊灭,血脉相连。
阿狼越看手中之物,越是喜欢;有了这本详细记载了关于蛊的遗书,那他修炼起来,就事半功倍了,也不至于走那么多的弯路;尽管,这本遗书之中,只记载了那位拥有百蛊金身之体的前辈,所放养的百十种蛊虫而已。
但是,对于现在仅仅放养了两只蛊虫的阿狼而言,已经足够了,等到以后,他还可以自己摸索。
这本秘籍,不仅仅有蛊虫的放养,以及运用方面的知识,还记载了三门蛊族秘术――蛊术以尸养蛊、蛊术以毒化气、蛊术放蛊。
就阿狼知道,苗寨中人,一直以来都是靠以身养蛊这种方法来培养蛊虫的,而这种养蛊之法,虽然能够让蛊虫稳步的进化,却实在太过缓慢;就拿巫咸的黑线百毒蛊来说吧,巫咸养了一辈子,也就进化过一次而已。整个苗寨之中,进化次数最多的,也就是巫离的双尾飞天蝎。
进化了三次。
而这遗书上所记,以尸养蛊可以大幅度的提升蛊虫的进化速度,虽然用尸体养蛊有些残忍,但是,却是实实在在的提升了蛊虫的进化速度。
以尸养蛊,顾名思义就是用尸体来放养蛊虫;这种方法,阿狼还是觉得有些残忍,并没有真的打算用这种方法来放养蛊虫。而且,这种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那便是蛊虫容易沾染尸气,对放蛊人伤害很大,更有一点,以尸养蛊容易让蛊虫上瘾。
所谓的上瘾,便是蛊虫只要进行了一次以尸养蛊之法,便要依赖于这种方法,不然,终身不得进化。
不到万不得已,阿狼不愿意用这种方法养蛊。
而所谓的以毒化气,便是与《化蛊》上所述的有些相似,是一种对《化蛊》补充的秘术。
《化蛊》的至高境界,是将蛊毒之气与自身真气相互融合,达到真气毒化的程度。这期间,毒化的真气会将放蛊人的身体也改变,变成蛊毒之体。
拥有了蛊毒之体,放蛊人全身就仿若是毒体一般,只要你愿意,碰到你的人非死即伤。同毒体唯一不同的是,蛊毒之体已经将你身体完全改变,蛊毒植入了你的每寸肌肤之中,是你身体的一部分,你可以控制。
而蛊术以毒化气,是可以让《化蛊》的修炼速度增快的秘术,方法与《化蛊》有些迥异;《化蛊》是以真气融蛊气,而以毒化气,则是一蛊毒之气化真气。
而其中也讲到了以蛊毒之气反养蛊虫的方法,也就是独孤那天提醒阿狼的方法,想来,独孤确实研究了这本遗书一翻,不然,他不太可能知道以毒化气的事情。
阿狼最敢兴趣的,还是第三种秘术――蛊术放蛊。
放蛊之术有两步,一为放蛊,二为种蛊。
放蛊之法,是培养一只绝品蛊虫的最好方法。大意讲的是,用自己的蛊虫,吞噬万千蛊虫,从而让蛊虫拥有绝强的战斗力。
而种蛊之法,才是放蛊之术的精髓。也是这么遗书之中,提到的唯一的攻击之术。
种蛊,仿若下毒一样。让蛊毒或者是蛊虫进入对手的身体之中,达到不战而胜的效果。
书中这样记载:蛊者,噬者;蛊之王者,吞噬万物,转化万物;对人种蛊,借人之力,对仙种蛊,借仙之力,对天种蛊,借天之力。
“借人之力,无非就是如同四象蟒一样,可以吞噬别人身上的力量,从而转化给我;而所谓的借仙之力,借天之力又是什么意思呢?难道,这世界上真有仙之一说吗?难道天也可以借力吗?这无疑有些无稽之谈了。”阿狼心中想到。
但是,一想到蛊族先辈,不可能无的放矢,阿狼心中不禁有些期待万分了。
看完这三种秘术之后,让阿狼欣喜异常,尤其是种蛊之术,以他现在的实力,完全可以开始修炼了。他可以想象,要是有人中了用九环断肠蜜所转化而来的蛊毒,那会是什么样子?
不战而胜。
只是,让阿狼有些遗憾的是,放蛊之法中,提到一个他现在无法解决的问题。
修炼放蛊之法,必须要有蛊族圣物,神木王鼎!
“神木王鼎?我们苗寨哪有什么神木王鼎啊?”阿狼不禁自语的说道。在他想来,应该是在其他蛊族分支之中。
看完这三种秘术之后,阿狼将整本遗书粗略的读了一遍,想要找找,书中所记载的上百中蛊虫中,有没有自己放养的蛊虫?果然,他在书中找到了放养四象蟒的放养之法。只是,却没有金线百毒蛊的放养之法。
“难道金线百毒蛊真是垃圾的不能再垃圾的蛊虫吗?可是,为什么我的金线百毒蛊却有其独到之处呢?竟然金线百毒蛊有其独到之处,为什么前人又没有人选择放养它呢?”阿狼心中想到。

第九十二章 各方云集

话说到未央大帝为自己能够在妖娆谱上占得一席之地的小女儿,举行比武招亲,那可是未央国的一件事实,可谓普天同庆;除了未央国之外的江湖中的人士,未央国的江湖中人,几乎是倾巢而动,不管是三教九流,还是名门望派;不管是符合招亲的,还是不符合招亲的门派,都参与了进来。
唯恐落在了他人的身后。
其实,能够参加这次比武招亲,并没有什么符合不符合的,试想,三只脚的蛤蟆不好找,两只脚的人还不是遍地都是。唯一的一点,就是要符合年龄就行。
还有一点,只不过一些名门望派可能在晋级之路上,比那些不知名的三教九流要困难一些而已。
反正一句话,整个未央国沸腾起来了。尤其是未央国都城,南里城,因为,这里才是比武招亲的最后地点。实在没有办法,就连围绕着南里城的小城、小镇、小村,也是住满了人。
在不断涌入南里城的队伍中,有一伙人特别的熟悉;细数之下,他们有十一个人,八个粗犷的汉子,一个强壮如牛的大汉背着一名老者,那八个粗犷汉子中的七个,轮流的抬着一个病怏怏的女孩,其余那个汉子为女孩擦着汗。
这伙人正是赶往南里城的南海一刀一众。
这一路不分昼夜的赶路,让除了南海一刀和药童两人之外,都尽显疲惫之态;尤其是那号称活神仙的孙医缪和南海一刀的女儿,毕竟,他们都是一点武功都不懂的普通人而已。
药童的背上背了一个类似于椅子的东西,可以让孙医缪坐在其上,少了马匹的颠簸之苦,纵使这样,还是让孙医缪着实有些够呛,眼见南里城就在眼前,孙医缪如释重负的说道:“终于到了南里城了。”
南海一刀愧疚的道:“老哥哥,这一段时间真是苦了你了。”
孙医缪摆摆手,露出一丝微笑道:“你我之间就不必说这些客套话了。我们还是快些找到那老头子吧,看他有没有办法解了念河身上的天赐之毒。”
孙医缪说着,自药童背上跳了下来,替昏迷之中的苏念河号起脉来;好一会儿之后,孙医缪将手自苏念河的手腕上拿开,脸上露出凝重之态,道:“果然如此啊!这一路的颠簸,让念河的病又加重了,要是再找不出办法,就不妙了。”
南海一刀脸上尽显悲伤之态,道:“老哥哥,你一定要先稳住念河的病,我们一进城之后,我就带着七怪去找那人的下落。”
孙医缪道:“这个不用你操心。这南里城方圆上百里,你从哪儿能够找到他啊?我与那公西家的家主还算有几分交情,以他在南里城的影响,找起来人来,自然比我们省事得多,而且,也看得多。”
南海一刀喜道:“那太好了,我们马上去吧!”
南里城作为超级大国未央国的都城,其规模之大,那自不用细说;方圆上百里之内,皆是南里城的城郭范围之内,这还不算南里城的外城,以及围绕着南里城而建的小镇。
南里城主城被高大的围墙包围,这围墙足有十米之高,耗时三十年才修炼而成。这围墙自然不是为了打战时用的,因为,纵使十米之高的围墙,对于凡士强者而言,那也如同是跨田埂一样,并没有太大的难度;而之所以修筑这看似雄伟异常的高墙,只为一点――装饰!
用俗话说,这围墙就是筑来看的,只有这样,才能体现未央国的强大,南里城的雄伟。从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未央国真的很强大、富裕。
南里城有八大城门,以天地八方为名;除此之外,还有五十六道小门。这个时候,在正南门正发生着一点小小的意外。
三个衣衫褴褛的人,正同守门的侍卫争吵着;这三人虽然一身褴褛,并散发着一股刺鼻的臭气,但是,还是能够从他们花猫一样的脸上,看出大致的年纪来。
一老一中一少,这便是三人的组合。
守城的兵士将三人拦了下来,其中一个好像是头头的兵士道:“你们不能进去,公主大婚期间,南里城禁制乞丐行乞。”
那中年‘花猫’顿时大怒道:“什么?你说谁是乞丐呢?”
士兵轻蔑的道:“说你们是乞丐已经是抬举你们了,我们南里城的乞丐,都要比你们好得多,你们看看你们的样子。”
“你……”那中年‘花猫’眼看就要发作,却被旁边的老猫拉住;老猫冲他摇了摇头,拉着他以及身边的‘小猫’退了回去。
“快点离开我们南里城,要是再让我看见你们,就直接将你们抓进大牢,送你们去边境干苦力,一群乞丐!”那士兵还不忘威胁道。
三个酷似乞丐的人退到士兵看不见的地方,停了下来。那中年男子道:“森叔,你干嘛要把我拉走,难道你听到他们那样说我们,您不生气吗?我非要教训他们不可。”
中年男子说完,就又要冲上去。
老者大喝道:“你给我回来。”
“就你能!你打得过他们几人又怎么样?难道你能够打得过南里城的千军万马吗?你那点三脚猫的功夫,打得过凡君高手,凡帝高手吗?”
“我……”被老者这一顿呵斥,中年男子无言以对。
老者继续道:“我们好不容易才来到这南里城,要先找到二哥才行,现在不是好勇斗狠的时候,你要是那么厉害,就该同族长他们一起留下来断后啊!”
“我不想吗?从离开寨子的那刻起,我就后悔,我后悔为什么不是我留下来,为什么我要被族长他们庇护?这一走,我怕一辈子都见不到咸叔他们了,怕一辈子都见不到虎哥、豹哥……”中年男子一脸的悔恨。
老者明白汉子的心情,一脸落寞的安慰道:“我知道你的心情,你以为我心中就不难过吗?但是,你想过吗?族长他们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不就是让我们苗寨免除灭顶之灾吗?不就是要让我们好好的活下来,让我们有机会让蛊族重新崛起吗?你以为你现在的生命是你的吗?不是。我们现在的生命都是属于那些牺牲的族人的,没有他们,我们就不可能活到今天,我们的生命之中,也有他们的一份,我们必须完成他们没有完成的愿望。为他们报仇,让蛊族重回巫门天干之列。你现在这样做,到底算什么?你是能给他们报仇,还是能够将蛊族发扬光大啊?”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
男子哭泣着说道:“对不起……我心里难过啊……我心里憋屈啊……”
老者道:“从现在起,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好好的活着,有多少苦,都给我打掉牙往肚子里咽;你要记住,我们的生命早已经不属于我们了,我们没有权利随意的挥霍掉。”
“森爷爷,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那些人都不让我们进城,我们还怎么去找二爷爷他们啊?”那邋遢小孩子说道。听声音,他竟然是一介女儿身。
老者深吸了一口气儿,尽量让自己激动的心情平复下来,强带笑意的对小女孩说道:“森爷爷今天叫你一个道理:活人不能让尿憋死。”
三人短暂的交流之后,渐渐的没入了人群之中。
就在三人刚刚消失不久,一老一中出现在了三人刚刚站立的地方,那中年男子道:“?长老,显然他们会合的地点就是这南里城了。”
说话之人,正是参与围攻苗寨的抗斧汉子,有着凡君之力的黄天胜。而他身边的,自然是拆骨手?德了。
?德道:“嗯。对了,这南里城分舵的舵主是谁?”
黄天胜早做了准备工作,立即道:“是天莫云师弟。”
?德点头道:“原来是他啊!倒也奇怪,天家的人怎么会舍得将他放到这儿来?”
黄天胜笑道:“?老您常年闭关修炼,不知道天莫云师弟的事情也属正常;天莫云师弟虽然天资异禀,但是,由于是嫡出,在天家本来就不被待见,再加上他向来行事随性;所以,才会被派到了这南里城来,也算是发配边疆吧!”
?德摇头道:“这天家这些年来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是一代不如一代了,现在倒好,甚至起了内讧。那天冲虽然天赋异禀,在武道一途上不可限量,但是,此人恃才傲物,并非是家主的最佳人选,却偏偏被选择为了继承人。这次之事,就是因他而起,还要老夫替他擦屁股,真是……”
黄天胜一听?德的话,低着头不敢言语;?德可以数落天家,并不是表示他也可以。他稍有不慎,就有可能祸从口出。
?德见此,也明白黄天胜的难处,并不在意,再问:“天北、天南他们干什么去了?还有那个毒老头,他也跟来了吗?”
黄天胜回:“是的。那个毒老头好像正在找什么东西,挺重要的,就是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
?德道:“跟来就跟来了吧,他的事情我不想过问。只有一点,这次我们必须全歼这些漏网之鱼,务必要做到斩草除根。这些人留下一天,我总感觉到有些不妙。尤其是那个从我们眼皮子地下逃走的小子。”
黄天胜道:“?老,这样会不会有些小题大做了;这毕竟不是我们天阙门的地盘,尤其是在这种时候,双子门的人警惕性太高,我们不好办事啊!那小子不是已经掉下万丈深渊了吗?还能活下来?”
?德道:“尽力而为吧!我心中总是有些不安。总感觉那小子还活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没有确定那小子死了,我就放心不下来。叫人盯着那三个苗寨之人,让他们给我们带路。最好在所有的城门处都安上我们的探子,多方撒网。”
黄天胜道:“您老就放心吧,我已经派出最好的探子了,一有发现就会来报的;以他们那点本事,不可能逃过我们的视线的。那我们就先去分舵吧,我已经派人通知天莫云师弟了。”
两人进入了南里城。

第九十三章 摸金三丑

从东篁城离开已经有小十天了,阿狼他们终于到达了南里城。
“早就听说过南里城的繁华了,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比泗溪国的本溪城强了何止千百倍啊!”感觉到南里城的繁荣,李光不禁大为感叹道。
宋元笑道:“大哥,南里城可是我们日不落有数的超级大都市,岂是小小的本溪城能够相提并论的?”
李光啧啧称奇。
相对于李光二人的兴奋,阿狼却一点也高兴不起来,反而更加的忧虑。虽然看似来到了南里城,就离二爷爷巫离近了一步,但是,对于在一个拥有着上千万人口的大都市而言,阿狼想要找到巫离,那丝毫不亚于大海捞针。
也就是说,来到南里城同没有到南里城,并没有太大的区别,阿狼还是无法在第一时间找到巫离。
宋元见阿狼一脸愁容,关心的问道:“阿狼兄弟,还在为找到你的族人而忧虑吗?”
这一路上,阿狼已经将自己来南里城找人的事情大致告诉了苦大师他们三人。对于他们,阿狼并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李光接着道:“能不忧虑吗?这人海茫茫的,上哪儿去找人啊?尤其,还赶上未央大帝为自己的女儿比武招亲,来南里城的人就那么多;龙蛇混杂,不要说找人了,就是找头大象,也费尽。”
阿狼勉强的露出一丝笑意,不想让自己的忧心,也传染给了李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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