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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劫作者:尼罗-第1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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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边沉吟一边东张西望,不知道哪里有电话可以借用。哪知白摩尼对这里十分熟悉,直接起身走向了前方的柜台。
柜台后站着个卖蛋糕的店员,也是浓眉大眼,种族莫辨。白摩尼的学问是很糟糕的,讲英国话的时候,因为对于自己的发音没有自信,所以声音格外低沉含糊。抬手一指柜台上的电话机,他向店员咕噜咕噜的借用了电话。
马宅的号码,是他熟记于胸的。接通电话之后站稳了,他听话筒中有了声音:“您好,马公馆。”
他的喉咙立刻有些发紧,以至于说话之前要特地清清嗓子:“我姓白,找家里大爷听电话。”
对方答应一声,随即安静了片刻。白摩尼一口一口的咽唾沫,怎么着都是口干舌燥,正是心慌意乱之际,耳中忽然响起了霍相贞的声音:“小弟?”
他的手心瞬间出了一层冷汗:“大哥。”
听筒中响起了“呼”的一声,白摩尼不用想象,眼前已经浮现了霍相贞的样子——是对着话筒,情不自禁的笑着松了一口气。
然后,霍相贞又开了口,没说前因没讲后果,直接就是一句:“小弟,跟我去日本吧!”
白摩尼笑了,霍相贞忘记了说的,他也忘记了问,直接回了一句:“好!”
霍相贞又道:“连毅是不是管着你呢?有话你对马从戎说,这回大哥一定想办法把你带走。”
白摩尼问道:“你怎么知道他管着我?”
霍相贞的声音低了一点:“他要是不管着你,你能不去邢台县看我?”
白摩尼歪着脑袋,对着玻璃柜台中的奶油蛋糕抿嘴一笑:“我还怕你怪我没良心,原来你什么都明白。”
霍相贞的声音越来越低了,温暖而又喜悦:“小崽子,我不傻。”
白摩尼刚要继续说话,然而眼皮一抬,忽然发现对面店员正在好奇的看着自己,便正了正脸色,轻声说道:“大哥,不说了,我去和马从戎谈正事儿。你保重身体,等我的消息吧!”
话音落下,他挂断了电话,又向那店员道了一声谢。拄着手杖低了头,他慎重落步,尽量优雅的走回了原位坐下。
马从戎笑看着他,心里感觉自己是个奉献者,是个牺牲者,为了大爷,引狼入室。这狼如此骚模骚样,将来想再驱逐出去,怕是要大费一番功夫。然而,没办法。人生不如意,十事恒。人财两得的美事,本来也是罕有。
白摩尼和马从戎长谈了一小时之久,谈得颇有成绩。最后二人友好分手,各自出门上了汽车。
马从戎自回家去不提,只说白摩尼坐上了副驾驶座,不知道汽车夫今天会不会又向连毅报告自己的行踪。他斜了汽车夫一眼,正巧汽车夫也试试探探的在窥视他。白摩尼看了他这个鬼祟样子,忽然感觉猥琐到了不堪入目的地步,压下性子转向前方,他勉强保持了平静的态度:“别这么贼头贼脑的偷看我,我见个朋友怎么了?告诉你,我的朋友多着呢,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也不少。”
汽车夫迟疑着笑道:“我哪配做少爷的朋友?”
白摩尼把双臂环抱到了胸前,微微一笑:“糊涂东西,给你脸,你不要脸。”
175、心肠
白摩尼回到连宅;发现牌局还没有散;仆人正在一趟一趟的往牌桌上送茶水点心热毛巾。当红的小男旦坐麻了腿,单腿蹦跳着出门找卫生间;正和刚进门的白摩尼打了照面。羞答答的对着白摩尼一笑,他低声招呼:“白少爷刚出门儿啦?”
白摩尼撩了他一眼;见他抬手扶着墙壁;指间宝光璀璨,赫然多了一枚钻戒。钻戒的尺寸略大了一点,松松的套在他的中指上,正是连毅近些日子常戴的东西。而小男旦留意到了他的目光;心中得意,但是故意做出含羞带愧的娇模娇样;侧脸对着自己的中指一飞眼风,然后莺声呖呖的笑道:“锋老输了,耍赖不掏钱,撸了个戒指给我抵债。”
白摩尼的身份,常来常往的人都知道,小男旦心里自然也有数。说完这话,他笑眯眯的看着白摩尼的反应——小来小去的玩意,还不足以让小男旦太忘形,可这钻戒着实是太有分量了,大豆粒子似的,让人简直不能相信它真是钻石。
白摩尼明白小男旦的用意,但是一点也不往心里去。他的心已经满了,被大风大浪大太阳大世界填满了。一双眼睛望出去,他看到的是碧海轮船,是千万里之外的异国风光。和激动人心的新生活相比,一枚钻戒算什么?
所以他点头一笑,然后一步一晃的走向楼梯。
楼梯台阶低而宽阔,正适合白摩尼一点一点的往上挪,当初连毅之所以选到这里居住,也是看上它楼梯好。可是即便如此,白摩尼平时上楼,还是需要仆人搀扶。然而今天不知怎么了,他就感觉自己精神焕发之极,双臂将有千斤之力。一手拄稳了手杖,一手抓牢了楼梯扶手,他手足一起使劲,速度很快的、姿势颇不好看的,一路攀爬跑跳上去了。
气喘吁吁的回了卧室,他把脱下的厚重外衣往椅背上一搭,然后走到靠墙的大立柜前,打开柜门向里一望。这柜子里装的全是他常穿的衣物,一件一件紧贴着挂了。其中一件西装外衣上搭了一条领带,他伸手捏着领带捻了捻——领带夹层里面,藏着霍相贞给他的那张支票。连毅奸得简直要成精,他一点私房东西也别想藏,若是知道他手里攥着二十万元,恐怕又是一场事,所以他灵机一动,索性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偷偷摸摸的做了一场针线活。
他的衣服鞋帽,全是最考究的昂贵货色,仆人没有他的命令,绝不敢擅自整理他的衣柜。所以支票藏在这里,反倒是比放到别处更安全。欣慰的关了柜门走到床边,他一屁股坐下去,甩掉皮鞋抬腿上床,一滚就滚到了床里去。
钢丝床软颤颤的,他本来没觉着疲惫,可在这么一滚一颤之后,忽然感到了眩晕。舒舒服服的闭了眼睛,他抬起手,将一根手指摁上了嘴唇。用牙齿轻轻咬了一下指尖,他一哆嗦,仿佛咬人的不是自己,是大哥。
阴差阳错的路终于走到了头,这回可真是要回家了。他翻身背对着房门侧躺了,低头用一只手捂住了半边脸。往事全是不堪回首的,不过以后会好了。
他知道大哥依然很爱他,甚至比先前更爱他。先前他总像是个名副其实的小弟,无知无能,只会捣乱;现在他得了很多教训,长了很多心计,绝不会再干害人害己的蠢事。
又想起了霍相贞对他的拥抱和亲吻,他绯红着脸微笑了。原来他和大哥之间,总隔着一个马从戎。当初家大业大,自己又小,所以离不得马从戎那个管家人。可如今大家庭变成了小家庭,真要是长长久久的过起日子来,马从戎是不能留的,况且也不必留,马从戎能干的,他也能干,而且他自信不会次于马从戎。以为他真的不会当家立计吗?他只不过是一直无家可当罢了。
白摩尼越想越觉得自己是有本事的,有理有据,理直气壮,想到最后,他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也不知是睡了多久,他的耳朵动了一下,依稀听到房内有了动静。人还在梦里没有醒,但是心中隐隐的也有知觉,明白那必定是连毅走了进来。朝夕相处的一同生活太久了,有时连毅在楼下一动弹,出于本能似的,他在楼上都能感应得到。
连毅进就进来,不值得他清醒,所以他软绵绵的躺在床上,依然睡得香甜。动静忽然停息了,他想连毅也许又在端详自己,看就看吧,他知道自己身上没有破绽。
又过了片刻,他的面颊上凉了一下,像落了一滴冰冷的水,是连毅弯腰亲吻了他。吻过之后坐在床边,连毅又伸手去为他宽衣解带。他骨头细、分量轻,连毅又是个比一般人更有力气的,所以摆弄他很不费劲。他这回受了大惊扰,可是缠绵着不肯醒,只是不耐烦的咿咿唔唔。好在惊扰的时间持续不长,连毅将他扒得只剩了紧贴身的衬衫裤衩,然后展开一床棉被,严严密密的给他盖好。
及至把被角也掖好时,白摩尼终于睡意全消,睁开了眼睛。见连毅转身正是要往外走,他气冲冲的嘀咕了一声:“烦人!”
连毅一听他醒了,转身又走了回来,站在床边对他一笑:“穿得里三层外三层的睡觉,能睡舒服?”
白摩尼也知道他是好意,但是不肯给他好脸:“舒服着呢,用你手贱?”
连毅照例是没脾气,一歪身坐在了床边,他对着白摩尼笑眯眯。白摩尼和他对视片刻,忽然又不忍心继续挤兑呵斥他了。
连着好些天了,连毅是日夜连轴转,除了玩不干别的。白摩尼知道他是不敢闲,人一闲了,是要想心事的。可他的心事,想起来全是无望,又让他怎么想?李子明在除夕那天又回来了,当了官的人,果然渐渐出落得和先前不同了,先前白摩尼看他是个阴森森的闷葫芦,如今还是那么阴森森的,但是不闷了,说起话来斩钉截铁,非常算数,不算数也得算数,自作主张的替连毅当了家。连毅想把他撵出去,可是凭着家里这几个人这几条枪,着实不是一位蛮横师长的对手。
白摩尼也说不清李子明对连毅到底是好还是不好,他管束着连毅,让他早睡早起,从白兰地到鸦片烟,全不许连毅滥用,并且千里迢迢的运回了几大罐子药酒,说是具有灵丹妙药的作用,非逼着连毅喝。那药酒里泡着许多妖魔鬼怪似的虫兽,看一眼都让人头皮发麻。连毅气得嘴唇都哆嗦——他一辈子都是自由自在,哪知临到老了,居然连自己吃什么喝什么都不能做主了。
李子明用毋庸置疑的冷酷口吻,喝令连毅保重身体,不许他再昼夜不分的酗酒滥赌——连毅是有钱,自住的几处上等宅院不算在内,他光在天津就有两百多间房子。房子可以租出去吃瓦片,外国银行里还另有巨额的存款。这么有钱,足以让他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而李子明不想再让他玩了。
春节这几天,连宅之中一直是个剑拔弩张的气氛。李子明不许连毅玩,自己却是随心所欲。而连毅本来是个无所谓的性格,可这一回犯了倔,是坚决的不肯合作。白摩尼看他终日阴沉着脸,就心急火燎的劝他:“你傻啦?横竖他也住不了多少天,你就由着他顺着他,能怎么的?那么多年都让他睡了,现在你个老家伙反倒矜贵上了?你说你们俩,睡一觉闹一场,睡一觉闹一场,明明不是人家的对手,你还不识时务,非得让他没轻没重的把你收拾一顿,你才老实——你傻啦?”
他是苦口婆心,然而连毅不听,并且预谋着毙了李子明。还没等他找到机会,李子明已经启程回了山西驻地。
连毅在床边坐了一会儿,也感觉到了疲倦,于是低头开始去解衣服扣子。白摩尼见状,便伸手推了他一把:“回你自己屋里睡去!”
连毅自有一间卧室,但是难得开门。他一个人睡不着觉,非得身边再陪一个才行。自顾自的脱了衣裤上了床,他挤进了白摩尼的被窝。
把白摩尼拉扯过来搂到了怀里,他仰起头叹了口气。白摩尼越来越精神,便是问道:“楼下散了?”
连毅“嗯”了一声:“散了。”
白摩尼又问:“人也走了?”
连毅答道:“走了。”
白摩尼笑了:“没挑好的留一个?”
说完这话,他喉咙做痒,咳嗽了几声。连毅立刻抬手轻轻拍了他的后背:“是不是出门让风吹了?”
白摩尼摇了摇头:“你把我说成美人灯了,连风都怕。”
连毅探头和他前额相抵,试了试他的温度。试过之后,他把白摩尼往怀里又搂了搂,沉重而疲惫的叹了一声:“宝贝儿。”
白摩尼任他搂着,先是沉默,后来忽然说道:“往后别这么玩了,再好的身体也禁不住没日没夜的累,况且你不是年轻小伙子了,人有了岁数,你不找病,病还找你。你难受,你遭罪,都是你自己的事儿,别人想替也替不了,再说,也没人想给你替。对待子明,也别那么像仇人似的了,做人就得能屈能伸,凭什么子明就不能伸、你就不能屈呢?子明虽然混蛋,可我看他对你倒还有几分真心,比外人强。外人知道什么?就知道哄你的钱。人家拿你当冤大头,你还在那儿傻乐呢!”
连毅拥着白摩尼,是温香软玉抱满怀。胳膊缠着胳膊,腿缠着腿,下巴蹭着白摩尼柔软的头发,连毅闭了眼睛,声音苍老:“我知道我老得不讨人爱了,我也知道他们对我没有真心。我是花钱买乐子,自己哄自己玩儿。”
白摩尼睁大了眼睛,看窗外阳光映红了连毅薄薄的耳朵,很精致的小耳朵,没耳垂,福薄之相。
伸手一捻他的耳朵,白摩尼轻声又道:“想没想过再讨个女人?我看你现在身体还行,兴许也能鼓捣出个一儿半女。”
连毅很惊讶的笑道:“我有了儿女,你怎么办?”
白摩尼答道:“我不占你断子绝孙的便宜。”
连毅想了想,随即问道:“你是不是有了别的心思?”
白摩尼面不改色的一笑:“你怕什么?爱和我玩的人,很不少,可是敢把我弄回家里养着的人,简直没有。姓杜的那一对山药蛋子倒是肯,我又嫌他们太粗鲁。没个人样儿。”
连毅良久的不说话,末了在枕头上一摇头:“算了,我这辈子,就是天碧一个孩子。天碧没了,我也不再要了。”
白摩尼捏弄着连毅的耳朵,耳朵软,像是没骨头:“孩子夭折的有的是,没了再生一个就是了,哪有像你这么想的?”
连毅苦笑了一下:“再生一个,对不起天碧。”
白摩尼一拧他的耳朵:“这可真是胡说八道。一个儿子,又不是老婆。”
连毅又沉默了,沉默到白摩尼快要以为他睡着了时,他却又忽然开了口:“天碧也许不是病死的。”
他把白摩尼越搂越紧:“那年霍云朴去热河打仗,经过我老家时,底下人闹内讧,两个师的人马造了反,把那一带的几座县城全占住了。我带兵过去支援,天碧和他娘当时就在城里,离霍云朴的大营不到十里地,可是为了先救霍云朴,我领着骑兵从城外冲过去,狠心没管他们。”
他的身体是紧张的,语气却是平淡:“等把霍云朴救出来了,我调头再往城里打。叛兵关了城门杀人放火,城里烧得像火海一样……天碧身体是不好,一直闹病,我宁愿相信他是病死的。”
口中呵出寒冷的气,连毅把棉被向上拉了拉,盖严白摩尼的肩膀:“天碧是个很好的孩子,对我很孝顺。我这个当爹的,对不起他和他娘,他们没了,我讲一点忠贞,也不再要新的。世上的孤老头子有的是,多我一个,也没什么。”
白摩尼抽出一条胳膊,打了他一下:“你还忠贞?真不要脸!”
然后他想大笑几声,以示讥讽。可气息沉重的坠在腔子里,他笑不出来。
连毅把他的胳膊掖回了棉被下:“今天暖气烧得不热,你乖乖躺着,别张牙舞爪的晾肉。”
白摩尼感觉自己是手持尖刀,把怜悯的心肠一刀割下。自己怜悯别人,谁来怜悯自己?
站在大穿衣镜前,他用左手轻轻抚摸了自己的脸。今年他是二十五岁,细皮嫩肉,看着更小一点,好时候还没过去,他有时候休息好了,打扮好了,不用人夸,自己也觉得自己是色如春花。可在通宵的纵情玩乐过后,他也时常虚弱的带出几分痨病鬼相。
他心里明白,自己这是要走下坡路了。
明白,也庆幸,因为在这最好的年华里,还有机会和大哥重归于好。他现在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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