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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电影院-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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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摸过一次美女胸脯的处男,没有人愿意在这种年纪就与世长辞。

所以说,如果林枫是活着穿越,那他现在可能会痛哭一场,然后指天大骂数个小时。但既然是死了之后灵魂穿越,好歹也是中了一把安慰奖,比直接挂掉的心情要好上许多了。

更何况,从古德里安这家伙的记忆中得知,这家伙居然还是一个很不错的术士,有一个有钱又有实力老师。而原本属于古德里安的那些知识、技能现在已经在刚才那灌得他头痛欲裂的记忆融合中,烙印进了林枫的灵魂深处,熟练得就好像属于林枫他自己的本能一般。

依仗自己的本事和莱茵哈特大师这座靠山,在这异界的生活应该不会怎么艰辛。

“得先去兴登堡,然后去巴伐利亚首府爱森堡找到古德里安这家伙的老师莱茵哈特,毕竟他非常有钱……总之先安定下来再说。至于以后,还是走一步看一步了。”思考了一番之后,林枫作出了决定。

林枫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身体,林枫发现附着的这具身体除了一条亚麻布的四角内裤之外别的什么都没剩下。

“该死的维京海盗,为什么连件衬衣都没给我留下?”林枫郁闷地诅咒着穷疯了的维京海盗,居然把他剥得只剩下一条内裤。接受了古德里安记忆的他,自然知道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为什么会死掉。

林枫自己还没意识到,在接收了古德里安的记忆之后,他再看到这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场景时已经没有半点不适的反应了。

古德里安的灵魂诚然已经消散,但他的记忆却在融入林枫的灵魂之后,对林枫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古德里安作为一个长年与恶魔、深渊、黑暗负能量打交道的术士,即使本身再怎么善良,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虽然不一定会变成绝对的恶棍,但是渐渐变得冷漠凉薄却是一定的。

所以古德里安的记忆传承以及融合,不但令林枫在头脑仅仅混乱了不到两个小时,就接受了自己已经穿越到异界的现实。而且林枫的性情也在开始受到影响,血流成河这种场面已经没办法影响他的心志了。

当然,林枫本身的性格也是造成这一点的主要原因之一。

林枫这个人天生邪恶,但表面却温和阳光,脑子里成天琢磨的除了阴谋诡计就是害人学问。偏偏从小练出了一手笑里藏刀的好演技——在长辈面前是最听话最可爱的乖宝宝,在平辈面前是最值得信赖的知心好朋友,在小孩子面前是温暖亲切的大哥哥。

小时侯林枫号称三岁能熟背唐诗三百诗,四岁能熟评宋词百二篇。这种成就曾让长辈街坊惊呼老林家出了个天才儿童。

但他五岁上小学,十六岁参加第一次高考却告落榜。以后连读了高四高五高六,总计六年高中方才勉强考上一所二流大学,花钱走后门进了让他勉强有点兴趣的影视编导专业。

可以说这种水平无论如何担当不起天才二字。

所以小时候称林枫为天才儿童的街坊们说了,“小时了了,大未必佳”这种评语放在林枫身上最合适不过了。

但是林枫父母却很开心,甚至对于儿子的平庸有那么一丝谢天谢地的意思。

在林枫父母心中,儿子非常危险可怕。虽然这并不妨碍爹娘对儿子的爱。

事实上,如果没有林父的严加管教和林母那一腔几乎可感化天下所有孽子的慈母之心,林枫可能早就捅出天大娄子了。

他在初中时代就已经开始谋划有组织犯罪,并组建起了全市第一个学生社团,一年时间势力触角便遍及全市中小学,连社会上一些成器的混混都对林枫佩服有加。在林枫最辉煌的时期,仅靠收学生保护费一个月就能在开了手下兄弟们薪水之后独得两万大元——在九十年代中期,两万元已经是一大笔钱了,那时候天可是蓝的,汽油和猪肉可是便宜的。

可惜好景不长,爹娘知道儿子做为之后,一个唱红脸一个唱白脸。老爹强忍心痛眼含热泪首次对林枫大打出手。打断了三根鸡毛掸子之后,爹娘抱头痛哭,历数改革开放以来被人民民主专政的黑道大佬们的凄惨下场,最后林母更是不惜以母亲之尊跪地恳求爱儿迷途知返。

虽邪恶狠辣但是天性至孝的林枫如何敢受母亲大人一跪?又见到向来自诩流血不流泪的钢铁男儿的父亲也流泪满面,当下慌了手脚。指天发誓以后绝不为非作歹,从此后金盆洗手退出江湖,再不做任何惹父母伤心的的事情。

当然,有着行正道几乎一事无成的另类天才的林枫,无精打采地做着符合父母心意的好孩子好学生,学业却也是一塌糊涂。

高考时英语满分一百五十,他连续四次考了四十五分,这种天才谁敢不服?

你能叫侏儒族的能工巧匠们像斯巴达三百精壮鬼畜男一样冲锋陷阵,斩将夺旗么?天赋不同,所以革命分工就注定不同。

当然,林枫那个时代的初中生还是挺纯洁的。即使在纵横江湖的时候,林枫也没能破了他的处男之身。在退出江湖之后,更是一直保持处男之身直到死。其实这也怪林枫眼界太高,像他这种另类的天才人物,眼界自然也是相当之高的。没能找到满意的对象之前,即使有女人主动送上门脱光光任君采摘,他也是不屑一顾。

在林枫临死之时,最大的遗憾就是为什么直到死,才让他碰上了一个让他有点心动的女人——就是那个被他死前袭胸的女医生。

现在林枫灵魂穿越到了阿喀硫斯大陆,对这个还处于中世纪文明水平,种族繁多战乱不断的世界来说,已经没有任何人可以约束的林枫的到来绝对算不上幸运!

……

“找件衣服先!”嘀咕了一句,只剩一条内裤的林枫站起身来,哆嗦着踩着被血泡得滑腻腻的泥土,深一脚浅一脚地在战场上搜索起来,希望能找到哪怕一件衬衣也好。

结果令林枫非常失望。事实上,维京海盗们不仅抢劫很专业,战场清扫也十分彻底。除了金属物品被搜刮一空之外,凡是完整的衣物,除了内裤和袜子,其余的一切都被他们剥得干干净净。战场上的尸体凡是完整的,几乎全被剥成了光猪。

找遍了整个战场,林枫居然连一件能穿的衣服都没找到。而那些被血泡得湿漉漉的残破衣物,即使他神经再怎么大条也不敢穿到身上。

“难道……要裸奔?”林枫额头冒出一嘀冷汗,被冰冷的夜风一吹,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哟,居然还有个死剩种!”一个婉转清脆的女声忽然在林枫身后响起——灵魂附体的一大好处就是,接收原主人的记忆之后,语言障碍顿时不复存在。林枫知道身后那女声说的是阿喀硫斯大陆的通用语。

林枫霍然转身,随即瞳孔急缩——身后出现的,居然是一位衣着暴露的美少女!

少女身上居然只穿着三件套——恰到好处遮住胸脯却露出深深乳沟和半片酥乳的……不知道该说胸罩还是皮甲的东东。一件上方露出肚脐小腹,下方露出大腿根部,不知道该说是内裤还是皮裙的玩意儿。以及一双鞋筒长至膝盖的长筒皮靴……

而少女的手上,则把玩着一把最多只有三十公分长,深蓝色的匕首。

行走江湖,什么人最危险?

和尚道士尼姑乞丐,女人老人残废小孩!

在随时可能丧命的危险地方,碰上以上几种人,那得有多远跑多远。

深诣武侠小说之道的林枫对此深信不疑!

卷一 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 第三章 阴险术士,硫酸毁容!(上)

从少女刚才所说的内容、语气、以及看着自己时那种猫盯上老鼠的眼神,林枫心中迅速作出了推断——这看上去很美,甚至能让林枫这种眼高于顶的家伙在第一眼看到时有惊艳之感的少女,绝非善类!

试想一下,有几个正常的少女,能在这种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地方谈笑自若?能够不吐出来,就已经是相当坚强了。

特别是少女把玩那把深蓝色匕首时,能像玩硬币一样,让那把一看就知锋利异常的匕首在她指缝间灵巧地翻动,这足以证明少女玩匕首的水准相当高明。

而且少女全身上下就深蓝匕首这么一件武器,可见少女一身本事几乎全在那匕首上。

匕首不反光,深蓝的颜色几乎完全与黑暗融为一体,说明少女擅长在黑暗中行动——在地球上,只有最强大对自己最自信的杀手才会用匕首近身刺杀,一般的高手都是选择用枪远程狙杀。而在这个剑与魔法的世界,一寸长一寸强的道理也是与地球相通的。

这一来,少女的战斗职业就已可以确定——除了精通潜行暗杀之道的盗贼,没人会把匕首作为主要武器。

盗贼,一击毙命的代言词,法系职业最危险的敌人,行走于黑暗中,静悄悄带来死亡与恐惧的潜行者!

几乎在见到少女的一瞬间,林枫便已作此判定。

对林枫来说,这个少女无疑相当危险!

少女无论是走近了捅他一刀,还是离得远远地就甩飞刀扎他,他都可能在瞬间就变成一具尸体——纯法系职业向来与强壮绝缘。林枫可以感觉得到,自己这具身体单薄得仿佛一阵风就能吹走。正面跟手持管制刀具的盗贼肉搏?那还不如自杀来得容易。

在得出这个结论之后,林枫决定先下手为强!

林枫的精神已经完全亢奋起来,完全进入了状态!歪门邪道和阴谋暗算方面的天分,灵魂中邪恶而渴求破坏的因子,在被压抑了多年之后,正逐渐激活。

现在林枫最大的筹码就是少女不知道他是一名术士。身上的装备被海盗全部剥光,只剩下一条内裤的林枫,没有任何能显示其职业的标志。只要能让少女不甩飞刀,且大意走到林枫身周五米范围却又不先动手,他便能展开一系列不间断的狠毒打击。

尽管理论上来说,像盗贼这种阴险的潜行者天生就是法系职业的克星,潜行者们可怕的爆发力和偷袭技巧能让一个法系职业者无声无息甚至毫无痛苦地死去。

但法系职业强大的破坏力也决定了,如果是一个经验丰富且阴狠毒辣的法系职业者先下黑手偷袭,那么一个盗贼同样很可能连还手都做不到就会悲惨地死去。

所以大多数时候,实力、装备接近的潜行者和法系职业者之间对决的胜负取决于谁先发出第一记有效的攻击。

而林枫以“先下黑手为强”为指导原则作制定的一系列作战方案的第一步,就是引诱少女走到他身周五米范围。

“嘿嘿嘿嘿……”连串阴笑声中,林枫摆出标准色狼嘴脸,几乎是流着涎水用无比放肆的目光在少女胸部和裸露的小腹、大腿上扫瞄,鲜红的舌头轻舔了一下嘴唇,淫笑着说:“小姐,该说是我的幸运还是你的不幸呢?作为一个视荣耀为生命的骑士,对一名单身女士作出不名誉的亵渎行为将使我名声扫地……可是在这种与海盗交战之后,除你我之外再没有别人的战场遗址,谁会知道我做了什么呢?”

顿了顿,他的眼睛笑得眯成了一线:“更何况,我有绝对理由判定你是海盗。海盗没有人权,被俘虏的海盗可以不经审判直接绞死,或者剥夺一切权利贬为奴隶……这可是大陆通用的法则哟!我想如果我干点什么,就连万能的主都不会过于苛责吧?”

话说完,他搓着手,嘿嘿笑着慢慢向着少女逼近。

林枫这番话说得狂妄,而他的目的也就是要激怒少女。林枫相信作为一个常年与黑暗打交道的盗贼,即使现在光线不怎么样,少女也能看清他的身体状况——苍白的皮肤,几乎没有胸肌的胸膛,瘦削的肩膀——这种骑士怎么看都是除了欺压自己庄园里的佃农和奴隶,就只会玩玩女人的纨绔子、二世祖。一般这种人的骑士头衔都是世袭的,上战场对这种人来说除了镀金就是捞点资本好在以后泡妞时吹嘘炫耀。

虽然少女手里拿着一把匕首,但是林枫相信,作为一个以欺负人为乐的二世祖,最正常的反应就是不把这样一个弱质少女放在眼里,哪怕她手里拿着管制刀具!

一个狂妄、无能、瘦弱,只会在战场上装死的二世祖,一个没有骑士荣誉感的纨绔子,正打算以欺凌比他更弱小的女子来获得快感,掩饰自己在战场上的无能和软弱……林枫的表演就是为了给少女这样一种印象。

果然,少女上当了。她用不屑一顾的眼神看着林枫,就像是看着一只蚁虫。对林枫的逼近也丝毫不以为意,只是依旧天真地笑着,用百灵鸟一般悦耳的声音说道:“是么?那么这位骑士大人,您想对我干点儿什么呢?是绞死我,还是把我变成奴隶呢?”说到最后几个字时,她的声音里已经带上了一丝森严的杀意。

林枫却依旧表现得像个被欲火冲昏了头脑的淫贼,或者说急于在弱者身上找回在战场上失落的平衡的脑残,眼睛眯成线,淫笑着磨着牙说道:“别把我说得这么残忍,事实上,作为一个骑士,一个贵族,我心底更多的是仁慈和善良,以及超出你想象的慷慨。只要你乖乖地听话,我甚至可以在我的庄园里给你安排一个单独的院子……贵族的生活,可比海盗那朝不保夕的日子好上万倍哦!”

就在林枫说话的同时,初升的月亮爬上远方那高大的山脉,在少女身上洒下银色的光辉。借着月光完全看清了少女相貌的林枫,心脏不由一阵抽搐般地急跳,脸色微变。

少女有着在月光下黄金一般闪亮的漂亮长发,扎了个松散的马尾,在夜风中轻轻拂动着。

一双尖尖长长的耳朵,向斜后方竖指着,长度堪与头顶平齐。

这样天然的金色头发,这种雪白细嫩的肌肤,这双尖长漂亮的古怪耳朵……这是……

血精灵!这少女居然是一个血精灵!

卷一 骑着哈雷逛城堡的术士 第四章 阴险术士,硫酸毁容!(下)

林枫知道,血精灵是阿喀硫斯大陆最美丽的种族。男的英俊,女的美丽,丑陋与他们绝缘,即使长相最平凡的血精灵在人类世界中也能称得上帅哥美女。

即使同样以俊美著称的暗夜精灵,也无法在美丽方面与血精灵相比:暗夜精灵的皮肤呈暗灰色,可不如血精灵那般光洁如牛奶。且暗夜精灵成年的精灵皮肤上都有天然形成的,如同纹身一般的魔纹,生在脸上,奇形怪状,颜色以黑、蓝为主的魔纹很容易破坏暗影精灵的美貌。

但这个相貌完美无缺,皮肤就像沐浴着月光的丝绸一样精致,甚至可以专门用来注释“俊美”这个词的种族却是天生邪恶的种族。

他们残忍嗜血,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开发出了专门汲取其它种族的魔力和生命力来增强自身魔力、生命活力的种族异能,因此几乎每一个血精灵都是双手沾满智慧生命鲜血的刽子手。在大陆上名声只比深渊恶魔好一点点。

能容得下血精灵的,也只有对人类世界虎视眈眈的兽人帝国,无惧血精灵吸取魔力、生命的亡灵国度以及无法无天,视人命如草芥的强盗团伙了。

其余的种族,无论是人类、矮人、侏儒,甚至是与血精灵同根同源的暗夜精灵,都对血精灵又恨又怕,无不欲诛之而后快。

而在人类国度中,被禁锢了魔力和种族异能的血精灵,又是贵族老爷们最好的玩物。无论是自己亵玩,还是用以招待宾朋,家里有一个血精灵女奴,那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这就造成了人类和血精灵之间,几乎无法化解的矛盾。

这下子,林枫更加可以肯定,自己和少女之间已经完全失去了和平相处互不侵犯的可能——自己和血精灵少女之间,必定有一个将被对方和谐掉!

林枫清楚地知道,即使是一个再白痴的贵族,在看清了对手原来是一个血精灵之后,也是应该有所表示的。所以,他在脸上变色的同时,刻意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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