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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改变异界-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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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第二支,第三支,一箭接一箭,延绵不断地朝千年僵尸射去。
尽管只是c级下阶的攻击力,对上c级上阶,只能造成一点点伤害。但是,几千的箭支,连续不断地朝它射去,恐怕任它是钢筋铁骨,也注定要被耗死。
终于,奔爬了五六十步之后,千年僵尸变成了千年刺猬,哀嚎着趴倒在了地上,不屈服地拼命挣扎着。但箭支还是不断地朝它身上落去,仅挣扎了几下,便不在动弹了。
“呼!”终于解决了。
我重重地嘘出一口气,安排离它近的骷髅弓箭手冲上去查看,自己却慢腾腾地朝那边走去。
虽然精神体不会累,但是,这样却很折磨人,让我的心神,感到一阵疲惫。不过,我还是必须过去,因为这千年僵尸说了,吸收它能得到意想不到的好处。我还不想自己损失那么大,却什么也没换来。
在骷髅弓箭手确定之后,我经过了几分钟的“漫步”,来到了千年刺猬面前。
此时,千年僵尸的后背,包括脑壳在内,已经再也找不到一处插箭的地方了,密密麻麻地插满了箭支,显示这个颇为厉害的千年僵尸,早已死透了。
在千年刺猬的上空,漂浮着一团小小的黑影,在竭力挣扎着那条把黑影和千年刺猬连在一起的黑带。
灵魂能量的消散,一般需要十分钟左右。而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大,要消散则需要更长的时间。
不过,我不敢怠慢,生怕这千年僵尸的灵魂能量更强壮,反而消散得更快了。
于是,在骷髅弓箭手的保护下,我来到黑影前,用力一吸。
黑影在竭力挣扎着,只可惜,没有实质的它,所做的都只是无用功。
在黑影被我吸收进身体的时候,我突然感觉到一股暖流从我的口腔,缓缓地流到了我的额头,催动着我额头上的能量团,极速运转了起来。
于是,我便在黑影完全被我吸收进身体之后,专心地催动着额头的灰色能量团,炼化了起来。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团黑影终于彻底被我炼化了。
精神力确实如千年僵尸所说,增加了。不过,增加的却不是一部分,而是一倍多。在炼化完后,我试验了一下,之前跟僵尸们签订“灵魂契约”需要花费大约三四分钟的时间,不断地点才行。而现在,几乎一下一只,非常方便快捷,让我高兴地又跳又笑地好一会。
好处还不止这些,融合了黑影带来的信息之后,我得到了两个技能。
一个,就是幻化浓雾,跟千年僵尸在刚刚战斗时所用的技能一样,免除所有的物理攻击。
幻化浓雾,将精神体幻化成一团可移动的雾态物质,物理攻击全免疫,无法进行攻击,持续需要消耗精神力。
听贝琪说过,在死灵空间里,精神力就是生命,只要精神力消耗完了,你的生命便终止了。毕竟,你是利用精神体来到这个世界的。
以我的精神力,一天大概能维持幻化浓雾总共约三十分钟左右,而用完这三十分钟之后,当天最好就别再前往死灵空间了,否则第二天绝对虚脱。所以,这个技能能不用就不用。
另一个技能,叫“鸠占鹊巢”。原本技能是没有名字的,觉得这个名字贴切,便起了。
顾名思义,鸠占鹊巢,其实是在亡灵虚弱的情况下,精神体强行侵入对方的身体,将对方的灵魂从身体里逼迫出来,将对方的身体彻底zhan有。
在占巢的时候,可以使用大部分在人间的力量,比如魔法或斗气。不过,在占巢时,也要持续消耗精神力,无法坚持很久。而且,无法占领跟自己签订有契约的亡灵,只能占领那些比较低级,或者那些被自己折磨到精神接近崩溃的其他亡灵,存在有一定的失败率,大约跟“灵魂签订”差不多。因此在紧急的时候,无法发挥它应有的价值。
而且,失败一次,鹊巢的鹊便会丧命,就必须重新再换一个亡灵才能继续,更是拖延了保命的时限。
另外,经过我的试验,越低级的亡灵,附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力量就越小。比如僵尸,我不需要将它打残便能轻松附体。但是,所能发挥的力量,只有我在人间不到六分之一,相当于让我从B级下阶生生地降到了c级中阶还不到。
而且,斗气和魔法,并不是使用自己在人间所储备的,而是使鹊巢里鹊的灵魂能量。因此,一只鹊灵魂能量的大小,决定了自己所能发挥出来力量和持久力的大小。
以一只僵尸来打比方,占领了僵尸的身体之后,全力运转斗气的话,只需要一分钟,便再也没有一丝斗气给你吸取了。如果我使用魔化技能的话,最多十秒,便彻底枯竭了。力量达到了c级上阶,但持久性,却是D级中阶甚至是下阶。
所以,相比之下,还是幻化浓雾比较有利于逃跑。
当然了,如果像千年僵尸那种情况,则是“鸠占鹊巢”比较好。
第四十章 男人最喜欢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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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咱只比第9少一点票,而后面追兵也异常凶猛,兄弟们用更多的票砸海东吧,追上前面的,也别给后面的希望!让海东留在前十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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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单挑,然后找一只实力比较强的亡灵,占领了之后就马上开始。如果所寻找的亡灵,能发挥出我八成能力的话,相信以我魔化之后所能发挥出来的接近B级中阶的战斗力,千年僵尸吗?来一群我都能战胜!前提是,需要找到能让我占领,又能发挥我较强战斗力的亡灵。如果没有则还是向刚刚那样,依靠小骷髅。
不过,“鸠占鹊巢”也并不是不无好处。以我占据僵尸的身体之后,所能发挥出来一分钟c级中阶左右的水平,对于更换新品种,有着不小的帮助。
以往更换新兵种,第一个一般都是旧兵种一窝蜂上,用人海战术将其耗到筋疲力尽,损失一大群手下,才能收服一个。第二个在有第一个帮忙的情况下,难度稍微小了一些,但还是要损失不少手下。而且,更重要的是,新兵种在收服时,已经被打到极其虚弱,需要很长时间来修养才能帮忙,很浪费时间。
虽然要换新兵种了,旧兵种损失起来不会怎么心痛。但是,在新兵种数量上来,完全代替旧兵种之前,我还是需要旧兵种用来战斗的。而且,兵种需要多样性,让我不能随便地浪费。
因此,在下次更换新兵种的时候,就我上吧。
另外,占巢的这段时间里,对方的攻击是无法伤害到我的。除非将我占的巢彻底撕毁,把我从里面逼出来后,才能伤害到我。如果有碰到懂得像小骷髅那样的隔空攻击的亡灵,在幻化浓雾技能无法逃走的情况下,这个技能还能用来保命。
所以,鸠占鹊巢这个技能,至少在这两方面有用,不完全是鸡肋。
这次的事件多亏了小骷髅的帮忙,不过,我并没有着急跑去签订它。
并非我不想签订,什么碍于道德之类的,别人救你一命,你就要收人家做奴隶等的,我不会放在心上。我很想知道它究竟是怎么做到,竟然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得落荒而逃。
所以,在有可能的情况下,我还是会选择签订它的。可是,有可能吗?
尽管,我的精神力增长了一倍,达到了D级上阶。但是,能将c级上阶实力的千年僵尸打跑的实力,至少也得有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吧。凭我这点精神力,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收服的。
所以,有一些事情,还是等我有那个能力的时候,再去了解吧。
其实,我也很疑惑,凭千年僵尸那c级上阶的实力,都可以用精神沟通。而小骷髅它明显超越c级上阶的实力,为什么只会“咔咔”地磨牙呢?
或许,小骷髅尚小,而千年僵尸名为千年,至少活了上千年了,有那么一点智慧也不足为奇。
我的僵尸手下损失不多,大约被撕碎了一百多只,其他的都完好。骷髅弓箭手则损失比较多,大约两百多具,而且,大部分骷髅弓箭手的骨箭都已经消耗完,暂时无法进行战斗。
至于被我忘记在一旁的骷髅战士,则有几只在被自己人——僵尸的攻击下受了点轻伤而已,其它的全部状态完好,可以继续进行收服或探查工作。
安排它们该修养的修养,该工作的工作之后,我回到了人间界。看看时间,我也已经“睡”了差不多三个小时,再睡一会,就没饭吃了。
吃饭是按组分配的,我和开心冒险团是一组的,吃饭时自然分配到同一组。
增长了一倍有余的精神力,我很想测试一下,我现在究竟能召唤出多少只骷髅弓箭手,是否已经有能力帮上我的忙了。
所以,边吃饭,我边跟开心冒险团的团长汤尼请缨着:“那么多天都是你们冒险团担任夜岗,那么,今天就辛苦一下小弟了,由我来当值吧!”
“不行!”
在我说完之后,竟然同时响起三个声音,而且都不是汤尼所发出来的,是另外的四人中,除了一个女团员之外的三个男团员。
我一脸疑惑地看着他们,汤尼却大笑了起来。
笑声,是我们一伙最常有的东西,让别的团队组合都非常之羡慕。不过,这次的笑声实在太奇怪了。在汤尼和他们团唯一一个女团员放声大笑时,我是一脸疑惑,而其他三个男团员,则一脸尴尬,甚至有个别腼腆的,直接就脸红如火。
“怎么回事?”我疑惑地问道:“有什么好笑的?让我也笑笑!”
许久,汤尼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断断续续地指着其中一名男团员说道:“维克……哈哈,你……跟菲力克斯说说,啊哈哈……”
那名叫维克的蓝发水系剑士,尴尬地看了看大家,选择了沉默。
汤尼又笑了一会,才喘息过来:“既然他们不愿意说,那就由我这个团长代劳吧。”之后,他看看四周,确定没人关注这边之后,便一脸神秘地问我道:“你知道我们负责的那辆马车,里面是什么?”
“什么?”我侧着头,皱起眉头想了老半天,想不出来。
汤尼一脸就知道你会这样问的表情:“马车里是人!”
“哦?”里面的人肯定是自闭症患者,否则怎么会一声不响地那么多天呢?我应了一声,问道:“那又怎么样?”
汤尼无奈地摇了摇头:“我问你,男人最喜欢什么?”
“钱,权利,力量!”这是事实,我经历了那么多遭遇,深深地为钱和权利所折服。有了钱之后,没什么东西无法买到的,有了权之后,甚至能掌控别人的生死。而力量,则是获得这些东西最直接的方式。
“还有呢?”汤尼满脸期待。
“嗯……”迟疑了一下,我摇了摇头。有了钱和权利之后,没什么东西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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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回答一个书友提出的问题,书友“钢牙铁齿”提出疑问,道:“把你的书名换成第一卷的名字更合适吧。。。。。。”
呵呵,其实,我想很多朋友应该都有这个疑问。
为什么这《知识改变异界》,愣是不见“知识”出现,谈什么改变?
其实,书名,顾名思义,就是代表一本书的名字,而不是代表某个章节,或某个分卷的名字。
曾经,我也为取这本书的名字而烦恼过,也想过取《会武功的死灵法师》为书名。不过,死灵法师并不是主角唯一的魔法职业,而武功听着,也像是某个武林高手那样,所以不可取。当时我甚至想过取一个起点第一长书名呢,叫《会斗气和魔法的死灵法师兼剑士骑士的知识份子》呢,不过,这个名字刚从脑海升起,便被打消了。没办法,这个名字实在是太长了,让大家记忆起来不容易。
之所以取这个书名,是因为一整本书中,展现最多最重要的内容,便是主角如何用知识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主角不会一定的武力,相信没有几个兄弟喜欢这样的窝囊废吧。所以,在发展势力之前,先发展个人实力是至关重要的。
所以,各位兄弟先别急,这本书不是仅有八九万字而已。
最后,谢谢各位兄弟的支持,也谢谢钢牙铁齿兄弟提出的意见。
好了,废话了那么多,就不打扰各位兄弟看书了。
祝各位兄弟看书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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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男人最喜欢美女
早上起来一看,惊了!海东这书已经冲上第六了!
谢谢兄弟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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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尼听后顿时双眼瞪得老大,仿佛在看外星人似的:“你……不会吧?小小年纪就已经……不行了?”
“什么不行了?”我更疑惑了。
汤尼一脸无奈:“我是说,你难道不喜欢美女?”
我恍然大悟,大笑了几声道:“喜欢,怎么不喜欢了?不过,有了钱和权之后,什么样的美女不往你怀里靠啊?”
汤尼等人顿时绝倒,而后,每人都一副原来你这么想的表情看着我,汤尼失笑道:“原来……不过,有些美女,是无法用金钱和权势所能得到的。”
“哦?”什么女人这么矜持?就算是在中国,经历过上下五千年儒家文化熏陶的华夏,也找不到几个不为钱权动心的女人啊。在这边这个混乱的世界里,我真想不到会有几个能经受得住诱惑的。就像艾丽莎这个小美女,甚至连命运都被别人掌控着。
我小声地问汤尼道:“难道,我们护送的马车里,就有这么一个这样的美女?”
“嗯!”汤尼等四个男人同时点头,脸上的表情在称赞我答对了。而他们团的那个女团员,早跑一边跟其他组合混饭去了。
“我怎么不知道?”我嘀咕了一句,之后又想起什么,惊奇地望着汤尼他们四人:“难道,你们每天晚上都利用值岗,偷偷地……”我边说,边做出一脸猥琐的表情。
“喂!这玩意可不关我的事哦,我家可是有老婆的。而且,那十几岁的小姑娘在我这把老骨头眼里,还是个小孩呢!”汤尼慌忙辩解。
我点了点头,一副也对的表情,之后又用同样的目光看向其他三人。
那位叫维克的蓝发剑士,慌忙摆手道:“不,不……我们不是……”
而维克旁边一位绿发青年则对我说道:“你自己淫荡就行了,别把我们说得那么猥琐好不好?贝蒂是我心目中的女神,我是绝对不会亵du她的。”
“贝蒂?”我念叨了一下这个名字,又问道:“那你们抢着值班做什么?”
“他们啊,不就是为了一睹芳容吗?”汤尼边吃着东西,边慢吞吞地说道:“我还真奇怪了,那小女孩明明蒙着脸,你们能看到什么?”
“有一次我看到她的脸了,哇……真是完美无暇,天生丽质,白皙俏丽,清脆可口……咳咳,不对,是清丽可人啊!”维克旁边另一位红发青年满嘴食物,一副古怪模样地赞扬道。
“我也看到了……”“我那天见到她取下了面纱……”
维克两人也争相说道。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世界上,女人我是见过不少,美女有,但大都跟艾丽莎或安娜差不多姿色,能达到绝美的不是没有,但也绝对不会把别人弄得那么花痴。难道,他们口中所说的贝蒂,就真有那么神奇的吸引力吗?
“好了,我今晚睡觉就是了,你们喜欢值就慢慢值。”我一边吃着猡莎肉,一边随意说道。
“呵呵!”三个拥有强悍力量的家伙,竟然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之后,其中一人说道:“后天她应该不会出来,把那天让给你值吧!以后每个月,前中后三个时段,都有一天时间。”其他两人附和地点了点头。
好嘛!肉你们吃完,不仅连汤都不给喝,甚至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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