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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求 紫晓-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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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七章  虚惊]
  “上马退后!”我大喝!
  整个马队伙计迅速跃上货车掉转马头,镖师们分别护送在两侧!
  可是我们的马头还未掉转过来,隐隐的奔雷声从我们身后的地底传来,震得我们的马不安地嘶叫起来!
  我脸色一白,这些袭击者行动迅捷得可怕,高度一致而又隐含战术,他们真的是一般的流匪吗?
  “下马,戒备!”眼看自己一行人已经被彻底包围,我心里虽然焦急,但表面还是沉静如常地吩咐伙计们。伙计们也是我一手调教的,临危不乱,迅速掌控住不安的马群,将马群赶到一起聚集起来。
  云青已经骑着马来到了我的身边,“少爷,待会儿我和顾兄会抵住那些人,你再寻机离开!”
  “不,我不能走,你不要劝了!”我淡道,“不要以我为念,我希望你保护好自己!还有,吩咐下去,让伙计们一旦真打起来就抛下货物,先保住命要紧!”
  “备战——”只听顾武南低喝一声,久经江湖的镖师们迅速一致地拔出武器,一半人围在货物的外围,面对敌人,另一半人则打算抽身保护我。
  “我不用保护,你们首先是保护自己,其次才是看好货物!”我断然道。
  镖师们诧异地看着我,大概从来没遇到过像我这样不顾货物却先顾人的商人,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
  顾武南见状,不容他们迟疑以至贻误战机,立刻喊他们回去,“听云东家的。大家都过来!”
  眼见大家都快速做好了准备,我也镇定下来,血管中嗡嗡作响,大脑清醒而兴奋,只感到身体中激起的热血火一般地沸腾起来,为了即将到来的未知的战争!
  我迅速从身边拿出一把——小巧精致的弩枪!
  因为有过遭遇强盗的前车之鉴,我一直在思考,我对兵器之道不很熟悉,擅长的主要是拳脚功夫,有利于近身搏击,但却不利于远攻,在现代我身边总是带有一把麻醉枪以防备突发状况,而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我的擅长变成我吃亏的地方,除非我能制作几件像麻醉枪那样保命的小玩意儿。
  前世我曾经拆卸过几把麻醉枪和几把正统的掌中雷,现在脑中还有个模糊的印象,要做一把和前世一模一样精良的是不行了,但做一把粗糙能用的应该没问题。
  经过很长时间的摸索,总算做出了一把,可是瞄准效果不佳,这种东西我又不愿意找一些专业的匠师(人类的智慧是可怕的,万一被流传出去用于这个时代的战争中,等于是我用催生剂加快了社会发展的畸形速度,那我的罪过可就滔天了!),最后,经过万般思考,我把麻醉枪改成了更加简易但结构功能都精良许多的弩枪,别人问起来,我也可以说是从苗疆那边得来的,更加真实,更加接近这个朝代!
  知道这次出门可能会遇险,没想到却到快到草原的现在才派上用场。
  可是,看到逐渐逼近的马群,我的心慢慢地沉下去——那马上的每一个人,都手执一柄硬弓,每张弓,都对准了我们。
  单看两边的块头,我们这边除了少数几个来自北方的个子稍微高挑一些外,其他都是一米七左右的小矮人,灵活有之,武力不足,跟对方那虎背熊腰、高头大马的样子一比,我们这边从气势上就输了一大截!
  对方不动如山,看着我们,我们也沉默地看着他们,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谁先动,谁就失去了先机!
  终于,对方的马队中缓缓驰出来一匹格外高大的黑色骏马,骏马背上是一名格外高大的男人!
  ——草原男人!


  那一身服饰正是典型的草原游牧民族的皮袍、皮裤、皮靴,看似和平常的草原人没什么两样,但他器宇轩昂的气质却不是平常衣服可以掩盖得了。他身上还搭配着一条从腰间斜披到肩上的整条动物毛皮,如果在现代,动物保护者协会的人能用唾沫把他淹死!
  年龄在三十左右,一副不苟言笑的严肃神情,五官是草原人特有的立体粗犷,却又格外森然!
  可是我现在脑中也只能闪过此念而已,因为我丝毫也不敢轻忽这草原男人在夜空下依然灼灼闪亮的眼睛!
  草原男人用一种审视的目光仔细地打量着我们这一行人的衣着、长相、以及带来的近十车货物。
  “你们——是天日朝的人?”他终于开口,竟然是一口标准的汉语,声音低沉动人。
  听说草原男人都会唱歌,估计这个男人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
  “我们是天日的商人,只是来这里做生意而已,绝对没有恶意!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我抱拳,礼貌地询问。
  通过我的观察,这个男人怎么看怎么不像匪徒,以他的气势看来,说不定是个草原上的贵族呢!我还是小心应付为上策!
  “商人来草原上做什么生意?”他依然面无表情,但话语中却透出一份轻蔑。
  “听说草原上的人们都是用马匹羊毛羊皮等等到附近几个城镇换取一些生活必用品,可是那里的商贩往往要价很高,却只给他们质量很差的东西,用不到一段时间就坏掉,草原人们不得不重新去买,这样一来二往,对草原人们来说,损失不小!我这次来这边,就是给这里的人们送来了物美价廉的东西。”我慢慢叙述,仔细捕捉男人的脸色。
  只见他脸色一沉,“那些都是你们可恶的天日人!”
  “草原上的优良马群中偶尔还会出一两匹不好的马,何况堂堂天日王朝,出一两个宵小之辈也情有可原!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商人都是一个德行,我既然敢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当然也不会为了一两件不好的东西毁了我的名誉!”我微微一笑。
  我的话在他心里起了一定的作用,他的脸色依然阴得可以,但却不再口出恶言。
  “既然如此,我们要求查货!”他突然道,脸色变得有些诡异。
  “可以。但前提是,我要知道你们是谁?是不是冒充的抢匪!”我镇定地道,话说到这个份上,我已经可以肯定这群人不是匪徒了,真是大大的虚惊了一场。但看着这群人不善的眼神,我觉得事情还没有过去,先探探他们的底好了!
  “大胆——”对方人群中有人发出断喝,还没等我回嘴,那领头的男人猛然举起手,一看见这个手势,那断喝的人立马闭上了嘴巴,只是用眼睛狠狠底瞪着我!
  他深深地看着我,在我以为他不会开口时,他突然道,“我们是离这里不远的摩原族人,刚刚晋见完圣上,打算回自己的领地,正在此地休息,听侦察的人说有可疑的人在这附近扎寨,特意过来看看。”
  哦,原来我们把对方当成了匪徒,对方也把我们当成了奸细!
  “原来大家是一场误会,既然如此,你们当然可以验货,我本来就是来和这里的草原人们做生意的!”我潇洒地一挥手,离我最近的两名伙计立刻将一车货赶到我们中间,然后静静地退到一边。
  他看看我,又看看我训练有素的手下,冷道,“看兄台如此,这货就不必验了,我是纳可烈。”
  “我叫云梦洛,是从天日澜城来的商人!”既然对方自报了家门,我也没那么小气,爽快地告诉了他我的名字。
  “如果云兄弟不反对,就由我和我的族人护送你一程吧,这一带最近很不安全!”纳可烈突然道。
  他突然伸出的橄榄枝让我受宠若惊之余更加深深怀疑,他们根本不像一般的草原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神秘诡异,他们的到来似乎也不像他们说的那么简单,可是要我拒绝他的“好意”就不必了,我个人虽然不是爱占便宜的人,但在某些场合下,那些便宜还是应该能占就占,毕竟现在是站在人家的地盘上!
  “恭敬不如从命,兄弟给纳兄添麻烦了!”我哈哈一笑,坦然接受了他的橄榄枝!
  最近没有灵感,我不想码出枯燥无味的文来糊弄你们,所以更新很慢,今天更倒霉,网线坏了,打了无数电话,电脑公司的人死活不来修理,今天我只能传这些了,谢谢支持!
  [第一卷  雏凤清声:第四十八章  草原]
  一缕淡红从远方的地平线处弓起,小心翼翼地,似乎生怕惊醒了好梦正酣的大地,天空渐渐泛出粉白晕辉,慢慢冲淡了墨蓝的夜色,粉白,粉红,红色,橘色,色彩次第转换,每变一次,天空便又透亮几分!
  远处,嫩绿的一线已经变成了模糊的一条,再变成一片,最后终于失去了界限,变成了一望无际的绿色地毯!
  一望无际的绿毯上点缀着星星点点的野花,间或翩然飞过几只贪玩的蝴蝶,阳光在草丛花丛间跳跃如同精灵一般,一条清澈透明的小溪在层层花草的掩护下潺潺流淌,如果不是那似有若无的水流声传来,几乎没有人能发现这里竟然有这么一条可爱的溪流。
  远处,几个雪白的蒙古包(我不知道在那里叫什么,所以姑且以蒙古包代替)沐浴在清晨新鲜的阳光下,如同一朵朵硕大鲜嫩的蘑菇般盛开,缕缕炊烟从蒙古包上空升起,奶香、茶香、肉香就这么随着炊烟四处飘散引诱,落进我们饥肠辘辘的嗅觉里,格外振奋人心!


  清新湿润的阳光温暖宁静,水润的绿意连同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连同绝对无法拒绝的食物香味,瞬间清扫了我一夜未睡的疲劳!我只觉得精神一震,胯下的马似乎也感受到了我的兴奋,高昂地长嘶起来!
  对比一下现代的那种稀疏得可怜的草原,我不由得感叹人类的破坏能力之强!
  我决定了,如果有一天九天坐上了皇位,我一定要劝他搞好环境保护,保护自然,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型社会,用长远的战略来建设天日王朝,使天日王朝成为屹立在东方如同雄狮般傲视全世界的超级经济强国!
  如果他愿意采用我的建议,我甚至可以拿出一些现代的民主政治、军事思想熏陶他一下,说不定天日会就此变成比美国经济还要强盛、比中国元朝版图还要广阔的不可一世的大帝国!呵呵。
  “云兄,这就是我们族人的聚居地,”一夜没有开口跟我说话的纳可烈终于开了金口,一下子打断了我那白日美梦,看着我,似在等我开口。
  “这真是个世外仙境的好地方!”我由衷地赞叹,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也不过如此!
  不止是我,我身后那些同样疲惫不堪的伙计们此时也一脸惊奇地打量着四周从未见过的事物,贪婪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小心地规避着一些悠闲地吃草、偶尔抬头看一眼我们的羊羔们。这些伙计,大多是没有出过远门的,即使出门,也不脱那小小的范围内,何曾见过北方大地上的壮阔美景?
  程星骑着他的小马,已经在他的欢呼声中纵马奔得老远,一路上惊起了许多色彩斑斓的蝴蝶,撒下他银铃般的欢快笑声。云青和程望却老成地跟在我身边,这一夜都未曾稍离!
  我们的到来受到了摩原人的热烈欢迎,他们相对来说是个比较富裕的游牧民族,款待客人也是竭尽所有,端出了整坛整坛的烈酒,整只整只的烤羊,草原人天生的热情好客在这里表露无疑,几乎使天性含蓄的天日人招架不住。
  顾武南和镖师们身怀武功,还能支撑,我带来的那些伙计就惨了,三杯烈酒下肚,一个个东倒西歪都不知道天南地北了,好在他们一喝醉马上睡倒,才没有出更大的丑,就这样,还是惹得那些草原人哈哈大笑,连一脸严肃的纳可烈都露出了浅淡的笑意。
  当摩原族族长带着摩原族人看到我们带来的货物时,顿时更震耳欲聋的欢呼声远远地传了出去,那些也会说汉语的摩原人都忍不住用自己的语言欢快地唱了出来。
  我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向导替我翻译了一下,我才明白,原来我们带来的质量上等的铁锅铁盘等铁制物品和食盐糖等等正是摩原族人渴望已久的东西,这些东西在附近的镇上只有一些劣质的,就算是劣质的,对他们而言,他们要么买不到,要么就被一些小贩哄抬高价,想得到也非常困难!
  还有我带来的几车精美华贵的丝绸锦缎和瓷器引起了族长和纳可烈的兴趣,当纳可烈看到我特意带来的一架底色雪白如玉、雕琢着一副栩栩如生的寿星献桃图的汉白玉屏风时(我原来打算用作贿赂品的,呵呵),眼睛顿时灿如星子,射出灼灼的光芒!
  通常大理石上的花纹都会呈现为不规则的图案,少数会形成独具特色的典雅水墨画,这种已经算是珍品了,而那些没有任何花纹,雪白无暇的大理石则被称做汉白玉,以石比玉,可见它的评价之高,是珍品中的珍品!
  而这架屏风更特别,整块雪白无暇的石身,没有任何花纹,本已经极为贵重,更奇的是,这雪一样洁白中竟还透出一抹浅粉色,连我也从未见过这种稀世珍品,为了雕琢它,我费尽心思,终于想出一个办法——把这抹粉色雕琢成寿星手中的仙桃!
  “这架屏风值多少?”纳可烈哑声道,他一开口询价,一旁来回抚摸屏风、满脸眷恋喜爱表情的族长顿时黯然退下。
  我心中微微有底,虽然纳可烈自称摩原族人,但从这半天族长对他的态度看来,根本就不像,哪有族长对族人毕恭毕敬的?他的身份一定不同寻常,说不定还是草原人中的贵族(看他的气势很有可能,我一向看人很准!)那么,他要这架屏风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奢侈生活,还是另有用途呢?
  联系他一身与其他草原人并无二致的服装,和他内敛的气质,显然他并不是一个奢华张扬的人,那他那种对这架屏风非要不可的心情必然也不是为了自己!
  如此情况下,我该不该狠宰他一顿,还是放长线钓大鱼?所有人都围坐在族长的蒙古包里,那架屏风也搬到了我们中间。
  “纳兄,不瞒你说,”我站起来,绕着屏风转了一圈,笑吟吟地道,“这屏风质材不是白玉,而是一种名叫大理石的石头,通常白色中夹杂各种杂质,呈现雪白无暇颜色的情况极为少见,所以纯白色大理石又叫汉白玉,相当珍贵,而这种透出粉色的汉白玉我则从来没有见过,可见它的稀世之贵!当初我刚得到这块石头时,简直不知道该拿它怎么办!后来,我苦思冥想了整整三天三夜,终于想到了一个创意——就是你眼前这副画——这叫寿星献寿,你看这桃顶的一抹粉红,绝对是画龙点睛之笔!我的朋友花了整整三个月,几乎不眠不休才雕琢成功!以纳兄看,它到底值多少?”
  我说的也是实话,当初我看到程岩雕好最后一笔后,躺倒就睡的憔悴样子令我终身难忘,继而是满心的感动和愧疚;而秋灵则说我对着一块石头三天不眠不休地自言自语的样子让她吓得魂飞魄散,生怕我是被什么妖邪魅住了,就差没找道士来救我了!
  我明明白白地告诉纳可烈,这架屏风,凝聚了我和程岩的心血,是我们用心做出来的艺术品,这个价值,到底应该怎么衡量呢?
  纳可烈深深地看着我,显然听懂了我的话(听不懂就是白痴了!),可是他也是一个固执的人,依然坚持用物价衡量,“云兄说的很诚实,我们草原人喜欢诚实人,所以你可以自由提价!”
  我笑看着他,这番话顿时显出了他的身份,也只有身份极高的人,才敢在这样的宝贝面前面不改色地让我自由提价!也才会把世间的一切用金钱来衡量!
  “纳兄真的喜欢这架屏风?”我再次问。
  “不错!”他回答得很简洁,草原人,果然不像天日人那么扭扭捏捏,善于掩饰自己。
  “那我斗胆问一句,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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