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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奇妙都市日常-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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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就是对方的确是个恶贯满盈,手上鲜血无数的人。”
    “坏消息呢?”
    “坏消息就是他是你的同行。”
    “同行?”林暮想了一下:“也没听说哪个我们这圈里有个喜欢娶了任务目标然后动手的同行啊?”
    “不,听说这个人在下手的时候喜欢在对方手里塞一朵蓝玫瑰。”
    “蓝玫瑰?”林暮一听到这三个字,表情立刻不一样了,“原来是他……”
    “你认识?”
    “不认识,只是知道。”林暮抚了抚头发,神情说不出的自在,“这下我就放心了,你还记得我给你看的网站吧?”
    “嗯。”
    “还记得排名吗?”
    “他是那个AK13?”
    “不不不……”林暮连连摇头,“他就是排名第二的021,因为并不是网站会员,我们不知道他的资料所以是网站给他排的数字号,但是所有人都知道021的习惯就是赠与目标一朵蓝玫瑰。”
    “既然如此,你们同行之间可以这样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的,我们只认客户和目标而已。对了,给我一块钱。”林暮向唐且伸手,还不停地催促:“快一点。”
    唐且摸出一个硬币放在林暮手上,林暮将硬币抛向空中,然后利索的接住:“好了,收了你的钱就要帮你做事,这个乔纳德曼德林的命,我要了。”
    “那你加油吧。”
    林暮决心要干好自己的第十二单任务,整天神出鬼没的,在为自己的任务做准备。
    而唐且昨天凌晨潜进医院之后,因为配合林暮活动被夏觉缠上了。
    因为夏觉找不到林暮,而唐且身为邻居,又在金闪闪那里上了重点研究对象的名单,想找他自然是很容易的。
    这已经是第二次夏觉上门来找唐且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唐且打开门看见屋外站着夏觉,他正打算关门,却被夏觉拦住了。
    夏觉笑眯眯的看着他。“我就是想和你聊聊天呀,顺便和你打听一下林暮到底去哪儿了。”
    “我又不是林暮,我怎么会知道。”
    “可是你是林暮的邻居兼伙伴呀。”
    “只是邻居,我只是个临时工,不算伙伴。”要是真被当成林暮的伙伴,他的日子真过不下去了。
    “可是你们的关系看起来这么好,电话号码总是会有的吧?”夏觉虽然知道自己的迷惑唐且八成会失败,可是还是忍不住试一试。
    “你觉得干她这一行的,会随身带手机吗?”
    “说的也是呢。”
    夏觉亲密的凑到唐且身边,“唐编,不如我们去找她吧。”
    唐且想也不想的就拒绝了。“不用了,谢谢,我还要上班。”
    “现在都晚上十点多了,还上什么班啊?”
    “你也知道是晚上十点多了。”唐且这辈子最后悔的只有两件事,第一件事没有进《TEEN》的编辑部,第二件就是当时没有把金闪闪他们给解决了。
    “我对时间这个事情没什么概念啦,我就是很好奇林暮到底去做什么任务,去杀谁了,真的超级好奇啊。”
    “这个我不太清楚。”唐且即使是再烦夏觉,也不能卖队友啊,所以他死撑着愣是没有说。
    看唐且老不说,夏觉反而更好奇了,用普通的语言去蛊惑不成功,那用其他的方法会不会成功呢?
    想到就做,夏觉向唐且靠的更近了,眼睛忽闪忽闪的眨的更频繁了,嘴角的笑带着一丝媚意,仔细看看就会发现夏觉的五官其实十分的秀气,而且皮肤非常的好,完全可以说上是没有一点瑕疵,这样的美少年朝着你抛媚眼一般人谁能扛得住?
    唐且向后推了推,他不喜欢别人离他太近,嘴上淡淡的说了一句:“别作好吗。”
    夏觉见初战失败并不气馁,靠美色去诱惑别人并不是他的本职,这还是他在一个森林里玩的时候,遇见了一个路过的艳鬼,艳鬼的诞生与毛倡妓类似,不过遭遇有些不同,艳鬼大多生前从事于皮肉生意,一辈子被男人玩弄,最后落得凄惨下场。
    所以大多艳鬼对男人都是深痛恶及的,她们用幻化的美艳外表去诱骗男人,一旦男人中招,最后就会被艳鬼吸其魂魄,啖其骨肉。
    那只艳鬼意外的与夏觉玩的很好,在闲暇之余艳鬼就将自己的一些诱惑人的招数交给了夏觉,不过夏觉平常都是以玩闹为主,而且他每次光是用语言就能KO一切了,像唐且这么难办的人还是比较少见的。
    “唐编你真的很厉害啊,怪不得闪闪要把你列入重点照顾对象。”夏觉由衷的赞叹一句,他也一步步的向唐且逼近,夏觉也不是故意要和唐且对着干,主要是他在其他人身上都成功,但就是在唐且上失败,换做谁都会很不甘心的。
    “别这样啊,难道你不喜欢男孩子?我把闪闪找来?你喜欢什么样的?”
    夏觉步步逼近,都已经把唐且逼进屋子里了,此时二人只听见一句:“唐且,你还没好吗?”
    两人朝声音处一看,发现是沈钦。
    沈钦面不改色的走过来,抓住唐且的手,把他从夏觉身前拉了过来,“我等你很久了。准备好了就走吧,这是……”
    夏觉略带兴趣的看着沈钦,自我介绍道:“我是夏觉,是唐编的朋友,你是……”
    沈钦的回答不卑不亢,“我是沈钦,唐且的哥哥,阁下找他有什么要紧的事吗,如果没有的话那我就先和他走了。”
    “这样啊。”夏觉愣了一下,点点头,“其实没什么……”
    “那我就和他先走了,再见。”沈钦没等夏觉回答完,就先拉着唐且走了,唐且临走前不忘把家门关好。
    夏觉望着两人离去的身影,玩味的说了一句:“原来人类也是会抢的啊……”
    沈钦把唐且拉到电梯间之后,按下了一楼的按钮,松开了唐且的手,“你最近怎么总是在出状况。”
    “大概是幸运E吧。”唐且耸耸肩,“先谢谢你了。”
    “没什么,本来也是打算今天来找你的。”
    “干什么?”
    “我朋友刚开了一家酒吧,请我去看看,一个人去感觉有些怪,所以想和你一起去,我请。”
    既然沈钦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唐且当然不会驳他的面子,他最近的生活完全就是一个□后连着另一个□,完全没有喘口气的时间。
    沈钦说的酒吧里这里有点远,不过装修很好,沈钦的朋友姓岑,见到他们来了,很热情的招待他们,带他们去了卡座。
    “今天太忙了,不能好好招待你们,再过几天我好好地和你喝几杯。”
    “没事,你忙你的吧。”看得出来沈钦和这个岑老板关系很好,相互之间不客套,十分的熟稔。
    唐且只是喝了一点啤酒,他没怎么来过这种地方,什么洋酒鸡尾酒他也从来没有碰过,倒是沈钦表现得很自如,点了一杯威士忌对着可乐在喝。
    两个人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这酒吧是清吧,里面也不会有劲歌热舞或者一起high什么的,大家都是规规矩矩坐在位子上喝着酒,聊聊天什么的。
    沈钦仿佛有什么心事,话说的很少,一直在喝酒。
    唐且也不太喜欢这样的地方,也就是应付的喝一点。
    两个人大概在酒吧呆到一个多小时后,唐且提出要回去,沈钦也立马放下酒杯跟着出去了,虽然他喝了不少,但是没有醉的倾向,他还和朋友打了个招呼。
    二人刚走出酒吧门口,忽然一阵凉风吹来,让人从骨子里都感觉到寒冷,唐且看了看时间,现在大概是十一点四十了。
    沈钦忽然问:“明天不是周末嘛,你上班上糊涂了?”
    “周末?”
    唐且忽然一愣,他最近忙昏了头,对日期都没什么概念了。
    他要是没记错的话,这个星期……
    他调出日历一看——今天是农历七月十五。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上完我就不用上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九天假!九天假!!!!!!!
    哈哈哈哈哈哈哈!!!!!!!!!!!
    收藏过三千了><
    我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孩子,所以国庆抽一天双更=v=
    是不是觉得我棒棒哒~
    ヽ(??▽?)ノ话说作收184了
    等到两百的时候我也双更一次吧
    ╮(╯▽╰)╭我真是太勤快了
    自己被自己感动哭了

☆、第62章 一百种死法10

沈钦见唐且在看日历;也跟着看了一眼,“原来今天是中元节。”他在国外时间呆的久了,对这各种节日不怎么敏感。
    “嗯,时候不早了;我们先回去吧。”唐且果断的收起手机;打算打道回府。
    “好的,真是不好意思今天耽误你那么久。”沈钦也不提自己刚才是为了帮唐且解围才把人带走。他们两个在刚才喝酒的时候也没有提唐且刚刚经历过的事情;两个人虽说关系不错,但还是带着那么一点生疏,这也是双方的原因造成的结果。
    “没关系的;刚才也多亏你了。”
    “我们之间不用这么客气的。”沈钦对着他一笑;“你说对吧?”
    虽然沈钦已经不止一次在外人面前表露出承认唐且是自己的“弟弟”。但是要让唐且彻底承认沈钦这个哥哥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并不是说他性格不好,只是他对人际关系很慢热也很迟钝。他现在可以接受和沈钦保持较为亲密的距离;但是没办法做到从心里承认沈钦的身份。他从小独立惯了,家里亲戚走动也很少,母亲一人支撑家庭,对他的照顾也不多,冷不丁的多了一个哥哥,换做是谁都没办法那么轻松的接受。
    好在他们两个都是成年人了,为人做事都比较理智成熟,也不纠结这个。
    唐且避开话题,说:“走吧。”
    沈钦嘴角一扬,掏出车钥匙按了一下,停在不远的汽车叫了一声。
    这车还是唐且接沈钦那天看到的,沈钦自己在本地的汽车租赁公司租的。
    “你这车还没有还?”唐且坐上副驾驶的位置,系上了安全带。
    紧接着沈钦也坐了上来,“我租了一个月,等租期到了就去买一辆。”
    从这个角度上看也能知道沈钦出手阔绰了,一来这里就给自己买了台钢琴,这又要买辆车。他的收入高不高唐且不知道,但是从他平常的一言一行,还有家里的摆设,平常的消费,虽然不是挥金如土的大土豪,但也是生活品质挺高的白领。
    “那我们就走了。”沈钦提醒唐且一声,启动了汽车。
    岑老板这家酒吧开的区域正是在高斯市的夜市一条街,这边临街都开设着各种酒吧、KTV,是度过夜生活的绝佳地点。
    虽然今天是中元节,时间快要到午时三刻,正是阴气最重的时候,可两边的店铺依旧生意兴隆、人声鼎沸。都市男女在店中肆情的消耗着体力,听从心中最原始的呼唤,纸醉金迷,灯红酒绿。
    在快要行驶出这块夜市区时,二人看见街边站着一个穿着校服的少女,正冲着沈钦他们招手。
    沈钦看到之后就减慢了车速,将车刚好停在了少女的面前,女孩子走到副驾驶的窗前,衬着路灯,唐且看清了少女的样子,十分的稚嫩,唐且见她身上的校服是本地一所重点高中的校服。身上还背着一个现在在女高中生之间很流行的书包,包上还拴着几个小人偶。
    女孩子脸色很苍白,眼里闪烁着慌张,当她凑上来看清车里坐着的两位人之后,就像是见到救命稻草似得,恳求的问:“叔叔,能送我回家吗?”
    沈钦也看清了对方不过是一个女高中生,顿时爱护心大起。“你家住哪儿?”
    少女大喜,连忙回答:“嘉乐年华,就在市中心旁边。青山街上。”
    本来沈钦就打算帮助这少女,何况是住在一个小区里,顺利而已。所以他回答的很干脆,“上车吧,我送你回去。”
    “谢谢叔叔!”女孩子甜甜的道了声谢,冷静下来,拉开车门坐在了后座上。
    “叔叔,我叫程袖。你们呢?”
    “叫我沈叔叔就好。”沈钦又替唐且介绍:“这是唐叔叔。”
    “沈叔叔好,唐叔叔好,你们真是好人,我刚才拦了好几个人他们都不愿意帮忙。”
    唐且一直透过车内镜在观察程袖,大半夜的一个未成年少女在外面,今天还是七月半,这让他不得不多想,可是沈钦是一个无神论者,并且车也是他的,他总不能不让沈钦帮忙吧?于是他说:“这么晚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可是很危险的。”
    程袖竟然还跟着附和了一句。“是啊。我是被同学喊过来过生日的,但是这里实在是太乱了,我不习惯在这里呆着,就先跑出来了。”唐且注意到程袖的裙摆脏了一小块,看上去是不小心把酒泼上去了。
    沈钦听了之后很自然的接了一句:“无论如何这么晚女孩子还是不要来这边,这里晚上很乱的。”
    “是啊。我以后肯定再也不来了。”
    看得出来,沈钦对程袖没有什么防范心,于是唐且不动声色的观察一番之后又说道:“你单子也很大嘛,就这么就上了车,不给父母打电话吗?”
    程袖也不知是不是看出了唐且试探的意思,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同样拴着玩偶的手机,朝着唐且晃晃,“手机没电了呀。”
    沈钦听到程袖这么说自己也抬头看了一眼,见程袖手机上挂的玩偶都有手机那么大了,“你挂的这个娃娃很特别啊。”
    “嗯,这是我亲自做的哦。这个也是。”程袖将手机上的、还有书包上的玩偶都展示给沈钦看。她手上的娃娃都是做工很精致的人形娃娃,用扣子当作眼睛,毛线充当头发,身上还用布料做成了不同的衣服给娃娃穿上。
    “你的手很巧,做的都很好看呢。”
    程袖嘻嘻的笑着,女高中生的青春娇憨展现的漓淋尽致,“我从小就喜欢做手工。”
    “那挺好的。”
    程袖和沈钦聊天的过程中展现出来的状态的确是女高中生常有的样子,可是唐且总觉得有点奇怪。
    也不能说他魔障了,毕竟每每当他以为生活恢复了平静,总会有那么几个奇奇怪怪的生物闯进他的生活,搅起另一出波澜。
    如果唐且没看错的话,之前在路边程袖的表情紧张急迫,上车之后却很快的放松下来了,在之后的交谈中,她也透露出了更多的消息,她的确是在本市的重点高中第九中学上学,马上就要升高二了,成绩很好,代表学校去参加过全国性的奥数竞赛,表现突出,和他们交谈也表现得落落大方,沈钦和她聊了一会儿后还说她以后取得的成就不会小。
    汽车行驶到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车忽然抛锚了,沈钦无论怎么发动引擎都点不着火。
    “怎么了?”
    “车好像有点问题,我下去看看。”沈钦下车后去后备箱取来了租赁公司提供的修理箱,打开前车盖检查一番之后,沈钦擦着手对坐在车上的二人说:“水箱坏了,我手上没工具暂时修不好。”
    程袖问:“那怎么办啊?”
    “车我明天打电话给公司让他们来修,我们就打车回去吧,别担心我们也住在嘉乐年华,程袖你和我们一起就行了。”
    程袖听了拼命的点头,“嗯,好的。”
    唐且也下车和沈钦一块拦车,说来也奇怪,他们停下的这个十字路口算是一条很繁华的主干道,一天二十四个小时都会有车来往,可是他们在这里等了将近十分钟,别说空的出租车了,什么车都没看到。
    唐且在等的过程中一直在注意时间,现在是十一点四十五了,也不知道是心理暗示还是事实如此,阴风阵阵,空中都仿佛传来了女人的嘤咛声。
    “真奇怪,这个点怎么没有车?”沈钦掏出手机打算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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