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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说我神经-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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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就晕了,用现在的话说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溺水!
我姥爷家房产巨多,田地广漠,丫环也不少,他自己是教书先生,所以深深懂得剥削人的地主不是一个好地主,他的目标是做个学生们爱戴,丫环们尊敬的好地主,他常常去田地与长工们一起收割庄稼。除此之外,他还尽力地去关心下人们的生活,甚至教他们认字,给他们买点小东西。丫环们对姥爷印象极好,有几个想投怀送抱的,但都被他婉拒了,还语重心长地教育她们,好好干活儿,来年给她们介绍俊郎。其实,这是我大姥姥的意思。
大姥姥就是我姥爷的原配夫人,是个踏实、纯朴的农村妇女,比我姥爷大一岁,是媒人硬捏在一起的,所以姥爷一般都叫她“姐”。娶二房在当时并不为鲜,大姥姥问姥爷:人家黄花闺女,你就别糟踏人家了,你还是教书的,积德行善吧!听不听姐的?姥爷很乖的回话:听。大姥姥又语:那还不去田里看看伙计们秧插得如何了。
姥爷有了大姥姥的命令,只好往田里去,一路上还在寻思,不娶个二房闹腾,那么多家产留着何用?他就这么花花地想,看到树上有鸟儿叫就模仿它们的叫声逗了逗,看到脚下有蚂蚁在搬家就小心地抬脚绕过去,太阳很柔软地照在他身上,像是一个温度适宜的火炉箍在自己身上。
突然他听到一声叫喊“啊”,他抬头寻找,看到前面田里老牛在“哞哞”地叫,感觉声音不像,太粗莽。又找了一下,右身处小河里有青蛙“咕咕”地叫,也不像,声线放不开。姥爷往前走了几步,隐约地看到一个人头在甩来甩去,他赶紧跑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个小姑娘手里绕着长被单,脚下歪歪扭扭,身体四十五度前倾,眼看就要掉下去。我姥爷赶紧伸出他那条细胳膊。
我的病有所好转,除了打雷会捂住耳朵上窜下跳外,一般几百分贝的声音是吓不倒我的,我妈因此放松了对我的警惕,不再每天陪伴我左右,讲故事的速度也越来越慢。她说姥爷伸手去救姥姥时便戛然而止。我问,是姥姥一个人掉进河里了,还是他俩一起掉下去了?我妈问,你怎么知道他们掉河里而不是你姥爷把你姥姥救了上来呢?我说,姥爷细胳膊短腿的,常年不干活不吃馒头大饼,就他那身子骨儿能把姥姥拉住?我妈说,那你正好想一想是拉住了还是没拉住。动动脑子有好处,你脑子受过伤,开过刀,钻过孔,现在有机会就多使使,我先喂鸡。
我妈在家养了好几只鸡,都是个儿大肥硕,大腿鼓凸的。看到它们旁若无人地在我跟前走,我眼前就会出现红烧鸡大腿的画面来,香味扑鼻,口水哗哗。可我妈就是不杀给我吃,说要留着生蛋,养小鸡。我痛恨我妈的吝啬,还不如在医院呢,每周都能吃到肉。于是我想法子在我妈面前证明吃鸡肉与补脑子的辨证关系。
六安的鸡素质蛮高的,它们根本不需要主人的圈养,在主人的信任面前,它们获得了空前的自由权,各个闲庭信步似的游来荡去。我现察过它们的眼神,虽然是“斗鸡眼”,但眼神分散瞟着同类中的“花姑娘”或“花和尚”,这让我想到一个有名的总统也喜欢一个叫什么“鸡”的,目的都显而易见。我得坦白我也是,我专注它们的眼神是有一定研究方向的,谁的腿粗,谁的翅膀肥,谁身上的肉没有疤痕,谁的爪子不是皮包骨头。我去挑这些特殊鸡群,对它们发出“吃吃”的笑声。我妈没有动静,我便站在杀猪王三家门口,看他摸出尖刀,一刀戳过去,那美丽的小鸡便“扑”地倒在地上,小爪子还一伸一伸的。王三迅速扎起鸡脖子,丢进开水里,好像添了一些女人常用的脱毛剂,那鸡毛便跟腋毛似的忽拉忽拉一拨一大片。这个过程充满想像力,看着肥嫩的鸡肉我口水就溢满整个口腔。王三说,老三你过来。我愣在原地没反应,他拍了下脑袋说,瞧我这记性,你都改名叫章无计了,我还叫你的小名,对不起啊,太不尊重你了,过来吃鸡。
去你妈的!我脱口而出。是因为这个人说他是杀猪王三,我忍不住要骂他,你是屁,你明明是杀鸡阿三,怎么成了杀猪王三,我不信,你害我,在鸡上下毒,这世上坏人可多了……我一边跑还一边叫喊着,王三在后头跟着我说,瞧这大孩子,还真成了神经病……
我妈看不下去了,知道我在人家的鸡面前犯傻,终于下决心要她命似的杀了一只鸡,我非常感动,立刻在我妈面前保证:妈,我绝对不会在王三面前说您把他家跑过来的鸡给宰了。
我妈这点做得不太好,宰了人家的鸡还不跟人家打声招呼,那王三都急死了,好像命根子丢了似的,成天在门口唤:咯……咯……我问我妈,那王三叫啥呢,鸡都被我拉成屎了,他还在唤,傻不傻啊?我妈说,三儿,你别胡说,王三在生蛋呢!我抓了抓脑袋问,您脑子坏了吧,人怎么会生蛋呢?我妈照我脑袋瓜子上打了一巴掌说,谁说不能,你不就是妈生的一个蛋吗?我恍然大悟,绕来绕去我成了一个蛋,这世上的蛋可真多啊!
后来我发现我知名度还不低,好多人都认识我,我却不太明白他们什么意思,这样套近乎显得智商不高,如同我说我认识萨达姆,而人家还不知道我是男是女呢。在此期间,我认识了小舅、大舅、二舅,这是老一辈,同辈的有表哥胡,表哥耿,表哥杨。对了,表哥杨还在号子里呢,我听他们说过好多次,说杨表哥在吃号子饭,进去的原因跟我有一定关系。大姨夫大姨娘也这样对我重复了一遍,他们表情像蔫了的柿子,没劲极了,跟我说话时,眼白不由自主地翻给我看。我说您们不能这样,我对表哥杨还是很关心的。大姨娘说,你不记着他的错我们就很宽心了,难得你这么惦念着你的表哥杨。我“呜呜”地答应着,突然,脑子里闪出一片黑乎乎的东西来,我控制不了说话的欲望,直言不讳地问:表哥那件皮衣呢?
我的记忆有所好转,都记起那件叱咤风云的黑皮衣来,这预示着我即将东山再起,统领六安所有残疾人士成立一个残疾人协会,为所有弱势群体竭力服务。姨夫很慷慨地将那件黑皮衣找出来给了我,当时我就穿上了它,然后又迅速将它脱下,因为我嗅到了一股陈旧的腥味。在袖口处,我找到了气味的根源,是一块早已凝结的血迹,紫黑色,跟幻灯片一样。阴郁的氛围,闪烁的画面,屏幕里面走出来一位女子,她扑到我身边,一把尖刀戳向她,一件黑皮衣被溅上血迹,“啊啊啊”,我咿咿呀呀地叫喊着,我吓死了,那是谁啊,竟然拿把刀想置我于死地,那女的又是谁啊,看到有人捅我还往我身上扑,真是做鬼也风流哇!
我很难控制得了自己的情绪,有时遇到一些能引起记忆的片段,它会轻易失控,有些孩子因此在后头追着我喊什么神经病,他们用天真无邪的笑容面对我的愤怒,用彼此击拳来讥讽我的无能为力。我妈也就加紧了对我的看管,她常说一句,三儿,别理那些兔崽子,过来,我给你讲你姥爷、姥姥的故事让你静静心。我骂骂咧咧地甩开那帮孩子,他们依旧在背后雀跃着,声音放肆得让我联想到了我的童年,嘴巴忍不住送上一句:这帮小人渣。
我姥爷的英雄救美成为当地三四户人家竞相传颂的美谈,随着事件的数次转口,事实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他们说,姥爷听到一声呼救,踏着一块河边的石头飞跃过去,一把拽住我姥姥的手,及时挽救了一个妙龄少女的生命。而事实的一个微小差别在于,我姥爷当时脚底一滑,拽着我姥姥的手一起掉进河里。姥爷还算识水性,扑通几个猛子就钻了上来,这才发现姥姥不见了。他很着急,就在原地大喊:来人呐,救人呐,有人掉河里了。大概因为千里传音的功力不够,没有一个人闻讯赶来。带着失望的心情,我姥爷转身欲走,他想还是回去找几个长工过来打捞尸体吧。可再回头一看,发现我姥姥已爬上来了,正在大口大口地吐着吞下去的河水。我妈说着还笑着,她显然不会造谣中伤她的老爸,如果这是事实的话,那么一开始,我姥姥对我姥爷肯定是没有太多的好印象。
我姥姥当时跟姥爷素不相识,她明白姥爷尽了最大力量,所幸河水不是很深,转了几个圈,喝了几桶水就漂了上来,大家风范的她临走不忘向我姥爷道谢。我姥爷很不愿意听到她说谢谢,连忙回答,应该的,应该的。
姥爷后来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就是在河边散步,只是过程不浪漫,他独自一人在河边逡巡,不带他的元配,婚姻的轨道就这么开始偏离。我姥爷的解释是,对不住那位姑娘,一定找到她,对她有所帮助,尽自己所能之事。
这是男人的借口,六十年前男人亦如此,如今,男人把那样的一场经历定性为邂逅,姥爷和姥姥的邂逅是美丽的爱情的开始,也是幸福的婚姻的结束。
姥爷在姥姥失足掉下的河边等了好几天,他在期待一个曾经让他置生死于不顾的溺水的美丽姑娘的出现。我姥爷可真傻,他痴情于此,乐此不疲,每天一大早就到了那条河边,举目望去,不见一个鬼影。他低头走在曾经失足的地方,那是一块圆滑的小石头,他蹲下去抚摸着它,像是抚摸一瓣柔软的Ru房,摸呀摸,辅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姥爷竟然面色红润,呼吸急促起来,全身似有万千个蚯蚓般爬行,随之“哎呀”一声,姥爷全身颤抖起来,这种感受只有新婚之夜揭开新娘面纱时才有。万簌俱寂啊,他停下手,眺望前方,神态像看一帮歹徒群殴般专注。
我姥姥是撑着一把油脂伞走过来的,她彳亍着,张望着,看得出来,她有种叹息般的眼神,身子一歪三扭地向姥爷走过来。四目相对,霎时,天地定格,时间静止,姥爷缓缓站起来,抬腿向姥姥走去,口中喃喃自语:美丽的姑娘啊,你终于出现了。
最近一段时间我的生活还算不错,一日三餐总会有鸡鸭鱼肉蛋什么的,菜好,胃口就好,吃饭特别的香。老毛病几乎被人遗忘,但新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鸡的问题,农村那地方野鸡特多,但现在品种濒危,再不控制一下我的肚皮,我怕它们会灭种;比如肉的问题,吃了不少肉,别的地方哪也不长,尽朝我的脸上长,我妈说我一脸横肉,我还不信,对着镜子一照,我的腮帮子从内圆弧变为外圆弧;再比如蛋的问题,毛豆炒鸡蛋吃得我每天肚子跟怀胎五个月似的,常此以往,我担心会被毛豆的体形同化。这个时候,我妈说,你该去看一看杨阿姨了。
我不能再装孬了,杨阿姨我其实是认识的,她是养大了小花,给我碗里夹过很多菜,非要我娶小花的那个。据我妈讲,杨阿姨现在孤苦伶仃,杨叔叔和小花相继离去,剩下她一个人天天对着墙壁发呆,有时一坐就一整天,熟悉她的人知道她承受了丧夫丧女的巨痛,不熟悉她的人以为她神经病,我得拎只鸡去看望看望她,神经病这毛病吃鸡蛮管用。
杨阿姨正歪着头想啥心事,看到我进来,她立刻向我扑过来。我赶紧扎稳马步,看那阵势,杨阿姨冲过来的力度有好几百牛顿。另一方面我也很感动,毕竟有母子般的亲情,见到我,她失控,向我表达她感情脆弱的一面也是可以理解的,即使一大把年纪了,若伏在我身上嘤嘤而泣,我也不会感到意外——让我感到意外的是——杨阿姨猛冲过来,伸手敏捷地接过我手中的鸡,啧啧说道,三儿啊,看你客气的,来我家还带啥东西,都是家里人,以后再也不要带鸡了……我说,好,好,下次带只鸭来。杨阿姨又说,不用不用,家里鸡都吃不完哩——要带就带鸡蛋吧,家里都是老公鸡,生不出来蛋。
据此,我认定,杨阿姨脑筋正常,既能分辨公鸡与母鸡的特征功能,也能对比出实用的价值,选择最受益的东西。幸亏,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我的成本价值为零——那只鸡是野鸡,我窜到竹林里用弹弓将它射晕裹在包里转移地点,因此,杨阿姨很是喜欢地告诉我,三儿啊,你可真细心,逮了只鸡还把它给杀了,这些活儿是该我干的。
因此,我又不太相信自己的判断,杨阿姨到底成为了哲学家还是精神错乱的平凡村妇。但她的记忆应该是超人级别,要比我胜出很多倍,她口口念叨的小花和我的故事跟她们说的一字不差。我又经历了一次故事的熏陶,耳朵里长出老茧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可是,天生多愁善感的我已经被故事里的人和事所感动。这种感情的滋生不知道是好是坏,对于现实生活来说,我还是觉得先前不为故事所动的冷酷更容易找到边缘的快乐,因为,听杨阿姨讲那过去的事,我已经泪水涟涟,心情相当糟糕,就想嚎啕大哭,心里不停地呼喊:李雪啊,你在哪里?
李雪成为我重点回忆的对象不是因为她的美丽动人,故事里的李雪是一个颇有争议的人物,有些人说她非常聪明,长得忒俊;有些人说她爱慕虚荣,过于现实;而我关心的问题是,她有多能耐,竟然视我的好感不存在,毅然扑到张平的怀里。那个家伙有点钱也是事实,但外表畸形也无法反驳,难道钱比我的相貌堂堂还重要?把钞票看得如此重要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苦苦思索,是我与这个世界有了隔阂还是李雪脑子有问题。
有这么些个问题需要解答,一天的时间容易打发得多,犯神经的次数明显又降低,我俨然成为一名准哲学家,不再有吃饭发呆的表现,也没有犯遇到事情慌乱失色大喊人渣的老毛病。我像个乖宝宝一样安静,从不乱跑,有水喝水,有饭吃饭,当然,我的杰出表现在于,不随便尿床,不会随地打滚。
我妈把我当正常人对待,放心大胆地让我去数里之外的地方走亲戚,她不怕我迷路走失,也不怕我精神错乱失手伤人。看情形,我不再属于非正常人类,我有了自由和主张,我想干嘛就干嘛,我跟猪聊天,喂它们吃最棒的猪食,我妈伸出大拇指表扬我,说做得好,养肥了杀掉它们吃肉;我跟鸡说话,逗引公鸡和母鸡谈恋爱,我妈说,好,开始恢复人性了。我“嗯”了一声,表示我妈说得对,我希望它们早日生小鸡,然后杀掉它们吃肉。我也认为从逻辑上或者从日常生活里看我正在逐渐痊愈,很长时间没尝过意识混乱的滋味。那天我去大舅家串门,回来后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是蒋小红。她手里拎了很多吃的东西,朝我笑个不停,我忍住上前接过东西的冲动,以良好的姿势对她还以笑容。其实内心里我开心过度了,这么多天在六安,见过各种形形色色的女人,但没有像蒋小红那样让我产生愉悦感的女人。无论环境还是人都让我有了阶段性的快乐,因此我一直循规蹈矩,没有什么过头的举动。但接下去的一幕改变了多日以来的平静状态,蒋小红没有扑过来,这一点我有些意外了。在医院里,虽然我常常向她身上扑去,但来到六安,也该轮到她忘情地与我拥抱了。我甚至怀疑在精神病医院呆久了,蒋小红已经被同化,思路混乱,不认识我无计了;或者感情呆滞不向任何人表达自己的情感倾向;再者她反应迟钝,在我抛给她数个媚眼后,她依然理解不了男女之间的表达方式。这也就算了,惊人的一幕无情地发生了,一个高大的男子从蒋小红背后站起来,有篮球运动员的身架,坦白地说,相貌还是不错的,虽然仅次于我,但在这个地方也是数得着的角色,他突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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