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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獒的精神-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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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成合理的危险,蕴含着给巧取豪夺、损公肥私寻找借口的倾向。虽然可以说狼的种种不良举动取决于它的生存法则,但天经地义的生存法则决不能改变同样也是天经地义的我们的道德评判,因为我们毕竟不是狼。在人类社会里提倡狼的精神,恰恰说明我们的道德水准正在下降,我们的精神正在被物欲、金钱、权势蒙垢。一个人、一个社会,发愤追求的,应该还是公正、道德、和平、幸福,以及用“藏獒”的无私和勇敢挽救弱者、平等均富、营造和谐等等,而不是用“狼”的自私和贪婪让贫者更贫,让富者更富。一个企业家、一个商人,自然可以把“兼并”、“收购”、“牟利”的“狼性精神”看成是成功的标志,但如果他同时又是一个“藏獒精神”的实践者,是一个保护弱小、帮助他人和贡献社会的慈善家,那就不仅是企业的成功,也是人格和形象的成功。而人格和形象的成功,才是一种高境界的成功。

有一种世俗的见解:如果你不做一只狼,就必然是一只被狼吃掉的羊。当大家都不愿意做羊的时候,就总想把自己变成狼。我想说的是,在这个世界上,不想做狼的人们,并不一定就是一只随时被吃掉的羊;不想做羊的人们,也不一定要做一只自私害人的狼。我们还有第三条路可以走,那就是做一只堂堂正正的藏獒,它可以制约狼的猖獗,不让狼性肆意泛滥,还可以保护那些软弱的羊。总之,藏獒身上有那么多人类社会非常需要又非常缺乏的优秀品质,它让我们迷恋,让我们觉得毕竟我们还没有缺失道德的标杆和人性的魅力,毕竟人类还是认同了藏獒与生俱来的精神气质而让它们成了自己永远的伴侣。



不错,是有一种“藏獒精神”漂漂亮亮地存在着,这种存在支撑了父亲的一生,使他在晚年总是沉浸在这样的怀想中:藏獒回到他的生活中来,或者他回到藏獒的生活中去。当我知道父亲的怀想就是他活着的意义时,我同时也就知道,总有一天我会写一本关于藏獒的书,里面的主人公除了藏獒就是“父亲”。

藏獒是由一千多万年前的喜马拉雅巨型古鬣犬演变而来的高原犬种,是犬类世界唯一没有被时间和环境所改变的古老的活化石。它曾是青藏高原横行四方的野兽,直到六千多年前,才被人类驯化,开始了和人类相依为命的生活。作为人类的朋友,藏獒得到了许多当之无愧的称号:古人说它是“龙狗”,乾隆皇帝说它是“狗状元”,藏族人说它是“森格”(狮子),藏獒研究者们说它是“国宝”,是“东方神犬”,是“世界罕见的猛犬”,是“举世公认的最古老、最稀有、最凶猛的大型犬种”,是“世界猛犬的祖先”。公元1240年成吉思汗的后裔攻克欧洲后,把跟着他们南征北战的猛犬军团的一部分——三万多只藏獒留在了欧洲,这些纯种的喜马拉雅藏獒在更加广阔的地域杂交繁育出了世界著名的大型工作犬——马士提夫犬、罗特威尔犬、德国大丹犬、法国圣伯纳犬、加拿大纽芬兰犬等等。这就是说,现存于欧亚两陆的几乎所有大型凶猛犬种的祖先都是藏獒。公元1275年意大利探险家马可·波罗这样描写了他所看到的藏獒:“在西藏发现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怪犬,它体形巨大,如同驴子,凶猛声壮,如同狮子。”

父亲把这些零零星星搜集来的藏獒知识抄写在一个本子上,百看不厌。同时记在本子上的,还有一些他知道的传说,这些传说告诉我们,藏獒在青藏高原一直具有神的地位。古代传说中神勇的猛兽“狻猊”,指的就是藏獒,因此藏獒也叫苍猊。在藏族英雄格萨尔的口传故事里,那些披坚执锐的战神很多都是藏獒。同时藏獒也是金刚具力护法神的第一伴神,是盛大骷髅鬼卒白梵天的变体,是厉神之主大自在天和厉神之后乌玛女神的虎威神,是世界女王班达拉姆和暴风神金刚去魔的坐骑,是雅拉达泽山和采莫尼俄山的山神,是通天河草原的保护神。而曾经帮助二郎神勇战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哮天犬,也是一只孔武有力的喜马拉雅藏獒。

关于藏獒的知识和传说给了父亲极大的安慰,尤其是他从玉树草原带回家的那只藏獒老死以后,它们便成了父亲和藏獒接触的唯一通道。有一阵儿,父亲很高兴,因为他从报纸上看到了关于藏獒集散地的介绍和藏獒繁殖基地的广告,看到了藏獒评比和藏獒展示会的消息。他把它们剪贴下来,还用毛笔在剪贴本的封面上写了“千金易得,一獒难求”八个字。但是渐渐地,他就变得忧虑重重了,总是说:“这恐怕不行吧?这怎么可以呢?藏獒毕竟不是宠物。”现在想起来,父亲的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藏獒是一种高素质的存在,是游牧民族借以张扬游牧精神的一种形式。在它的身上,体现了牧家生存的需要和草原凌厉风土的塑造,集中了草原的野兽和草原的家兽应该具备的最好品质:孤独、冷傲、威猛和忠诚、勇敢、献身以及耐饥、耐寒、耐一切磨砺。一旦把藏獒当作宠物养起来,每天定时定量地给它们喂食,无微不至地给它们梳毛,洗澡,打针吃药,牵着它们在光滑干净的地面上遛弯儿;一旦饱食终日、无所作为的生活让它们变得闲散懒惰,狗中贵族的身份让它们日益成为活生生的玩偶,没有挑战甚至摧残的成长让它们陶然欲醉,养尊处优、好逸恶劳的习惯成为必须和必然,这样的藏獒还能保持伟岸健壮、凛凛逼人、狂野刚猛、嫉恶如仇的特性吗?

藏獒是壮士,是龙骧,是虎贲,是“能杀才能生,能憎才能爱”的勇愤之狗,是“倘受了伤,就躲入深林,自己舐干,给谁也不知道,大抵休息一会儿,就仍然站起来”的不屈之灵,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的哀痛者和幸福者。而不是世代簪缨的公爵,更不是“绣花也感累昏头”的闺中小姐或虚有其表的裙屐少年。它们的生命只能在回归严酷自然和承担生活责任的状态中,走向拔山扛鼎的境界。

父亲和我都有过这样的预言:离开草原进入宠物社会的第一代藏獒有可能还会是凶猛威武、忠诚勇毅的,但到了第二代、第三代就很难说还会延续这种既属于藏獒也属于高原大野的风采了。因为藏獒素质的形成,除了遗传和血统,更重要的是环境的熔铸打磨,是狗和自然、狗和人类互为依存、艰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青藏高原的特殊环境发育和雕塑出来的一种特殊的生命质量。如果不能让它们奔驰在缺氧至少百分之五十的高海拔原野,不能让它们啸鸣于零下四十度的冰天雪地,不能让它们时刻警惕和发现十里、二十里之外的狼情和豹情,不能让它们把牧家的全部生活担子扛压在自己的肩膀上,它们的嗅觉、听觉、视觉以及大脑的思维、反应的能力、打斗的力量、出击的速度就都会严重退化,骨骼、肌肉、内脏、体魄、毛发、皮肤、内分泌等等也会离开原有的模样走向衰弱和异变。

更让父亲担忧的是,即使我们不把藏獒当作宠物豢养在温室里而是放归雪山草原,它们同样也面临着退化衰变的危险。因为古老的藏獒赖以生存的原始生态正在消失,狼、豹、熊等野兽在人类的大肆猎取之下越来越少,甚至到了濒临绝种的地步。当藏獒借以磨炼斗志、称雄扬威的对手不存在了的时候,它们还能像它们的祖先那样笑傲草原吗?它们的精神和能力是不是也会像它们所处的环境那样严重衰退呢?事实上,在辽阔的青藏高原,在我离开之后每隔一两年都要回去一趟的三江源地区,现在已经很难找到真正纯粹的藏獒了。父亲的藏獒,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第二章 永不消失的藏獒精神(2)



在对藏獒的怀想中,父亲与世长辞了。

我和哥哥把父亲那个零零星星抄写了许多藏獒知识的本子,和那个封面上写着“千金易得,一獒难求”八个字的剪贴本,一页一页撕下来,和纸钱一起烧在了父亲的骨灰盒前。父亲,你终生的爱好跟你去了,你的藏獒跟你去了。假如真的有来世,一定还会有藏獒陪伴着你。

第二年春天,我们的老朋友旦正嘉的儿子强巴来到了我家,捧着一条哈达,里里外外找了一圈,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了。他把哈达献给了父亲的遗像,然后从一个旅行包里拿出了他带给父亲的礼物。我们全家都惊呆了,那是四只小狗!不!是四只小藏獒。这个像藏獒一样忠诚厚道的藏族人,知道父亲一辈子喜欢藏獒,在偌大的三江源地区千辛万苦地寻找到了四只品系纯正的藏獒,想让父亲有一个充实愉快的晚年。可惜父亲已经走了,再也享受不到藏獒带给他的快乐和激动了。

四只小藏獒是两公两母,两只是全身漆黑的,两只是黑背黄腿的。旦正嘉的儿子强巴说:“我已经想好了,它们是兄妹配姐弟,就好比草原上的换亲,妹妹给哥哥换来了媳妇。”说着,过家家一样把小藏獒按照他安排好的夫妻一对一对放在了一起。

母亲和我们赶紧把它们抱在怀里,喜欢得都忘了招待客人。我问强巴,已经有名字了吗?他说还没有。我们立刻就给它们起名字,最强壮的那只小公獒叫冈日森格,它的妹妹叫那日。最小的那只母獒叫果日,它的比它壮实的弟弟叫多吉来吧。这些都是父亲给他养过的藏獒起的名字,我们照搬在了四只小藏獒身上。而在写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又用它们命名了我的主人公,也算是对父亲和四只小藏獒的纪念吧。

送来四只小藏獒的这天,是父亲去世以后我们家的第一个节日。这个节日让我们喜悦得几近疯狂,也让我们在忘乎所以的炫耀中埋下了悲剧的种子。两个星期后,我们家失窃了,什么也没丢,就丢了四只小藏獒。

寻找是不遗余力的,全家都出动了。我们就像丢失了自己的孩子,疯了似的在城市的大街小巷一声声地呼唤着:“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那日。”听不到它们的回音,就觉得肯定是朋友在跟我们开玩笑,他们把四只小藏獒藏了起来,等我们着急够了,就会送还给我们。但是没有,我们找遍了所有能想起来的朋友的家,都没有找到四只小藏獒。

以后的日子里,我和家人漫无目的地到处乱找,找了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又通过托人、报警、登报、悬赏等办法,找了整整两年,这才意识到,父亲的也是我们的四只小藏獒恐怕已经找不到了。偷狗的人一般是不养狗的,他们很可能是几个狗贩子,用损人利己的办法把四只小藏獒变成了钱。能够掏钱买下小藏獒的,肯定也是喜欢藏獒的,他们不至于虐待它们吧?他们会尽心尽力地喂养好它们吧?就是不知道,四只小藏獒是不是在一个主人家里,或者它们已经分开,天各一方,各过各的生活,完成各自的使命去了。

我们全家万般无奈地放弃了寻找四只小藏獒的愿望,因为它们已经不是四只小藏獒,它们早就长大,该做爸爸妈妈了。我在这里只想告诉那个或者那些收养着它们的人,请记住它们的名字:“冈日森格”是雪山狮子的意思,“多吉来吧”是善金刚的意思,“果日”是草原人对以月亮为表证的勇健神母的称呼,“那日”是他们对以乌云为表证的狮面黑金护法的称呼。“果日”又是圆蛋,“那日”又是黑蛋,都是藏族人给最亲昵的孩子起乳名时常用的名字,说明草原人对“果日”和“那日”是既亲昵又敬畏的。

我希望收养它们的人能像草原人像父亲一样对待它们,千万不要随便给它们配对。冈日森格、多吉来吧以及果日和那日,只有跟纯正的喜马拉雅獒种生儿育女,才能在延续血统,保持肉体高大魁伟的同时,也保持精神的伟大和品格的高尚,也才能使它们一代又一代地威镇群兽,卓尔不群,铁铸石雕,钟灵毓秀,一代又一代地成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

此刻,窗外已是微曦阵阵,藏獒燃烧的精神正在黎明的突围中凸现成天际一抹奋勇的霞影,我听到草原不朽的绿风正在耳际回荡,看到雪山之光正在浩浩然奔涌而来。而在青藏高原的怀抱中,在三江源的臂弯里,藏獒爸爸已经上路了,它带着清晨一样透明而滴血的深情,跑向了千里之外那只独一无二的藏獒妈妈。

冈日森格、多吉来吧、果日和那日,你们究竟在哪里?父亲和我们共同的朋友,你们究竟在哪里?草原悲逝的藏獒,中国远去的天骄,你们究竟在哪里?魂归来兮,魂归来兮。

做一个藏獒一样的大男人

散文堕落就提倡大散文,诗歌消沉就提倡大诗歌,小说不景气就提倡大小说,男人不顺眼就提倡大男人。

不顺眼的男人叫小男人,其肉体结构与其他男人别无二致,有瘦小羸弱的,也有魁梧伟岸的,但做派就完全不同了。他们心细如发,琐碎如沙;心胸褊狭,猜人妒他;猫眼看人,隔壁偷话;家长里短,婆婆妈妈;利益相关,数籽吃瓜;遇恩必忘,逢好必拿;见了长官,扑通跪下;一朝得宠,忘了姓啥;有点小权,掐死部下;乐别人苦寒,揭别人疮疤;豺狼心情,冷漠肃杀;无信不义,阴损欺诈。

一国之中、一城之内、一体之间,有个把小男人,这国、这城、这集体就必然七零八落,漫散不聚;如全体均是小男人,就必然鬼影穿墙,尸气弥漫。这时,要发展、要进步,就须得大男人来挽救局面。

大男人者,胸似原,心如天,智慧如海,爱恨似箭,面迎风雨峻烈,心思澎澎湃湃,区区人生尤怨,何足伤怀;以恩为爹,以德为娘,大肚能容,海阔天空;干干净净,堂堂正正,勇毅不挠,精进刚猛;端方如佛,威武如魔,明白如水,自由如风;不飞短流长,不损人利己,不前恭后倨,不取宠媚上;做得贱民,当得大官,义胆侠肝,古道热肠;生如天马行空,死如苍鹰落地。如此人生,当如藏獒追风,高龙行雨,朗然境界,非屑小所能理喻。

大男人是优秀生命的标准,是“人”行于世的承诺,也是人生法典最有金刚魅力的戒律。

人有高低之分,金泥之别。高人阔界,金刚大道,不分男女老幼,如水之源远,如风之平常,一切肉身都可成就,不过是境由心造、事在人为而已。

《藏獒》之外的藏獒

昆仑山下的阿尔顿曲克草原曾经是哈萨克人的驻牧地,现在一个人也没有了。三十年前,我在这里赶牛羊,骑骆驼,做了半个月的牧人。我住在牧人的帐篷里,最大的苦恼是深夜不敢出去小解,因为外面游荡着守夜的藏獒。虽然我和它们白天相处得不错,但夜里就很难说了,我出去再进来,它们把我当成了贼怎么办?一天夜里,尿憋得实在受不了,我只好跪着,把尿接在我的皮鞋里,再把皮鞋从帐篷下面塞出去,泼掉里面的尿。偏偏我在白天喝了许多奶茶,一泡尿接了满满五只鞋才接完。第二天,太阳一晒,皮鞋就变形了,两头翘起来如同一只歪葫芦,穿在脚上根本没办法走路,只好扔掉。但扔了几次,不管我扔多远,皮鞋最终都会回到我身边。原来一只黑色藏獒在辛劳地为我服务着,它总以为是我丢了皮鞋而不是扔了皮鞋。我离开时还带上了这只不能穿的皮鞋。牧人说:“你看我家的藏獒对你多好啊,你已经是它的主人了。你要是不带走,它还会叼着皮鞋去追你。”我说:“早知道它把我当成了主人,我就没必要用皮鞋接尿了。”

皮鞋是藏獒带给我的损失,但我不能对它们有丝毫的怨恨,因为对它们的家园来说,我是一个摸不清底细的外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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