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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广记 500卷-第1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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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母氏时避兵南奔,经及舍利自出箧外,因求怀之,以渡江东。又尝遇火,不暇取经,及屋尽火灭,得之于灰烬之下,俨然如故。会稽王道子就嵩曾孙云求以供养,后常暂在新渚寺。刘敬叔云:“曾亲见此经,字如麻子,点画分明,新渚寺今天安是也,此经盖得道僧慧则所写也。”或云:“尝在简靖,道尼转诵。”(出《冥祥记》)
【译文】
周闵是汝南人,晋朝时任护军,一生奉佛法。苏峻的战乱,城邑人都东西迁移。闵家有一部大品般若经,用半幅八丈白布,反复写着,又有其他经书几部,大品也夹在当中。马上就要避难而独行,不能够完全拿走它们。尤其惋惜的是大品,不知道在哪部经中,匆忙而去,来回行走叹息。不知不觉大品忽然自己出来。周闵惊喜地拿着走了。周家也世代把它当作宝物,至今还在。另一个说法是周嵩妇胡母氏有白布写着大品,那个白布宽五寸,而一部大品都写在上面。又同时兼有舍利,银瓶放在那里,并且封闭在深箱子中。永嘉之乱时,胡母氏当时避兵乱南逃,经书及舍利自然跳出箱子外面,于是找到了并揣着它,及渡过江东。又曾经遇到火灾,没来得及取经书。等屋里的火全灭了,在灰烬下找到了经书,还和原来的一样。会稽的王道子靠周嵩的曾孙云求来供奉,以后常常暂住在新渚寺,刘敬叔说:“曾亲眼看见这经书,字象麻子一样。点画分明。新渚寺现在的天安就是,这部经书大概是得道僧慧则所写的。”有的说:“曾经在简靖那,道尼转诵。”


王懿
晋王懿字仲德,太原人,为车骑将军,世信佛法。父黄,为中山太守,为丁岑所害。懿与兄侍母南归,登涉饥疲,绝粮无计,唯归心三宝。忽见一童子牵青牛,见懿等各与一饭,因忽不见。时积雨大水,懿前望浩然,莫知揭厉。俄有一白狼驯绕其前,过水复返,似欲引导,如此者三。于是随狼行,水才至膝,得路归朝。后自五兵尚书为徐州刺史,尝欲设斋,宿昔洒扫,盛列香花经像。忽闻法堂有经呗声,清婉流畅,懿遽往视,见五沙门在佛座前,神仪伟异,懿心甚钦敬。沙门顾盼依然,瞻礼未竟,皆竦身飞空而去,亲宾见者,倍增信悟。(出《法苑珠林》)
【译文】
晋朝王懿字仲德,是太原人,做车骑将军,一生信奉佛法。父亲,做中山太守,被丁岑所陷害。王懿和他的哥哥侍奉母亲南归,登岸跋涉后饥饿疲劳,没有粮食毫无办法。他只是诚心依靠佛、法、僧。忽然看见一个童子牵着一头青牛,看见王懿等各给他们饭吃,又忽然不见了。当时暴雨大水,王懿前望茫然,不知如何对待这场灾患。不一会就有一只白狼驯顺地围绕在他面前,过水后又返回来,好象要做引导似的。象这样三遍,于是就跟着狼走,水才到膝盖,得路回朝。以后从五兵尚书转为徐州刺史,曾经想要设斋,当夜便清扫,摆上香花经像。忽然听到法堂上有诵经的声音,清婉流畅。王懿急忙去看,看见五个僧人在佛座前,神态仪表伟异。王懿心里非常钦敬,僧人顾盼依旧,看到施礼未完,都竦身而飞上天去,亲戚、宾客看见的人,更加相信醒悟了。


谢敷
谢敷字庆绪,会稽山阴人,镇军将军輶之兄子也。少有高操,隐于东山,笃信大法,精勤不倦。手写首楞严经,尝置都下白马寺中,寺为邻火所延,什物余经,并成煨烬,而此经止烧纸头界画外而已,文字悉存,无所毁失。敷死时,友人疑其得道,及闻此经,弥加惊异。(出《法苑珠林》)
【译文】
谢敷字庆绪,是会稽山阴人,是镇军将军輶的哥哥的儿子。年少有高洁的情操,隐居于东山,非常忠信大法,精勤不倦。亲手写首楞严经,曾经放在白马寺中,寺被邻居的火所延烧,东西和其他的经书,都烧为灰烬,而只有这部经书只烧了纸头界画的外面而已,文字全都存在,没有什么毁坏。谢敷死的时候,他的朋友疑心他已得道,等到听说这部经书的来历,就更加惊异了。


僧法洪
晋世沙门僧法洪在瓦官寺。义熙二十年,时官禁镕铸,洪元发心铸丈六金像,私铸竟,犹在模,所司知觉,收洪楚械。洪念观音,每日百遍,忽梦所铸金像往狱,手摩头曰:“无虑。”其像胸前方一尺许,铜色燋沸。当洪禁日,国家牛马不肯入栏,时以为怪。旬日有赦,洪得免,像即破模而自现也。(出《辨正论》)
【译文】
晋朝僧人法洪住在瓦官寺,义熙十二年,当时官府禁止镕铸,法洪本想铸造六丈高的金像。私下里铸成了,还在模子中,所主管的人发觉,就抓法洪带上刑械。法洪念观音经。每天念一百遍,忽然梦见所铸的金像到了狱中,手摩着他的头说:“不要忧虑。”他的金像的胸前一尺左右,铜色烧焦而滚沸。当法洪关押的日子里,国家的牛马不肯入栏。当时都认为很奇怪。十天后有赦命,法洪才获免,铜像也就破模而自己出来了。


刘式之
彭城刘式之,常供养一金像,无故失去,不知所在。式之夙夜思愆自责,至念冥通,经百日后,其像忽然自现本座,神光照室。全家惊喜,倍加倾心。(出《辩正论》)
【译文】
彭城的刘式之,常常供养一金像,无缘无故失去了金像,不知在哪里。式之整夜思罪而自责,诚挚的念头通神,过了一百天后,那个金像忽然自己出现在座上,神光照满全屋。全家人都非常惊喜,更加倍精心供奉。


刘龄
宋刘龄,不知何许人,居晋陵东路城村,颇奉佛法,于宅中立精舍,时设斋。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父暴亡,时巫祝并云:“家当更有三人丧亡。”邻家有事道祭酒魏巨,常为章符诳诱村里,语龄曰:“君家丧祸未已,由奉不明神也。若改事大道,必蒙福佑。不改意者,将灭其门。”龄遂敬延祭酒,罢不奉法。巨云:“宜焚经像,灾乃当除耳。”遂爇精舍,炎炽移日,唯屋而已,经像幡座,俨然如故。像于中夜,大放赤光,其时诸祭酒有二十许人,有惧灵验密委去者。巨等师徒意犹不止,被发禹步,执(“执”原作“报”,据明抄本改。)持刀索,云:“斥佛还故国,不得留中夏为民害也。”龄于其处,如有人殴打,顿仆于地,家人扶起,方余气息,遂痿躄不能行。魏巨体内发疽,日出血三升,不一月苦死。自外同伴,并患癞疾,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传于东阳,时多见者。(出《法苑珠林》)
【译文】
宋朝刘龄,不知哪里的人,居在晋陵东路城村,非常信奉佛法。在宅院里立了一个做佛事的房屋,当时设了斋戒。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父亲暴死,当时的巫祝都说:“家里当还有三个人将死亡。”邻居家有一个信道教的祭酒叫魏巨的。常常用章符在村里行骗。他告诉刘龄说:“你家的丧祸还没完,是因信奉了不明之神,如果改成事奉大道,一定能蒙福庇佑,不改的话,将灭他的满门。”于是刘龄就敬请祭酒,停止不奉佛法。魏巨说:“应当焚烧经像,灾祸才当消除了。于是就点燃了佛事舍,火焰旺盛烧了一天,只是烧毁了屋子而已,经像和幡座,依然如故。佛像在夜里,大放红光,当时各位祭酒有二十多,有的害怕他的灵验而偷偷地溜走了的。魏巨等师徒执意不停,披发移步,执拿刀绳说:“你这佛还回你原来的地方去!不能留在中夏成为祸害!”刘龄在那个地方,就象有人殴打他,立刻趴在地上,家人扶他,才出了一口气,于是就萎缩不能行走。魏巨也体内生了毒疮,每天出三升的血,不到一个月便痛死。以外的同伴,也都患了癞病。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在东阳传播,当时有很多人亲眼看到。


陈安居
宋陈安居,襄阳县人也。伯父少事巫俗,鼓舞祭祀,神像盈宅。父独敬信释法,恒自斋戒。世父无子,以安居绍焉。安居虽即伯舍,而理行精至,废绝淫祀。忽得病发狂,则为謌神之曲,迷闷邪僻,如此弥岁,而执心愈固,常誓曰:“若我所执之志,偶当亏夺者,必先自脔截四体,乃就其事。”家人并见(“见”字原缺,空一格,据明抄本补。)之,安居不听。经三年,病发死,但心下微暖,家不敢殓。至七日夜,守者觉尸足间,如有风来,飘动衣衾,苏而有声。家人初惧尸蹶,皆走避之。既而稍能转动,仍求水浆。家人喜,问从何来,安居具说所经。初见有人若使者,侍从数十人,呼去。从者欲缚之,使者曰:“此人有福,未可缚也。”行可百余里,至一城府,屋宇甚整,使者将至府所,如局司之处。俄有人授纸笔,令安居曰:“可疏二十四通死名。”安居如言疏名成数通。有一人从内出,扬声大呼曰:“安(“安”字原缺,据《法苑珠林》六二补。)居可入。(“入”原作“人”,据《法苑珠林》六二改。)既入(“入”原作“义”。据明抄本改),称(原本“称”字下有“安”字,系上句居字上字误植,今删。)有教付刺奸。狱吏两人,一云:“与大械。”一云:“此人颇有福,只可三尺械。”议论不决,乃共视文书,久之,遂与三尺械。少顷,见一贵人,翼从数十,形貌都雅,谓安居曰:“汝那得来?”安居具陈所由。贵人曰:“汝伯有罪,但宜录治,以先殖小福,故今得击散乃敢告诉。吾与汝父幼少有旧,见汝依然,可随我共(“今得”下二十二字据明抄本补。)游观也。”狱吏不肯释械,曰:“府君无教,不敢专辄。”贵人曰:“但付我,不使走逸也。”乃释之。贵人将安居遍至诸地狱,备见若楚,略与经文相符。游历未竟,有传教来云:“府君唤安居。”安居惶惧,求救于贵人。贵人曰:“汝自无罪,但以实对,必无忧也。”安居至门,见有桎梏者数百,一时俱进,安居在第三。至阶下,一人冠冕立于囚前,读罪簿。其第一措行,昔者娶妻之始,夫妇为誓,有子无子,终不相弃。而其人本是祭酒,尝亦奉道供化,徒众中得一女弟子,因而奸之,遂弃本妻,妻尝诉冤。府君曰:“汝夫妇违誓,大义不终,罪一也;师资义著在三,而奸之,是父子相淫,无以异也,付法局详刑。”次读第二女人辞牒,忘其姓名,云:家在南阳冠军县黄水里,家安爨器于灶口,而此妇眠婴儿于灶上,匍匐走行,粪污爨器中。此妇还见,即请谢神祗,盥洗精洁。而其舅每骂此妇,言无有天道鬼神,致此恶妇,得行污秽。司命闻知,故录送之。府君曰:“眠灶非过,小儿无知,又且已请谢神,是无罪矣。舅骂无道,诬谤幽灵,可录之来,须臾而至。次到安居,阶下人具读明牒,为伯所诉。府君曰:“此人事佛,大德人也。其伯杀害无辜,訾诳百姓,罪宜穷治,以其有小福,故未加之罪耳,今复谤诉无辜,敕催录取来。”已而府君遣安居还:若可去,善成胜业,可寿九十三,努力勉之,勿复更来。将离府,局司云:“君可拔却死名。”于是安居以次抽名既毕,而至向游贵人所。贵人亦至云:“知汝无他罪得还,甚善,力修功德,身福微,不辨生天,受报于此,辅佐府君,亦优游富贵,神道之美。吾家在宛,姓某名某,君还为吾致意,尊奉法戒,勿犯偏禁,可具以所见示语之也。”乃以三人力士送安居,出门数百步,传教送符与安居,谓曰:“君可持此符,经关戍次,以示之,勿辄偷过,偷过有罪谪也。若有水碍,可以此符投水中,即得过矣。”安居受符而归,行久之,阻大江不得渡,安居依言投符,矇然如眩,乃是其家庭中也。正闻家中号恸,所送三人,勒还就身,安居闻其身臭秽,曰:“吾不复能归。”此人乃强排之,仆于尸脚上。安居既愈,欲验黄水妇人,特往冠军县寻问,果有此妇。相见依然,如有旧识,云:“已死得生,舅即以其日亡。”说所闻见,与安居悉同。安居果寿九十三也。(出《法苑珠林》)
【译文】
宋朝陈安居,是襄阳县人,伯父年少事奉巫俗。鼓舞祭祀,神像满屋。他的父亲独敬信释法。常常自己斋戒。伯父没有儿子,把安居做为继承人。安居虽然住在伯父家,而言行谨慎,废绝一切非礼祭祀。忽然得病发狂。就唱神之曲子,迷闷而不正常,象这样整一年,而思想更加固执,常常发誓说:“如果我坚持的志向被夺去时,我一定先截断四肢,才能办到。”家人都劝他。安居不听,过了三年,发病而死,只是心口处还暖热,家人不敢入殓他。到了第七天的夜里,守候的人发觉尸体的脚间,像有风吹来,飘动衣被,便苏醒而有声,家人起初害怕尸体起尸,都逃跑躲避,过了一会他稍能转动,并要水浆。家人高兴,问他从什么地方来。安居把经过都跟他们说了。起初看见有人像使者,侍从几十人,喊他去。跟从的人想绑他,使者说:“这个人有福,不可以绑他。”走了约一百多里路,到了一个城府,房屋很整齐。使者将要到府所,象局司那个地方。不一会有人拿来纸笔,对安居说:“可以写出二十四死名。安居就象他说的供写出通死名来。有一个人从里面出来。高声呼喊到:“安居可以进来!”安居就进去,称有令铲除奸恶。狱吏两人,一个说:“给他一个大的刑械,”一个说:“这个人很有福,只可给他三尺的刑械。”议论不决,就共同看文书,很久才给他三尺刑械。不一会,又见一贵人,跟从的人几十个,形貌都很文雅,对安居说:“你从哪里来。”安居把缘由告诉了他们。贵人说:“你的伯父有罪,应当治罪,因为他有点小福分,今天打散才敢告诉你。我和你的父亲幼少有交情,看见你也是这样,可跟我共同参观。狱吏不肯去掉刑械,说:“府君不让,不敢专行”。贵人说:“只交给我,不会给他逃走。”于是就卸下刑械,贵人带安居走遍了所有的地狱,全都看见了他们的苦楚,大致和经文说的相符。游览未完,传来命令说:“府君叫安居。”安居恐慌害怕,向贵人求救。贵人说:“你本来没罪,只要以实相对,一定没有忧虑。”安居进了门,看见戴刑具者几百人,一时都进来。安居在第三位,到了阶下,一个人带着冠冕站在囚徒前,读有罪的簿子。第一个人的罪错,过去刚娶妻的时候,夫妇发誓,有子无子,始终不相背弃,而他本是祭酒,也曾奉道供化,在众徒中得到了一个女弟子,因而强奸了她,就抛弃了原妻,他的妻子曾经诉冤。府君说:“你们夫妇违背誓言,大义没有到最后,是一罪。师徒之义很重,却奸污了她。就是和犯了父子相淫罪,没有什么不同的,交给法局详审量刑。”其次读第二个女人的辞状,忘了她的姓名,说,家在南阳冠军县黄水里,家里安焦尾琴于灶口,而这个妇女让婴儿睡在灶上,婴儿匍匐爬行,粪便污染到焦尾琴里,这个妇人回来看见就请求神祗谢罪,并且浇水清洗干净。而她的公公常骂这个妇人,说没有天地鬼神,使这个有罪恶的女人,才做出这样污秽的事。司命听说后,就要把她送来了。府君说:“睡在灶上没有过错,小孩无知,并且她又向神请了罪,也就没有罪了。公公骂无道,诬谤幽灵,可以把他抓来。”不一会把他抓来了。再轮到安居了,阶下的人读凭证,为他的伯父申诉。府君说:“这个人奉佛事,是个有功德的人。他的伯父杀害无辜,欺骗百姓,应当治罪,又因他有小的福事,所以没有给他加罪,现在又诽谤无辜。赶快抓他来。”然后府君打发安居回去并说,如可以回去后,善成正业,可延寿到九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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