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绾青丝2·沧都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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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狂喜,语声却放得异常轻柔:“你醒了。”
我趴在床上看他,见他穿了一套曜月国牧民的衣服,应该是这户人家借他的。他脸上的浮肿已经消褪了,恢复了俊朗的外貌,不过,脸瘦了一圈儿,胡茬子也稀稀疏疏地冒出来,看上去又憔悴又疲惫。我微笑自嘲:“我命硬着呢,死不了。”
他舒了舒表情,脸上似乎带起了笑意,只听到那牧民道:“醒了就好,娜塔罗之前烧得那么厉害,阿牛蒲巴可担心了。”
阿牛蒲巴?这又是什么东东?我抬眼看他,见那牧民长得又高又壮,黑黝黝的脸上带着憨厚的笑容。安远兮在我旁边介绍道:“这位尔伦大哥就是那晚救了我们的恩公,这位伊夏大娘是尔伦大哥的母亲。”
“什么恩公不恩公的,我本来就一直在追踪这两条老狼,只是碰巧遇上你们罢了。”尔伦打断安远兮的话,摆了摆手笑道,“娜塔罗和蒲巴很勇敢啊,你们两个这么瘦弱,竟然杀死了那头公狼,我们草原人最佩服勇敢的人。”
“好了,我们先出去吧,娜塔罗刚醒过来,阿牛蒲巴一定有很多话要讲。”伊夏大娘笑眯眯地打断尔伦的话,转头对安远兮道,“阿牛蒲巴,床头那碗药是我刚煎好的,你记得喂给娜塔罗喝。”
两人走出去,我好奇地道:“娜塔罗和阿牛蒲巴是什么意思?”
“尔伦大哥说曜月国人称姑娘为‘娜塔罗’,称兄弟为‘蒲巴’。”安远兮端起矮几上的碗,舀了一勺碗里的黑色汤汁递到我唇边:“喝药吧!”
一股浓烈的药味儿扑鼻而来,我皱了皱眉:“什么药?”
“治你背上的伤。”他轻声道,勺子往我嘴里送,我皱着眉头喝下去,啧嘴道:“好苦!”
“良药苦口嘛。”我愁眉苦脸的表情令他微微笑起来,我接着问,“那阿牛是什么意思?”难道像那个神牛阿蒂拉一样,也是个封号?
安远兮的脸顿时有些尴尬,迟疑了一下才道:“我怕给他们惹祸,所以告诉他们我叫阿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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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讶异地瞠大眼,看着安远兮尴尬的表情,忍不住闷笑起来:“老天,你要改名字也改个好听点的,这么土。”
安远兮恼怒道:“有那么好笑吗?”
当然好笑了,我越想越止不住笑,身子一抽搐,背上的疼痛顿时袭来,我轻抽口气,安远兮紧张地道:“别笑了,小心伤口裂开。”
我缓过气儿,笑道:“那你告诉他们我叫什么?不会是阿花吧?”
他不说话,表情古怪,又舀了一勺药递到我唇边:“喝药。”
我见他这样的表情,抬了抬眉,心中感觉不妙:“真的是阿花?老天!”
“你本来就是阿花。”他一句话堵得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来,眼里带起了笑意。这呆子,这会儿脑筋倒转得快,我挫败地道:“是啊是啊,我的名字很土,行了吧。”
“我可没这样说。”他一脸是你自己说的表情,把药送过来。罢了,还是不要纠缠这两个名字了,我一点也讨不了好去。我看了眼那药道:“这药是你出去找的?”
“嗯。”他把药送进我嘴里,我皱眉吞下去道:“让我一口气喝下去好了,这样一勺一勺地喝,更苦。”我是最怕喝药的,如果是在家里对着小红,肯定是撒赖不肯喝的了,不过眼下的情况可由不得我使小性儿,且不说这些药难求,单说我们还陷在曜月国中,安全就一日没有保障,不快些养好伤离开这个是非之地,我们就得继续过这种胆颤心惊的逃亡生活。
“你趴着怎么喝?”安远兮摇了摇头,伸手擦了擦我唇边的药渍,我趴着的姿势不便,喝药免不得滴些汤水出来,安远兮手自然地拭过我的唇角,完全没有觉出自己的动作有些不妥。我虽然没有男女授受不亲的观念,但至少在书呆子的迂腐观念里,这是不妥当的。我的心中一动,忆起这些天来,这书呆子不知不觉退了好些呆气,看来环境能改造人,真是一点没有说错。
他见我怔怔地望着他,诧道:“怎么了?”
“没事。”我微微一笑。安远兮这人其实还是不错的,就凭着他平日里在铺子里卖命工作的表现,也早应该可抵消了他批得我十恶不赦之仇,何况这次落难,他还对我不离不弃。我是受过二十一世纪物质社会荼毒的自私的女人,别人对我十分好,我只会对人一分好,别人对我一分不好,我便对人十分不好。罢了,叶海花,以后不要再戏弄他了。
讯息
我和安远兮暂时在伊夏大娘家住下来养伤,开始我还担心我俩的行踪会被张扬出去,但安远兮在我昏迷期间已经观察过环境。伊夏大娘一家身处在一个逐水草迁徙的游牧小部落,这个部落的人很少,只有十来户,共几十个人,而且每一户人家都相对比较分散,没有聚集在一起。部落的人大都纯朴和善,他们都相信了安远兮的谎言,以为我们的商队遇上马帮,货物被抢走,返回天曌国的途中遇到两匹老狼的袭击受伤。皇都中没有传出我和安远兮被处罚的消息,也许是曜月国皇室故意隐瞒,反而给我和安远兮有了喘息之机。
因为缺少草药,我背上的伤口愈合得十分缓慢,几天前安远兮和尔伦大哥一起到狼牙泉去了,据说那条小溪边生长着大量的狼毒草。狼牙泉离伊夏大娘这个部落来回要四天的路程,之前安远兮见我一直发烧昏迷,不敢离开,只是就近寻找药草,现在见我清醒了,才拜托尔伦大哥带他过去。对安书呆的决定,我没有说什么,说多了觉得矫情,安远兮为我做的这一切,我感存在心。
一直在床上趴着,不能翻身,久了也觉得十分难捱,幸好有尔伦大哥的一双儿女,八岁的丹尼和六岁的金莎陪我。两个小家伙对我这个天曌国来的女子非常好奇,最初只是躲在门外偷偷看我,见我对他们笑,才敢壮着胆子跑进来“骚扰”我这个病人。几天下来,我肚子里哄小孩子的那些故事,讲了许多给他们知晓,成功地赢得了他们的友谊。两个小朋友礼尚往来,也告诉我曜月国的大草原上,哪里的牧草最丰美,那里的海子最纯净,哪个部族的姑娘最漂亮,哪个部落的马匹最优良……,他们的童言稚语陪我度过了病榻上难耐的时光。
“阿花姐姐,天曌国还有什么好玩的?”金莎蹲坐在炕下,双手趴在炕沿上,歪着头又好奇、又欣羡地问。我刚刚给她和丹尼讲了天曌国的皮影戏,讲了街头卖艺的耍猴人,讲了拉线的小木偶,逗得两个小家伙惊呼声不断。我微笑着摸了摸金莎的头发,天曌国……,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并不比眼前这两个孩子多多少。丹尼也兴奋地追问道:“阿花姐姐,天曌国有赛马大会吗?”
赛马大会?不由得想起前几日的乌龙大戏,我笑了笑,微微一叹:“天曌国没有赛马大会,那里的男人不以赛马作为表现勇猛的方式,他们……”他们跟纯朴的草原人不同,他们喜欢勾心斗角,钟意算来算去,还美称为谋略。
门轻轻被推开,两个孩子的母亲莉丝走了进来,微笑道:“你们这两个小家伙,真不懂事儿,又跑来打扰娜塔罗休息。”
“姆妈,我们在听阿花姐姐讲故事。”金莎扑到母亲怀里,撒娇道。莉丝宠溺地抱住她:“娜塔罗身上有伤,你们老是跑来吵她,她会睡不好。”
“莉丝姐姐,他们没有打扰我,我还要谢谢他们陪我才是。”我笑道。
“对呀对呀,我们是在陪阿花姐姐!”丹尼机灵地接话,莉丝笑骂道,“我还不知道你,得了,别呆在这儿了,你阿爸回来了,还带回了你最喜欢的宝贝。”
“真的?”丹尼眼睛一亮,立即向屋外冲。金莎赶紧从母亲的怀里挣出来,跟着哥哥跑出去:“我也要去……”
“他们回来了?”我笑着看两个孩子争先恐后地跑出去,抬眼望向莉丝。莉丝笑道:“是呀,刚刚回来,阿牛蒲巴拿药去找姆妈了,尔伦这次在路上降到一匹野马,高兴得不得了,现在还在外面安置那家伙。”
听起来似乎旅途愉快,我勾起唇角。安远兮推门进来,表情兴奋,见到莉丝在房里,欠了欠身,径直走过来。莉丝笑着退出房去,安远兮蹲到床边,高兴地道:“你的伤怎么样?我们采了很多狼毒草回来,伊夏大娘说足够治你的伤了,现在正在给你舂药呢。”
“我很好。”我微笑着看他,大概是因为心情好,他的脸上毫无疲态,我柔声道,“辛苦你了,一路上还好吧?”
“很顺利,尔伦大哥真厉害,回来的路上降服了一匹野马。”安远兮眼睛一亮,兴奋地道,“你知道我见着了什么吗?我见到了野马群,好大一群野马,数都数不清,排山倒海一般在草原上奔驰,那场面壮观极了,震憾极了……”
我微笑着望着他手舞足蹈的激动表情,可以想见那万马奔腾的场景带给了他怎样的震憾。大自然的波澜壮诡,断不是读几本书便能打开相同的眼界的,所以才会有“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谚语流传至今。
安远兮兴高采烈地描述了半天,见我笑着看他,收了收喜态,有些尴尬地道:“对不起,我有些忘形了。”
这忘形的一刻也是他的真性情吧,倒是比平时满身迂气可爱多了。我笑道:“尔伦大哥降回来的野马,便是这群野马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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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是匹母马,那马浑身白色,不比乌雷王子骑那匹白马差。”他点点头,一脸佩服,“听尔伦大哥说那匹马是上好的良驹,他们部落里正缺这种可以配种的好马,可乐坏了。说起来,那马真的好得没话说,尔伦大哥骑着它,一会儿功夫就能把我骑的马甩出好远一截……”
“那是因为你骑术差吧?”我糗他。安远兮以前是不会骑马的,到了这个部落之后,为了帮我找药,硬着头皮打马上阵,不知道尔伦大哥是怎么教他的,他如今竟然也能骑马慢慢放跑了。
“再差也好过某人,骑都不会骑。”安远兮带上戏谑的表情,勾起了唇角,我一怔,这呆子最近怎么学会顶嘴了?我瞪他一眼:“安远兮!”不小心扯动了一下背,顿时痛得皱眉抽气,安远兮吓了一跳:“你别动,我去看看伊夏大娘的药舂好没有。”说着慌慌张张地跑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伊夏大娘拿着药碗和纱布进来了。她笑眯眯地走过来,小心翼翼地牵开盖在我身上的被子,喜道:“我来给娜塔罗上药吧,有了这些药草,娜塔罗的伤很快就能好起来。”
“谢谢大娘。”我感激地道,这户人家一家老少都是纯仆良善的好人,要不是遇到他们,只怕我和安远兮早就葬身狼腹了。“甭跟我客气啦。”伊夏大娘把被子卷到一边儿,我赤裸的上身蓦然从温暖的被窝里暴露在有些微凉的空气中,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大娘仔细地把药敷在我的伤口上,先是觉得伤口有些冰凉,随后便有一股热辣辣的感觉传来,我抽了口气,伊夏大娘笑道:“有些烧痛吧?这药敷上去就是这样的,有热呼呼的感觉就对了。”
她把干净的纱布覆到药上,我安心地任她捣鼓,反正我伤在背上,也看不到她到底在弄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停下来,把卷到一边儿的被子重新盖到我身上,笑道:“这药敷上三四天,就能结痂了,我明天再给你换药。你这几日还得趴得,不能随意翻身。”
我点点头,三四日便能结痂,看来我和安远兮很快就能回沧都了。也不知道铺子如今怎么样,收到安远兮带回去的信没有?玉蝶儿在边城等不到我们回去,不知道会不会来草原找我们?如今我和安远兮藏身在这个小部落,玉蝶儿恐怕也不容易找到,我们一直沓无音讯,玉蝶儿只怕要急疯了,可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换了几天药,背上的抓伤果然开始结痂了,我不用再整天趴睡在床上,可以穿上衣服,下床走动了,除了不能平躺,侧身睡是没有问题的了。我本来是想和安远兮辞别伊夏大娘一家,启程回沧都的,可是伊夏大娘阻挡道:“你背上的伤只是刚刚结痂,稍微不注意就会裂开,怎么能现在就急冲冲地上路,还要养上几开,等痂开始脱落了,才能走。”
安远兮担心我在路上伤口会出问题,也赞成伊夏大娘的意见,我知道伊夏大娘说的是实话,虽然忧心铺子里的事,也只得暂时放下,看来我们还得在这个部落逗留几天了。这几日部落里发生了一件稀奇事,自从尔伦大哥降了那匹白母马回来,第二天夜里,便有一匹浑身乌黑的公野马跑到马厩来,亲昵地与那匹白母马厮磨在一起,死活不走,见了人却怒气腾腾地,一副恨不得杀之而后快的表情,有人稍一靠近,那马就开始发飙,天一亮黑马就闪人,天黑了又来,这件事已经传遍了部落,听说那匹黑马是野马王,比起白马更是百年难遇的神驹。我听安远兮和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讲了这件事,恨不得立即爬起床去看看那两匹传说中的情侣马,可是安远兮以我背上的伤还没有结痂,不能乱动为由,硬是不让我起床,气得我恨不得咬他几口。
终于等到伤口结痂,听说尔伦大哥这几日做了不少准备,今晚想要降服这匹黑马,我兴奋不已,穿好衣服跑出去,却没在马厩见到传说中那匹白马。安远兮说尔伦大哥把白马骑出去了,降马不能在部落里,怕伤到人,我大失所望。
又不想回去,在床上躺得太久,索性在附近走动走动,丹尼、金莎两个小家伙热情地带我逛他们的部落,出了房门我才发现,我住了多日的“房子”根本不是房子,而是坚固的像蒙古包似的灰褐色大帐篷,不过这帐篷不是圆形的,是方形的,篷布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皮革,从里面看,根本看不出是帐篷。这个小部落七零八落散得很开的住所,全是这样的帐篷。曜月国人不是崇尚白色么?怎么不用白色的帐篷?我正狐疑间,突然在一户人家外面看到几个身着天曌国服饰的人,那样子,像是到草原上采办货品的商旅,不由得大喜过望,急急忙忙地冲上去,打听他们是否回天曌国的商队,结果大失所望,他们是刚到曜月国的商队,还要在草原上四处收购皮货,一个月后才回去,而且回去时也不一定能经过这个部落。
看来指望不了他们了,我有些丧气,仍是忍不住打听起沧都的情况,那领头的商人笑道:“姑娘,我们不是沧都的商人,我们是从京城来的。”
“京城?”我怔了怔,瞬时思绪如潮,蔚家大哥回京也有几个月了,虽然写了几封信报平安,但也不知道他具体情况如何,还有凤歌和红叶,也不知道好不好?我试探道:“这位大哥,京城最近有什么新鲜事儿没有?”
蔚家大哥想帮的那位大人,不知道有没有事,如果没事,大哥也应该平安吧?那商人笑道:“京城最近倒真有件大事儿,宫中的德妃怀了龙脉,被皇上封为德贵妃了,这可是宫里第一个有喜讯的娘娘,蔚承相大喜过望,连着三天在京城中布施穷人,给德贵妃积福……”
德妃……,有喜了?我有一刻失神,那个商人讲了些什么,我再也没有听进耳去。
神驹
忘记一个人需要多长的时间?一年?半年?我微微一笑,对一个皇帝来说,也许几天就够了。前世看过多少痴情诗词,元稹为韦丛写的诗有三十三首之多,其中以《离思》之四最为有名,“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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