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我读书少,你可别骗我-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是我们之中最有天分的一个。那一夜之后,乐队解散了,其他人都认为他不能这么埋没才华,甚至约定要赚足够的钱,合力捧红他。可惜老孙顾念兄弟,不肯这么做,他说在这个城市里,音乐没前途,钱才是最重要的。可我知道,他根本就不属于这个城市。”玄奘忽然想起了李世民,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幸运。
“这把吉他,我一直藏在家里,希望有一天能够有人拿起它来,重新唤醒老孙。”中年人拍了拍玄奘的肩膀:“幸亏有你来了。这是我十年来见到老孙最开心的一刻。”少妇蠕动嘴唇,想说些什么,可最终没有开口。她紧紧把小孩子搂在怀里,害怕他幼小的心灵被感染,被毒化。而小孩子饶有兴趣地望着车顶那个疯狂的叔叔,眼神闪亮,心中所想无人能明白。
五指山五栋楼的所有住户都保持着出奇的沉默,没人喝彩,没人抱怨。在孙悟空漫无天际的震慑面前,所有的语言都是苍白无力的他们把脸贴在玻璃上,任凭狂暴的节奏虐待着整个建筑,像一群在暴风骤雨下无助的轮船乘客。
当最后一个音符在半空消失之后,孙悟空将手指轻轻按在琴弦上,似是给这些脱缰的野马套上笼头。四下万籁俱寂,孙悟空带着无比锋锐的气场,睥睨四周。
十年时光,弹奏的技巧仍旧无懈可击,仿佛三千六百五十天只是转身一瞬。孙悟空的身体消磨衰老,才情却从未有一丝消退。
“老牛,我知道一定是你。”孙悟空说。他从车上跳下来,紧紧抓着重装吉他,像握着恋人的手。现在的他,和那个唯唯诺诺、言辞谨慎的颓废中年完全不同,彻底脱胎换骨。
老牛哈哈大笑,冲他伸出了大拇指。两个人举起胳膊,在半空响亮地来了一记击掌。这时候,尖利的警车警笛声由远及近,直到曲子结束,它们才敢战战兢兢地响起来,划破已被肆虐过的夜空。
孙悟空侧耳听了听,只是轻松地耸了耸肩膀,对玄奘说:“现在还来得及吗?”“随时可以!”玄奘、孙悟空和老牛三个人七手八脚地把音响塞回车里,留给他们的时间不多了,线材顾不得绕好,只能胡乱一缠丢进后厢。玄奘用力把车后盖压回去,有几条线头从门缝挤了出来,让SUV从后头看上去好似一个塞满衣服的巨大旅行包。
装好以后,玄奘跳进驾驶室,孙悟空拉开车门,抱着吉他坐进了副驾驶。玄奘摇下玻璃,把一张名片扔给老牛:“去长安,找这个人!”老牛冲他们做了一个放心的手势。
小白雄赳赳地发出鸣叫,整个车身都颤抖起来。它冲出五指山小区的同时,警车恰好赶到门口。他们看到夜晚扰民的肇事者开车跑了,连忙调转车头,纷纷追赶过去。
“被全城的警车追逐啊,和那一天可真像……”老牛感叹道,然后转身对自己老婆孩子说:“不早了,回去睡吧,明天还得上班呢。”
…:文:…;
…:人:…;
…:书:…;
…:屋:…;
…:小:…;
…:说:…;
…:下:…;
…:载:…;
…:网:…;
第三节 猪八戒
“装潢一般。”玄奘说。
“喝的也一般。”孙悟空一脸嫌恶地把啤酒罐放下。
这间酒吧的装修风格很恶俗,朋克不朋克,爵士不爵士,到处都挂着似是而非的金属骷髅头和黑胶唱片。光线很昏暗,只有“云栈酒吧”四个用霓虹灯拼起来的字高高挂在天花板上,十分醒目。一个妖艳的女歌手在咿咿呀呀地唱着,卖力地扭动臀部。
“唱的不是一般难听。”玄奘和孙悟空同时撇了撇嘴。
一个留着长发的青年从邻座伸脖子过来嚷道:“想听就听,不想听就滚!”孙悟空勃然大怒,把啤酒罐直接砸了过去。那罐啤酒他只喝了一口,所以那个长发青年被泼了一头。玄奘吓了一跳,他可没想到那个老实巴交的上班族,脾气居然这么爆烈。
这个叫高老庄的地方,他们本没打算停留。可孙悟空自从复活以后,说以前当上班族不敢碰酒精饮料,现在要把十年份的酒补回来,他们便找了远近著名的云栈酒吧,打算好好喝一杯。
青年岂肯善罢甘休,和周围的几个同伴腾地从沙发上跳起来,抄起酒瓶子和高脚椅,气势汹汹地围过来。周围的酒客没一个上来劝解,都等着看这两个外乡人的笑话,就连酒吧老板也只是咳嗽了一声,自顾擦拭着酒杯,丝毫没有制止的意思。
“我左边你右边?或者我两边,你帮我助威。”孙悟空对玄奘说。他了解后者音乐上的实力,但不了解后者在打架这方面的天赋。
“我右边吧。”玄奘说。他打架从来没赢过李世民,不过也从来没输给过其他任何人。
看到两个人旁若无人地聊天,长发青年歇斯底里地喊道:“给我揍!”一群人勇猛地冲了上去。
孙悟空和玄奘打架的风格截然不同。玄奘是野路子出身,惯于打野架,出手没有章法,王八拳搂腰拽头发下阴脚插眼睛,尽是不太上台面的小手段;孙悟空则明显是会家子,移动距离很小,动手不多,但每出必中敌人要害。
不到五分钟时间,七八个人哀嚎着躺在了地上。仍旧保持站立的两个人里,玄奘打得气喘吁吁,扶着桌子直喘粗气,孙悟空却是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一副运动不足的模样。
酒吧里忽然变得很安静,一个酒客忍不住开口说道:“喂,你们两个外来的,知道自己打了谁的人吗?”孙悟空冷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那今天就让你知道一下吧。”一个沙哑、低沉的声音从酒吧外头传来,酒吧里的温度瞬间降低,无论是酒客还是台上搔首弄姿的女歌手,都乖乖地缩起脖子,闭口不言。
木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一群人缓步走进酒吧。为首的是个胖子,脸盘和肚皮都异常宽阔,浑身的肥肉颤巍巍的,仿佛随时会融化,涂着厚重紫色眼影的双目泛着凶残的光芒。他和身后的一群马仔穿的一律是墨绿色改制军装,每个人的手腕上都带着刺镯,耳朵上有三枚耳钉,右侧胳膊上刺着一只狠戾的枭头。其中一个瘦高的人亦步亦趋地跟随在胖子身后,冷峻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他们一踏进酒吧,自动站成一个半圆形,封住了玄奘和悟空的所有逃生路线。胖子扫了一眼地上横七竖八的手下,淡淡地问道:“是你们动手的?”“是啊。”孙悟空抱臂在胸,迎上他的视线。胖子眯起眼睛,打量着这两个人,油亮的肥厚嘴唇轻轻蠕动一下,露出些许笑意。被人这么坦然地直视,他倒是很少体验到。“动了云栈洞的人,总得给我个交代。”胖子道。
孙悟空用脚踹了踹地上的小流氓:“他们挑事儿在先,怨不得我出手教训一下。”他这一句话火上浇油,让周围一群人登时怒火中烧。
“老大,这两个小子太嚣张了!”手下人叫骂起来,纷纷挽起袖子要上。有人拿出自行车链条锁,有人从腰间拔出警棍,甚至还有人掏出一把三棱军刺。旁边的玄奘抄起一个酒瓶子,站到孙悟空旁边,心中不免有些忐忑。
胖子突然大喝一声:“慢!”他手下的人一下子都停住了,不解地望着老大。胖子踱着步子走过去,仔细端详了一下孙悟空,又看了看玄奘,看似漫不经心地问了一个问题:“你们,也玩音乐?”“不错,我们是从东土大唐而来,去西天寻找真正的音乐。”玄奘说。
孙悟空的脸色阴沉下来。他们两个并没有带任何乐器进来,谁想到这胖子一眼就看穿了底细,如此犀利的观察力,绝不简单。孙悟空比玄奘的江湖经验丰富得多,立刻明白眼前这朋克打扮的胖子不是寻常人——胖子身旁的那个瘦高个,更让孙悟空心生警惕,他嗅出一丝狠戾的血腥味道,这家伙才是最危险的。
胖子微微一笑,手掌轻轻拍了一下:“你们打了我的人,这个场子一定得找回来。不过我若现在打回去,难免被人说以多欺少。既然是玩音乐的,那么不妨就用这个见真章。两位意下如何?”孙悟空发觉自己被那个瘦高个死死盯住了,他自忖自己施展全力,能抵得住这人,可玄奘绝对扛不住其他人。胖子早就算准了,逼着他们不得不接受提议。孙悟空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玄奘已经把酒杯摔到了地板上:“好!就这么办!”孙悟空暗自“靠”了一声,骂玄奘太冒失,可随即想想,自己似乎也没有其他什么办法。胖子很高兴,笑得脸上的褶皱层层叠了起来:“那么我们晚上就在这里见吧。哦,对了,杀僧?”那个瘦高个走了出来,胖子嘱咐说:“这两位客人,可给我保护好了,不要少一根汗毛。”杀僧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
胖子和手下很快离开了。孙悟空和玄奘彼此对视一眼,也朝外走去。杀僧横在了路中间,伸手拦住:“两位去哪里?”孙悟空不耐烦地回答:“去车里,取乐器!”杀僧把手收了回去,尾随着他们离开云栈酒吧。来到附近的停车场。孙悟空注意到,杀僧走路几乎不发出声响,若不是事先知道他的存在,估计根本发觉不了他跟在后面。
他们在杀僧的注视下打开SUV后盖。孙悟空取出了自己的重装吉他,玄奘想了想,没拿自己的吉他,取出一个天蓝漆色的动圈麦,这是经过特别改装的,拾音无衰减,没低切,一般人唱了肯定喷得一塌糊涂,却最适合玄奘浑厚嘹亮的声线。
杀僧看到孙悟空重装吉他上那几根粗大的琴弦时,面部肌肉纹丝不动,只是瞳孔微微缩了一下。这个小动作被孙悟空发现了,他故意拿起吉他晃了晃:“看你挂着一脸的冰霜,原来也懂这些?来,弹两下听听。”杀僧没有接茬儿,悄无声息地往后退了一步,避开吉他。孙悟空最喜欢看到这些一脸拽样的家伙示弱,他向前又迈了一步,说:“你老板现在又不在,过来试试。”杀僧又退了一步。
两个人一进一退几个回合,杀僧发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他脸色变得更冷,右手疾闪,狠狠地劈在吉他琴板上,共鸣腔内发出一阵嗡嗡声。孙悟空把吉他猛地抽回来,用手掌抚住:“辣手催琴,你可真下得了手啊。”“好吉他。”杀僧只说了这么一句。
孙悟空和玄奘不再理睬他,自顾练习起来。反复排练了几遍,他们又讨论在节奏上做一些调整。《大闹天宫》重新被玄奘填过词,许多地方要进行完善,才能让吉他伴奏与歌喉配合得更完美。在缺少贝斯手和鼓手的前提下,他们只能通过别的方式进行弥补。
练习完以后,孙悟空对杀僧道:“喂,你会什么乐器?过来凑个热闹。”杀僧没理他,孙悟空又叫:“临时客串也好,给你发工资。”杀僧冷若冰霜。孙悟空乐此不疲地抛出各种靠谱或不靠谱的条件,也不管杀僧有没有反应。他知道杀僧的任务是看住他们,不敢走开,所以故意尽情嘲弄他,猜测他木然表情下内心的翻腾程度。这是悟空的恶趣味。
孙悟空调戏杀僧的时候,玄奘正坐在车头,忙着低头摆弄自己的动圈麦。忽然他感觉头皮有点发凉,下意识地侧头望去,只见驾驶室旁居然站着一个年轻女人,正隔着玻璃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玄奘吓得差点跳起来,手里差点没把麦克风扔出去。
这女人穿着一条水色凉裙,一头乌黑秀发,裸露的肩头肌肤却白得发亮。最醒目的,是她那一道很有西域风格的高耸鼻梁,把整个脸庞都撑得光彩十足,换一个场合的话,该是相当漂亮。
玄奘想去喊孙悟空,可全身都动弹不得,张嘴也说不出话来——这很像他第一次登台的时候,过于紧张导致了声带痉挛——可当他再回过神来时,发现女人消失了。
玄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推门走出驾驶室,发现附近没有人影,也没有任何脚步声。
“难道自己撞鬼了?”玄奘心想。
到了晚上,在杀僧的“护送”下,孙悟空和玄奘再度来到云栈酒吧。
酒吧里和白天的气氛截然不同,所有暧昧不堪的东西都被撤掉了,桌椅也都搬开,空出一大片场地。大批奇装异服的听众簇拥在一起,不停地喧哗、叱骂,甚至斗殴。
舞台背景被换上了大幅大幅的黑红色调布幔,五种不同野兽的头骨被高高悬挂起来,在它们的骨腔内点着巨大的白色蜡烛,看起来有些异样的恐怖。四处暗藏着的音响如同潜伏在黑暗中的野兽,不时爆出一些杂音,仿佛野兽扑击前的低吼。
胖子换了一身正统黑教士服,上面的花纹都用银线织成,看上去有一种邪魅的严肃感。他正坐在一具银色架子鼓后跟别人说话,忽然看到玄奘与孙悟空走进酒吧,立刻拿起鼓槌,以眼花缭乱的手速敲击军鼓和铜钹。酒吧里所有人的注意力立刻被鼓点吸引住了。鼓点仍在继续,胖子一边用右脚踩着脚踏钹,一边敲着大鼓,浑身的肥肉有节奏地颤动着。他在节奏中缓缓站起身来,一只手以鼓槌为剑,直直指向玄奘与悟空。
“今夜献给恶魔的祭品,就是他们两个!”鼓槌所指,在场的人齐声欢呼起来,无数眼神朝他们两个人射来,口哨声和威胁声此起彼伏。胖子不失时机地敲击着,两把鼓槌在他手里飞舞,如同可以控制人类情绪的仙人法宝。
悟空和玄奘注意到,胖子的架子鼓,居然缺少了一面中鼓,像是一个七岁小男孩的大豁牙。“想不到他们穷成这样。”孙悟空暗自嘀咕。
“你们三个既然来了,那么我们可以开始了。”胖子在麦克风里喊道。
孙悟空和玄奘一楞,三个人?
这时候,一直站在他们身边的杀僧从容走上台去,拿起一把贝斯。他的亮相又引发了一阵欢呼的热潮。他表情仍旧那么冷酷,似乎手里拿的不是贝斯,而是匕首。
“原来是个贝斯手,这家伙深藏不露呀。”孙悟空摸摸下巴。
他们很快便感觉到这支乐队站位的古怪。胖子的架子鼓被摆在了最中央,杀僧的贝斯与两把电吉他分列左右。
可是主唱呢?
答案很快就揭晓了。
与孙悟空《大闹天宫》充满生命力的狂暴相比,胖子乐队的狂暴是一种歇斯底里式的黑暗疯狂,过量的噪音无处不在,充斥着绝望、混乱与死亡的狰狞,如同大地裂开一个缝隙,滴着岩浆的恶魔一一爬上人间。
在一阵电吉他和贝斯联手营造出来的尖锐噪声中,胖子从鼓后站了起来,对着麦克风大吼起来,同时双手与双脚不停运动,用鼓声和钹声带着所有人朝着地狱坠落而去。
我曾经善良曾经天真也曾经多愁善感如女人可我他妈不知道!我X!
天使的羽根被折断,有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天使的眼睛被剜出来,两个黑洞里都是狗屎锐利的雷电,划破腹部,腐烂的肚肠里满是蛆虫……仙风道骨的神仙们呐,是一群贪婪的饿兽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你们只是万年的僵尸……我早晚会从阴曹地府爬回来,用肮脏的唾液淹没整个云霄宝殿太上老君托塔天王太白金星四大魔将七仙女我X“真是不错。”孙悟空评价道,“我喜欢里面反宗教的味道。与其说是颓废,倒不如说是控诉。”玄奘则是从技术角度予以好评。很少有乐队让主唱与鼓手兼于一人之身,因为击打时鼓手四肢都要动作,呼吸与唱歌的呼吸方式不太一样,很难兼顾。但胖子似乎完全没这点顾虑,他手舞足蹈之间,还能中气十足地把愤怒全倾泻出来,十分难得。架子鼓里缺少一个中鼓的缺陷,被他的手速弥补过来。
“总觉得这家伙怀着无比的怨气……”玄奘说。孙悟空点头表示赞同,同时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杀僧,那个家伙的贝斯技巧很出色,右手击勾,从容不迫,在胖子旋律最暴走的时候仍旧能冷静地稳住整个低音部。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