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sherlock]灵与肉作者:angelplus-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外面的院子里找不到一丝白雪的痕迹,我的大脑混沌不堪,我努力的回想我到底在什麽地方掉了什麽,我努力的回忆著为何我会这麽的焦急,我摔倒了,这一摔我顿时起不来,我在台阶底下转个身,在剧痛中仰望著伦敦澄净蔚蓝的天空,我总是想著雪,还有其他模糊的什麽东西在我心里萦绕。
我很难过,心情非常压抑,我躺了很久,直到有护士跑过来,手忙脚乱的把我搬上轮椅,再往我身上盖上毛毯。
半个小时过後,Mycroft出现在我病房里,他穿著一套黑色的西装,系著黑色的领带,他站在窗边沈重的凝望外面的绿色,他说伦敦停雪好几个月了,气候正在无情无义的朝夏天迈去。
我却困在冬天的阴霾里,浑身一阵一阵的发冷。
我坐在轮椅中,目光一直在寻找著什麽,老半天我才能反应过来,我在找John。
我想起来了,我醒来後一直觉得怅然若失,那是因为我没有看到John,我在那雪地中掉落的就是他,回忆顿时涌上脑海,我恢复了清晰思路的大脑抽痛著,悲伤的情绪撕拧著我的心脏。
我生病或者重伤的时候,他通常都是在的,他会守著我一整个晚上,拽著我的手不肯放开,我在半夜恍惚醒来时,会看见他趴在床边沈睡的侧脸,还有那翘起几根碎发的头发旋,他会尽心尽力的照顾我,像我的小女友一样照顾我。
可我这次重伤,他却不在,我记起来了,我的John也受伤了,我抬头看向Mycroft,我试图对他询问John的下落。
Mycroft回过头,沈默的朝我走来,他高大的身材遮挡住了大半的光线,他在逆光的阴影中拾起我苍白的手,像小时候与我玩耍时那样,在我摔倒後牵著我的手将我扶起,他用指头松开我攥紧的拳头,一枚光滑的婚戒从他口袋里放置到我手心上。
“抱歉了,Sherlock。”他低声的说。
我久久的看著婚戒发呆,好几秒之後才能断断续续的说话:“啊,想起来了,这是我给John的。”我的声音干巴巴的,像坏掉的留声机,我一直盯著戒指内侧的刻字,那是我和John的名字缩写,我曾经说过,这两个名字如果不重叠在一起就毫无意义。
“为什麽要把它从John的手指上弄下来?他没了这东西他会生气的。”
“你昏迷7天了,他的遗体已经火化了,我想,你会想要留下这个的。”
Mycroft说罢,用宽厚的手掌拍了拍我的肩膀,“我也很悲痛,Sherlock,我没预料到你们会遭受这样的事情。”
我抬起头,冷冷的看著他,我已经无暇去分辨他的真心,我累了,非常的累,我往後靠在轮椅上,窗外是那麽的美好,阳光灿烂,草地里充满了希冀,可这美好与芬芳在我眼里不值一文。
三个小时後,我摆脱了Mycroft和所有的外人,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消防楼梯间,手里拿著我的自动手枪。
我在昏暗的光线中反复的摸著上满膛的枪匣,心想我的John此刻到底遗落在哪里,他去了什麽地方,那地方究竟有没有痛苦?他会不会想我,就像我想他一样的想我。
我怎麽会把他弄丢?我怎麽会这麽的粗心大意,我明明是个无与伦比的人,John也这麽说过,可我是怎麽把John给弄不见的,这实在是太令人匪夷所思。
我原本应该把他呵护在手心里,当成一枚镶满宝石仍未孵化的小蛋壳一样的呵护,我原本要倾尽我所有的年月来爱他,我原本要将我剩余的时光全部奉献给他,可我现在却连他的手都牵不到了。
“为时未晚……John……为时未晚……”我握紧手枪,止不住的发抖,我以为我能跟John共度余生,直到繁花落尽,白发苍苍,我回忆著我读过但早已被我删除内存的诗歌,企图从中寻得一丝温暖的安慰,我悲哀的发现世界上所有动人的语言也无法令我从痛苦的泥沼中拯救出来。
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微笑,一个属於JohnWatson的微笑。
我想起我27岁那会儿,遇见John的前一天,我还在曼切斯特的造船厂里像个流浪汉一样搜寻污泥和铁锈,如果那天我没有坐早班车回去巴兹玩耍我的实验用具,那麽我将会与John失之交臂。
那麽我亲爱的Watson,我亲爱的医生……将不会遭遇今天的悲惨处境。
我想问John是否後悔与我相识,我想问他如果还有从头来过的机会,他会不会选择与我陌路,我永远也得不到答案了,永远也得不到了。
我将枪口含在嘴里,我感觉到眼泪汹涌而出,我的牙齿咬著坚硬的枪口,它正深深的抵在我的咽喉边,我将手指凝固在扳手上,我保持著这种姿势好长时间,整个楼梯间只能听见我混乱的呼吸声和我的啜泣。
我与死神僵持,我与黑暗对峙,我好孤独,我希望有谁能够站出来终结我的孤独。
几分锺後,我将枪口从我嘴里弄出来了,在泪水中叹一口气,悲哀又勉强的苦笑,John若是在我面前,他一定会笑话我的,他会捧腹大笑,说我是个脆弱得不堪一击的傻瓜。
葬礼我没去,我不知道怎麽去面对那种场面,我讨厌人们络绎不绝的走到我面前一次次提醒我节哀顺变,人死不能复生,他们的每个摘帽礼都会告诉我,我究竟失去了什麽。
我失去的不是一个简单的肉体,死去的不单纯是一位名叫JohnWatson的挚友,而是我一半的灵魂,是的,John是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没有了他,我就只是个不完整的心灵残缺的人。
我参加过不止一次的葬礼,我连我自己的葬礼都参加过,但……这是John的葬礼,我无法前往。
葬礼进行的当天,我从医院跑回了221B,我穿著病号服,颓废的站在大门前,我的脸上冒出了胡渣,整个人看上去像癌症患者,我傻傻的望著门上的马蹄铁。
221B没有门把手,John出门时总是喜欢利用这个马蹄铁来关门,他会将一只腿伸在台阶下面,另外一只手臂顺著力气将马蹄铁弄的倾斜几度,!当关上大门,然後头也不回的挥舞著两只小手臂大迈步的往前走。
我曾经多少次站在二楼的窗边掀开薄纱窗帘悄悄的目送他过马路的身影。
我打开公寓大门,走进去,门在我身後静默的关上,我盯著玄关上的衣架,那里挂著John的旧外套,我顺手抓起这件外套,披在自己身上,慢慢的走上楼梯,我觉得我的背影一定像个沧桑又驼背的老者。
一到起居室,我就瘫倒在John的沙发里,我双手抚摸著沙发扶手上粗糙的面料,望著对面属於我的黑色皮质单人沙发,我想象John平常总坐在这儿,他看见的是什麽?
我盯著我的沙发,以John的角度看待这个公寓。
John闲暇无事就坐在这儿,捧著一堆标题花里胡哨的报纸,他什麽都看,社会版娱乐版他都会翻个遍,报纸抖的哗哗作响,他会把寻人启事念给我听,偶尔也会读几则笑话,他会笑出眼泪,然後含著泪水看我无动於衷的表情,他会诧异为何我寻不到笑点,他会觉得我偶尔展露的幽默比宝石还要珍贵,我在听到凶杀案後的笑容总让他感到毛骨悚然。
他会看见对面的皮沙发里正缩著一个陷入沈思的怪胎室友,诡异的和壁炉对视,在沈寂中与悬案进行隔空搏斗,他会看著我对万物都提不起劲的状态,他转过头,发觉他自己的茶杯已经凉透,他会在这个时刻站起来,走进厨房里,给自己弄上一杯不加糖的热咖啡的同时,望著我搁置在橱柜上的茶罐目不转睛,接著他就会忍不住的将手伸过去,拧开茶罐,用眼角余光瞄著我这个不吃不喝的混蛋室友,一边沏上一杯茶,神不知鬼不觉的放在我手边。
我在这时才领悟到,我在221B从来都不缺这个不缺那个,我以前从未察觉这个细节,我在饥肠辘辘的间隙间转过头,从不知书桌上的盘子里刚好就多出来的面包圈是怎麽一回事,我随手一伸,茶杯总是满的,我的资料夹在书架上从来没乱过,可我明明无时无刻都在翻动这些资料,看到不顺利的时候还会暴躁的随手一扔,但第二天,它们总是乖乖的待在我的书架上,还有我的衣服,它们总是乖巧的待在我的衣橱里面,固定的时间总有人把它们送去神秘的地方清洗,再平安无事的接回来。
啊,是John干的好事,全是John的功劳,他在出门时总是会顺手带上我的洗衣袋,而他回来时,总会把我的衣服分门别类的叠好再放进我的衣橱里,因为他无事可干,照顾我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毫无怨言的做著这些琐碎的事情,我竟然从未认真的感激过他。
我盯著干净整洁的书桌,这不是爱偷懒的Hudson做的善事,这是John在我身边时默默做的事情,他的诊所只是他的副业,经营我才是经营他的正经事业,我忙於工作时他就是这麽打发时间的,陪老太太看看电视,无聊到发慌时就在我这个沈迷在思考圣殿的室友身边走来走去的收拾东西,我在这一刻恍然大悟。
John一直绕著我转,他一直……绕著我……从未停歇过。
我原以为位置已经调换过来了,我原以为John洒脱的不得了,可以随时与我分手,但不是的,他这颗行星,从未偏移过Holmes星系的轨迹。
想到这里我就激动不已,我在沙发里握紧拳头搁在嘴边,许久才能平复我的心情,我冲到葬礼现场时,牧师已经将花朵和十字架丢进了墓穴深处,我想要扑过去,用双手扒开那些泥土,把John的骨灰盒从棺材里抱出来狠狠的亲吻,我想告诉他我感激他所做的一切,用亿万的感激来亲吻他的骨灰盒,当做亲吻他曾经动人的双唇,他不知道他的伟大之处在哪里,他从来不知道。
他不自夸,不浮躁,安安静静的跟在一个了不起的天才身後,以他力所能及的力量来扶持著我,纯真的协助著我,他以他的宽仁大度容忍我,以他倾尽所有的关怀来关心我,他对我无微不至,绕著我转动,而我竟然辜负了他,还总是埋怨他二度结婚,薄情寡义偏移了我这个中心,他从未偏移!他从未真心想要离开我!是我不懂得好好珍惜他,不懂我应该给予他更多,才令他不得不在别的替代品身上寻找我的影子。
我在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到第二个John Watson了。
我站在树的後面,看著众人将他的坟墓围绕,我缓慢的转过身去,背对著所有的人,用手背擦拭著脸上的泪水,在他们眼里,Holmes是不会轻易动情的机器,见识过我真实面貌的人不多,John是最清楚我的那个,他见过我懦弱的眼泪,还不止一次,他也接受过我暴虐的脾气,他被我用尽冷嘲热讽对待过,也被我用最温柔的情话打动过。
我没有让任何外人见到我悲痛的眼泪。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在浑浑噩噩中度过,我没日没夜的窝在221B的床上,我睡不著,多年以来,我在这张床上失眠过无数次,一半是为了案件,另外一半全是为了John。
我抚摸著他躺过的位置,我假象著他还在我身边,我假象他伸过手来抚摸我的头发,双眼里隐瞒不住的崇拜,但是嘴上却用那蛮不在乎的口吻对我说:“你这样真让人伤脑筋啊,Holmes。”
我想听他的声音了,我拿起John的手机,打开他的录音。
这是将近7年前的录音了,John令人怀念的声音出现在我耳边,发音有点含糊,带著重重的鼻音,但我还是能够听得非常清晰。
“这一夜我非常的难忘,虽然我永远不会把它写进博客,但Sherlock替我举办的单身之夜是我人生里渡过的最美好的一个夜晚……我喝醉了……Sherlock也醉了……他後来还吐了……我明天就要结婚了……这是我人生里的一桩大事……我多麽希望在教堂里接受祝福的是我和他,替我戴上戒指的也是他,我多麽希望他可以意识到他对我的重要性,我希望明天和我结婚的人是他,Sherlock Holmes,他永远不会明白John Watson的感情,他永远不会。我爱他。”
“我也爱你,John。”我对著手机说,声音轻到没有人能够听见,但我想,John在某个地方一定能听见的,他离我很远,但他在我心里时,近得不得了。
我沈重的闭上眼睛,蜷缩在与John温存过的被子里。
第30章 Sherlock
12个月以来,我在白天勤奋的处理我未完的案件,塞尔维亚的余党还觊觎著我的性命,他们的首脑死去了,但他的手下依然对我念念不忘,他们想要复仇,可又不敢明目张胆,我不会坐以待毙,坐著等死不是我的行事风格,我必须在他们下手解决我之前,先解决掉他们。
消除悲痛最好的方式就是工作,我像个从不歇息的捕鱼者,将这些漏网的小鱼一只一只的从阴沟里抓回来,送上电椅。
我经常忙的忘记进食,一到了夜晚就百般煎熬,夜晚是那麽的漫长,而我对John的想念又是那麽的强烈。
我在穿衣镜前安静的扣上衬衫纽扣,走到外面,倒了一杯水喝完,我站在起居室里,穿上大衣,手臂经过丝绸内衬的袖筒时发出“唰”一声的响动,我的动作在悄然无声的起居室里显得格外突兀,这里是那麽的沈寂,仿佛整个世界的静默都凝聚在我身边。
屋子里几乎维持著原样,墙上的弹孔有增无减,骷髅头的画像蒙上一层细灰,我依然会每天订阅报纸,随手放在书桌的对面,他的笔记本现在换我在用,他的马克杯静静的搁置在桌角,同样布上了灰尘,我走动到桌子边,皱起眉,感到不悦,我将杯子拿回厨房里,在水龙头下冲干净,放置在杯架上,我调整了一下他的小茶匙的位置,接著走回起居室,我伸出手,抚摸著空荡荡的单人沙发,我抚摸著沙发粗糙的靠背,就像在抚摸他原来的主人一样。
“该出门了,John。”我拍了拍沙发後背,然後将我的猎鹿帽在手中转了一圈,戴到头上,走了出去。
我的手上戴著一枚还来不及交换的婚戒,他的戒指通过一条项链挂在我的脖子上,我坐进楼下的餐馆里,点了两杯咖啡,一杯不加糖的,放在我的对面,杯沿上方缠绕著热腾腾的雾气,我望著伦敦的雨季,气温转冷,眼看著离圣诞又不远了。
老板在柜台里抱著菜单沈默了一会儿,过了几分锺,他还是把一盏玻璃杯装著的小蜡烛端过来,放在两杯咖啡的中间,暗黄色的火焰在我桌子中间晃动,我一直在凝视著细细的雨珠刷过广告牌,突然被他的举措吵嚷到,我抬起头扫视了他一眼。
老板尴尬的笑了笑:“快下雪了,Holmes。”
“嗯哼,那又怎样。今年会下雪,明年也照样会下雪,雪从来不曾停止过,一点意义也没有。”
老板瞠目结舌的盯著我的头顶,也难怪他会如此讶异,上一回雪季时,我和John面对面坐在这里,气氛是那麽的温馨和融洽,我们谈笑风生,彼此间的眼光顾盼生辉,今天我坐在这儿,只徒留一个冷清的灰色背影。
老板无奈的走开了,我再次望向那杯逐渐冷却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