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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乱之许你来迟-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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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乱之许你来迟》作者:一泓雨烟【完结】
文案:
同是皇子血脉真,一个太子一人尘
得知真相恨难忍,太子一朝偷换人
毒药一杯谁人悔,皇位之争几人陪
当年一骑鲜衣怒,今朝相对血满身
计中计,往事纷纷怨痴嗔
人上人,金戈铁马踏满城
不求生死同相随,但求白首度今生
若得彼此真心待,甘心奈何桥上等
“来迟一生,母欲杀之,父欲控之,兄欲除之,亲欲囚之。唯有一人,宁逆天下,不肯负我。今日便允你一诺:生可相依,死莫相随,奈何桥上,许你来迟。”
——来迟
一泓的群:38647721,欢迎大家没事来唠嗑~
一泓的新文《放开那只禽兽【兽人】》 ,轻松小白文,喜欢一泓的妹纸不要大意得过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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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娼馆
楔子
平允三十二年,冬至子夜,天降大雪,月华无暇。
平帝阜奕得正宫皇子,赐名兆彦,大宴群臣三日,普天同庆。
雪夜无声,晨光初现,一辆乌篷马车暗出平城,徒留车痕蜿蜒而去,消失于茫茫大雪之中。
平允四十七年,蜀中潍城。
传闻天山有瑶池,瑶池浮七色,七色瑶池虽美,却要输蜀中潍城胭脂河上半缕胭脂香。潍城的胭脂河之所以得名,皆因胭脂河畔多青楼娼馆,每日歌姬美人取胭脂河水洗漱,长此以往便染香了这胭脂河。
胭脂河畔的妓院娼馆加起来没有一百也有九十,当地人都叫这里胭脂巷。
在胭脂巷里落风馆是一所小倌馆,算不得最好的,不过自新皇登基之后盛行男风,所以生意倒是不比那些青楼差。
只是终归是有违常道,小倌的身份比起□来更是低贱了一些。
来迟是落风馆的下奴,打从记事起就住在落风馆里,听那些教琴的师傅说自己爹是落风馆的小倌,自己娘是名歌妓,两人背着私通逃了出去生了他,后来被抓回来。为了惩戒,两个人活活被当街打死。
当时他才满月,落风馆的爹爹看他太小没狠得下手,留了他在落风馆里做下奴,也是为了恐吓那些有念头的□小倌们安分点。
馆里的孩子也有从小买进来的,毕竟年纪小价钱也低一些,一开始在后院做粗活当苦力使,等长到了十来岁模子开了,长得好些的就会请了教习师傅教导,从读书识字到琴棋书画,学好了便登了台去做小倌。
但是或许是来迟长得实在是普通了点,清清瘦瘦地只比骨架子多了几两肉,脸长得最多算是清秀,偏偏因为长痘的时候留了疤,即便是拿粉也掩不住,算是破了相了。
且不说长得不好看,一双眼睛除了冷眼瞪人,也难得有什么好看的表情。这样子去见客人,只怕勾不起客人半分兴趣,因此过了十五岁馆里的爹爹也没有提起要他登台的事情。
做不了小倌,便只有做侍候小倌的下奴,胭脂巷的所有人,总归是逃不了这贱民的身份。
做下人自然是没有所谓睡到自然醒的好命,一大早便被赶来这胭脂河边取水。
搓了搓手,冬天的早晨越发寒冷,一阵风来,来迟忍不住紧了紧身上破旧的单衣。
一咬牙将水桶浸入胭脂河内,待到水满了才冷颤颤用力提出来,指尖一碰水便如针刺一般。
呼出一口白雾,赶紧将手伸到腋下暖暖。抬头望了望对岸,早市已经开了,熙熙融融的人群好不热闹。将手伸进衣内,摸到几个温温的铜钱,心情也好了一些。
要说来迟,那是抠门出了名的,一个铜钱别人掰成两瓣用,他最起码要掰成四瓣。不过说起来今天也是他生辰,所以衡量再三还是挤了两个铜钱出来,准确去吃一碗最便宜的阳春面。
取了水,看到一起取水的栾绿还在河边犹豫着呵气,一向不喜欢等人的来迟便大声嚷:“你还愣着干嘛呢,再不快点伙房的厨娘做饭没了水,到时候免不得又是一顿骂。”
“哦,就来。”点点头,栾绿赶紧担了水跟上:“今年冬天可是真冷,真羡慕我家公子每日能睡到午时才醒。”
“羡慕?”来迟冷笑一下,担着水边走边瞟了眼眼前一片楼台阁宇:“等你过了十五岁,爹爹自会要你登台去,到时候整夜被那些大爷折腾,就算你想早点醒也是不可能,你便知道真正该羡慕些什么了。”
听到这里栾绿顿时耷拉下脸:“昨天爹爹叫我过去,说找了华师傅来教我,明年开了春便让我登台子。”
“华师傅比起其他几个来,手艺也是最好的一个,看来爹爹倒是看好你。”偏头打量一下栾绿,生得白净下巴尖尖,倒是一副美人胚子:“你长得本来就好,若是嘴上再乖点,再过两年只怕姚公子的位置便是你来坐了。”
姚公子是落风馆当今的头牌,面相比起女子来更是清秀好看,而且身子骨因为长年练舞更是柔韧窈窕,但是脾气却是最为尖刻,服侍过他的下奴没一个没被他罚过的。
一听这话栾绿顿时吓白了脸:“这话可不能说,要是被姚公子听去了,以为我想要和他抢头牌的位置,我只怕没有安生日子过了。”
“你便是不惹他,等你登了台也别想有好日子过。”来迟哼了一声,看着栾绿不客气地骂道:“这馆里的人是什么东西你难道还不清楚,进了这种地方命比狗还贱,谁知道过了今天明天是什么样,你不害人就等着别人来害你吧。”
栾绿皱起眉,嘟囔道:“可是我娘说,做人要对得起良心,做了坏事要遭天谴的。”
“哼,良心?天谴?这些骗人的鬼话也只有你才信,你忘了自己是被谁卖进来这娼馆的?卖你进来的时候他们的良心在哪里?得了卖你的钱他们吃饱喝好的时候老天拿什么谴了他们?这世上若是真有天谴,只怕这天下的人都要死绝了。”
栾绿本就嘴笨,被来迟这么尖刻地挖了旧伤疤,顿时脸都白了低着头不说话了。
不过他也没觉得来迟说的有什么错,这世上本来就是脏得很,不过外面的世界粉饰地好了一些,掩了底下的污秽。
而娼馆本来就是纵情声色的地方,什么脏的丑的都被放大了摆出来,倒也干脆。来迟自小在这里长大更是见得多了,想必打小什么烂人烂事都见惯了,比起那些曾有父母护着的人,自然是多了许多心眼的。
两人默默担完水已经快到午时了,厨房的胖厨娘特意拿了几个馒头塞给栾绿,却只给了来迟几个发黄的窝窝头。
栾绿不解,看着来迟手里的窝窝头:“怎么今天咱俩的不一样?”
“哼,那婆子定是听了爹爹找你的事,想着先巴结了,等你日后红了给她点甜头吃。”来迟也不计较,啃着手里的窝窝头咕噜噜灌了一瓢水,很快解决了手里的窝窝头。
“什么红不红的,还是没影的事情……。”栾绿这下子连吃馒头的心情也没了,担心真的被馆里的公子们嫉恨,事情就不好办了。
“所以说你脑子笨啊,要是什么事情都等到看出影子了才动,那就晚了。”对于栾绿的迟钝也习惯了,随便唠叨了两句,来迟惦记着去集市的事情,便别了栾绿自己先走了。
馆里的龟奴是不能随便外出的,有事出去要提前跟自己侍候的公子说,然后再跟馆里管事的交待去哪里,干什么,几个时辰回来之类的才能出去。
因为从小是在馆里长大,来迟对馆里的规矩都熟得很,他自然不会拿着自己生辰来告假,只是哄了自己公子动心思去买临水坊的胭脂。
说起临水坊也是有趣,前几日居然摆出一些新品来,这些新品听说都是临水坊的头号研香师亲自调的,出多少钱都不卖,但若是你猜出这新品是拿什么花研的,便会无偿相赠,称为“试香求香”。
其实想也知道那是临水坊为了推出新品做的噱头,不过倒是给了来迟一个借口,来迟说动自己公子派自己去试香,求了两天这事才得了许可。
要说来迟对胭脂水粉的也是精通,什么香什么粉他闻个味儿便猜的□不离十,平日私下里也不知从哪里弄些来卖,因为价钱便宜而且色泽也不错,倒是有贪便宜的和他买。
他嘴巴虽然说话刻薄但是却也不是蠢人,向来不会得罪馆里的公子,加上他卖了钱也交一部分上去孝敬,便暗地被默许了。
昨晚自己公子有客人留夜,夜里在外面听动静折腾地厉害,叫到最后估摸着是疼晕过去的,想必不到未时不会醒的。
将洗浴的东西都搁置好,又将房里的火盆拨望了一些,换了宁神的熏香,然后悄无声息地退出公子的房间,拿了出馆的牙牌晃悠悠向着河对岸的集市去了。
胭脂河上有飞鹊桥,也不知哪个年代造的,借的是天上鹊桥的典故取的名字,听说桥栏上雕了一千只喜鹊,年代久了也数不清真假。
过了桥向着集市走去,快要到年关了集市上倒也热闹,灯笼面具糖人儿,还有艳红红的糖葫芦,不过来迟也清楚自己怀里没几个铜板,最多也是看看罢了。
一径去了临水坊,远远就看到许多穿着艳色小袄的丫鬟挤在铺子里选胭脂水粉,也有几个在一边盯着一个小柜台交头接耳,想必那就是今日的新品了。
好不容易挤进去,看到一个雕花柜台上摆了一排芙蓉釉色瓷盒,都已经开了盖,显出一盒盒深粉的胭脂。来迟一眼看中最右边的那一盒,虽然摆的位置不起眼,但是胭脂色正而香馥,一看就是上品。
☆、闻香
其实一般来说胭脂都是重红色,大多是用红蓝花研碎了加了其他少许重绛,石榴和山花等调制的,这一盒明显违了常道制出了偏粉的胭脂,所以不免让人难猜。
来迟在小倌馆的呆着许多年,又遇到懂草药的人教过他,他加之记性本就好心眼又机灵,对胭脂的香味更是敏感,一般闻过一次的都记得清楚。
仔细看了看又凑近闻了闻,发现这一盒胭脂的香味并不比一般的胭脂多出什么,但是颜色却比一般的胭脂淡了许多,光泽也更为细腻,不免也疑惑起来。
“离远点,别污了这胭脂。”这盒胭脂放了许久也没人猜出来,守着胭脂的姑娘本就无聊,见冒出一个穿着破旧的少年也来试香,不免心生嫌弃。
来迟正皱着眉想这胭脂的成色,也没有太在意姑娘说什么,再说就算听了他也懒得搭理,想了想突然伸出指尖在胭脂上抹了一下。
这一抹可吓了那个守胭脂的姑娘一跳,指着来迟便骂:“哪里来的不懂规矩的,知不知道这胭脂多名贵啊,卖了你也赔不起,谁给你胆子乱摸的?!”
来迟也不理她,将抹了胭脂的手指放进嘴里尝了尝,忍不住得意地冷笑一下才抬头看那个姑娘:“这盒胭脂是我的,我怎么不能碰?”
“谁说是你的!”
“红蓝花,重降,木石兰,紫苏还有汀留草,调香的水用的是沉石寒水兑煮白夜露。”来迟静静说完,抬头一脸淡然:“按规矩,只要猜出成分便行,这盒胭脂我可以拿走了吧。”
“你,你等一下。”那个姑娘愣了一下,转身进了里屋,估计是把答案告诉研香师傅去了。
旁边也有几个姑娘在猜胭脂的,听了来迟的答案便小声议论起来。
前几样都不奇怪,只是这汀留草只是一种生于江汀的水草,颜色也淡也没有什么香味,而且本身有酸味容易破坏其它香料的香味,一般人也没有听说过拿来配胭脂的。
要说一般懂点调香的都不会想到汀留草上面去,好在来迟遇到过一个懂花草师傅,那位师傅有一次偶然提到过这汀留草的特性,虽然本身颜色香味都不好,但是它的酸性与其它香料混合,只要比例调制的恰当,却可以催生其它香料的暗香,调制出来的颜色也更为靓丽。
只是这用的度很难把握,要是弄错只会浪费了香料,所以一般人极少会真的用它做原料,也就没人会想到这里了。
来迟猜想那个调香师既然说是临水坊技术最好的,把握这么难配的比例应该也有可能,加上他又这么张扬地摆出这胭脂来,定是用了常人想不到的调料和办法。
可是这汀留草入了胭脂没有香味,若是只闻和看极难分辨出来,好在汀留草本身有特别的酸味,刚才来迟尝了尝便更为确定了。
等了一会儿,那个卖胭脂的姑娘出来,对来迟说话的口气也变得谦和了:“恭喜你猜中了,这盒胭脂你拿去吧,另外我家师傅想邀你进去小叙。”
“不进去是不是不给我胭脂?”
“当然不是,按规矩猜对了便可以拿走胭脂,只是我家师傅……。”
“那我还有事要办,就不进去小叙了,请带我向调香师副说声抱歉。”来迟打断姑娘的话,拿了胭脂转身便走。
临水坊的制香师傅曾被请去给皇宫内院的嫔妃调香,听说被皇上盛赞赐了“此香无双”的称号,借着皇族的旗号身份自然尊贵,一般人想见还没得见,那个卖胭脂的姑娘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拒绝,眼睁睁就看着来迟走了。
得了胭脂揣在怀里,向着沿河那家最旧的卤面摊子走去。
这摊子是一个老头摆的,其实也不见得年纪有多大,只是老头脸上有火烧留的疤腿也瘸了就显得老气些,好在性子好又从不和谁抬杠吵架,这里的人都乐得叫他一声瘸儿爷。
虽然那张满是疤的脸看起来丑的很,不过煮面的手艺倒是极好,几张旧桌椅一个灶台子,面条都是自己擀的,汤头也熬得够火候,更重要的是这里的价钱便宜。
“来迟,又大了一岁啦,等着,面马上好。”瘸儿爷见谁都是笑眯眯的,每年今天来迟都来这里吃面,他自然是记得的,见来迟走过来,一边和面一面跟他打招呼。
“不要放葱,汤多给点。”来迟抽了长椅子坐下,敲了敲桌子看了看四周:“瘸儿爷,你这摊子生意还是很差啊,都说叫你换到沿街那个路口子去,来往的人多生意会比这里好得多。”
“呵呵,我老啦,这里就挺好,人再多点我也忙不过来了。”
“就是老了才要趁现在多赚点,往后可是一日比一日老,别的不说总的把棺材本攒够。”
瘸儿爷也笑,擀好面下到锅里,看着咕噜噜的热气冒出来:“要什么棺材啊,这辈子做人算是做够了,死了一把火烧成灰,随着风散了一了百了。”
“哼,就这么点盼头。”来迟眯起眸子,勾起嘴角冷笑:“人固然都是要死的,换成我可不想孤零零地化了灰,即便是要死也要攥着喜欢的东西一起死了,即便是自己得不到了,也不能让别人碰半点儿。”
“所以说你毕竟还小。”瘸儿爷盛了面条,浇上汤汁端过来:“这人啊,若是真有了真心喜欢的东西,可就舍不得伤它分毫了。”
“什么真心,我可没有蠢到留那种东西到肚子里。”
看着来迟说得一脸坦然,没心没肺地吃面,瘸儿爷叹口气也不再说。
当年那个小倌和□被当街打死的时候,自己也在一旁看着,那时候这个孩子被裹在破袄子里还是自己抱起来的,冻得脸都紫了却没哭没喊。
当年还那么小,一转眼也有十五岁了。虽说胭脂巷里都是苦命人,而这孩子的命更比一般人苦上几分。
吃了面,连汤也喝地见了底,才舔舔嘴放下几个铜钱。
“你今日生辰,这钱就免了。”
“什么生辰不生辰的,就你记得这种无聊事,一天做到晚也就赚几个子儿还在这里摆阔绰,难怪这把年纪还穷得只能摆摊子。”
“好好,我收行了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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