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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虎王朝-第4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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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些日子来,一想起这句鸟话,老子就想骂娘!甚至恨不得跑回去,把高登巴赫那张油亮亮的胖脸,揍成柿饼!   
  高登巴赫的烂诗迷惑了很多少女的心窍,真以为世间的一切都是阳光带来的。但大沙漠的存在,无情地击碎了他的谬论。   
  在这黄尘莽莽,飞砂走石的戈壁沙漠里,缺乏水、缺乏植物、缺乏动物、缺乏行人,什么都缺,可唯独不缺的就是阳光!   
  为了躲避被高登巴赫无限崇拜的阳光,白天,支起帐篷睡觉,夜晚,披星戴月地赶路。进入大沙漠已经一个月了,使团还没能走出这片沙的瀚海,一直过着这种昼伏夜行、颠倒生物时钟的苦日子。   
  更可怕的是,那个重金聘请的领路向导,半途中因染上疾疫而突然身故,让使团陷入了茫然不知前路的困境!   
  在大沙漠里头迷路,意味着死亡!   
  幸好,帝国是强盛而富庶的,东行使团带的资费也很充裕。早在进入大沙漠之前,使团就做好了各种准备,光负水的骆驼就多达一百头,还有两百余头骆驼运载礼物、财货和生活用具。另外,使团人也不多,总共只有十七人。除了我这个全权使节之外,另外只有十六名随从,其中副使兼随行武官一人,文书参谋五人,卫兵十人。   
  人少,物资又充裕,故而我们虽已经在沙漠里跋涉了一个月,却并无生命之忧,紧巴紧巴地使用,甚至可以再熬他两个月。   
  当然,一直这么胡乱走下去也不是个事儿,我们已经被海市蜃楼欺骗了一次,偏离了方向,多走了一个礼拜的冤枉路。再这么折腾几次,水终有用尽的一天,如果到那时还没能走出沙漠,只怕后果不堪设想……   
  ‘林斯顿!还没睡够呀!’   
  我在摇荡的驼背上胡思乱想,伴随着单调的驼铃声,开始迷迷糊糊打盹时,胖墩的声音在我旁边响起。   
  胖墩,大名谢尔盖,是来自西大陆的斯甘特移民后裔,任此次东行使团的副使兼随行武官。胖墩童年时就是我最要好的玩伴,长大后又曾当过我的战友和长官。他在帝国军队中虽已位居纵队长高职,这次却因为我的缘故,自愿充当我的副手和护卫,陪伴我出使遥远的东方。   
  ‘亏你还是几十年的老弟兄,到现在还念错我的名字!’我用手搓着脸庞,力图让自己尽快清醒过来,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叫林、思、东!‘   
  ‘你们远东人的舌头就是怪,一个音节一个音节地蹦,一点儿也不连贯。’   
  唉,明明他自己舌头的构造特殊,反倒埋怨我们远东人!   
  不过,这也不能全怪胖墩。因为在我居住的那灰狗辖区,即使在移民为主体的中央郡,也算是著名的多民族聚居区了,来自东西大陆、五湖四海,各类杂烩都有。可绝大多数的邻居和朋友,基本上都品味不出远东语那抑扬顿挫的美妙神韵,更念不准字句中阴阳平仄的音调,故而干脆就把我的名字取其谐音,叫成‘林斯顿’——一个中央走廊地区的很普通男性名字。   
  林思东这个名字,当然是爸爸替我取的,以示不忘故土,永远思念家乡之意。   
  爸爸,就是来自我此行的目的地——遥远的远东帝国移民。   
  当时的远东帝国,正遭受农民起义和北方蛮胡入侵的双重打击,中央政权摇摇欲坠,各地方军阀趁势而起,割据称王。义军、胡人、地方军阀,加上不甘退出历史舞台的中央军,混战不休,帝国分崩离析,富庶国土赤地万里,民不聊生。   
  我还在母亲腹中时,爸爸携带家眷逃难,跑出战火纷飞的家园,背井离乡,坐船赴海外求生。爸爸的梦想,是到海外去,在汹汹乱世中寻找一片祥和宁静的太平之地,一家人能过普通而平凡的安生日子。   
  不过,爸爸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了!   
  在这个尔虞我诈、人欲横流、暴力至尊的世界上,他心中的那个桃花源,只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奢望,一个无法实现的梦想……   
  无论我的家乡远东大陆还是西部大陆,无论中部大陆还是遥远的黑大陆,到处都有熊熊烈焰在燃烧:   
  王侯贵族、军阀霸主,不停地征战讨伐,以并吞地盘,扩张势力……   
  来自严寒雪域、来自贫瘠草原、来自炙热沙漠的各类野蛮民族,纷纷窜出生存条件恶劣的原居地,跑到繁华的农耕区来趁火打劫,杀人越货……   
  活不下去的老百姓,很多人铤而走险,或聚啸密林,或霸扼河湖,或占山为王,或拦海剪径,干起了盗匪的营生。但主要受害者,却大多是和他们一样贫穷的普通民众……   
  ‘如今这个世道,做个小老百姓,怎的会这么难哪……’   
  小的时候,我总是看见爸爸坐在屋角黯然神伤,总是听见他发出这种无可奈何的悲叹……   
  爸爸和妈妈带着我走南闯北,在海外各地漂泊。爸爸在种植园当雇农,妈妈缝补针织以贴补家用,只能勉强糊口,将将养活一家人。碰上旱涝天灾,遇到战争爆发,遭受匪帮打劫,又只好抛下一切产业,举家逃亡。   
  自我懂事时起,我家已经搬了不只五次,有好几回是死里逃生,堪堪逃出蜂拥而至的溃兵或盗贼们的魔掌……   
  豺狼当道,苍生何辜!难道,除了主动退化为吃人的豺狼之外,老百姓再无做人的机会?!   
  天无绝人之路,我十二岁那年,我家的悲苦命运突然得到转机。   
  事出偶然,一次在镇上的酒馆里,爸爸不经意间听说巨木堡崛起了一个年轻的新豪强——他的远东老乡丹西。   
  此公正四处出榜,招收移民,条件更优越得令人无法想像:   
  免费赠送肥沃的可耕地,附带提供无息借款购买农具,而且免征赋税一年;所有移民,不论民族、信仰、肤色和性别,全部一视同仁;欢迎举家迁移,尤其欢迎有经验的农夫牧民、有一技之长的手艺工匠、有一定资本的商人前来,自治领政府将对他们给予更优厚的待遇……   
  如此消息,爸爸尚是首次得闻,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在这个冷酷无情的世界上,芸芸众生不过是权贵们砧板上的鱼肉,战场上的肥料。贪婪的庄园主恨不得榨尽雇农血管里的最后一滴血汗,无耻的帝王诸侯恨不得盘剥掉子民口袋里的最后一枚铜币!   
  稍微知道节制和收敛一点的,都被冠以名不副实的所谓‘仁君’称号。   
  可是,世上居然还有像丹西这样慷慨的领主!   
  在第七次被逃散的溃兵烧毁茅屋、掠劫一切后,爸爸终于下定了决心。   
  带着怀疑的态度,怀揣惴惴难安的心情,做好了应付上当受骗的一切准备,我们一家人再次上路,成为了猛虎自治领中央郡的第一批移民。   
  这一次,是爸爸数十年人生旅程里作出的唯一正确选择。   
  所有传闻,居然都是真的!   
  一切承诺,都迅速兑现!   
  理想中的桃花源,真的就在此地出现了!   
  当自治领的官员得知我们是来自远东帝国的移民时,二话不说,给我家的一百亩水田,比榜文上的承诺还多加了一倍。   
  或许有些其他地方来的移民认为丹西领主对自己老乡的偏心,不过,大多数人还是对此表示理解。因为我们远东帝国人,种地可是刮刮叫,非常有名,秉承数千年的农业传统,讲究精耕细作,粮食作物的单产极高。中部大陆的人都非常好奇,也非常惊讶,传闻在遥远的远东帝国,一小片土地竟然能够养活那么多人!   
  爸爸在家乡就是一把种田的好手,此刻有了属于自己的土地,更是兢兢业业,日夜劳作。他的努力很快就获得了意想不到的成功,我们家不仅赚取了丰厚的收入,而且因成为中央郡单产最高的农庄,引起了自治领高层的注意……   
  当时的中央郡总督马特先生亲自前来拜访,再免费赠送了我家四百亩水田,要求爸爸把这五百亩地建成农业示范区。马特总督还把我家定为农业技术传播站,聘任爸爸为站长,自治领政府每月还另外支付他颇高的薪水。其责任则是,当周围的农场主、农户前来取经学习时,毫无保留地倾囊传授农耕经验,讲解自制农具的制造方法和使用技巧。   
  爸爸其实比以前更加辛苦了,除了种好自己的五百亩水田之外,还要每天给上门求教的邻居讲解示范,传授来自远东的先进农耕技术,有时甚至被请到闪特、大荒原遥远的地方,给当地农户推广轮耕、育秧、培土、密集播种、施肥、除虫等技术,跟一些其他地区的种田能手们交流讨论如何提高单位田亩的产量。   
  忙惚儿一整天,回到家也不得安歇。自治领的两个书记官像影子一样吊在爸爸身边,记录下他的方法和技巧,为编撰《农桑辑要》积累素材和资料……   
  妈妈开始有怨言了:以前当雇农,好歹晚上和农闲时能歇口气,如今可好,连深夜都不得清闲!   
  爸爸却似乎乐在其中。   
  他虽然更忙更累了,但却像换了个人似的,整个人的精神面貌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原本满脸皱纹的脸上,第一次出现了爽朗的笑容;原本佝偻的脊背,第一次挺直了腰杆……   
  按爸爸的讲法就是,他活了大半辈子,第一次感到了做人的尊严!   
  不仅马特总督,后来的苏雷执政长官、红发席尔瓦总督,甚至连丹西领主,都曾来我家做客!   
  丹西领主打一开始就是充满了争议的传奇人物,厌恶他的人极度仇恨,视之为邪魔恶鬼,是杀人不眨眼的可怕霸主,但崇敬他的人极度喜欢,把他当作救世明主,顶礼膜拜。不过,在当时他来我家做客的时候,在十三四岁的我的眼里,他就像一个和蔼可亲的邻家大哥哥。   
  丹西领主和我一样,都是远东帝国人,却从未到过家乡。除了父母,周围的邻居没几个人能准确的念出我的名字,都叫我林斯顿,可丹西领主却能字正腔圆、发音准确地说出我的真名‘林思东’。他拍着我的肩膀,亲切地叫我‘小弟’。不知道从哪里打听来我喜欢画画儿,他还送我一本由行商万里迢迢运来的远东画册——《丹青图鉴》,鼓励我好好读书、好好画画。   
  我们远东人讲究孝道,崇尚百善孝为先、敬老尊贤,丹西领主亦不例外。他对爸爸妈妈也格外客气和尊重,称他们为自己的远东老乡,还亲自给爸爸斟茶倒酒,要求他继续为自治领的农业发展作出贡献,也跟妈妈嗑家常,聊天说地。   
  不过,在有些方面,从小在两盟半岛长大的丹西领主,依然有自己鲜明而独特的个人风格。   
  饶是爸爸在自治领定居的这几年见了不少世面,对丹西领主的亲访也感动不已,称自治领对我们家实在是太好了,自己一辈子也没有这么风光过,比在家乡时中了状元还荣耀。   
  这个时候,丹西领主接话道:“你怎么不是状元啦?你就是种田的状元!‘   
  本来比较拘束的妈妈,此时也乐了,‘种田还有状元呢!俺在老家还真没听说过哩!’   
  丹西领主亦是开怀大笑,‘远东帝国的状元,是些摇笔杆子的状元,你们呢!是抡锄把子的状元。咱们自治领啊!讨厌虚文假套,就讲求一个实用。那些个笔杆子状元们,搞些文绉绉的歌功颂德拍马屁的玩意儿,我还不大乐意搭理他们,而你们这抡锄把子的状元,可实实在在地造福了咱自治领,功劳比他们大多啦!你,就是我丹西钦点的状元!’   
  离开之后,丹西领主最后那句话居然应验了。   
  丹西领主回去后不多久,还真的派人给我家送来一副匾额,上书‘农桑状元’四个大字。这副匾额,一直悬挂在我家院门上。爸爸妈妈视之为心肝宝贝一样,每天都细细地拭擦,不让它染上一丝灰尘……   
  爸爸无私地传授耕种知识和技能,也使得我家成为左邻右舍中最受欢迎的农户,我到小伙伴们家里去玩,叔叔阿姨、爷爷奶奶们都争着往我手里和口袋里塞好吃的。   
  真的,实在是太好吃啦!我吃过纯正罗曼风味的火腿、布鲁斯岛独特手法腌制的碱鱼、斯甘特老大爷烤出来的麦饼、呼兰厨师做的羔羊条、詹鲁大婶煎的土豆片……哈,真是数都数不过来!   
  咱们邻里的关系也都特别要好,特别和睦。   
  别看在西大陆,斯甘特人和罗曼人杀得两眼通红;在东大陆,远东人和呼兰人有长期的历史积怨;在中部大陆,闪特、塞尔、詹鲁三个大国互相欠下累累血债;可一进了咱中央郡,不论来自哪里的移民,再没人记得那些个家仇国恨。   
  大家都以一个自由民身分而自豪,而骄傲!   
  真应了那句话,天下穷人是一家,咱们下层老百姓,哪有心思管那些个破烂玩意儿。仇怨憎恨,都是那些贪婪的王侯贵族们搞出来的。农活正忙的时候,谁愿意离开家乡,放下锄头让田园荒芜,扔下牧鞭让羊群跑散,背着刀剑去砍人?!   
  以前的庄园主、贵族老爷们,根本不把咱们当人,平时把我们当成畜生一样使唤,打仗了又把我们推出去当炮灰,而在中央郡,却真正是咱自己的家。不用缴税,不用纳粮,辛勤的汗水浇灌下去,收获的都属于咱自己的!   
  那些公子少爷、娇娇小姐,把咱这些乡巴佬土包子都视作是傻瓜和蠢蛋。甚至包括贤智院的那些贵族派领袖,平时精明能练,为国家之干城,可一到这个问题上就习惯性地莫名其妙地犯迷糊。   
  其实啊!这个世界上,谁又比谁傻多少?!咱老百姓的心里头透亮着哩!   
  谁对咱好,咱就对谁好,谁把咱当人,咱就听谁的话,替他卖命!   
  到了这中央郡,不仅所有移民都非常认同自由民管理制度,把这里当作了真正的家,而且很多人都转了性子,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比如说,我爸爸就是一个。   
  以前吧!他原本是一个胆小懦弱、谨慎入微的人,生怕惹事上身,碰到什么都躲着绕着走,可来了中央郡,他却成了一个狂热的爱国主义者。   
  还记得那一年,无耻的塞尔人入侵中央郡,摧毁了爸爸的试验示范田。爸爸站在巨木堡的城墙上,望着远处田野上的大火,一个大男人竟然也哭得昏天黑地,好不容易才被守城卫兵们拽了回来。   
  回家后,他就躲进后院的柴房里劈啊凿啊!干了好几天。   
  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拿的不是什么自制的新奇农具,而是一根他亲手做的长矛!   
  ‘娃啊!以后别弄文了,’爸爸走进我的小屋,把我的童书和画笔扔到一边,将长矛塞到我手里,‘咱练武!’   
  ‘爸爸老了,不中用了,上不了战场,只能替自治领扛锄把子种地。你还小,长大后别干这活,要给自治领扛枪背剑!谁敢侵犯咱自由民的土地,咱就拿他的尸体肥田!’   
  第一次卫国大战后,尽管我家只有我一个独子,尽管丹西领主和灰狗辖区长老都同意给予特殊政策,尽管妈妈强烈反对,但爸爸还是执意把我送进军队,让我自小接受自由军团的军事训练。   
  移民中央郡后,家境也宽裕了很多。爸爸特地跑到胡玛人的马市上给我挑了一匹最健朗的战马,又亲自带我到黑岩城有名的‘神工锻造社’为我定制了一副最坚固、最贴身的铠甲,然后领着我走进了自由军团总部的大门。   
  ‘这个娃儿,以后就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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