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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相报告-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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饱嗝,不能算是尽兴。”
  除了吃饭,喝汽水或嚼口香糖、抽烟、说话太多等等,都会因吞下大量气体而导致打嗝及嗳气。大部分的饱嗝几乎均对身体无害,非但无害,而且令人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舒服,基本不能用言语形容,喉头间震动着的那个古怪的声音,可能就是本能在发言,本能使用的语言是无法翻译的。
  伯格曼的《第七封印》里有两个主角,武士布洛克与他的随从雄士。主仆二人都经历过十字军东征及其幻灭,不同的是,武士仍然是理想主义者,随从却搞起了犬儒主义:“所谓的十字军简直是彻底的疯狂,只有理想主义到极致的人才会想得出来……”雄士还自嘲道:“我的肠胃就是我的世界,我的脑袋就是我的永生,我的双手是两个呱呱叫的太阳,我的两腿是时间的钟摆,我的一双臭脚就是我哲学的起点。天下事样样都跟打一个饱嗝似的,只不过打嗝更痛快些。”
  我这个人既不理想也不犬儒——或者准确地说,我是饭前犬儒而饭后理想。
  如果世上的一切快乐在告一段落时不得不弄出一点动静的话,我希望那会是一声饱嗝。
  打饱嗝固然很爽,但是有的时候,听别人打饱嗝居然会比自己打更快乐。这倒真是嗝吾嗝以及人之嗝,后天下之嗝而嗝了。
  带过BB的都知道,喂过奶后,还得耐心地为这个刚刚吃饱喝足的小小享乐主义者提供一项例行的服务——扫风,即用轻轻拍击背部的方式帮助BB嗝出吸奶时吸入的多余空气。不然,BB就有呕奶的可能。而“扫风”成功的唯一标志,就是BB的一声饱嗝。也就是说,饱嗝不响,扫风不止。


  我老婆坐月子的时候,每天夜里我要起床数次回应女儿的饥号。虽说是乐在其中,然而从睡梦中挣扎起身毕竟不是什么赏心乐事,因此,把奶瓶从她嘴里取出之后,最迫切想听到的,便是她的那声饱嗝——事实上,这哪里是什么饱嗝,分明是准许你重返黑甜之乡的放行令。他不打,你就不能“倒”。不过,常常是任你如何拍打,甚至将那个正在闭目养神的小人放在腿上旋转摇晃,人家那个矜贵的饱嗝可是说不出来就不出来,引而不发,急得你一点脾气没有。因此,当那个饱嗝终于被等来之际,你能不由衷地相信那就是世界上最愉快的声音吗?一声梆子响,平安无事。
  除了这种特殊的情况,在总人数达到两人或两人以上的一般性场合,尤其是比较正式的社交场合,饱嗝还是要尽量控制的。悄悄地进食,打嗝的不要,这就是“餐桌礼仪”的基本法则。根据前人总结,如欲在社交场合将不雅之饱嗝有效地扼杀于萌芽状态,可采取以下五法:
  一、假装口渴,猛灌凉白开;
  二、假装汤很好喝,用力以汤匙(压舌棒的替代物)压迫舌根附近。当然,切勿条件反射,发出更为不雅的“啊啊”之声;
  三、重复数次深呼吸或用力闭气;
  四、假装做眼保健操,从眼睑上压迫双眼;
  五、身体尽量前倾,像Larry King及其仿效者那样。
  打嗝之乐,就像打屁打喷嚏一样,实属一求之不得却又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来无踪,去无影,转瞬之间的灵魂出窍。
  然而,这个让你高兴的不速之客若一直赖在你身上不走,与你形影相随的话,原先的快乐就会变质为恐怖,就像一种强制性的搔痒——我所说的情况正是每个人都曾遭遇过的“打嗝不止”。
  完全失控的打嗝令人尴尬而郁闷,据说一个人假如连续打上三天总计一百次的嗝,就会有生命危险。这种说法固然缺乏科学根据,不过慢性的打嗝不止就像一部叫座不叫好的肥皂剧(而且,全部以“腹语”对白),最长会维持数月或数年,严重者还会造成吞咽困难,而且很难治愈。事实上,不仅只有饱食才带来打嗝,包括胃扩张、胃痛、胆结石、肝病、阑尾炎、大动脉瘤、自然气胸甚至酒精中毒等等病症,也有强烈的致嗝作用。
  据报纸上说,五十七岁的南京人杨某,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某日饭后的一个饱嗝开始,突然感到胸骨后疼痛,两天后出现发热,左胸痛,呼吸困难,在一家医院拍胸片发现左侧胸腔有大量积液和气体,食管破裂。十五个月来,虽经治疗,病情每况愈下,直至不能从嘴巴进一口食物,全靠鼻饲维持生命,体重从八十公斤降至四十三公斤,胸段食管竟严重扩张达五厘米粗(正常直径为零点五至二厘米)。经过手术治疗,切除了破损的食管(用胃代食管),已痊愈出院。
  有的人因嗝惹祸,有的人以嗝求荣。据《吉尼斯世界纪录大全》二零零二年版收载的世界纪录,英国人保罗·哈恩打出了地球上最响亮的饱嗝。他响亮的饱嗝达到一百一十八点一分贝,堪与飞机起飞的声音媲美。
  一个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一种无法抑制的快乐就是痛苦。  
自助餐全攻略
  自助餐,buffet,也是从法文借来,原指餐具橱或设有食品柜台的餐厅,与“自助”无涉。将buffet译成“自助餐”,就像译God为“上帝”,皆属无可挽回的无可奈何之误导。按照汉语的思维逻辑,老子花钱买“餐”还得“自助”,一上来就让人觉得店家欠了我们。是故,往往将餐厅预设为假想敌,每预决一死战。这样的结果往往是两败俱伤,旁的不说,肠胃一定重创。
  有道是:自助者天助。预得天助,先要端正思想,摆正一己和自助餐之间的位置,技术上,要有成熟的攻略。应把店家视为战略伙伴,即合作,又斗争,方能双赢。
  正经的自助餐,算是一种贵价的饮食。buffet一词,也可音译为“不菲”。但是,这一种“不菲”却是事先可以预知的,故攻略之要害,盖在于以此项锁定的成本,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里的“利润”,绝不只是吸纳事物的数量,还包括质量以及幸福的综合感受。所谓攻略,上升到经济学和哲学的高度,即是人在予取予求的境况下如何自处的一种策略,是灵与肉体的一场博弈。
  首先,像什么限时的,限量的,重大菜肴取尽后久久不予补充的,凡此种种,应坚决剔除在合作名单之外。尽管收费廉宜,但是人类卑劣的一面在这种场合所能得到的超水准发挥,也是超乎想象。尤其是那人山人海的自助餐厅,取食已如古墓夺宝,而要将一盘事物安全护送到自己的餐桌,更是千难万险,惊涛骇浪,情形犹如群兽撕咬争食,得衔者,必拼命保护,突出重围后窜至僻静之处,始得大嚼。
  选择了适宜的餐厅,接着就是战术上的布局。一般来说,接近餐台的位子,最方便取物,似有近水楼台之利,不过,这种地方好比战场的前线,足球场的小禁区,人马沓杂,心烦意乱,远不如紧吃于后方,图个清静,亦可借行走路线的延长来保持食欲的可持续发展。
  自助餐就像唱片,琳琅满目之中,总有一到两项“主打”,或曰“亮点”。西式的,会是生蚝、龙虾或者鱼子酱;中式的,会是鱼翅,燕窝之类。这些东西,是食品中的硬通货,价格不难折算,店家既然诱之以利,我们自然得将计就计,绝对不可放过。所谓不可放过,也不是要抱着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暴戾宗旨,而是有选择的,有利、有理、有节的。例如,生蚝之类,可连啖一打无碍,若是上等货色,不妨开一瓶白(葡萄)酒,尽管是计划外支出,尽管自助餐厅的酒水通常会贵一些,但是绝对值得。
  毕竟是西式餐饮,食物的摆放有既定的程序,而程序往往散发着阴谋的气息,故排在首发阵容的沙拉、寿司之流,以浅尝即止,此等饱含淀粉之物非但无助于投资的回报,且极易陷人以“出师未捷肚先饱”之恨境。事实上,最难将息的就是选择太多,又活生生地“纷呈”于前,未免方寸大乱。此情此景,诚如叔本华所言:“我们很少想到自己拥有什么,却总是想着自己欠缺什么。”
  必须心无旁骛地把自己盘中的东西有滋有味地吃完,并且默诵司马光金句:“未终卷,誓不读他书。”此外,每次取食不可过量,来回多走几趟,也没什么好难为情的。当然,君子自助不息的同时,店家也不能乘机大做小人,空盘需勤撤,还要不动声色,否则,就是存心要我们这些君子的好看了。
美味手指
  所有婴儿食品里最受婴儿欢迎同时最遭父母抵制的,就是婴儿自己的手指。
  绝大多数的婴儿一生下来就会吸吮自己的手指,而自超声波技术在妇产科得到广泛应用之后,在荧屏上就能看到母体子宫内的胎儿一边在羊水中漂浮一边有滋有味地吸吮着手指的影子。这番享乐主义的景象,毫不输给美国电影中浮在私家泳池的碧波上把玩着一杯五颜六色的饮料的那个大毒枭。
  这一先天技能之外,每一个婴儿都会无师自通地以哭嚎来向父母要吃要喝,但是,此等嗟来之食虽然可以活命,毕竟比不上自己的手指那么美味、那么方便、那么自主。奶也好,糊也好,没有什么食品比得上这顿举手之劳的超级自助餐。
  婴儿吃手是很让家长恼火的一件事,咬手指和指甲已属家常便饭,在某些严重的个案中,做家长的更惊恐地发现BB本来就极其细小的嫩指居然像一根雪糕那样出现了越吸越细越吮越短的异象。情急之下,就会往婴儿的指头上涂抹辣椒酱(这种行为的残酷性在于: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口味偏重的成年人正准备吃掉小孩的手指)。在声嘶力竭的痛哭中婴儿会暂时中止吃手,但是辣劲一过,则照吃不误。
  在这个问题上,还是不必再提那些与“口腔期”有关的陈词滥调了吧,至于什么缺乏母爱、不受关注、挫折感、压力以及空虚无聊寂寞等等,听起来更像是成年人自己的问题。我越来越倾向于相信,吸吮手指这一顽固的现象可能只说明一个问题:手指是最好吃的。有一次,趁我女儿既不紧张也不郁闷,我认真地提问道:“告诉我,手指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黑暗中,这个正躲在被窝里吃手的小女人诚恳地点了三次头。
  所以我只好相信,手指的滋味,乃属于一种道可道非常道的东西。医生说,婴儿从零岁到两个月大起开始频繁地吃手,这个时期,他们也学会了微笑。我认为学会微笑正是因为学会了吃手。而成年人之所以对此深恶痛绝,实在是不知鱼之乐也,或曰,我们已经彻底遗忘了早期饮食生活中最快乐的事件。我们可以正常地吃进手指饼干,吃猪手,吃凤爪,惟对于婴儿吃手一事,即使在观念上和口味上最包容最无禁忌的人恐怕也会正常地这样想:这东西,即使要吃,即使非生吃不可,多少也总得放点作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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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有人在成年以后仍然吃手,不过,儿童对吃手的迷恋,一般在五六岁开始便会自动消失。不过,儿童仍然执著于用手直接取食,与其说这是食具使用技巧上生疏,我倒是宁愿相信这是对解除吃手所做出的一种心理补偿,不提供任何食具的麦当劳之所以深受各国儿童欢迎,这大概也是其中的一个原因。
  事实上,人类在进化史上的“婴儿期”,不仅赤手空拳地获得食物,同时也是赤手空拳地直接进食的。食具的出现,与火的发现和使用有直接的关系,其中最为显而易见的理由是,被火烧过的事物不仅美味而且也比较烫手,若徒手取食,被烫熟得很可能会是自己的手。“烫手”直接创造了制造一种“取食媒体”的需求,食具既是一种隔热装置,也是手的延伸。
  不得不承认,迄今为止,在人类发明的绝大部分器物里,只有食具和武器这两类东西能令使用者暂时达到物我两忘的境界。杜克大学土木工程学教授亨利·佩卓斯基在《器具的进化》中写道:“我们每天使用食具就像使用双手那样自然:不论是刀、叉、汤匙,都能像手指头般听话,好像只有在餐桌上,与使用左右手习惯不同的人手肘相碰时,才意识到自己在使用食具。”
  也可能是食具太近似于手,或者用手直接进食难免令人想到婴儿的举止;可能是饮食活动的社会性的不断强化,也可能是因食物在烹饪上的日趋复杂从而越来越容易把手弄“脏”——无论如何,文明社会对于用手进食的禁忌显得尤为严格,似乎只有杀人和通奸才能相提并论。据佩卓斯基教授考证,刀子在餐桌上获得普遍使用之后,至少在英国的撒克逊时代,“一般平民还是潇洒地徒手取食”,只有那些“比较有教养的人则开始养成使用刀子的习惯”,“在正式的场合中,通常是把食物切好后摆在面包上,再用刀子送入口中,以保持双手干净。”不过,尽是大块牛肉的时候,右手持刀切割,用来固定那块“花绺绺”的东西的,还得靠左手。叉子的发明,则促成了在黑暗中摸索的左手从野蛮进化到文明。
  沧海桑田,弹指一挥间,虽然熟食的美味和听话好用的食具已经使人类失去了手的记忆,但是成年人自有寻求慰籍的办法,至少在潜意识里。
  成年人要完成对吃手的潜意识追忆,重温这种遗失多年的快乐,一个最安全便捷的方法,就是在其所谓的文明规范里去体验一种异质的饮食方式。也就是说,可以透过尝试一种用手直接取食的进食方式来达到这一不可告人的目的。
  对汉族而言,只要一提到西北的“手抓肉”或“手抓饭”,有没有过这种体验,我相信,这些人的中枢神经下达的第一道指令并不是“快流口水”,最先被唤醒的应该会是一种久违了的婴儿期、甚至胎儿期的吃手的原始快感,紧接着,才会轮到“好吃”、“想吃”以及破除禁忌的难以克制的冲动。
  抓饭的基本材料是:新鲜羊肉(也可以是雪鸡、野鸡、家鸡、鸭、鹅和牛肉)、胡萝卜、洋葱、清油或酥油、骨髓油、大米,也可配上葡萄干、杏干、桃皮等干果。做法:先将羊肉剁成小块用清油炸好,然后再放洋葱和胡萝卜炒,并酌情加盐加水,约二十分钟之后,再把米放入锅内,勿搅动,文火焖四十分钟后即熟。进食前,主人一手端盆,一手执壶,请客人逐个净手,待宾客全部净手完毕,抓饭即被置于餐布之上,可直接用手从盘中抓吃。
  至于“抓羊肉”则有调味和不调味两种:西路的一派是调味的,除精盐之外,还有洋葱、辣椒、姜片和胡椒粉等等。而北路的那一种,尤其是在牧区,“手抓羊肉”的烹制十分简单,即以新鲜羊腿肉入锅清炖,至七八成熟即捞出食用,免去了一切调味,削成小块之后,以手掇而食之即可。
  为什么手抓肉一定要动用手才好吃,为什么手抓肉可以完全不加任何佐料呢?有人认为,此乃民族性情中的豪放基因所致,或曰,过去在草原上购买调味品殊为不易,调味全免的传统故而有之。这些解释都有道理,但是说实在的,又都不太准确。手抓肉为什么一定得用手吃?为什么不加调味也能吃得津津有味?我想,这里面大概也没有什么更深的道理,说穿了,这是由于手的直接介入,胜过所有的食具,胜过一切的调味。
  如果你相信此等“手抓食品”的形成是因为人家在历史上缺乏相应的食具,就错得更离谱了,事实上,中国各少数民族在刀具制作上的精美以及使刀的熟练程度,又有哪一个会逊色于汉人呢?
  尽管世界上的食具已经足够让我们游刃有余并且得心应手地对应一切食物,尽管东方人在运用刀叉上的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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