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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武皇-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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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那刘德松有没有过来交钱啊。”

“有啊,在昨天下午,他就给了我十万块。我听了你的话,全部收起来了。”说此,何勇辰手中的塑料袋递给叶天:“叶天兄弟,我跟你嫂子商量了,这钱是你要回来的,我们打算给你,算是感谢。”

叶天打开一看,在袋子中有十捆面额一百块的钞票。他知道银行的钱,一小捆就是一万,那十捆就是十万。这个朴实汉子是打算将十万块全部给他。

叶天从袋子中拿出五捆来,其它的还给何勇辰,道:“何大哥,这五万块是我以前借你的,现在我拿回来,剩下的钱,你就给嫂子买点补品什么的,改善一下生活条件。”说完,将口袋中的借条撕碎了。

叶天现在手头上虽然没有什么钱,但是何勇辰这个钱他打死也不会要的。一来,何勇辰家什么情况他一清二楚,二来,这个是人家的血汗钱,他如果要的话,他还算是一个人嘛?

何勇辰摇了摇头,道:“叶天兄弟,剩下的钱也给你吧,这件事情要不是有你,我们还不知道怎么办呢?”

“何大哥,我都跟说过你了,这事情没有什么的,你不要放在心底。我们男人就应该爽快干脆一点,好了,这事情就这样决定了。”叶天知道话如果不这样说的话,何勇辰可能还推托。

勇辰本是一个不善言辞的人,叶天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他只能道:“那好吧。”说此,眼睛一亮,道:“叶天兄弟,你是练武的,那我有一样东西送给你。”

“什么东西啊?”

“《易骨经》。”

“什么?”叶天惊喜地道:“何大哥,你有这卷□□?”

在武侠或者玄幻小说中,先天跟后天这两个词经常现在。练国术的拳师来说,这两个词并没有小说中描写得那么悬呼,不过,后天跟先天确实存在。

在形意拳宗师郭云深论述武学境界中,就明确提出后天跟先天的区别。大凡人之初生,性无不善,体无不健,根无不固,纯是先天。以后知识一开,灵窍一闭,先后不合,阴阳不交,皆是后天血气用事,故血气盛行,正气衰落,以致身体筋骨不能健壮。故昔达摩大师传下易筋洗髓二经,习之以强壮人之身体,还其人之初生本来面目。以后宋岳武穆扩充二经之义,作为三经,易骨,易筋,洗髓也。

在胡村时,胡伯跟他说过这三大□□,并说很多流派的拳法都或多或少都有借鉴这三经。

何勇辰嗯了一声,道:“这卷□□,是我师父传给我的。叶天兄弟,我看过你练功,你的打法跟练法应该都是名师所教,胜过我许多,我也没有什么教给你的,或许这《易骨经》对你有所帮助。”

“那谢过何大哥了。”

半个小时后,叶天从何勇辰手中接过了《易骨经》,一接过经书,他迫不急待地告辞。

☆、第七十三章 易骨,情事(1)

第七十三章易骨,情事

何勇辰给他的这本《易骨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书页已经发黄。在书页上,写着《易骨经》三个繁体字,里面的内容都是用毛笔抄录的的繁体字。

整本书,古香古色,绝非后人杜撰而成的。

易骨、易筋、洗髓三大□□,到现在很多都已经失传了。如果这卷□□齐全的话,那他的拳法肯定可以更进一步的。

易骨经是古人所著,全部的□□都是文言文,很多都是丹道,练虚化神之类的似是而非的东西,好在□□的旁边,有前辈的注解。叶天理解起来,倒不太吃力。

《易骨经》其实不是什么修炼真气的心法,所谓真气什么的,都是武侠小说中杜撰出来的,并不存在的。易骨经就是通过一些特殊的动作煅炼身体的骨头。用□□的话,就是练之以筑其,以壮其体,骨体坚如铁石,而形式气质,威严状似泰山。

在公园的屋子里面,叶天再看了一遍易骨经后,便开始做第一动作。《易骨经》脱胎于达摩大师的易筋跟洗髓二经,因为达摩大师是印度人,所以易骨经很多动作类似于印度的瑜珈。不过这些动作,比当今的瑜珈术,更加的怪异,难度更加的高。

叶天练了几年的拳法,身体的柔韧度相当不错,可是在做这些动作时,还是感觉到非常困难,不是脚不对,就是手不对,不是手不对,就是头不对。仅第一个动作,叶天就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去调整,最终才符合经书上的要求。

一个动作下来,叶天只觉得血液奔腾,身体一些部分的肌肉又酸又麻,同时,又感觉得到劲力的涌动。

之所以有劲力的涌动,叶天知道,那是因为自己练《易骨经》有了效果。

叶天并没有贸然再练新的动作,他第一动作做完后,又跟着再做一遍,一遍之后,又是一遍……也不知道练了多久,真练到气喘嘘嘘,没有一点力气时,他才停了下来。

叶天略作休息后,才回到学校。

刚到宿舍的时候,便发现秦授这家伙穿着一身崭新的球衣球裤,腰里挎着一颗篮球,正要去球场。

叶天知道这家伙最讨厌的就是运动了,今天竟然要去打球,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阿达问道:“二哥,你也会打蓝球啊?”

秦授嘿嘿一笑,得意地道:“什么叫会打啊,阿达,你别小瞧人,告诉你,我在高中时期,可是校队的。”

话刚落,林勇强穿着一身球衣从洗手间走了出来,道:“老二,你也是校队的啊,那等一下就看看你的技术怎么样了。”

亦换了一身球衣的苏清扬道:“老二,你不是跟我说,你是你们校队的替补球员吗?”

“替补球员,那也是校队的啊。”秦授脸上微红,对林勇强跟苏清扬道:“老大,绝杀,刚才哥们跟你们说的话,你们可得记住了。”

苏清扬点头地道:“知道了,我会将球传给你的。”

☆、第七十三章 易骨,情事(2)

林勇强拍着胸口保证:“老二,你放心吧,到时篮板球包在我身上。”

秦授笑道:“好,我们兄弟齐心,齐力断金,到时我请大家上金壁搓一顿好的。”说此,对叶天道:“老五,我们要去打球,你要不要去啊?”

叶天想他现在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跟去看看吧,省得一个人呆在宿舍无聊。

在去的路上,从苏清扬口中,他终于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了。秦授今天之所以这么劳师动众的,都是为了一个女人姚芊羽。

在财大中,艺术系,新闻系,经管系这三大系被男牲口们称为最幸福的院系。原因很简单,这三个院系中,男少女多,典型的阴盛阳衰,有位牛人曾经做作过统计,在这三系中,男女生的比例是10比1。32。

因为男生稀少的原因,这三大系中,一些比如篮球,足球等比较注重身体素质的队伍,他们的的实力都远远不如其它院系。每一次学院的比赛,基本上都是垫底,如果有时运气好点,碰到其它难兄难弟的队伍的主力球员发生一些头疼脑热的毛病,名次可以再往上升一点。不过在大多数时候,这三大院系的队伍,一直都是垫底的。

在303宿舍,很多人都知道,秦授最近正在追姚芊羽。看到姚美人为他们系队而奔波时,秦授便自告奋勇,说要帮经管队练兵,于是便有了今天的事情。

到校篮球场时,叶天看了一下,哇塞好家伙,每一个篮球场上,都有一帮人,有的在练球,有的则在打球,那种盛况,根本不是高中或者初中可以比拟的。

在高中时,你一个篮球场,至多也就两队人在打球。因为全校下来,爱好篮球,并且打得好的,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

但是在大学则完全不一样,生源来自五湖四海,各种□□汇聚,会打篮球的自然很多。

经管系早已经占了一个球场,叶天他们到时,这些人正在练球,一个长得瞒高大的男生正在指挥他们在打球。

姚芊羽看到秦授等人,巧笑地道:“秦授,你们来了啦?”

秦授笑道:“姚美女,强子,绝杀他们,你都认识,我就不介绍了,现在怎么样,你们队准备好要接受我们财大六剑客的挑战没有啊?”

姚芊羽笑道:“早就准备好了,希望你们财大六剑客真的像你说的那样强,告诉你们,我们经管队可是很强的哦。”

片刻之后,两队开始比赛。因为303宿舍只有三个人,所以经管队的两个替补球就自动分到303宿舍。

经管队的弱,确实弱得名副其实,他们球队中最高的也就是一米七五,就是刚才那个在指挥球队打球的那位仁兄,其它的人身高都在一米六几徘徊。除了身高外,球员的技术跟彼此间的配合都是非常一般。

反观303宿舍,那真不是吹的。林勇强的块头摆在那里,往篮板一下站,篮板球百分九十都是他的,除了抢篮板外,他的防守技术也非常好,不知道盖了经管队多少个盖帽。

还有打控球后卫的苏清扬,运球技术不仅快,而且变化无穷,过人极其流畅,经管队的球员根本拦不住。另外他的抢断非常好,经管队的球员亦被他抢了很多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秦授,虽然他各方面的技术普普通通,但是投篮命中率却是极高。由于苏清扬跟林勇强的球都传给秦授,这一场比赛他可是出尽了风头。

两队实力相差悬殊,比赛结果自然显而易见。经管队最后都被打得没有任何脾气,就连那个长是得最高,本来还有点傲气的队长最后也是垂头丧气的。

叶天看他们比赛每一个人都大汗淋漓的,便去帮他们买一些饮料。秦授有钱在他身边,这点小事,自然是小弟服其劳了。

叶天买饮料回来时,见到让他生气的一幕。

☆、第七十四章 芊羽的往事(1)

第七十四章芊羽的往事

叶天看到的一幕,事件回放。

“现在知道我们的实力跟强队之间的差距了吧,这就是我们经管大一队的实力,很差是吗?”比赛结束后,姚芊羽在做最后的总结。

经管队的人都默不作声。

“我们很差不要紧,最可怕的就是我们不知道自己很差。”姚芊羽一副教练的语气道:“知道差距的话,我们可以追。现在的差,并不代着以后的差。就像九十年代NBA的神话乔丹,初进NBA时,也是很差的,他也是经过苦练,以及找到好的队友后,才成就公牛以及飞人的传说。技术不好,我们练,搭配不好,我们可以磨合,但是如果胜利之心都没有的话,那么就代表着希望的终结。告诉我,你们有信心没有?”

“有。”

“大声一点。”

“有。”

秦授等人没有想到,姚芊羽还有这一招,都惊讶地看着他。姚芊羽满意地点了点头,道:“好,下面我给你们讲一下,你们这一场比赛中不足的地方。”

“黎瑞阳,你是前锋,前锋是什么?你知道吗?是尖刀,你要往里面突,就要撕开敌人的防线,卫子国,你是控球后卫,你控球技术不错,但是视野不够开野,而且传球过于明显,以后要注意隐蔽,许国正,你是球队的中锋,也是全队身高最高的人,篮板球你要负责一大半,拼抢时,你要勇猛一点,像一个男子汉,不要因为对方比你高,比你壮,你就害怕,不敢拼不敢抢,而且有时候,你要拉到外线来,适当地补防,以及投蓝……”

刚才秦授他们还只是惊讶,听完姚芊羽那堪比专业教练的话,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他们本来以为姚芊羽当大一篮球队的经理只是爱热闹而已,没有想到地方的专业知识比他们都厉害。”

“芊羽,你真是懂篮球啊。”

姚芊羽呵呵一笑,道:“也没有了啦,我们家有一只球……”

“什么?”秦授没有听清楚。

姚芊羽意识到露馅了,忙道:“没有什么,我是说我以前经常到现场看球,那些教练不都是这样说的吗?”

重新安排了战术后,要经管队的再跟秦授他们打一场。

虽然有他的布置,但是场上的局势还是一面倒。看此,姚芊羽心中暗叹了口气。她可以保证,她的布置绝对没有问题,但是问题是执行她布置的人技术太差了,不能贯彻她的要求。

经管队的实力确实太差了,整个球队中,不说技术,就说体质,也就许国正勉强符合要求,其它人,不是身高太矮,就是太瘦,根本不行。

在家里,爸爸跟哥哥都是铁杆的篮球迷,尤其是哥哥更是痴迷无比,大学毕业后,他违背了爸爸的意愿,没有进入家族的公司帮忙,反而不务正业参加美国NationalBasketballAssociation联赛。成了一名职业的篮球运动员。

哥哥的身高跟体重对比联赛的其它球员,只能算是一般。不过哥哥球感非常好,是一个像灌篮高手中仙道彰那类的天才球员。

☆、第七十四章 芊羽的往事(2)

哥哥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带领着他一帮兄弟,将一只弱小的球队变成联盟最强大的球队,其间一路征战,凯歌飞扬。。

就在第三年的时候,哥哥的球队有了问鼎联盟总冠军的机会。

到现在,姚芊羽还忘不了那天所发生的事情。那一天正是哥哥职业生涯最重要的一天。在那一天,他将迎战联盟的西部冠军。只要赢了那一场比赛,哥哥便可以拥有被NBA所有球员奉为最高荣耀的MVP,也就是联盟的总冠军。

那一天,自己跟哥哥很早就起来了。看着自己的熊猫眼,哥哥抱着自己笑道:“小丫头,昨晚失眠了吧?”

“你还不是一样。”那时自己趴在哥哥的怀里,问道:“哥,你很紧张吧?”

哥哥点了点头,道:“小丫头,哥哥虽然紧张,但是哥哥不会失败的。因为今天是你的生日,哥哥要将总冠军的戒指带着你的手上。”

“好,哥哥,那你可不许耍赖哦。”

哥哥宠爱地摸着自己的脑袋,现在她还记得那种温暧的感觉。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哥哥去参加比赛的路上,发生了车祸,永远离开了她。

从那时起,她就成了一个篮球迷,深深喜欢上了这个运动。

刚开始的时候,她也拉着几个小姐妹组成一个篮球队,学着打球,可是后来发现,她根本就不是这块料。

在先天上,她无法成为一名像哥哥那样的篮球运动员。另外一方面,她听人说家,女孩子若是运动多了,身形会变魁梧,胳膊会有大腿粗。后来,她想想还是算了,就改行当了经理人。

从初中到高中,她一直都是校队的经理人,她所在的校队在他们周边的学校,是非常厉害的。可是她没有想到,来中国上大学,她所领导的队伍却是虚弱至极。

唉!

虽然她外表看起来总是笑呵呵的,其实她也有烦恼的时候。

姚芊羽揉了揉脸蛋,告诉自己,昔年哥哥所有的球队是东部最弱的,可是哥哥却带领着他们打进总决赛,自己也可以的,不能失去信心。

想到这里,她又觉得今天的天气无比的美好,空气是那样的清新,整个人开朗起来。

财大女生的质量不错,是公认的。但像姚芊羽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却是非常稀少。贺广源甚至敢肯定,在财大今后的十年内,不会再有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之所以,有个判断,有贺广源自己的喜好在里面。他虽然身材高大,但是却不喜欢那种高头大马的女孩子,反而偏爱南方娇小玲珑的女孩子。因为这样的女孩子显得小鸟依人。

看到姚芊羽慢慢地走向他们球场,贺广源心中大喜,暗想:“真是天助我也,看来理当我抱得美人归啊。”想到这里,他对同伴打了一个手势。

他那个同伴跟他在一起玩很久了,彼此间很有默契,收到他的手势后,装模作样的投篮,实际上球却是撞向姚芊羽。

姚芊羽正在神游天外,哪里料到会有这个异变,身体中了一球,这一球的力量瞒大的,再加上她没有注意,身体一个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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