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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无疆-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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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遭遇紧凑而肆洋,真实得难以置信,却又与荷马史诗《奥德赛》构成遥远的平行,于是成为一部现代史诗。
它会使习惯于传统小说的读者不习惯,但一旦有了它,人们也就渐渐对传统小说不习惯起来。
爱尔兰一度拒绝他,也是因为不习惯,而现在,谁也不再习惯一个没有乔伊斯的爱尔兰。
由此可知,习惯是一支魔杖,总是要去驱赶一切创造物,如果赶来赶去赶不走,它就回过头来驱赶创造物的对立面。
记得《尤利西斯》一九一八年在美国报纸连载后就于一九二〇年被控上法庭,法庭判乔伊斯败诉,书籍停止发行,罚款五十美元,理由是此书有伤风化,会诱惑很多过于敏感的人。一九三三年第二次上法庭时社会观念已经大变,美国法官这次宣判乔伊斯无罪,为《尤利西斯》恢复名誉,理由是法律不照顾那些时时等待着被诱惑的过于敏感者,法律只考虑正常人。
——这句判词真让人高兴。历史上许多罪名,是不正常人对于正常人的宣判,而不正常人总会以超强度的道义亢奋,来掩饰自己的毛病。因此,仅仅引进一个“正常人”的概念,便全局点醒。
《尤利西斯》在美国的两度宣判,也说明即使是进入了近代的美国,法律也有一个自我完善的过程。推动这个过程的宏观因素是时代,而微观因素则是案例。
法律的条文比较原则,而一涉及案例,便具体生动地显现出是非。任何一个法律条文都不会像案例那么强烈而具体地让人感到如坐针毡。因此,在某个领域如果缺少案例,其实也就是关闭了社会性的感觉和理性对这个领域的介入,拒绝在这个领域实现法律的公正。
因此,我觉得乔伊斯对《尤利西斯》有三项贡献:第一,写出了它;第二,让它输在法庭;第三,让它赢在法庭。有此三段论,这个作品不再仅仅是现代文学经典,而且成了文化法律经典。在它之后,世界各地的现代派作品全都获得了法律上的安全。
由此联想到,中国文化界让人气愤的事情实在太多,如要请法律来仲裁,首先要让一系列案例来示范。因此,应该有更多的受害者不怕起诉,不怕出庭,哪怕是历来最怕打官司的文化人。
爱尔兰现在已经开始全方位地走向一种国际化的正常,经济发展不慢,让人刮目相看,而文化的事比较烦难。他们也明白不能仅仅像其他落后地区一样卖弄民族遗产,因此先把乔伊斯请回来再说,至少可以通过他来猜测国际文化眼光。
猜测总不会一步到位,那么先为他安排一间老屋住上,大家一起慢慢习惯。
木石是非
1在欧洲的城镇间旅行,看得最多的是建筑。时间一长,难免与中国的建筑对比起来。
最强烈的对比是年代。
从雅典和罗马开始,欧洲保留了大量的古典建筑,一查年代让人咋舌。例如,巴特农神殿至今还被看成古典建筑结构的至高典范,但它已经建了二千四百多年,相当于中国孔子的年岁,竟然还这么虎虎有生气地站立山巅。
罗马的万神殿也许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至少二千年了吧,整个穹顶还如此精美坚固,几乎所有的参观者都会判定它是自己平生见过的最杰出建筑之一。但若以年代比照,我们中国游客都会心中一沉,无法想像一个汉代的地面建筑能如此完好地保存到今天。
至于像佛罗伦萨、巴黎那些构成都市规模的古典建筑群,也有六七百年历史了,我们中国当然也保存了一些明代建筑,却不可能像这些欧洲建筑那样构成今天都市的主干性景观,而且还付诸实用,每天任拥挤的人流大进大出。
这个景象使很多初来乍到的中国旅行者很受震动。原本总以为我们拥有历史,人家拥有现代,看来事情并不是这样。如果我们仅仅因历史过于厚重而失落了现代,这倒是一个不难让人理解的理由,但厚重的历史保存在哪里呢?走到欧洲街道上东张西望、暗暗比较,方知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两头失落。
有人说,中国保存不了很多古典建筑,是因为太多改朝换代,太多兵荒马乱。然而,只要查查欧洲历史就可明白,他们改朝换代的频繁程度,兵荒马乱的酷烈程度,都超过中国。
其间一个区别是,中国自古以来习惯于把攻击对象整个儿毁坏,非烧即拆,斩草除根,不让它阴魂盘绕,死灰复燃;欧洲则不然,更在乎所有权的转移,即更在乎占领和抢掠。
这是有原因的。欧洲文化本有一种超越政局更迭的稳定性,宗教的力量、贵族的存在又使无数精美教堂、典雅宅邸成为民众心目中不可搬移的审美图像和生态图像;而中国较为像样的生态,总是被看成是权力结构的直接延伸,因此每每与权力结构共存亡。
顺着这条思路,当代中国文化人便会产生很多感慨、写出大量文章了。但是,随着年岁增长我已发现这种思路的片面性。
现在我愿意以更平实的态度来对待这样的问题。因为除了社会政治走向可以评定优劣外,各个自成系统的生态文明也都有形成的充分理由,应该以多元心态一视同仁。
如果以平实的态度来解释中国古典建筑为什么比欧洲保留得少,至少不应该无视以下这两个因素:一,中国的建筑,主要以木材为构架;欧洲的建筑,则以石材为上选。两种主干性材料的不同,决定了延续时间的长短;二,不同的材料选择,反映了不同的文化观念。欧洲追求宗教意义上的永恒,而中国则追求生生不息、代代更新。
在中国文化传统中,并不看重凝固的永恒。树木的生命过程与人的生命过程密切呼应,人世间二十年为一代,木构架的房屋也需要二十年大修一次。中国的下一代对于上一代的服从和孝顺远远超过欧洲,但他们最大的孝顺是重振家业、推陈出新,因此拆老宅、建新屋的梦想几乎成了一种掌控九州的行为伦理。
这种对比很有趣味,因此走在欧洲,我并不对中国古人的选择深感羞愧,或义愤填膺。
2另一个对比是色彩。
这倒是一个让我感到难过的话题。
与我们交谈的很多欧洲人,包括一些资深的建筑师,都认为中国建筑的一大特点是色彩华丽、涂金描红、龙飞凤舞。他们的依据是在北京和台北看到的一些宫殿式建筑,以及遍布欧洲各地的中国餐馆。
这种交谈有一种心照不宣的常识背景,那就是彼此都知道,在人类审美的高低雅俗等级中,大凡自然、和谐、中性、收敛为高雅,反之,人工、极端、艳丽、刺激为低俗。现代派艺术家会突破这种常识,但那显然不属于中国的宫殿式建筑和餐馆。
如果把这种特点看成是东方情调,却又不妥,欧洲朋友礼貌地说:日本在色彩上倒是崇尚自然。
我们的艳丽喜好,近年来又越演越烈。大城市的品级追求被引导到恢复民族特色,这倒罢了,却又把民族特色解释成那些雕琢的宫廷符号,结果,黄灿灿的大屋顶离开了整体格局到处覆盖,近乎灾难。有些新兴城市虽然摆脱了这种灾难,却喷涌出无数荧光粉涂写的招牌,满目妖艳。农村更其过分,好像色彩是富裕的唯一标志,居然让那么多恶浊的人工色掩盖了近在咫尺的自然色,真可以说是“闭月羞花”。
于是,几乎所有的中国旅行者都承认,欧洲无论城乡,最让人感到舒适安静的就是那彻底收敛的色彩。他们似乎不是在竞争热闹而是在竞争素淡。
一些熟识的欧洲朋友有时想对我们中国人作一点色彩学的启蒙,他们常常故作随意地说出一句、两句:“其实灰色里能够看出银色,不必真让它发亮……”
“反而是单色最自由,因此也最丰富……”
“世界上没有一种人工的艳丽,通达过伟大……”
听到这些话时我确实有一点憋气,因为这些道理,中国人明白得比他们早得多,怎么反倒要由他们来启蒙?
“五色令人目盲”——这样明快爽利的话,中国哲人在两千四五百年前就说了,而且后来的历代中国文人无一不知。查阅其他古文明的先哲遗言,没有谁说得比这更加透彻。
更充分的证据是,中国古代绘画都娴熟于单色水墨,而疏淡于色彩敷用;可以作为中国艺术最独特标志的书法,则是千年一色,而且是最沉着的黑色。
我认为,中国人当然也会喜欢华丽,有不少辞赋为证,但中华美学的元典性立场并非如此。朴茂大气如古鼎旧陶,正是中国古代最上品的建筑色彩。只不过后来的宫殿庙廊越来越追求歌功颂德、祈福避祸的浅薄象征,才越发失去控制,走向恶性泛滥。
为此,我曾与一位法国建筑师开玩笑说:“真是阴错阳差,不知着了什么魔,中国古代哲人收敛色彩的美学主张居然在你们这儿开花结果。看着吧,我们迟早要夺回那种无比美丽的单纯和自然,好让祖先们瞑目。”
3还有一个对比是情调。
我前面说过,古代中国文人大多明白收敛色彩的道理,因此日常也在水墨绘画和书法中陶冶情怀,这是他们的文雅处。但这种文雅有时也走火入魔,把一些文学性想像纳入建筑设计,尤其在庭园建造中夸大借景、比拟、象征的作用,形成一种情调化的风尚。
直到今天,还有不少人把这种做法看成是中国传统建筑中的优秀传统,甚至看成是中华美学的基本特征,我本人以前也曾有过这种误解。直到有一年在北京《读书》杂志上读到对台湾建筑学家汉宝德先生的介绍,顿生狐疑,立即嘱咐我指导的一位外国博士生满世界寻找他的著作,找到三本一读,恍然大悟。
后来我去台湾结识了汉先生,承他陪我吃“鼎泰丰”、看“鸿禧博物馆”,又到他家长谈,才开始明白建筑上的一些事理。即便我上面所说的一些观点,很多也来自于他,我想不少台湾读者一看就清楚。此刻我手边正好有一册他所著的《明清建筑二论》,随手翻到一页便见到他引述的一位古代建筑学家对园林布置的论断:石令人古,水令人远,园林水石,最不可无。要须回环峭拔,定插得宜。一峰则太华千寻,一勺则江湖万里,又须修竹老木,怪藤丑树,交复角立,苍涯碧涧,奔泉风流,如入深岩绝壑之中。
汉宝德先生对这段话的评价是:“太华千寻”、“江湖万里”,是中国地理形势上的事实,其壮阔的气魄本是一个泱泱大国所具有,文学家们为此所感乃为必然。但用一块石头造成“太华千寻”的感觉、用一瓢水造成“江湖万里”的气势,甚至于“奔泉风流”、“深岩绝壑”,若不是有精神病,则必然是做白日梦。然而,明清两代的园林设计多是这样去构想的。
这实在是说得痛快极了,不仅指陈了中国文人给建筑学带来的病态,而且也点穿了中华美学研究中的一些歧路,消解了一种有关情调的梦幻。
其实这个道理中国古代的智者也是知道的。当一块石头是一块石头,一瓢水是一瓢水的时候,这是第一层次;当一块石头象征成了高山,一瓢水象征成了江湖,这是第二层次,小聪明的所在,酸文人的天地,很多人留连忘返,傲视第一层次的愚钝;毫无疑问还必须出现第三层次,那就是一块石头又成了一块石头,一瓢水又成了一瓢水,不再有任何象征,不再承担任何意义,它只提供自然形态,洗掉了文人气息。这种感悟,中国古代有过。
这也像舞蹈,当舞者的躯体不再代表海鸥、奔马、英雄、战争、枯树、幽灵,而又回归于他自己的本真生命,也就由第二层次上升到了第三层次。
以我之见,中国在唐宋之前,比较讲究本真,包括建筑和园林建造在内。后来所谓“胸中的山水”,是文人无法直接面对大山大水时代的自我安慰。可以想像,如果让屈原、司马迁、李白他们看到盆景艺术,将会是一种什么神态。
明白了这个道理,我也就可以理直气壮地陈述一种由来已久的感觉:一直被视为中国建筑学奇葩的明清园林,并不能代表中国古代建筑的高层境界。
相比之下,以几何图形构建的法国园林,倒是坦然地呈现出一种彻底的人工气息,由于气魄宏大、精雕细刻,足以让人精神一振、耳目清亮。但无论如何,把自然物裁割得太过分了,处处透露出人们隐藏在精致里的嚣张。自然就是自然,在今天看来,它不适合像中国明清文人追求的那样作以小见大的象征,也不适合像法国王室在凡尔赛宫等处做的那样被任意扭曲的规整。
好像,英国的自然园林更加合意。
4写到这里我已明白,在欧洲感受中国建筑,就像感受其他中国文化课题一样,视角多、线条杂,无法一言以蔽之。如果任意漫谈,即便像我这样的外行,也可以拖拖拉拉说上很久,难以言尽。
我想让一位熟悉中国的法国女建筑学家来归纳这个话题。
那天我和两位导演一起到她家访问,她一开始就坦诚地说:“你们不要太相信美国人,他们看上中国的是市场。不像我们法国人,看上中国的是文化。”
要她谈谈对中国建筑事业的感受,她说:“中国确实拆了很多不该折的房,造了很多不该造的楼。拆错了,就再也造不起来;造错了,又很难炸掉。中国建筑界以前的问题是轻视历史,近几年的问题是急功近利。轻视历史便乱拆,急功近利便乱造。”
她的尖锐引来了她丈夫的异议。她丈夫是一位经济学家,此刻正坐在她身边。
这位经济学家冲着妻子说:“我们的想法比你们实际。中国那么多的人口,那么大的地方,以前生活状态普遍不好,现在终于好起来了,当然要尽快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如果太讲究建筑的文化格调,中国各省各县都需要有大量高水准的建筑学家,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我认为,快速改变人们不可忍受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应该急功近利。”
他的话使我想起一件往事。五年前,一批台湾艺术家首次来上海,坐在出租汽车上看到街道两边已经很少见到老式的石库门房子,便言词激烈,没想到那位出租汽车司机把车停了下来,一定要与他们辩论。他的主要论点是:你们为了文化参观,逼迫上海人再住那种没有卫生设备和煤气管道的房子,于心何忍!但是无论如何,女建筑学家的基本意思是正确的。后来她与我们,包括她的丈夫,达成了一些共识,譬如:既具备现代功能、又体现历史风范的经济型民用住房,不必单个设计,而应该提供一系列范本,供自由选择和成批生产;中国建筑业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是城市的整体布局,应该从过去那种非专业化的长官意志决定,转移到专家委员会的裁判上来;中国建筑业的全面兴盛,一定是在拥有了足够新型国际性建筑人才之后,因为只有他们才能从宏观范围内捕捉民族传统信号,与现代需求的嫁接。
这些共识,主要是从建筑学家的角度来考虑的,但建筑的事关及全民,因此必须获得法律的帮助,就像欧洲很多国家那样。在那些国家,拆了不该拆的房,盖了不合适的楼,都要受到法律惩处。
当然,比法律更为普遍需要的是教育。在欧洲,即便是在山乡农村,我们也会惊叹他们的整体审美水平,这便是几百年教育的结果,而这种教育大多不是发生在课堂。一个人不喜欢某种绘画可以不进美术馆,不喜欢某种音乐可以不进音乐厅,而建筑则是一种强制性的审美,一旦出现,谁的眼睛也躲不了,必须年年看、天天看。这对很多市民来说构成一种积极或消极的审美适应,对于青年学生来说则构成一种顺向或逆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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