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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盛唐-第2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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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豫知道,这个年已三十八岁的长子已经完全有资格继承李唐王朝的社稷江山,但他始终心怀隐忧的是——李适有能力对付那些“名为藩臣,实如异域”的跋扈藩镇吗?李适有能力驾驭这辆险象环生、前程叵测的帝国马车吗?
夜幕徐徐降临,内殿一片静阒。几个宦官小心翼翼地点亮了殿内的火烛。他们的脸在半明半暗的光影中浮沉闪烁。仿佛有那么一瞬间,李豫蓦然看见了几张熟悉的脸。
那是李辅国的脸、程元振的脸、鱼朝恩的脸……
他们来了吗?
他们去了又来了吗?
李豫痛苦地闭上了眼睛。
然后他的眼睛再也没有睁开。
李豫走了。
远处的世界依旧喧嚣,世上的人群依旧扰攘。
李豫走了,把骚动不安的尘世遗落在了身后,把一团乱麻的天下遗落在了身后,把无尽的流血、杀戮、阴谋、谎言、背叛、纷争,全部遗落在了身后……
第六章 德宗李适初政
【礼法之争的背后】
大历十四年(公元779年)五月二十三日,太子李适即皇帝位,是为德宗。
新天子登基,该做的第一件事并不是治理朝政,而是服丧。
在古代,服丧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按照儒家传下来的礼法,无论哪个人遭逢父母之丧,都要守孝三年,三年内不做官、不婚娶、不赴宴、不应考,学名叫“丁忧”。也就是说,不管你当再大的官,碰到爹娘死了,你也得老老实实回家去丁忧三年,除了吃饭睡觉看书写字之外,几乎啥事也不能干。
可是,这事要是搁在皇帝头上,就有点不太靠谱了。
道理很简单:宰相要是回家三年,别人还可以替他处理政务;皇帝要是三年不上朝,谁来替他君临天下?
为了解决这个不靠谱的问题,大概从汉文帝开始,就有了一个从权变通的办法,把皇帝的服丧时间从三年缩短为象征性的三十六天(代替三十六个月)。唐朝自高宗以后,都遵照这个办法执行,到了玄、肃二朝,更进一步缩短为二十七天。代宗临终之前,也在遗诏中表示,新君服丧二十七天,帝国各级官员则只需哀悼三天,“天下吏人,三日释服”。总之,大家意思意思就行了,三天后该干吗干吗去,别耽误了工作和学习,当然也别耽误了娱乐。
代宗这个遗诏显然是通情达理的,满朝文武极力拥护,都表示要坚决执行。
可是,偏偏有人对此提出了异议。他认为,所有官员都必须跟新君一样,服满二十七天,一天也不能少!
这个人就是宰相常衮。
常衮是代宗晚年颇为倚重的大臣,和当时的名臣杨绾同时入相,可杨绾没多久就病逝了,于是常衮就成了独秉朝政的首席宰相。
在常衮之前,当政的人是弄权宰相元载。众所周知,元载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腐败,不仅贪赃枉法、卖官鬻爵,而且总是变着法儿损公肥私。比如当时宰相上班,中午都是留在政事堂吃工作餐的,元载嫌饭菜不好,就公然向代宗提出,每天的工作餐都要由御膳房提供,吃的东西必须跟皇帝一样,而且每顿都要准备十个人的量。除此之外,还要求朝廷给宰相及公卿大臣们发放特别津贴——每年绸缎三千六百匹。代宗虽然心里不满,但还是硬着头皮答应了。
随后,这两项待遇就形成了惯例。
常衮上台后,为了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就主动向代宗提出:“朝廷发给宰相和大臣们的餐费已经足够了,应该让御膳房停止供应膳食。”代宗很高兴,马上就批准了。不久,常衮又建议废除特别津贴,结果一下子就犯了众怒。
要知道,朝中的大臣们虽然厌恶元载,但没有人会厌恶特别津贴。说白了,当初大伙没跟着元载吃肉,至少还能跟着混口汤喝,可如今你常衮一来,就让大伙勒紧腰带喝西北风,你凭什么呀?
此议遭到众人的强烈反对,常衮只好闭嘴,此事遂不了了之。
事后,公卿百官都在背后大骂常衮,说:“朝廷厚禄,所以养贤;不能,当辞位,不当辞禄。”(《资治通鉴》卷二二五)
朝廷高薪是为了养廉,你如果自认无能,对不起这份高薪,那就干脆辞职走人,何必自命清高地辞薪呢?
就这样,常衮一上台就把同僚们都给得罪了,史书对他的评价是:“性刚急,为政苛细,不合众心。”简言之就是不会做人。
可是,常衮真的不会做人吗?一个混了大半辈子官场、最后混到首席宰相的人,会连最起码的团结群众都不会吗?
其实,常衮之所以触犯众怒,不是因为他不会做人,而是因为他太急于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了,从而不自觉地损害了百官的利益。
换言之,常衮的毛病就是自命清高,却又流于虚伪和矫情。
代宗驾崩后,常衮的虚伪和矫情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
按照礼制,满朝文武每天早晚都要到代宗灵前致哀。常衮或许是感怀于代宗的知遇之恩,或许是急于给新君李适留下一个良好的印象,总之每天都在灵堂上哭得稀里哗啦,一副肝肠寸断、悲痛欲绝的样子,让大伙忍不住浑身起鸡皮疙瘩。
这一天,常衮照例在灵堂上哭得死去活来,甚至做晕厥倒地之状,随从慌忙跑上去搀扶。堂上的百官一看,不免都有些反胃。时任中书舍人的崔祐甫终于忍不住了,指着常衮对众人说:“臣哭君前,却要人搀扶,天下可有此等礼仪?”
堂堂首席宰相竟然被一个小小的中书舍人当众揶揄,常衮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但他还是顾及了自己的宰相之尊,强忍着没有发作。
同日,新君李适召集群臣开会,讨论各级官员服丧期限的问题,常衮抓住这个表现机会,一再强调:“先帝遗诏虽说‘天下吏人,三日释服’,但意思是指低级官吏,不是指朝廷百官。古时候每遇国丧,公卿大夫都要跟天子遵循相同的礼制,如今皇上须服丧二十七日,朝中群臣也当如此。”
百官闻言,心里都在问候常衮的祖宗,可表面上还是保持沉默,不想得罪这个首席宰相。唯独崔祐甫再次无视常衮的权威,冷笑着说:“先帝遗诏,并无朝臣和庶人之别。朝野中外,莫非天下,凡是替朝廷做事的,哪一个不是‘吏人’?所以百官皆应遵从遗诏,一律服丧三日。”
常衮开始咬文嚼字:“按照古人的释义,‘吏’即‘胥吏’的简称,专指官员自行任命的僚属,岂能与公卿百官相提并论?”
崔祐甫寸步不让:“《左传》中有一句话,叫‘委之三吏’,其中三吏即指三公。难道史书上常说的‘循吏’、‘良吏’,也是指‘胥吏’不成?”
常衮发现自己掉书袋比不过崔祐甫,赶紧转移方向:“礼法不外乎人情。当今公卿大臣,皆世受皇恩,若与寻常百姓同遵庶民黔首之礼,于心何忍,于理何安!”
崔祐甫再次发出冷笑:“常大人坚持这么说,将置先帝遗诏于何地?倘若天子旨意犹能随便改动,天下还有什么不能改的?”
常衮勃然作色,怒斥崔祐甫没有人臣之礼。崔祐甫毫不示弱,指责常衮肆意曲解遗诏。双方唇枪舌剑,你来我往,顿时吵得不可开交。
新君李适冷冷地看着这一幕,心里大为不悦,随即宣布会议解散。
常衮和崔祐甫如此撕破脸面、当众死磕,难道仅仅是单纯的礼法之争吗?
如果你这么看,那就把政治看得太简单了。
在中国古代的官场上,几乎每个朝代都会爆发程度不同的礼法之争,但明眼人都知道,其中十之八九都是权力之争。换句话说,所谓的祖宗礼法,往往只是政客们用来争权夺利的工具罢了。
常衮和崔祐甫之争,当然也不会例外。
其实,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常、崔二人的矛盾由来已久。
说到矛盾的起因,就不能不提唐朝宰相制度在安史之乱后的变迁。
玄宗时期,宰相班子主要由中书省的最高长官中书令、门下省的最高长官侍中以及一些挂有“同中书门下三品”衔的六部大臣构成;而在初唐时期作为当然宰相的尚书左、右仆射,此时基本上已被摒出宰相之列。从安史之乱起,为了适应急剧变化的形势,李唐朝廷开始把中书令、侍中这两个职衔拿来加授给一些功臣元勋,使得这两个宰相职位逐渐有了虚衔的性质。到了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李唐朝廷进一步将中书令和侍中升格为正二品(原为正三品),从此这两个职衔就彻底变成了虚衔。
相应地,原中书、门下两省的副职——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也由正四品升格为正三品,成为两省的最高长官。此后,唐朝的宰相通常就由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分别加“同平章事”衔来担任,其他的低阶官员(四品或五品)只要加“同平章事”衔,也可不问资历,直接拔擢进入宰相班子。
很显然,这样的变革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当时政治环境的需要。战争和叛乱此起彼伏,朝廷权威受到很大削弱,中枢政治的运作再也不可能像过去那样按部就班了,因此必须形成一套灵活简便的新的宰相制度,以便皇帝能够在必要的时候破格提拔一些有能力的低阶官员,让他们进入帝国的权力核心。
现在,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常衮和崔祐甫之争的起因。
大历十二年(公元777年)春,代宗除掉了弄权宰相元载;四月,杨绾以中书侍郎衔入相,常衮以门下侍郎衔入相;七月,杨绾突然病逝,随后中书侍郎一职便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在此情况下,崔祐甫作为一名老资格的中书舍人(正五品上),便自然而然地接手了中书省的政务,无形中就成了中书省的实际长官,虽无其名,却有其权。
与此同时,常衮也取代杨绾成了首席宰相。在他看来,区区中书舍人崔祐甫是没有资格掌管中书省的,于是很快就接管了中书省的政务。
崔祐甫被打回了原形,当然是愤愤不平。
大历十三年(公元778年)六月,司空朱泚向代宗呈报了一则祥瑞,说他一个部属的家里竟然出现了猫鼠同窝的奇异景象——有一只母猫把一只小老鼠当成了自己下的崽,天天用乳汁无私地喂养小鼠。朱泚说,这真是开天辟地以来闻所未闻之事啊,若非皇帝圣德广大,岂能有如此猫鼠和谐之祥瑞!
常衮闻讯,立刻率领文武百官入朝恭贺。
满朝文武中,只有一个人发出了不和谐音。
这个人当然就是崔祐甫。
他当着常衮和百官的面说:“万物若违背自然,即为妖孽。猫抓老鼠是天职,如今却为老鼠哺乳,这难道不是妖孽吗?有什么值得庆贺的?朝廷应该做的事,是借此反省,看监察部门是否放纵了贪官污吏,看边防部队是否尽到了御敌的职责,这才是顺应天意的做法。”
代宗听说后,马上接受了崔祐甫的批评,并对他表示了嘉许和赞赏。崔祐甫这么做,摆明了就是要让常衮难堪。常衮表面上没说什么,几天后就给崔祐甫安排了一项新的工作,让他去分管吏部的选官事宜。
如果常衮是真的让崔祐甫“分知吏部选事”,那崔祐甫倒也没什么话好说,毕竟吏部是个至关重要的权力部门,分管官员的选拔工作更是让人垂涎三尺的美差。可问题在于——常衮不可能把选拔官员的权力真正交给崔祐甫。
后来发生的事情很快就证明了这一点:崔祐甫借调到吏部后,每次认认真真选报上去的候补官员,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被常衮毙了。
什么理由呢?
不需要理由。
如果一定要有什么理由的话,那也很简单——你得罪领导了!
得罪领导是一件挺让人郁闷的事,但是崔祐甫并不郁闷。
因为他相信:风水是轮流转的,宰相是轮流做的,不得人心的领导迟早也是要下台的!
而常衮就是一个典型的不得人心的领导。崔祐甫知道,自己的群众基础比常衮坚实得多。仅此一点,他就具备了跟常衮博弈的资本。
所以,当常衮在服丧问题上再次把自己推到百官的对立面时,崔祐甫便意识到反击的机会来了,于是才会在百官敢怒不敢言的时候挺身而出,公开和常衮叫板。
说白了,常衮拿服丧问题大作文章,目的无非是为了讨好新君李适;而崔祐甫敢于公然和宰相叫板,也无非是想借此赢得百官的同情和支持,为自己积累更高的声望,以便有朝一日彻底扳倒常衮。
面对崔祐甫的挑战,常衮当然不会无动于衷,更不会坐以待毙。
跟崔祐甫撕破脸的第二天,常衮就上疏弹劾,声称崔祐甫“率情变礼,轻议国典”,要求德宗把这个大逆不道的家伙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州市)刺史。
为了增强说服力,常衮还把另外两个宰相的名字也署了上去,以表明此次弹劾是宰相班子集体讨论的结果,并不是他一个人在发泄私愤。
被常衮代表的这两个人,一个就是四朝元老郭子仪,时任司徒、中书令,另一个是原幽州节度使朱泚,于大历九年主动入朝,被任命为司空、同平章事。他们虽然挂着宰相的头衔,实际上并不参与朝政,几乎从不到政事堂上班,而常衮则一向“独居政事堂”,大小政务都是一个人说了算,所以这次弹劾崔祐甫,他也就自然而然地把郭、朱二人给代表了。
对于此次礼法之争的实质,德宗李适其实是心知肚明的。他知道,常衮和崔祐甫为服丧问题而争执是假,因积怨甚深而借题发挥是真。从根本上来说,这场关于服丧期限的争吵其实是相当无聊的事情。在内心深处,德宗还是比较倾向崔祐甫的。因为若无常衮的矫情,也就不会有崔祐甫的异议和这场无谓的争吵。
然而,面对三个宰相联名弹劾的奏疏,德宗即便倾向崔祐甫也没有用。新君即位,通常都不希望和宰相班子意见不合,如今既然三个宰相都署名了,不处理崔祐甫显然说不过去。但是,把崔祐甫贬到潮州的处罚又未免太重了。思虑再三后,德宗只好采取一个折衷的办法——把崔祐甫贬出朝廷,但不是贬到山高皇帝远的潮州,而是贬为河南少尹。
本来,这场无聊的礼法之争到此就该画上句号了,而常衮也已经毫无悬念地在这场争斗中胜出。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更让常衮本人目瞪口呆。
不,是让常衮追悔莫及,欲哭无泪!
事情是因为那两个“被代表”的宰相而发生逆转的。
崔祐甫的贬谪令下达后,郭子仪和朱泚立刻入宫向德宗求情,称崔祐甫无罪,不应被贬。德宗满脸困惑,说:“二位贤卿不是刚刚上疏弹劾他吗,为何又出尔反尔?”
郭子仪和朱泚对视一眼,很无辜地说:常衮所上的那道奏疏压根没让他们看过。
此言一出,德宗李适大为震骇。
怎么回事?常衮竟然未征得其他宰相的同意,就擅自代其署名弹劾大臣?
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
这是宰相专权、欺君罔上啊!
如果说新君即位之初,比较忌讳的事情是和宰相班子意见不合,那么最忌讳的事情,恐怕就是被一个专权揽政的宰相蒙蔽和架空了。
大历十四年闰五月初五,德宗李适断然下诏,把首席宰相常衮贬为潮州刺史,同时擢升崔祐甫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
诏书一下达,不啻于在满朝文武中扔下了一颗重磅炸弹。百官虽然大为讶异,但却不约而同地在心里拍手称快。
因为常衮的虚伪和矫情实在是让人忍无可忍,相比之下,既理性又务实的崔祐甫就要比他可爱多了。
此时,被贬出京师的崔祐甫刚刚走到昭应(今陕西临潼县),传诏使者就快马加鞭地从后面追上了他。
跪地听宣的那一刻,崔祐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他知道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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