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文苑·经典美文2014年第03期-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心情。花的心事,只有花自己明白。
这样的桃花,不是《诗经》里来的。《诗经》的桃花,是妖冶的,是桃之夭夭的惊艳,要美,要惊人,要火焰一样地炽热才行。《诗经》的桃花,一定要开得妖气重重才好,才能燃烧爱情,才能妩媚得有了杀伤力。
也不是盛唐的桃花。盛唐的桃花,最好热闹,有气势,最好激越地开成一片红雾,最好迷醉诗人。盛唐的桃花下,一定要有才子,一定要有清酒美文,也要有花开不见佳人来的忧伤。那花儿,要骤然地盛开,毫无保留地绚烂,要盛大得张狂,这才适合盛唐的心情。
可是啊,眼前这满山的桃花都是慢悠悠的样子,有点一边开一边参禅的安静,怎么能鼓荡起来呢?这花儿,骨子里就是清美,淡雅、有着一份与世隔绝的清凉之美。满山的花都开了,只有我一个赏花人,多么清净的时光啊。
陶渊明的桃花,与世隔绝,拒绝俗世的烟火气息,拒绝红尘烦乱纷杂。要远山,要静水,要纯粹。要在内心惦念,但难以相见。要万水千山,寻觅不着。要山重水复疑无路,要柳暗花明不见村。他的桃花,不会张扬,清雅到了极致,是俗人见不到的。
眼前这深山的花儿,一定是来自秦汉的花儿。你看,这么淡的意境,这么静的光阴,这么一意孤行地盛开,怎么不是秦汉的桃花呢?秦汉的文人,驾着一叶轻舟逆了时空赶来,看着满山的桃花,清寒地开放,清寒地落去。就连月光,也是秦汉的月光,凉凉的,薄薄的,打落在花朵上,白霜一样。
林徽因说:真正的平静,不是避开车马喧嚣,而是在心中修篱种菊。
这样的平静是高贵的。在尘世的苍凉里辗转奔波的时候,在黑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的时候,还想着,山里的桃花,又开了。
摘自《岁月》2013年第1期
=
甘之若饴的臭根据一些人类学家的考证,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很早的时候也是食腐动物,新鲜的肉很难消化,对他们的牙齿也是很大的负担,所以放到快烂的时候再吃。我很怀疑,对于臭豆腐、奶酪之类需要各种发酵过程,最终只是为了让它变臭的食物的爱好,是否是这种古老的味觉基因在起作用。因为它们确实也都又臭又软。
我对奶酪并没有太强烈的感情,但对臭豆腐,闻到味道就走不动路了。其实,臭豆腐的臭也是有很多层次的,而且并非只要够臭就是好臭豆腐。我被无良小贩坑过一次,大概因为当时汽车尾气味道浓烈,让我的嗅觉暂时失去了准头,又加上老公曾经是个坚定的反臭豆腐者,对于臭豆腐的臭味没有任何辨别力,我没有同好援手判断,就着了道。北京大街上摊贩卖的大多是这种臭豆腐,都打着湖南臭豆腐的旗号,还有北方口音的人口口声声说自己是跟湖南师傅学的手艺。这种臭豆腐颜色发黑,有种和下水道返潮时相似的可疑味道,我硬着头皮吃了一口,嚼都没嚼就吐掉了。臭豆腐,不是这样臭的。
小时候吃臭豆腐,是放学路上意义重大的仪式。还没有炸的臭豆腐,是灰白色的,很大一块,炸好以后是金黄色。臭味没有呛人喉咙的味道,而是一种醇厚的乳酸萦绕其中的味道。我经常和小伙伴一起分一块,零用钱有限,只能两个人凑钱分食。炸好以后要加酱油、醋、香油,大量的酸豆角酸萝卜碎,炸酥的黄豆,香菜和葱花,还有甜酱,以及大量的辣椒。这种味道已经好久没有吃到了。到北京偶尔吃到好的广西臭豆腐,炸过以后加鲜肉汤,配酸豆角、葱花、香菜吃。基本上说,都要把这种发酵的豆腐炸出金黄色,再配上重重的调料来吃。据说臭豆腐是朱元璋除了发达的特务系统又一项重要的发明。联想到豆腐是淮南王刘安发明的,臭豆腐简直一路出身皇族。而且说明豆腐这种东西和安徽这块土地实在有着难以割裂的亲密关系。所以我去安徽的时候就很期待吃臭豆腐,但最终还是没有吃到那传说中和绿毛龟一样毛发葱郁的毛豆腐。可能因为我习惯了重口味,安徽臭豆腐的味道显得有些清淡吧。
在台湾,站在澎湖马公岛最热闹的街头,我捧着一份外卖的臭豆腐埋头苦吃,有一种得救的感觉。因为之前从小岛望安回澎湖的途中,遇上对我这样小脑不够发达、平衡系统几乎白长的人来说,称得上惊涛骇浪的风浪——其实对那些正常人来说,也就是略有风浪而已,让我猛烈地晕船,吐得带动周围的旅客开始呕吐。我把一天的粮食都交代了以后,虚弱地走到澎湖街头,不知何故,最想吃的居然是臭豆腐。马公岛最好的臭豆腐店没有座位,只好要外卖一份,我端起来慢慢吃完,居然就恢复了元气。
台湾的臭豆腐行业实在非常发达,满街都有“臭臭锅”这种食物。一般臭豆腐有煎有蒸有煮,配上酸菜和甜甜的酱油膏,还可以加辣椒吃。我在艋胛龙山寺旁边的万华夜市吃到大肠血旺和臭豆腐一起煮的锅,惊艳而归。不知何时才能再吃到,想来真是怅惘啊。
摘自法律出版社《灶下书》
弦上的梦
[宗 璞]
大提琴的深厚的如泣如诉的声音在空中飘荡。这声音一时悠扬婉转,一时低回呜咽,如秋风飒飒地吹着落叶,如冬云黯淡地凝聚在天空。渐渐地,愈来愈轻,愈来愈细,好像就要失去,再也找不回来了。忽然又激昂起来,充满了渴望,流露了内心的希翼与追求。
=
一只不幸而幸运的羊我家刚搬到新疆阿克苏时,邻居全是维吾尔人,村里一家汉族人都没有,因语言不通,与邻里交流很不方便。
一家父亲叫吐尔地的邻居,三个儿子头都生了疮,我母亲就给弄了一个偏方,用生姜擦头治好了,从此,两家关系也就好了起来。
我家在那个维吾尔村子生活了十几年,一直和吐尔地家保持着良好的关系,直至我家搬到城里住,吐尔地和家人进城还是经常到我家串门。
那年,吐尔地家一只母羊生了一只三条腿的羊羔,成了村里最好奇的事。全村人都跑去看,看了大家都觉得,这只羊羔很可怜,甚至怀疑羊羔活不了。
羊羔只有三条腿,一个星期之后,才能独自站立。在此之前,小羊羔只能靠人的帮助才能吃到奶。三条腿羊羔学会站立走路,吃了不少苦头,最终它还是站立了起来,蹦蹦跳跳地长大了。在吐尔地精心饲养照料下,三条腿的羊羔不仅活下来了,而且活得非常好,比其他的羊羔长得更健壮。
吐尔地对这只羊羔有一种偏爱,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哪里,过渠沟或者上坡坎时,三条腿跳不过去,吐尔地就抱它过去。庄稼地头的草肥嫩,它只吃草不吃庄稼,它好像很懂主人的心思,它知道哪些东西可以吃,哪些东西不该吃,就算走进庄稼地,也不会动一口庄稼,那些鲜嫩的草已经让它很满足了。再加上吐尔地吃馕时总给它喂上一点,它反倒比其他羊羔更见长。
过了古尔邦节,吐尔地的大儿子就要结婚了。吐尔地几天来都不咋说话,心里一直盘算着儿子结婚的事。那天吃过晚饭,一家人围坐在土炕上默默无语,吐尔地妻子打破沉默说:库尔班的婚事准备得差不多了,婚期也快到了,看看,杀哪只羊,现在好加一把料,加加肥。
吐尔地抬头看了一眼妻子,瓮声瓮气地说:一群羊,杀哪只都行。
库尔班说:就杀那只三条腿的吧,就它肥,还是个三条腿。
库尔班的婚期很快就到了。因为是邻居,我父亲早早就过去帮忙。那时候,我家到阿克苏也就一年多,对于维吾尔人的习俗还不很了解。虽然我父亲去帮忙了,可并帮不上什么忙,只是站在旁边看热闹。维吾尔人杀羊是要念经的,杀羊人刚把三条腿的羊牵过来念经时,出现惊人的一幕,它仅有的一条前腿,突然跪在父亲的面前,叫声非常凄惨,而且眼睛流着泪。
见我父亲并没有什么反应,三条腿的羊立起一条前腿,向我父亲面前挪动了两步,再次跪下一条前腿。这回我父亲明白了,它是在乞求我父亲救它。杀羊人提刀走过来,我父亲拦住了杀羊人。
吐尔地和其他帮忙的人都围了过来。我父亲说明情况之后,吐尔地很无奈地对父亲说:哎,我的老朋友,我的儿子结婚不杀羊,我们怎么招待客人呢?
我父亲想了想说:这样吧,我嘛,一只羊给你,这只羊嘛,我牵走。
吐尔地似笑非笑地说:哎,我的老朋友,你的羊那么瘦,我的羊这么肥。哎呀,我嘛,不好说了嘛。
我父亲毫不犹豫地说:好,我嘛,两只羊给你,你这只羊给我。
从那以后,那只三条腿的羊就成我们家的了。为此,父亲没少挨母亲的怨,说父亲太傻,用两只羊换一只三条腿的羊,天底下没有这么傻的人。可父亲总是对母亲说:这是一只通人性的羊,就是拿十只羊换也不后悔。
隔了一个月,父亲就有好消息告诉母亲,说:咱家的那只三条腿的羊怀孕了。
父亲对母亲兴奋完,自己嘟囔着:哼,差一点让吐尔地一刀杀了两条性命。
母亲没好气地说:不就是怀孕了吗,我就不信,能生一个金娃娃。
三个月后的一天中午,三条腿的羊生产了。一只羊羔生出来,父亲觉得没事了,可三条腿母羊还是卧在地上不动,过了三五分钟,又生出了一只羊羔。这可把父亲高兴坏了,连声喊着母亲:老伙计,老伙计,快来看,是个双胞胎。
母亲急三火四地从屋里跑出来,一看脸上才露出笑容。
吐尔地和村里人得到这个消息,也都跑过来看。吐尔地后悔地对父亲说:哦呦,你的命这么好嘛,我几十只羊也没有生双胞胎的,你一只拿来了,就是双胞胎。
父亲说:哎,吐尔地,你差一点点把三条命杀掉了。
三条腿的羊带着两只羊羔,每次路经邻居吐尔地家门时,它总是把头昂得高高的,但能看出它的眼神,总是斜视着吐尔地的家。我家的羊群壮大的速度,是方圆百八十里最快的,当然是生双胞胎三条腿羊的功劳,它生的羊羔长大了,也生双胞胎。我家的羊群几年的工夫就壮大起来。所以,村里人都想买我家生双胞胎的羊羔。
羊群壮大了,父亲就开始卖生双胞胎的羊羔。每年,不等羊羔生下来,村里人就准备好了钱,买我家的母羊羔,当然价钱比其他母羊羔高出两三倍。
后来,我家从农村搬到城里,父亲虽然不舍三条腿能生双胞胎的羊,为了进城,还是把它卖给了村主任,因为他答应了父亲,不杀也不卖三条腿的羊。
再后来,父亲还回过几次农村看它。最后一次,父亲回来说,三条腿的羊老死了。为此,父亲有很长时间以酒为伴,还常和别人说起那只三条腿的羊。
摘自《吐鲁番》2011年第2期
=
书本代替不了世界很多人把作家写成一个脚踏大地、头顶青天的伟人,事实上,作家总要比社会上的普通人小得多、弱得多。因此,他对人世间生活的艰辛比其他人感受得深切、强烈。对他本人来说,他的歌唱只是一种呼喊。艺术对艺术家来说是一种痛苦,通过这个痛苦,他使自己得到解放,去忍受新的痛苦。
书代替不了世界。在生活中,一切都有它存在的意义,都有它的任务,这任务不可能完全由别的什么东西来完成。比如说,一个人不可能由别的替补人代他体验生活。认识世界也好,读书也好,都同于此理。人们企图把生活关到书里,就像把鸣禽关进鸟笼,这是做不到的。事情正好相反,人用书籍的抽象概念只不过为自己建造了一个鸟笼。哲学家只是带着各种不同鸟笼的、穿得光怪陆离的鹦鹉学舌者。
大多数书籍只不过是对今天的闪烁耀眼的反映,这点光芒很快就会熄灭。您应该多读古书。古典文学,如歌德的作品。古典的东西把最内在的价值表露到外面——持久性。时新的东西都是短暂的,今天是美好的,明天就显得可笑。这就是文学的道路。
=
那时我们年少很多年前,我有个仇人。
如今想起来,已经不记得怎么结的仇。那时我五年级,他四年级,我们周末在同一个地方学英语。上课的时候,老师只要一转过头去,我们就开始打架,周围的同学都躲得远远的;老师回过头来时,我们又各自气喘吁吁地坐在位置上一动不动,假装镇静。
放学的路上,我们就从教室门口一直打到少年宫门口,再从少年宫门口一直打到车站。路上的大人们都会充满好奇地一路望着我们。
开始我俩都以为我们是打着玩的,只是打着打着,在某一天,才突然发现,原来我们已经不共戴天了。
最后一次打架一直打到了车站,我上了车以后,他在车窗边对着我怒吼:“你下个星期别来,来了我弄死你!”我听完顺势把脸一甩,对着车窗外就是一口口水,他躲开,然后用一种要杀死我的眼神看着我。我无所谓地看着他,我们就这样对视着,一直到彼此模糊了身影。
这一别,再见时,我已经上初中了。
因为当那个说好要“弄死我”的“下个星期”来临时,他却没来,而且再也没来。
初二那年,我还处在躁动不安的青春叛逆期,每天上课边喝酸奶边看文言文版的《三国演义》,我规定身边的小伙伴都必须叫我“义薄云天小关羽”。
有一天我爸来学校找我,我让小伙伴们站成两排,夹道欢迎我爸。然后我爸去了班主任那儿,班主任告诉他,我已经有很多天没有交作业了。当时,我和我爸都觉得很尴尬。
就在那年的某个傍晚,我在学校楼道放了一张椅子,在小腿上贴了一张创可贴,然后拦住那些懵懂的校友,让他们给我一些钱去看骨科。十多分钟后,我收集到了八十多块钱,正兴高采烈地准备去上网,此时,一个外校的小伙伴打小灵通告诉我:“打架啦!”
几分钟后,我就到了打架现场。那里充满了懵懂的少年,分成两拨。电影看多了,全在假装自己是古惑仔,包括我。
结果什么事都没发生。我坐在旁边的楼梯上,在人群里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他带来了几个体校练拳击的人,晃来晃去。看得出来他感到很懊恼,人都带来了,居然没打起来。
后来,他也看到了我。我们又开始了多年后的新一轮对视,只是这次我们彼此一笑泯恩仇,搭着肩膀,嘘寒问暖怀旧了一阵。他说他现在加入了某车队,在开赛车,已经不读书了。他还说了些下次载我出去玩之类的话,大家就作鸟兽散了。
很多年过去了,直到我大学出去实习,到了北京。
一个当年的小伙伴开车来接我。我们一起吃烤串聊天,突然他特别严肃地问我:“你还记得当年那个×××吗?”我点头。他满是惋惜地跟我说:“他多年来无法无天,有一次喝醉了开着一辆跑车,最后失控翻车,死了。”
我听完心里一怔,想问然后呢,但是发现已经没有然后了。
我回忆起那时候,接触过许多这样的小伙伴。最后去了少管所的,将人打成重伤的,出了事的,再也没出现过的,中途辍学的,什么样的情况都有。回想起来,内心总是会为自己感到庆幸。
初中毕业时,父母要我离开这个地方,要把我送到其他城市一个人上学。我不肯,因为我觉得读不读书根本无所谓,也不会为每天无所事事感到恐惧。
之后,爸爸出差时带我到广东。在广东时,爸爸带我去了一家专门做出口贸易的工厂。我看到门口整整停了几公里长的集装箱车队,走进去更是为之一震,就像一个土鳖走进了一个豪华的五星级场所,觉得自己很渺小。
第二天开车经过一座桥时,看到两边许多骑着自行车赶着上班的人;在那天下午再经过那座桥,又看到许多骑着自行车下班的人。不知道为什么,看着汗流浃背的他们,我突�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