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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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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玻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来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常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曾经希望的那样活生生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样活生生过。由于他异常活生生的,因此,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大笑,他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你偷走他仅有的一点点财物,他也不会在乎。他活生生而又无实在意义,这是多么接近神性啊!因而这就是疯狂。
由于他的脚牢牢地扎根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格鲁弗知道一种无比的欢乐。也许,如果他不天生一只畸形脚,他便不会知道这难以置信的欢乐。也许格鲁弗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他父亲踢他母亲的肚子反倒踢好了。也许,正是踢在肚子上的这一脚,使格鲁弗翱翔,使他彻底地活生生,彻底地清醒,甚至在睡梦中,他也在传递上帝的信息。他劳动得越艰苦,就越少疲惫。他不再有担忧,不再有遗憾,不再有恼人的回忆。除了对上帝以外,他不知道有任何职责,任何义务,而上帝指望他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除非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只要求格鲁弗·瓦特勒斯活生生地在肉体中显现。上帝只要求他越来越活生生。在充分活生生的时候,格鲁弗就是一个声音,而这声音则是一股洪水,使一切死亡的东西都进入混乱状态,而这混乱状态又反过来成为世界之嘴,在嘴的正中央是动词“to be(存在)”。一开始就有这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所以上帝就是这个奇怪的不定式,这就是存在的一切——难道还不够吗?对格鲁弗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了:这就是一切。从这个动词出发,他走哪条路,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这个动词,就是离开中心,就是要建一个通天塔。也许上帝故意让格鲁弗·瓦特勒斯残废,为的是让他留在中央,同这个动词在一起。上帝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格鲁弗·瓦特勒斯拴在他扎透世界心脏的柱子上,格鲁弗成为每天下金蛋的肥鹅……我为什么要写格鲁弗·瓦特勒斯呢?因为我碰到成千上万的人,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他们大多数更加理智,他们当中许多人光辉灿烂,其中有些人甚至很有名气,但是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那样没有实在意义。格鲁弗是不可穷尽的。他就像一小点儿镭,即使埋在山底下,也不会失去释放能量的能力。我以前见过许多所谓精力充沛的人——美国不是充斥着这种人吗?——但是,凡以人类形象出现的,却没有一个储存着大量能量。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不可穷尽的大量能量的储存呢?是一种启发。是的,它就发生在一眨眼之间,这是任何重要事物发生的唯一途径。一夜之间,格鲁弗预想的一切价值都被抛弃了。就像那样,他突然在别人运动的时候停止运动。他踩住刹车,却让马达不停转动。如果说,他曾经像其他人一样,认为有必要到某个地方去,那么他现在知道了,某个地方就是任何地方,所以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挪动呢?为什么不停好车,让马达不停转动呢?同时,地球本身在转动,格鲁弗知道地球在转动,也知道他在同它一起转动。地球正在去任何地方吗?格鲁弗无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而且一定很满意地知道,地球不去任何地方。那么谁说过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呢?格鲁弗会向这人那人打听,他们要去哪儿,怪事情是,虽然他们都在走向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反思一下,所有人必然走向的唯一目的地都同样是坟墓。这使格鲁弗困惑,因为没有人能使他相信,死亡不是一种必然,而任何人都能使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其他目的地都是一种非必然。相信了死亡的绝对必然性之后,格鲁弗豁然开朗,空前生气勃勃起来。他在一生中第一次开始生活,同时,畸形脚完全从他的意识中消失了。这件事想起来也怪,因为畸形脚就像死亡一样,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畸形脚从思想中消失了,更重要的是,同畸形脚相关联的一切都消失了。同样,由于接受了死亡,死亡也从格鲁弗的思想中消失了。抓住死亡这一种必然之后,所有的非必然都不见了。世界的其余部分现在正拖着畸形脚的非必然向前破行,只有格鲁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阻碍。格鲁弗·瓦特勒斯是必然性的人格化。他也许会有错,但是他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拖着一只畸形脚跛行,正确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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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曲〕
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懂得这条真理,他们的名字成为十分伟大的名字。格鲁弗·瓦特勒斯也许绝不会为人所知,但他同样十分伟大。这也许就是我写到他的原因——即这样一个事实:我有充分的辨别力,能明白格鲁弗已经达到了伟大的程度,尽管没有其他人会承认这一点。当时,我只认为格鲁弗是一个无害的狂热者,是的,有一点儿“发疯”,就像我母亲暗示的那样,但是每一个抓住关于必然性的真理的人都有一点儿发疯,只有这些人才为世界有所建树。其他人,其他伟人,在这里那里摧毁一点东西,但是我说起的这些少数人,其中包括格鲁弗·瓦特勒斯,能够摧毁一切,为的是真理能够生存。通常这些人都天生有障碍,也就是说,天生有畸形脚,而奇怪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记得的只有这畸形脚。如果格鲁弗这样的人没有了他的畸形脚,世人就说他“发疯了”。这就是关于非必然性的逻辑,它的结果是不幸。格鲁弗是我一生中遇到的唯一真正快乐的存在,因此这是我正在建立的一座小小纪念碑,为了纪念他,纪念他快乐的必然性。可惜的是,他不得不用基督来作为支柱,但是只要一个人抓住真理,靠真理生活,那么,他如何得到真理,又有什么关系呢?
插曲
“混乱”是一个我们发明出来表示一种无法理解的秩序的词。我喜欢细想事物成形的这个时期,因为这种秩序,如果被理解的话,一定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首先是海迈,牛蛙海迈,还有他老婆的卵巢,它已烂掉了好长时间了。海迈被完全裹在他老婆腐烂的卵巢里。这是日常话题;它现在优先于泻药丸和长舌苔的舌头。海迈贩卖“性谚语”,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切不是从卵巢开始,就是导向卵巢。他不顾一切地仍然和老婆做爱——长时间像蛇一般的交媾,交媾中他还会在完事前抽上一两支香烟。他会努力向我解释,烂卵巢流出来的脓如何使她热烈。她始终是一把好手,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好。一旦卵巢摘除,就说不清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去他妈的!每天晚上,盘子收走以后,他们就在他们的小公寓里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像两条蛇一样躺在一起。他多次试着向我描述——她做爱的方式。里面就像一只牡蛎,有时候感觉好像他就在她的子宫里,子宫是这么柔软酥松,这使他极度兴奋。他们常常剪刀式地躺着,向上看着天花板。为了憋住不射精,他就想办公室,想令他烦恼的事情,想大便不通畅对他的折磨。在高潮之间,他会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以便让她重新开始跟他做爱。他常常设法在一边做爱时一边还能望出窗外。他变得如此精于此道,以至于他能在他窗户底下的大街上脱下一个女人的衣服,然后把她弄到床上;不仅如此,实际上还能让她同他老婆调换位子,连续作业。有时候他会那样一直操下去,操两三个小时,都不带射精的。为什么要浪费呢?
他会说。
而斯蒂夫·罗美洛则不然,要他抑制住这个,可叫他受不了。斯蒂夫壮得像头牛,他随便地到处散布他的种子。我们时常坐在离办公室不远的街角上一个炒杂碎店里交换看法。这里有一种古怪的气氛。也许是园为没有酒。也许是由于他们菜里那种滑稽的小黑蘑菇,总之,很容易就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到斯蒂夫来见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体育锻炼,洗完澡,用力擦过身子。他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几乎是一个男人的完美标本。当然,他不十分聪明,但却是个好人,一个伙伴。海迈却相反,他就像一只癞蛤螅他似乎是直接从他在泥巴里混了一天的沼泽地里来到餐桌上。脏话从他嘴里甜丝丝地滚滚而来。事实上,在他的看来,你不能称之为脏话,因为还没有任何其他成分你可以用来与它相比。这完全是一种液体,一种粘乎乎、稠乎乎的东西,完全由性构成。当他看他的食物时,他视之为潜在的精子;如果天气暖和,他就会说这很适合于寻欢作乐;如果他乘电车,他事先就知道,电车有节奏的运动会刺激他的胃口,会让他慢慢地“亲自”硬起来,他就是这么说的。为什么是“亲自”,我从来也不明白,但是那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喜欢和我们一块儿出去,因为我们总是很有把握碰到一些像样的事情。如果他一个人的话,他就不会总是那么顺当。和我们在一起,他可以换一种肉吃吃——按他的说法,是非犹太窟窿眼儿。他喜欢非犹太窟窿眼儿。他说,味道更加香甜,也更容易发笑……有时候就在事情进行当中。他唯一不能忍受的东西是黑肉。看到我同瓦莱丝佳一起走来走去,他感到吃惊和厌恶。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她没有那种格外强烈的味道。我告诉他我喜欢那样——强烈而有味,周围还带许多肉汁。他听到这话几乎脸都红了。令人吃惊的是,他对某些事物是那么敏感,例如,对食物。他对食物过分讲究,也许这是一种民族特征。他个人也是干干净净的。看到他干净的袖口上有一个小污点就叫他受不了。他不断地刷去身上的尘土,不断拿出小镜子来照照,看有没有食物夹在他的牙缝里。如果他发现一点儿碎渣子,他就会把脸藏在餐巾后面,用他带珍珠把的牙签把它剔出来。当然他看不到卵巢。他也闻不到卵巢的味,因为他老婆也是个干干净净的婊子。她整天冲洗身子,准备着晚上的房事。她那么重视她的卵巢,真是悲惨。
直到她被送到医院去那天为止,她都是一架定期做爱的机器。一想到再也不能做爱了,吓得她丧失了理智。海迈当然告诉她,无论怎么样,对他来说没有区别。像蛇一样缠着她,嘴里叼着烟,又有女孩子在下面大街上经过,他很难想象一个不能再做爱的女人。他相信手术会成功。成功!也就是说,她会操起来比以前更好。他常常那样告诉她,一边躺着仰望天花板。
“你知道我会永远爱你,”他会说,“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对,就这样……行。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噢,对了……嘿,怎么啦,你为什么担心那样的事呢?我当然会忠实于你的。
听着,就往外一点点……对,行了……棒极了。”他常常在炒杂碎店里给我们讲这些。斯蒂夫会拼命大笑。斯蒂夫不可能做那样的事。他太老实了——尤其是对女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运气的原因。例如小柯里——斯蒂夫恨柯里——总是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天生是个说谎家,一个天生的骗子。海迈也不十分喜欢柯里。他说他不老实,当然是说他在钱财方面不老实。在钱财方面海迈很谨慎。他尤其不喜欢柯里谈论他姨妈的方式。按海迈的看法,他竟然捅他亲生母亲的妹妹,真是糟糕透顶,最后还把她说得一无是处,这太让海迈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婊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尊敬。如果她是婊子,那就不一样了,婊子不是女人。婊子是婊子。这是海迈的观点。
然而,他不喜欢柯里的真正原因,是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一块儿出去,柯里总是得到最佳选择,而且不仅如此,柯里得到最佳选择通常都是花海迈的钱。甚至柯里要钱的方式也令海迈生气——就像是勒索,他说。他认为这部分是由于我的过错,因为我对这小子太宽厚了。“他没有道德品质,”海迈会说。“那么你呢?你的道德品质呢?”我会问。“哦,我!妈拉巴子,我太老了,不需要什么道德品质,而柯里只是一个小孩。”
“你妒忌他,这就是原因。”斯蒂夫会说。
“我?我妒忌他?”他会设法用一声讥笑把这种想法压下去。
像这样一种刺激,使他感到不快。“听着,”他转向我说,“我曾经对你妒忌吗?我不是总把女孩子让给你吗?只要你要求我这样做。S·U·营业所的那个红头发小妞怎么样?……你记得……就是那个大奶头的小妞?这不是把一只漂亮的屁股让给一个朋友吗?我让了,不是吗?我让给你,就因为你说你喜欢大奶头,但是我不会让给柯里的。他是个小骗子。”
事实上,柯里非常勤奋地搬弄着女人的屁股。根据我的推测,他一次就操纵五六个。例如,有瓦莱丝佳——他和她搞得很紧。她他妈的很高兴有人毫不害臊地和她玩,如果和她表妹,然后又和那矮小女孩一块儿分享他,她也没有一点儿异议。她最喜欢的是在浴缸里干,这样妙极了,可是后来让矮小女孩知道了这件事。于是就闹得不可开交,最后总算在客厅的地板上摆平了。听柯里说,除了爬到吊灯上去,他什么样的事都干过了。除此之外,他总能得到大量的零花钱。瓦莱丝佳很慷慨大方,而那表妹是个柔弱女子,如果她挨近一个硬家伙,她就像面团一样随你捏。解开的裤裆就足以使她神不守舍。柯里让她做的事几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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