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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只为原地流浪作者:温特几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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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著那些年龄参差的顾客用羽化的手在Benson感觉良好的皮肤上抚摸滑翔也是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情。
    在高脚凳上呆坐了将近半个小时,明浩转过头去扫视酒吧,一切都是混乱的,嘈杂的,一眼就能看出如月宁静的卫羽晨是否在酒吧里。
    明浩掏出手机,刚想拨打卫羽晨的电话,一细想,还是关掉了,自语道:“他可能正在跟未来之後的嫂子腻味呢,还是别打扰他们好了。”
    明浩起身,使劲抬起铅重的脑袋,对侧靠在吧台上跟一个肥胖的伪娘聊得热火朝天的Benson喊道:“我先走了,Benson!”
    Benson没有搭理明浩,也许他没听到他的道别。
    明浩沮丧地摆了两下头,走出酒吧,在昏黄的街道旁吃了一大口冷风。他打了个寒蝉,将驼色的风衣锁紧,转身离开。
    接著,一只手搭在了明浩的肩上。
    明浩黯然地转过头去,最先看到的是一个比陌生更熟悉的男士,干净而锐挺的脸,不拖泥带水的五官,精神抖擞的短发,一身笔挺的黑色西装,张扬的气质,他真的是一个让人无法不记忆的男人。
    他似乎比明浩还要高大。
    明浩微微虚起眼,把注意力连忙转向男人身旁的卫羽晨,疑惑地看著他。
    卫羽晨的手在明浩的肩上拍了拍,“怎麽了,就这麽没耐心啊,我刚才在路上遇见了我的这位朋友,在星巴克喝了杯咖啡,忘记给你电话了,不好意思啊。”
    明浩偷瞟了眼男人,男人脸上一直陈列出友善的笑,微微裂开的嘴唇,皓白整洁的牙齿在冷清的夜色里格外显眼。的确,他让人感觉到明媚的阳光。
    男人朝明浩主动伸出手,“我叫何里,是人可何,很高兴认识你。”
    明浩的手指颤动了一下,依然没能牵起他的胳膊朝何里的手的方向去。
    明浩的额头溢出细碎的汗珠,这很夸张,“雨晨,我今晚有点不舒服,想早点回去休息呢。”
    卫羽晨有些沮丧,“我的运气真不好,本来打算请你喝我的宝贝酒的,看你不舒服,我只有跟何里去喝二锅头了,‘不醉乌龟’了!”卫羽晨又对何里介绍道:“他叫洛明浩,也是我的朋友,虽然他是我在我的酒吧里认识的,这段时间来我越看他越不像玻璃了。”
    “哦,这样很好啊,那就得找个女友结婚算了。”何里轻描淡写地说,“老往gay吧跑,一辈子都别想找到女朋友了。”
    何里不屑地扬起嘴角,转过身去,耸耸肩,音高八度地说:“兄弟,去尝尝你所谓的精神玉液。”何里的语气里有种没有针对性的嘲讽。
    卫羽晨向明浩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後,手黏在何里宽阔的脊背上进去酒吧。
    明浩的视线仍然留在何里走过的路线上,微微迷醉,微微刺痛,微微不安。
    明浩使劲摇摇脑袋,死咬住下嘴唇,心里一阵怪异的悲凉,这种感觉在他以前的精神世界里从未遇见过。
    他心想:何里肯定很看不起我,他看起来是那麽高贵富裕而有气质,不可遏止的光芒,而我像个失去了马戏团的小丑一样可笑。。。。。。我只是自卑,只是被他的不屑和嘲讽的眼神所刺伤,只是因为这样,我不是爱他,他是男人,我也是,不可能有爱情的。。。。。。再者,他太优秀,每个人都有爱美的本能,我只不过是突然像欣赏一件艺术品和法国庄园一样地欣赏起他。。。。。。




(六)公园忘却,花园忆起

  明浩内心酸楚地走到街道中心的一个三角花园里,选择一条长椅坐下,长椅後面是几株纤瘦的腊梅,在昏黄的街灯光线里,腊梅花残缺的肉体显得更为凌乱和触目惊心。
    幽暗的香气像在冰箱内冰冻了九个月多月後才被拿出来。
    明浩闭上眼,整个头颅朝後重重地垂吊著,在凄凉的夜风里微微颤动。
    他突然想起3岁的那年,郭爱梅带著他在一个不知名的公园里游玩,路过一个竹桥时,他低头看到一个泛发油光的一元钱硬币。他问郭爱梅要不要把钱捡起来,等著失主。
    郭爱梅摇摇头,告诉他别去管别人的闲事,否则最後总会受到误解和伤害的。
    明浩对著郭爱梅瞪大眼,一脸不解和愤怒,他放开郭爱梅的手,蹲下身,捡起地上的硬币,紧接著不是“等待失主”的幸福,而是一个美味的冰欺凌狠狠地砸在他的脸上。
    最大嫌疑犯是一位身著儿童西装的胖小孩,他朝明浩跑过来,夺过他手上的硬币,满口火药味地告诉明浩这是他刚才设计的一个陷阱,只有笨蛋和瘪三才会贪图这一块钱。
    胖小孩身後不远处的一大群同夥指著郭爱梅和明浩肆意讽刺起来。
    郭爱梅来气了,满嘴粗话地跑过去,决心要给那帮小混蛋每人一耳光。
    结果,寡不敌众,郭爱梅的裙子被那帮发狂的小孩扯了下来。这让偌大的公园里顿时爆生出尖锐的嘲笑,像璀璨的烟火在明浩心里最隐秘和脆弱的地方升腾,散开,如此魅力,如此疼痛。
    太靠近烟火的燃放点,必然会被刺鼻的火药渣和自卑感埋葬。
    从那以後,明浩再也不会去那个公园,包括其它较大型的公园。
    现在想来,“公园恐惧症”是多麽滑稽可笑,它竟然存在了那麽多年。直到明浩今天坐在一个小花园里才明白,也只有鲜花树木丛生的地方最适合俯瞰人生刚剪辑完的一组记忆片段。
    自己才是自己的《生活》的最佳观众!
    明浩不自觉地哼起了理查德.马克斯的Right Here Waiting,“Wherever You Go;Whatever You Do;I Will Be Right Here Waiting For You。。。。。。”
    忽然,一个苍老的声音打断了明浩薄薄的歌声,“我可以坐在这儿听听你的独唱吗?”
    明浩没敢睁开眼,他知道裂口的尴尬会在他的视线触碰到陌生人的视线时一触即发。
    明浩坐正身子,手搭在大腿上,指尖在裤面上刮出隐隐约约的声音,“我只是无聊唱唱而已。。。。。。”
    “无聊唱唱而已?!”老人暗哑的声线里漂浮出一些重金属质地的兴奋感,“我已经觉得很棒了,真的有那首歌所需要的味道,如果用优雅的钢琴声陪伴的话,我想应该是近乎完美了。”
    “您在和我开玩笑?”明浩睁开眼,眼睛的余光被老头的微卷的白发所吸引。
    明浩发誓,这是他第一次见到某位老人把白发演绎地如此具有艺术气息,完全可以把他的头发拿去博物馆做展览。
    但愿这不是头套!
    老人露出很慈爱的微笑,欲言又止,过了将近1分多锺,老人才缓缓启开干枯的嘴唇,问:“这麽晚了,怎麽还在这儿吹冷风,是不是心里有什麽难过的事情?”
    明浩定定地看了一眼老人,拉下眼皮,吸了吸鼻子,还是没有勇气告诉老人实话,只是摇摇头。
    “我从你的歌声里听得出来,你糟糕的心情不是一两天生出来的,是日积月累的沈淀。”老人的手放在明浩微微拱起的手背上,继续道:“如果你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可以告诉我。我反正是可以为了那些漂亮的年轻人推掉那堵名叫‘年龄隔阂’的墙壁,尽管那堵墙可以让我经常性地倚老卖老。”老人做了一个俏皮幼稚的神情。
    明浩沈思了一会儿,深吸一口气,强硬地从嘴里掏出一句话:“喜欢一个人是什麽感觉?”
    “哈,这个问题有趣,以前我只在小说中见到这样俗套的情节,现在真的被人问起,倒有几分趣味儿。”老人突然沈下脸,转而问我:“你今年多大?”
    “90年的。”
    “难怪,正是少男怀春的时候,像你这麽干净的男孩一定还没经历过轰轰烈烈的爱情吧?记得我年轻的时候爱上过一个比我要高,家境要富裕得很多的千金。。。。。。我们很容易相爱了,也很容易分手了,其中不仅仅有双方父母带给的压力,更多的是我们自己的一种不相信。这种‘不相信’叫深爱。”老人的眼在灯光下发出较灯光更浓稠的光线。
    “深爱?但你们分手了啊。”
    老人笑笑,起身,在明浩的面前自转了半个圈,“是,深爱,因为我们太过爱著对方了,所以我们一直在想尽办法抓住对方,所以一直在想尽办法从对方的身上剖析出‘对爱不忠’的证据,所以我们分手了。”
    明浩愈发的不解,但也只是认认真真地听著。
    老人上下打量了一下明浩,肯定地点点头,叮嘱说:“别在这儿坐到太晚,就算再怎麽为感情惆怅,最後感情会生枝发叶,逐渐明朗起来的。”老人拉开了离开的步子,等他走过花园的进出口时,他回过头来,“爱一个人,痛是很淡的,幸福是浓密的,但幸福是後知後觉的。”
    “如果我想放弃那段感情,该怎麽办?”
    “重新找一个呗,只能这样了。”老人笔直地伸出食指,放在眼跟前左右摇摆了几下,“我不主张轻易放弃一段感情,就算再艰苦,最後你会发现你的坚持是多麽值得的,除非。。。。。。”
    “除非什麽?”明浩绷紧脸皮,急切地等待著老人的回答。
    老人真的闭上了嘴,真的消失得了无影踪,在他走过的地方挂满了新鲜的蛛网,蛛网发出神秘的气味。




(七)突然相亲1

  明浩不经意地走到一家极其简陋的小酒馆,小酒馆旁边是一大片残缺的墓园。听人议论,墓园常在每个星期天的深夜就会飘出阴冷幽怨的哭泣,是否事情属实明浩便不得而知。
    但,这异事阻止不了明浩三番两次地跑来这间小酒馆解闷,因为酒馆里的酒水便宜到任何四肢健全的人都可以负担,因为酒馆的老板有一张凹陷到恐怖的脸,明浩在这儿如同一抹忧郁独特的春色得到供奉。
    酒馆老板不高,有浓密的经常性地暗藏面包屑和挂上地沟油的络腮胡,身子干瘪到脂肪变得和金子一般重要。他喜欢躲在自家洗手间里透过百叶窗偷看对楼的女人身著睡衣和男人打情骂俏,喜欢在出门时脸上铺上厚厚的脂粉──当然,这是他亲口告诉明浩的,这是他搭讪的方式,他就是想告诉明浩他有多直接而诚实,多贱格而个性。
    是,酒馆老板是明浩生命里新的一抹颜色,像墓园一样可怖,却让人为之肃穆和哀伤──明浩每次见到酒馆老板都会设想曾有多麽残忍的灾难发生在了他的身上,以至於逼迫他分娩出一个如此怪胎的性格,或许跟长期处於墓园周边有点儿关系。
    不过明浩喜欢和他交谈,他的语言散发出一种隐忍的幽默。
    明浩曾问过他的父母现在在何处,他犹豫了一下,挪动五官来拼凑类似於笑的神情,打开牙关却告诉明浩他是一个早产儿,他的出生是一个怎样的奇迹,他是怎样拼了命地呼吸而存活了下来。
    当时明浩竟然义气地捶了他一拳,喷出高调的笑声。
    现在,明浩不是来听笑话的,他只是想靠一些劣质酒来迅速麻痹一下大脑,他甚至在心里小小渴望著酒馆老板来对他实行不闻不问政策。
    明浩坐到他常坐的靠墙角的位子,叫来一小瓶老白干,开瓶即喝,连杯子都没用上。
    酒馆老板笑容狰狞地把手搭在明浩的肩上,说:“哥们儿,怎麽回事,一段时间不见变男人了啊,瞧你这直接对瓶喝酒的样子迷人哀家了。。。。。。啧啧,你的肌肉,我隔著你的棉袄都能感觉到它的硕大厚实。”
    明浩放下酒,红起眼,皮动肉不动地问:“你对我有意思吧?”
    酒馆老板把手一扬,昂头拍胸道:“我,这方圆几百里谁不知到我玩妞儿是不带重复的,就像擦屁股的纸,一张一张地下去,这,男人,是,男人啊。”说完,他又把手放在明浩白皙紧致的後脖上,有意无意地揉捏著。
    “把你的手拿开。。。。。。”明浩的声音很小,见酒馆老板没啥撤退的反应,明浩又把声音调高3度,“把你的手给我拿开。”明浩猛地站起身,“以前你这样我只是没心情骂你,现在我有心情,我想骂你个混蛋,你以为我是来卖的吗?你想摸就摸?你对著马桶照照自己的模样,还说自己男人?你真恶心。。。。。。”
    酒馆老板被讽刺的无言以对,直愣愣地望著明浩怒火遍烧的脸。
    明浩把酒钱摔在酒馆老板的面前,踉踉跄跄地走出酒馆,憋著一口气,危危险险地跑回家。
    这次,明浩在走回自己的卧室之前特意到郭爱梅的卧室门口探望了一下她。她还是那麽怪异而可爱的睡姿──头枕著一个枕头,怀抱著一个枕头,腿夹著一个枕头,腰下垫著一个枕头,在暖气十足的卧室里,她的被子大多时候是为地板准备的。
    “浪荡的女人,连睡姿都浪荡到让人发呕。”明浩自言自语道。
    明浩回到自己的房间,反锁上门,有气无力地倒在床上,自问:“我为什麽会认为女人的‘浪荡’令人发呕呢?男人不是都喜欢女人的浪荡吗?男人的‘浪荡’,看起来特别有意思。。。。。。不,不对,那样的男人应该五马分尸。不,我可以正常生活的,和女人睡在一起,可以生一百个孩子。。。。。。我是爸爸,假如我是爸爸了。。。。。。”
    短暂的一夜在燃烧的风沙里度过,被还算干净的晨光暂时捆绑住。
    卫羽晨打电话来问明浩今天是否有时间陪他去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派对。
    明浩镇定了一下呼吸,伸了一个机械的懒腰,在像蛞蝓肉一样的声线里强加了些许铅粉,告诉卫羽晨他今天要去相亲。
    “相亲?”可以想像得到卫羽晨的表情有多麽扭曲,他竟然从明浩的嘴里听到“相亲”二字,“你不是同志。。。。。”他没有把话继续往下说,他原本就认为明浩不属於那个圈子。
    “什麽?”明浩突然有些心思起伏。
    “哦,你说相亲,到底是哪家的姑娘有这个福分,可以有机会趴在我家的帅哥身上?”
    “这,这,只是,怎麽说呢,相当於相亲,其实也与‘相亲’差很远。总之,希望吧。”
    “你看起来,怎麽那麽没自信?嘿,自信点,你要知道你有多优秀,连我这样对男人没什麽兴趣的人都迷恋你三分啊!”卫羽晨爽朗大笑起来。
    跟卫羽晨乏闷地聊上几句後,明浩取下阳台上晒干的衣服换上,去了离家最近的那家小型超市,买了一盒中档次的营养品,这花费了他近半个月的生活费。




(八)突然相亲2

  明浩沿行著新华街道直到第三个十字路口,向右,转两个弯,这才停下。
    在明浩的前面是一个独立的六层居民楼,暗灰色的墙面露出腐烂的血肉,散发出诡异的腥味。逼仄陈旧的楼道堆积了大大小小的陶罐,陶罐里传出窸窸窣窣的声响。
    这栋居民楼比明浩所在的居民楼还要差,就连站在楼道里的女人比他家周围的那般黑寡妇要逊色很多。
    明浩敲开了第五楼靠左的第三个房间,来开门的是一位相貌很清透的女孩。女孩用明亮的眸子仰望面前石雕一样的男人,白皙柔润的脸上晕出微微的红。
    女孩问:“你是?有事吗?”
    “这是刘阿姨的家吗?”明浩咧开嘴,尴尬至极,看到女孩仍是一脸迷惑便补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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