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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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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因为还没有编辑到曹雪芹往下所写的文字,对眼前的人物表现和情节发展产生误会,写下一些并不符合曹雪芹意图的错误评语。不过,她几年里面不断编辑着曹雪芹的新稿,也就不断更新着自己的评语,她勇于把原先不恰当的批语保留下来,然后再以新的批语纠正,比如对林红玉(小红)的几条批语就是这样,一直流传到今天,进入我们眼中。

现在我们能看到的最早的脂砚斋抄阅批评《红楼梦》的本子,是乾隆十九年(公历1754年)的“甲戌本”。当然脂砚斋她更喜欢《石头记》这个书名,曹雪芹也尊重她的意见,并在书里以正文形式记录下这一事实。“甲戌本”题作“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可见在那之前还应该有“初评”,可惜直到现在我们仍未找到那个本子。

我们现在还能看到的“己卯本”、“庚辰本”,分别是乾隆二十四年、二十五年(公历1759年、1760年)的本子(注意,跟“甲戌本”一样,是“过录本”),“庚辰本”上有脂砚斋“四评秋月定本”字样,可见她从己卯冬到庚辰秋是第四次编辑评点《石头记》。

那么,很显然,介于甲戌和己卯、庚辰之间的丙子年间,脂砚斋有过一次三评,只是没有流传下来,仅仅剩下现在我们所看到的,第七十五回前的这样一点痕迹。

虽然只是一点痕迹,但是对我们了解曹雪芹的写作习惯很有好处。我们从中不难发现,曹雪芹写作时,常常先把叙述性文字写出来,其中如某角色写诗,那诗就先空着——当然,那角色该写什么样的诗,那诗会具有怎样的寓意,他是胸中有数的——等有了兴致,再回过头来把那诗补上。想必脂砚斋就经常提醒他:你该把这诗写出来啦!他写出来了,脂砚斋就补抄上,然后把“俟雪芹”一类的编辑记录抹去。

曹雪芹又往往先写后面的章回,前面的反而是后写补进。那么,第七十五回,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在前面很多回根本没写时,就提前写出来的,只是他始终来不及将缺诗补上。

这一回开头就写到甄家出事了,而且还派人到荣国府寄顿财物。其实甄家不仅找了荣国府,也找了宁国府,只是写得比较含蓄——写到中秋前一天吃早饭时,尤氏问贾珍的妾佩凤:“今日外头有谁?”佩凤道:“听见说,外头有两个南京来的,到不知是谁。”——荣、宁二府如此接纳罪家来人并代为藏匿罪产,也加速了自己被皇帝治罪的进程,但甄、贾本是手心手背,剥离不开的,他们只能按那样的规律去做事。

王夫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向贾母汇报甄家被抄家治罪的事情,贾母听不进去,说别管人家的事,且商量自家中秋赏月是正经。贾母并不昏聩,她是一个思想具有深刻性的角色。这一回里有一段一百四十多字的描写,被程伟元、高鹗删去了。那段文字写的是贾母留尤氏吃饭,尤氏告坐,然后“探春、宝琴二人也起来了,笑道:‘失陪,失陪!’尤氏笑道:‘剩我一个人,大排桌不惯。’贾母笑道:‘鸳鸯、琥珀来,趁势也吃些,又作了陪客。’尤氏笑道:‘好,好,好,我正要说呢。’贾母笑道:‘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又指银蝶道:‘这孩子也好,也来同你主子一块来吃,等你们离了我,再立规矩去。’尤氏道:‘快过来,不必假。’贾母负手看着取乐。因见伺候添饭的手内捧着一碗下人的米饭”,接下去程高本才是:“尤氏吃的仍是白米饭”,贾母问为什么不给尤氏盛前面提到的红稻米粥,仆人回答说是因为把探春留下吃饭,红稻米粥没有了,鸳鸯进一步解释说:“如今都是可着头做帽子了,要一点富余也不能的。”王夫人又汇报:“这二年旱潦不定,田上的米都不能按数交的。这几样细米就更艰难了。”贾母只好以“这正是巧媳妇做不出无米的粥来”解嘲。程高本删去的那段文字里,最核心的一句是贾母说“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有两种古本这句话写作“看着多多的人吃饭,最有趣的”,我认为加上“看着”更传神——这是写贾母在听到甄家被抄家治罪以后,内心里最微妙的情愫。对于她那样的封建贵族家庭的老祖宗来说,家族人丁的兴旺,上下都有饭吃,是最吉祥的景象。其实在前面的描写中,有多少贾府大摆宴筵的华丽场面呀,贾母难道还没看够吗?但是故事发展到这里,江南甄家已经倾覆,荣国府里难再欢乐,就像落水的人想抓住一根稻草似的,贾母在那一天喝“最后的红稻米粥”时,忽然有一种迫切的心理需求,就是立刻组织起一道“多多的人吃饭”的风景,来欣赏,来自慰。平时,探春、尤氏是并不跟贾母一起吃饭的,贾母不但留下了她们,还让按规矩不能与主子同桌吃饭的丫头们,也破例地到大排桌边坐下陪吃,以达到入眼多多的效果。这是非常精妙的一笔。程伟元、高鹗炮制一百二十回本子时,偏将其删去,也许,他们是敏感了,因为这样一笔描写,有反讽那时世道不能令“多多的人吃饭”之嫌。

红稻米粥,是用胭脂米熬的粥。第五十三回写黑山村庄头来给宁国府送年租,里面就包括“玉田胭脂米二石”。周汝昌先生《红楼梦新证》1953年第一版里,有关于玉田胭脂米的考证。毛泽东在世时喜欢翻阅《红楼梦新证》,晚年还让专给他印了大字本来看。据说1972年他会见美国总统尼克松时,还曾提到胭脂米,并且后来周恩来总理安排招待尼克松夫妇的国宴,果然找到胭脂米煮成粥招待他们。(另一种说法则是用胭脂米招待了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这种胭脂米只出产在河北玉田,现在的河北丰润县古时与玉田同属一县,曹雪芹的《红楼梦》文本里不只一处明提暗写玉田。如第三十七回史湘云咏白海棠诗有“神仙昨日降都门,种得蓝田玉一盆”的句子,用的是古时候阳伯雍用仙人给的石头种到地下,收获玉石的故事,据说玉田这个地名就跟这个传说有关。周汝昌先生研究曹雪芹的祖籍,认为是在今天的丰润。曹雪芹这样来写玉田,或许有其怀祖的心理动机。这个思路,可供读者参考。第七十五回里,还有好几个地方值得注意。

写贾珍,在这一回书里,就写到他好几个侧面,进一步使这个艺术形象立体化而不是卡通化。贾珍在宁国府天香楼箭道下立了鹄子,组织一群公子哥儿习射,这是为了散闷,也未必不是为了搞具有政治意味的串联——请注意是在“画梁春尽落香尘”的天香楼下,那正是他所挚爱的秦可卿“不得不死”的地方——前面讲到过,八十回后会有卫若兰参与“射圃”的情节,那段情节应该与这段情节有某种连带关系。贾珍渐渐把这一习射活动发展成聚饮的赌局,当然很荒唐,但后面又写到由他的爱妾佩凤出面,表达他诚心诚意要请尤氏一起宴饮赏月的要求,而那又未必是一种敷衍(在府内他还需要敷衍谁呢?他就是把宁国府翻过来,谁又制止得了他呢?),表现出他对尤氏还是有一定的感情的,赏月时佩凤吹萧、文化唱曲,倒也呈现出一种府内的和谐景象。可是,墙根下忽然发出怪异的长叹,贾珍厉声叱咤,连问:“谁在那里?”后来一阵风过,隔壁宗祠里发出扇开合之声,众妇女都觉毛发倒竖,贾珍酒醒一半,倒还撑持得住些——怪叹异响当然都是对他那样的不肖子孙必将败掉祖宗家业的报警,但这寥寥几笔,也写出贾珍在贾氏家族里,总还算是有些阳刚之气的男子。

贾珍带领妻子姬妾中秋赏月的地点,是在会芳园中丛绿堂上。可是第十六回交代了,为建造大观园,已经把会芳园拆了。这前后两回稍有矛盾。这一回里还写了尤氏回到宁国府,去偷听偷看贾珍和一群狐朋狗友聚赌胡闹的情节,其中写到邢夫人胞弟邢大舅的丑态丑话,尤氏听得十分真切,乃悄向银蝶笑道:“你听见了?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他呢。”北院?各古本在这里都这样写。可是根据第三回以及后来许多回里的交代,贾赦、邢夫人是住在荣国府东边用界墙隔断的一个黑油大门的院宇里,宁国府则在它的更东边,尤氏提及邢夫人,应该说“西院里大太太”才对榫,为什么要说“北院大太太”?也许,真实的生活里,贾赦、邢夫人的原型的住处,就是在宁国府原型的北边?或者宁国府虽在荣国府和黑油大门院宇的东边,但其大门连同整个府第的位置却要偏东南一些?

最耐人寻味的是,这一回写到贾赦、贾政听见贾珍带头演习箭术,认为“这才是正理,文既误矣,武事当亦该习,况在武荫之属。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各古本写法基本上没有差别。按“两处”下命令的文字逻辑,贾环和贾琮应该属于贾赦处,宝玉和贾兰则属于贾政处。贾环属于贾赦处?是一时笔误吗?往下看,似乎又并非笔误。因为底下写贾母领着族人在凸碧堂中秋团聚,贾环继宝玉、贾兰之后也赋诗一首,贾赦看了大加褒奖,一般的夸奖话倒也罢了,说到最后,竟然拍着贾环的头笑道:“已后就这样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按当时贵族袭爵的“游戏规则”,父辈的爵位在其死后,应由其长子来袭(贾代善死后,贾赦作为长子袭了一等将军,贾政无爵位,只被赐了个官儿当),就算长子死去或有过失不能袭,也不可以让侄子来袭,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这一回里,贾环被设定为了贾赦的儿子。更奇怪的是,这一回里写到,一家人围着大圆桌团聚,上面居中贾母坐下,左垂手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垂手贾政、宝玉、贾环、贾兰,团团围坐。只坐了桌的半壁,下面还有半壁余空。贾母就感叹人少,于是就去把迎、探、惜叫过来坐到一处。不是还有一个贾琮吗?习射有他的份儿,怎么中秋团聚吃月饼就没他的份儿了呢?贾琮在第二十四回就正式出场,还被邢夫人斥责:“那里找活猴儿去,你那奶妈子死绝了!也不收拾收拾你,弄的黑眉乌嘴,那里象大家子念书的孩子!”贾琮分明是贾赦的一个亲儿子,当然也就是贾母的一个亲孙子,中秋大团聚,怎么会被排除在外呢?

从上面这些迹象看,第七十五回应该是写得比较早的一回文字,但是因为就整个故事而言,它又处在相当靠后的位置,因此,曹雪芹一直没有腾出手来让它的叙述文字跟前面各回一一对榫,更没来得及把其中的三首诗补上。回目说“新词得佳谶”,“佳谶”就是好的预言那当然是反讽。甄家大厦已倒,贾家已经风雨飘摇,围坐在大圆桌旁的这些人,无论善恶贤愚,都将不免进入“白骨如山忘姓氏”的范畴。

第七十五回的三首诗曹雪芹未及填入,固然是我们阅读上的一大损失,但我们要感谢他把第七十六回写完全了。第七十六回整体上是一首诗。关于这一回,我在前面都有详尽的分析,这里不再重复。只是还要强调一下,林黛玉所写出的,与史湘云“寒塘渡鹤影”相呼应的,应该是“冷月葬花魂”,而非红学所校订本所主张的“冷月葬诗魂”。“花魂”是《红楼梦》文本里一个多次出现的语汇。“鹤影”句预示着八十回后史湘云历尽艰难困苦终于与飘零的宝玉遇合,“花魂”句则预示黛玉自沉于湖心月影已为时不远矣。

不稀罕那功名,不为世人观阅称赞

青年时期读红,我最不忍读的是第七十七回,最不爱读的是第七十八回。不忍读第七十七回,是因为内心的情感太与书中的宝玉共鸣了。其实,那是曹雪芹高超文笔的胜利。他经过反复的精雕细刻,从第八回宝玉酒醉回到绛芸轩,晴雯迎上去埋怨他,他把晴雯冰冷的小手渥在自己温暖的手里那个细节开始,迤迤逦逦,以撕扇、补裘等重场戏,以及摔帘取钱偷听宝玉麝月私语、爆炭般发作用一丈青乱戳坠儿的手等等琐细的穿插,把一个由着自己性子生活的真率而诚挚的生命,鲜活地塑造了出来,使我们觉得恍惚跟这个人生活过一段。这样一个生命的抱屈陨灭,怎能不令人肠断心碎?

晴雯的生存态度,是有违封建礼教的。王夫人剿灭晴雯,是一次给宝玉“扫荡外围”,促其归顺礼教的“严肃整顿”。这确实是事件的本质。但往深里探究,就会发现,那其实也是一个惊天动地的性格悲剧。性格即命运。从贾母屋里的绛芸轩,到怡红院里的绛芸轩,在没有家长、大管家等外部势力进入监管时,里面的生态环境,读者都是非常熟悉的。由于宝玉的纵容,或者说是带头,那里面充溢着自由浪漫的气息,以第六十三回群芳开夜宴为例,哪里是只有晴雯、芳官恣意狂欢,就连袭人,不也喝酒唱曲,礼数出位了吗?

晴雯被撵后,宝玉哭道:“我究竟不知晴雯犯了何等滔天大罪!”袭人道:“太太只嫌他生的太好了,未免轻佻些。在太太是深知这样美人似的人必不安静,所以很嫌他,像我们这粗粗笨笨的到好。”袭人的话不完全是敷衍,她在一定程度上说出了真相——晴雯毁在美丽与聪明皆外露,构成了那个时代那种社会环境中的性格劣势,而袭人却具有所谓温柔和顺的性格优势,更何况她相貌上平平,也不会让封建主子一眼看去就惹上“狐媚子”的嫌疑。我曾写过一篇随笔,题曰《性格何时无悲剧?》,现在引在下面:“性格悲剧”曾是文学评论家笔下常见的话语,更有“性格即命运”一说。

最近读到一些文章,发现“性格悲剧”的慨叹不是用在了虚构的艺术形象上,而是针对了真实的人物。比如一篇文章大意是说,胡风对曾拜在他门下,后来主动揭发批判他,却又跑到他家希图板凳两边坐的某人,一点面子也不给,当场下了逐客令,这就促使某人更“及时”地把胡风等人的私信上交构罪,促成一场“肃清胡风反革命集团”乃至全面的“肃反”运动在全国迅即烈火熊熊……这些涉及不同悲剧人物的文章,又几乎都用“书生气”来概括他们的性格弱点。“书生气”严格来说还不能算是一种性格,因为性格是指个体生命与生俱来的独特秉性,这种秉性在后天通过社会影响、学校教育、家庭熏陶与个人努力,可能会有所萎缩、抑制、掩饰、修正,可是却很难说能够彻底改变。

就性格而言,无论是总结中外古今文学艺术中的人物形象,还是分析历史与现实中活生生的个案,有一些类型的性格,显然是属于易生悲剧的。如过于内向或过于外露,心太软,多愁善感,优柔寡断,刚愎自用,或意气用事,易于冲动,喜欢即兴发挥,能伸不能屈,不在沉默中爆发便在沉默中死亡等等。如果世界上只是自己一个人活着,那么无论是什么性格,也都无所谓性格悲剧;但无论在什么时代,什么社会体制下,个体生命总不能不遇到一个与他人,与群体,发生交往、碰撞、磨擦乃至冲突的问题,在这个体与他人与群体的复杂关系中,性格冲突是一大因素。这也是个体生命烦恼和痛苦的一大根源,我们读伟人的著述与传记,也能从中发现出自性格深处的东西,并且会深感震撼。

在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日子里,因性格而纠葛为政治悲剧的例子不少。现在社会转轨到市场经济,市场使每一个体生命有了更活泛的人际选择,不会在性格完全不合的情况下,也硬是挪不出某个社会组织板块,从而使性格冲突激化所派生的悲剧得以减少。但市场的选择也有其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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