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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木蕻良细说红楼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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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金砖”是铺地的砖,有实物可查。这和苏子由看到汴京的建筑群就叹为观止,如出一辙。
曹雪芹则不然,他不懂得什么叫满足,他用笔营造了一座“天上人间诸景备”的“大观园”。他使天上的伊甸园落入人间。在这座“伊甸园”里开展了一套融会贯通东南西北的人事传奇。
曹雪芹的文字像当年织造署织出的锦缎一样,越看越逗人爱,越想越体会得深。神龙不见首尾,只觉漫天匝地,麟爪飞扬。
读《红楼梦》的人,千千万万,理解不同,形色各异。加上时代不同,社会变迁,读者本身也在变,他们的感受自然也不同。这就出现各种理解、各种评论,半斤八两,不相上下。
但是,自从母系社会解体以后,像“妇好”那样的人物,就不再复现了。从“子见南子”之后,女人就被子路给推到圣人门外了。女人和小人同上了一个“天平”。从此,再没得到翻身出头的日子。
中国历史有文字记载很早,在禹、启时代,本来脱离只知有母不知有父的时代没几天,启便不知有母了。在后羿的族群里,嫦娥干脆被送上了月亮,也就是把母系社会白白赠送给月亮,只有在月亮上去立脚了。
马王堆出土的帛画,画上出现的嫦娥,已经无事可做,只有坐在月牙儿上,一个人荡秋千。从她身上已经找不出一丁点儿“妇好”的风度了。嫦娥在随着月牙儿荡漾,历史在前进,后来出现了无数知名女性,但都没有逃出《五美吟》的结局。
《红楼梦》被人称为举世无双之作。因为曹雪芹看见了,写到了,也胜利了。
当然,《红楼梦》也不是无可挑剔的,有些问题早已被人指出,如林黛玉、薛宝钗进“大观园”时,年龄过小,以及巧姐儿的忽大忽小……诸如此类的问题还不少。这与曹雪芹披阅十载的创作态度,很说不过去。朱淡文认为《红楼梦》是按长篇小说形式写的,后来才剪接成为章回小说,以现在的模样出现。她精心地找出文字的剪刀痕。我个人认为这个发现很有价值。我有一个推想,当时日本已经有了《源氏物语》,西洋已有了大量的长篇小说。虽然都未转译成中文,但形式是存在的。也可能曹雪芹已经寓目,启发他如法炮制,后因担心读者一时不易接受,才剪接成章回小说的面目。
《红楼梦》也有败笔(伟大作家的作品并不是改一字也不行的。《红楼梦》抄本,被人擅自改动处还少吗?)。姑举一例: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瑕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后来既受天地精华,复得雨露滋养,遂得脱却草胎木质,得换人形,仅修成个女体……”
这个“仅”字,说明绛珠草修行没有“一次到位”。虽得换成人形,但“仅”修成个“女身”,这和修成“男身”还差着等级,也就是说“女身”不及“男身”。所以说是败笔,和曹雪芹的整体写法不相适应。因为《红楼梦》是一本“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控诉书。他认为女人比男人强,但命运注定都比男人差,这是不公平的。
《红楼梦》自从传到读者手里,就受到普遍称赞,相互传抄,不胫而走。一天比一天惹起读者热情称道,而形成一种红潮,人们称之为“红学”,这是文学史上从来没有过的。
这样看来,《红楼梦》似乎很易理解,但是它又极不易理解。
《红楼梦》作者预料到这一点,所以自己特别标明了作书的本意:“大抵言情”、“实录其事”。但是,曹雪芹又不要人们只从字面上去理解,他又造出“幻境”、“通灵”来,真真假假,有有无无,杜撰发明,自我作古。曹雪芹借着太君的口,驳斥了历来“言情”小说的陈词滥调;又借贾雨村的嘴巴说出对邪正的看法,使自己独立思考得到共识。
从曹丕、刘勰,到后来的袁宏道,都是从文体气韵来立论。李贽、袁宏道等敢于打破旧传统,但也无力建立新传统。曹雪芹时代还没有听过写实主义或浪漫主义之类的论点。当然,暗合容或有之。但是,现实主义这个宝葫芦,我认为还不能把曹雪芹装得下。曹雪芹自己也说,他是在“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那么,曹雪芹一直被奉为现实主义大师,不是很合榫吗?但他的故事又是开始于“大荒山”、“无稽崖”的,整个故事就是扎根在这无稽无考的地方,主角又是一块顽石、一株绛珠草所化。曹雪芹就是对他们落入“大观园”中所作的细致的追踪蹑迹。这些就不是写实主义所能概括得了的。
从文字实质和作者的说话里,依我分析,作者追求的是一种“意象”。这里,用不着指他归属于什么主义,如果一定要加上“主义”二字,我认为只能是“曹雪芹主义”才是合适的。
《红楼梦》是立体的,它的空间广阔,时间紧缩,所以在作者脑子里已形成一种细致的层次感。像孙思邈行医抓药似的,戥子精细,分量不苟,而且药材分别包成小包,标识药名,哪味药先熬,哪味药后煎,还说明药剂以什么作“引子”,这才投入药壶中去。而药方只是按病开出的,所以《红楼梦》里的人物有主次,情节有简繁之分。这从“金陵十二钗”有正、副、又副的区分,以及曹雪芹拟定的“情榜”中都可看出。《红楼梦》是多层次事物、人物、情感的组合,对人物的评语,都透露出象征表现的意味,而用流行的说法加以概括。特别是人物的地位,曹雪芹已经冲破阶级观,在小说中以人物的发展,与事物的发展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从人物对事物的轻重影响来抒写。
人物是情的化身,事物是情通过社会活动而表现出来的。所以贾宝玉落得个“无事忙”,因为他认为不管什么事,都和他有牵连。
曹雪芹认为“情”是生命的根,所以木石的根就种在“青埂峰”。
佛家认为,剪断千万诸般烦恼丝遁入空门,便能解脱。老子说过:“道之为物……其中有情,其情甚真,其中有信。”“情”原作“精”,精与情通用。高亨定“精”为“情”,并列举《庄子》、《荀子》来论证。我同意高亨的说法。老子说,“其中有信”的“信”,王弼注:“信,验也”。古诗云:“常存抱柱信”是写情的。有“信”才有“情”。信,是可以验证的。可以验证的,就是真实不虚,不空不幻。这些,都是针对“情”来提出解决问题的。
因为社会的不合理,才使情成为“幻”,落为“空”。要战胜“幻”和“空”,还得依靠“真情”才行。
《红楼梦》还有一个问题值得探讨,这就是贾府的家政问题。书中有个王凤姐兼管两府的作为,可以理出一条线来。“一喉两歌”也有人认为是主题之一。
秦可卿托梦给凤姐谆谆嘱咐的也是这个问题,宝钗进园不久,想办的也是这个问题。过去一般人都不愿接触这个问题,因为那样会导致人们认为曹雪芹还希望“大厦”不致忽喇喇倾倒。
据说,在东洋有人讲经济管理,就从《红楼梦》里找些例子。日本人惯于在文艺领域找寻文艺以外的东西。
我们假如要把“家政”换成“国政”来看,就不会担心这种论点过于庸俗化。从荣宁二府的门缝里来看当朝国家,就可以从秦可卿、王熙凤和薛宝钗身上,感到她们已经看到贾府经济的调度失调,窟窿越来越大,不待查抄,也会衰败的……
当然,把《红楼梦》看成是讲述治理之道,是作茧自缚。但是,在治理上她们是有眼光、有能力的。秦可卿和薛宝钗没有机会显露出来,王熙风已有大显身手的机会。但是,王熙风是“女身”,她的舞台就不可运用整个社会关系网络,她虽然不必像薛姨妈那样,有时还要隔着帘子和男人说话,但毫无例外的,她在性格上必然也要受制于千百年来所养成的许多女性弱点,所以荣宁二府的结局是无可挽回的。
有的读者,对王熙凤深恶痛绝,对王熙凤后来的下场,越惨越称快。电视剧《红楼梦》把死后的王熙凤在雪地上拖得那么久,也是想满足人们的这种心理。有人认为她和宝玉也有关系,因而更恨她。实际上,曹雪芹对她是同情的。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可话总是说不完的,何况我们这份小小的“茶叙”呢,就到此为止吧!
(原载台湾《幼狮文艺》,1994年第1期,总481期)
论忏悔贵族
举凡在一个大苦闷的时代,闭着,闭着,到后来一定要来一个大爆发,而得到大觉悟。
十九世纪英国产业活动急剧地进行着,旋风卷叶似的卷走了旧世界的面貌,把世界完全改装了,它带给了人类一种全新的认识。好像一座新的异教大神突然地出现在土地上一样。这时最感到冲动的,是那些农业国家。他们对于这新的变动感到新奇激动,又猜疑惧怕。当时的半亚洲的俄国和欧洲的德国,他们都是落后的,都是乡愿式地躲在狭隘的农业社会里不愿出头的。但是新的浪潮来了,英国社会的产业活动带给他们以新的远景。他们看见了,他们就不能不思索了。他们对于新的追求是迫切的,急不可待的。
大概一个新时代的变革,最初的表现,最大的部分要寄托在人的感情上面,到后来感情凝固了,结成理智的实体,行动才达到了决定的阶段。但是在一个新的变革之前,表现得最清楚的却是感情的激变,列宁说:“心境不是一件可以忽略的事情!”感情常常是意识的综合,它受意识的决定,而且也能决定意识的。
在卢梭时代的法国,小资产阶级站起来争取“人的自觉”时,这种震撼心魄的剧烈的斗争,是寄托在一个乡下的小绅士和对于一个妓女的爱情的争取里。亚猛要求向一个只有贵族阶级才可玩弄的一个指定的妓女要求爱情,是他对于贵族阶级的一种政治抗议,是小资产阶级要求恋爱权利的彻底贯彻。马格利特用全部肉体和灵魂来响应着亚猛的革命,是马格利特意识到人的自觉。马格利特终于牺牲了自己的卑贱的灵魂而完成了一个高贵的小姐的身份和权利,是马格利特把这件事情不当作爱情事件来处理的最大的证据。是马格利特把爱情部分牺牲了,作到了完整的政治的说明。但这一切是隐藏在一个感伤的爱情故事之下进行着。
在歌德时代的德国,对于虚伪的社会秩序的斗争,是隐藏在维特对于夏绿蒂的求爱里,而以维特的死,宣言了这个不可调协性。维特写道:“冒险吗?为什么我要用这个愚蠢的字眼?……我们的市民的,我们的虚伪的秩序……这才是真正的冒险,完全的畸形!”
维特的意思是说,他和夏绿蒂的恋爱是极自然、极平常的事,并不是什么叛逆的冒险,而是日常生活的感情的契合。维特的激愤,终于是以自己的生命作为了赌注,而作了新道德的殉教。用可以死去的决然的心情宣言了人类真正的道德规律,用这种感情宣言了人的自觉的胜利。恩格斯说:写作“维特”的时候,歌德完成了最大的批评事业之一。“维特”绝不是单纯的伤感主义的爱情小说,像歌德的读者从来根据“人的理解”所想的那样。“维特对夏绿蒂的恋爱不过是一条杠杆,不过是彻底的情绪的泛神论之悲剧的担当者”。维特的自杀,“不是为了恋爱,是因为抱着不幸的泛神论的意识的他,不能究明自己与世界之间的相互关系”。“维特以艺术的技巧,告发现代社会的一切腐败,披露社会疾痛的最深的根底,它的宗教的哲学的基础”。维特是用生命来向旧社会秩序攻击着。但是这一切的进行,是隐藏在一个感伤的爱情故事的底下进行。
在屠格涅夫时代的俄国,利沙和拉夫列茨基的恋爱,是正义和正义的联合,利沙的走向拉夫列茨基是利沙对于正义的卫护行为。拉夫列茨基已经是中年人了,利沙还是个小女孩,利沙是爱光与美的,而光与美在拉夫列茨基身上都已经退了色了,而利沙无条件地走向他,支持了他的颓败的心情,支持了他的被欺骗之后的沮丧,是利沙自顾地支持了正义。因为拉夫列茨基的夫人是俄国贵族阶级的市侩主义的典型,拉夫列茨基的夫人的无耻和自私正是沙皇制度下的贵族政治的结晶,利沙鄙夷它,所以利沙和被它损害的那一面联合;利沙的走向拉夫列茨基,是正义胜利的脚音。利沙担当了拉夫列茨基的夫人的讪笑和轻藐,是利沙担当了政治的抗争,是利沙担当了俄国未来的命运,利沙牺牲一切自己的光与美,而投向阴冷的闸门里去,从来没有考虑到妥协,是利沙用人的真纯揭示了她对于贵族政治的彻底的憎恨。但这一切的政治进行也是掩盖在一个人和一个人的感情里。
在十九世纪的四十年代,法兰西共和国的英勇的行进震撼了全世界,德谟克拉西的浪潮卷进了德国的土地。这时在德国首先被唤起的是德国女人对于文学的激情。这种形式也是很微妙的。她们这种内心的奥秘,据亚历山大·赫尔岑的说法,在四十年代的德国发生了一个巨大的精神的激动。
他在《一个家庭的戏剧》那篇文章里,对于这种表绪的分析,曾作了一段精致的描写。
德国人,尤其是德国女人有着许多虚假的激情——这是指那些自己造出来的、空想的、不自然的对文学的嗜好。这是一种痴狂,……一种到了热狂的读书癖,一种人为的、淡薄和感情高扬,时时等待着受到大的影响或感动,并不去管有没有充足的理由。
这不是故意装假,这是认识错误,这是一种心理的放纵,伦理的歇斯底里症。这病症并没有给她们什么损害,不过引起了她们的许多眼泪,许多快乐和悲哀,许多烦闷和感动。甚至像贝丁娜·冯·阿尔宁(是歌德和斐多汶同时的女友)那样敏慧的女性,她一生都不能够免掉这种德国病。它的形态也许会有变换,它所牵涉的问题也许不同,可是对事情的心理上的处理方法还是一样。一切皆归于各种不同的变化,皆归于各种差别程度的淫逸的泛神论,即是对自然对人所采取的一种宗教地性爱的,与夫理论地钟情的态度,这态度并不使那些寺院中基督的新妇或世俗的女信徒——她们耽于祈祷中得到的性爱的喜悦——排斥浪漫的贞洁或理论的淫逸。她们都努力想做真正的从良娼妓……精神上的姐妹。她们这样做是由于好奇心以及她们对于犯规(她们自己决没有勇气去做)的同情。她们随时准备着担承别人的罪过,纵使别人并不要求她们这样做。她们中间最热心的并不进入到实际生活中去,便经历了激情的各个阶段。她们在别人的书本里面,或者在她们自己的原稿中间,仿佛代替别人经历了一切的罪过。
在所有热情的德国仕女中间有一个差不多普遍的现象,这便是她们极端崇拜天才,极端崇拜一切伟人;这种宗教是从威玛时代起的,是从维兰德、席勒、歌德的日子起的。然而因为天才不多见,海涅住在巴黎,洪波尔特又太老、太实际,她们便怀着一种饥饿的失望去追逐那些优秀的音乐家和画家。弗南兹·李斯特的容貌像闪电一般掠过所有德国女人的心胸,在她们的心上留下了高额长发的印象。
因全德国共同崇拜的伟人究竟少见,她们只得去找本地的天才,任何人只要在某一方面有所表显,便受着她们的崇拜;所有的女人都爱上了他,所有的少女都为他疯狂。她们都给他绣背带和拖鞋,她们秘密地匿名地送他各种纪念品。四十年代中在德国发生了一种巨大的精神的激动。
这种精神的激动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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