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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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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
  及至回了他们的院子里,小鹿端起书房桌上的一面镜子照了又照,然后笑嘻嘻的跑到大少爷面前唤道:“大哥!”
  大少爷白了他一眼:“哼!”
  小鹿摇晃了他的手,仿佛是有点害羞:“大哥,他们说我长得不丑。”
  大少爷一瞪眼睛:“他们?谁啊?”
  “就是余翰文他们。”
  “呸!你喜欢听他们夸你,那你就到他们家过日子去吧!”
  小鹿本是怀着一团高兴,听闻此言,立刻提了小心:“你生气啦?”
  大少爷用手指了他的鼻尖,一边说话一边恶狠狠的点点戳戳:“你知不知道你是个男的?一个男的,天天琢磨自己好不好看,怎么?你是小戏子啊?”
  小鹿虽然常年和大少爷打架,可是总打总打,也打得很疲乏。垂下头慢慢的走到写字台前,他偃旗息鼓的打开书包向外掏书,然后跪在椅子上,开始温习这一天所学的功课。
  大少爷没有得到回应,心里反倒是空落落的。讪讪的望着小鹿的背影,他想这个小丑八怪总惹自己生气,等再过几年,自己一定要被他气死了。
  小鹿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也知道大少爷就是嘴坏脾气暴,心里其实对自己好,所以入夜之后,他早早上了床,要给大少爷暖被窝。现在这个节气,还没到烧炉子的时候,大少爷抱着汤婆子睡觉又会上火,所以钻冷被窝就成了每天晚上的一道关。
  大少爷站在床前,依然沉着脸:“你少给我溜须拍马!你记着,你是我家养大的,要不然你早饿死了。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你永远都得听我的话,否则就是没良心!”
  小鹿本来也没有要造反独立的打算,但今天大少爷的话是特别简明易懂,他一听就理会了。向后退了退,他给大少爷让出了温暖的被窝,等大少爷关灯上床了,他怯生生的问了话:“你说,我为什么就没爸没妈呢?”
  大少爷沉默了一瞬,随即答道:“你爸……是我爸的副官,打仗……打死了。你妈……你妈好像是病死的。”
  然后他翻身面对了小鹿,抬手摸了摸小鹿的脸蛋:“你别问了,你爸你妈不管你,你也甭管他们。反正我爸是你干爹,我是你大哥,往后这家都是我的,我保护你,有钱也全给你花。”
  小鹿听了这话,虽然知道这都是好话,可是不知怎的,会有些忧郁。父亲的样子,他早已是彻底不记得了;母亲的面貌,也只剩了个模模糊糊的影子。他也知道程家有钱,干爹是大官,可大少爷骂他的那些话,时常让他感觉自己债台高筑,一辈子做牛做马都还不清。原来他理直气壮,总和大少爷对打;随着他渐渐的懂事,他现在已经不再愿意和大少爷动手,因为知道自己是个孤儿,吃着人家的饭,还敢打人家?
  第二天,小鹿起了个绝早,一个人去找了春兰,让春兰今天给自己单预备个小饭盒。春兰长得漂亮,洋车夫搭讪着和她说话,她总是耷拉着眼皮爱答不理。小鹿感觉春兰也不是个好惹的,所以说完话后,还双手抱拳向她拜了拜。
  春兰耷拉着清清楚楚的双眼皮,想笑,但是忍住了没笑。等到了出门的时候,小鹿的书包里果然多了个小饭盒,饭盒里装着点心。
  这一天,大少爷没找小鹿的麻烦,因为他中午和何同学一起逃了学,吃饱喝足之后逛游艺场去了。何同学的父亲是位大军阀,比程廷礼有钱有权,养出来的儿子,那手笔也不一般。大少爷看了何同学的一掷千金,不禁暗暗的羞愧,感觉自己既没有何同学阔,也没有何同学高。
  天气这么凉了,并且有点阴,可游艺场中依然人声鼎沸。两个粉面桃腮的小姑娘不远不近的在这两人前方晃,四只眼睛全盯着何同学,大少爷见了很羡慕,用胳膊肘杵何同学的手臂:“你看,她们瞧你呢!”
  何同学傲然答道:“别搭理,那都是暗门子!”
  大少爷皱起眉头:“暗门子?暗门子是什么东西?”
  何同学反问道:“你没读过报纸吗?那就是报纸上写的暗娼。”
  大少爷大吃一惊,因为生平第一次见到了活的暗娼,没想到还挺好看,穿着蓝衫子黑裙子,乍一看活脱就是个女学生。
  从这一天起,大少爷染上了逃学冶游的毛病,同伴也从何同学一个人扩大到了好几个人。而在他四处游玩浪荡之时,小鹿坐在教室里,却是在一门心思的发奋用功。
  大少爷在学校外面开眼界,小鹿也在学校里面开眼界。他想自己不能总让程家养着,自己得好好念书,初小毕业上高小,高小毕业进中学,中学毕业进高中,等到高中毕业了,那自然就要更进一步,去进大学。书中自有黄金屋,念了大书的人,想必就能赚来大钱了。
  小鹿爱学习,成绩也好。及至到了期末考试,他一下子就考了个全班第一,大大的出了一番风头,学校还奖励了他一块亮闪闪的徽章。
  程廷礼听闻了此事,把小鹿抱起来又亲了一通,然后低头问站在地上的亲儿子:“你呢?”
  亲儿子嗫嚅着说不出话,于是程廷礼踢了他一脚:“混账东西,少跟我装聋作哑!”
  亲儿子的屁股受了一击,只好避重就轻的喃喃答道:“何宝廷比我还差呢。”
  这话说过了两个月,寒假结束开了学,大少爷到学校一瞧,发现给自己垫底的何宝廷竟然没来,等了几天之后,还是不见对方的人影。他急了,往何家打去电话一问,原来那何宝廷还挺要脸,上学期他考了个倒数第一,心眼小想不开,在家病了一场,病好之后大耍活驴,死活都不肯再回学校见人。他爸爸虽是个称王称霸的大军阀,然而耍不过他,他要在家隐居,就只好由着他隐居。
  少了挚友的掩护,大少爷在恶劣的这一方面,立刻就出类拔萃了。学校毕竟是学校,学生们还是羡慕那成绩好的,鄙视那成绩坏的,哪怕对方的老子是王侯将相,也没有用。大少爷在教室里魂不守舍,想要勾搭着小鹿出去玩,可小鹿在教室里正襟危坐,和他正处在相反的一端。
    
    ☆、第八章

  死去活来的,大少爷在学校里又熬了两个学期。勉勉强强的从初小毕了业,他虽然也被录取进了高小,但是在事实上,学校里基本已经没了他这个人。每天早出晚归的,他看着挺忙,只是不知道从早到晚都在忙些什么。小鹿也忙,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他背着书包出出入入,忙的是另一路。
  在暑假的时候,大少爷依旧不见影子。小鹿乐得清静,自己坐在书房里读书写字。学校里要举行英文演讲会了,他的成绩这样好,既然参赛,就立志必要拔个头筹回来。在写字台上摊开一张稿纸,他沉吟着写写画画拟草稿,拟完了不满意,又换了一张稿纸重新写。
  院子里有花有树,窗户大开着,正能听见热热闹闹的知了鸣叫。小鹿强迫自己不抬头,一定要专心致志的写出好稿子来。可是几番涂抹之后,他烦躁的灰了心。把面前的稿纸往旁边一推,他又将钢笔也投到了墨水瓶里。顺势抬头向窗前一望,他忽然一惊,紧接着站起了身:“干爹?”
  程廷礼不知是什么时候进的院子,站在树下望着他,也不知是望了多久。小鹿不怕程廷礼发脾气打孩子,只怕程廷礼这么若有所思的盯着自己看——时常还是不声不响的偷看。
  小鹿心底里总认为自己长得丑,一旦被人看了,就要心虚不安。而程廷礼笑眯眯的迈步走进了书房,很和蔼的问他:“写什么呢?”
  小鹿规规矩矩的答道:“写的是演讲稿,开了学要参加比赛的。”
  程廷礼走到写字台前站住了,先是拿起那几张稿纸看了看,口中笑道:“嗬!都能写出连篇的洋字儿了?了不起,比你那大哥强多了。”
  然后他放下稿纸,开始上下打量小鹿:“是不是这几天又长高了?”
  小鹿也不知道自己长没长,低头看了看裤脚,裤脚没有明显的见短,可见就算是长,也没长多少。
  这个时候,程廷礼一歪身,坐到了椅子上。椅子比一般的椅子要小一号,程廷礼又是个宽肩长腿的高挑个子,所以坐得有些局促。搭在小鹿肩膀上的右手慢慢往下滑,他转而握住了小鹿的手:“还没到长的时候呢,你看小瑞,这两年长得多快。”
  小鹿想起大少爷的模样,忽然一笑,自己抬手在唇上一抹:“大哥都要长胡子了。”
  程廷礼凝视着小鹿的笑脸,小鹿还在出落着,越出落越像鹿副官,笑得时候露出一口很好看的小白牙,也和鹿副官是一模一样。
  “再等一等……”程廷礼在心里想:“用不了几年……”
  把小鹿的小手拉到唇边吻了一下,程廷礼随即把他抱到了自己大腿上。很亲热的搂着小鹿低下头,他笑着低声问道:“你是个好孩子,干爹要奖励你。说,你想要什么?要什么给什么。”
  他那滚热的气息扑在小鹿脸上,让小鹿无端的有些不安。很认真的想了想,小鹿开口答道:“我想要个口琴。大哥那个口琴让他给弄坏了,有好几个音都吹不出来。”
  程廷礼用拇指摩过他棱角分明的红嘴唇:“你个小东西,还会吹口琴?”
  小鹿试探着挣扎了一下:“我……我参加了口琴班。”
  这一下似有似无的微弱挣扎让程廷礼骤然恢复了理智。搂着小鹿的双臂立刻放松了,程廷礼下意识的抬眼往窗外望,仿佛看到鹿副官正在凛凛然的注视着自己。
  然后他放小鹿落了地,也真切看清了小鹿还是个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兴趣,只是这小孩子长得太像鹿副官,他看小鹿看久了,恍惚中竟会产生错觉。人一进入错觉之中,就身不由己了,说的做的也都不像话了。
  大少爷歪在一张烟榻上,身后挤着个香喷喷的小姑娘。大少爷今年是十四岁,小姑娘也是十四岁,两人正好是很合适的一对。
  躺在他面前的青年,是他近来认识的新朋友。新朋友已经十八九了,对他是异常的热情恭维;大少爷很冷静的享受着他的热情恭维,心里知道对方无非是想从自己手里多哄几个钱;哄不来钱,跟着吃两顿喝两顿也是好的。
  大少爷长得快、个子大,上嘴唇已经生出了一层青毛。要说混,这几年他也不算白混,起码是学会交际了,一个人是好是坏,他略一接触,也能品察出个几分了。
  十八九岁的青年扶着烟枪,给他烧烟的姑娘已有二十几岁,虽然不是很美,但举手投足都能带出香风。呼噜呼噜的吸了一阵,青年欠身喝了一口茶,随即长嘘一口气,心满意足的躺了回来:“云峰老弟——”他慢条斯理的叫着大少爷的表字:“今天老王他们请客,你真得去,哪怕你过去坐个片刻就走呢,也算是给老王面子了。”
  大少爷背过手,抓了小姑娘的腕子往自己身前拽:“我见不得老王那个穷酸样儿。”
  青年笑了:“老王请客,那席上肯定不能就老王一个呀!老王穷酸,你挑富态的看嘛!”
  大少爷骂了一句,意思是说老王身边就没有富态的。可骂完之后,他还是被青年一阵风似的哄走了。
  老王者,其实不过二十多岁,绝不算老。在一所很大的饭庄子里,老王要了一间很宽敞的雅间,然而正如大少爷所骂的那样,酒菜全都是穷酸一流,一样好的都没有。幸而出席之人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吃好吃坏全不在乎。这里面顶数大少爷年纪最小,但是神情俨然的在席上一坐,他那派头可是不小。
  席上的纨绔少爷们先是你一句我一句的胡乱玩笑,及至酒过三巡了,有人姗姗来迟,身边还领了个男孩子。席上众人见状,立刻哄笑起来;而大少爷见来者是熟面孔,不值得一哄;他身边领着的男孩子似乎不过是十二三岁的模样,也不稀奇,就莫名其妙,不知道这帮人闹的是哪一出。
  及至那人和男孩子坐下了,众人也开始野调无腔的调笑上了,大少爷才恍然大悟。原来那男孩子是个小唱戏的,报章上所说的“童伶”,便指的是这一类孩子了。而席上这童伶穿着一身蓝布大褂,虽然脑袋梳得油光水滑,但据大少爷看,也未见得有什么姿色,只是伶俐得很,并且很会害羞,那一副羞答答的模样仿佛是特别招人爱,因为他那边一脸红,旁边的人就起哄。
  这男孩子是从班子里偷溜出来的,没坐多久便独自告辞离去了。将他领来的人这回吃了几口菜,然后笑问众人:“怎么样?要不要加入我这个团体?我告诉你们,捧童伶的好处,那真是太多了。小孩儿他花不了你几个钱,可是比什么人都听话,包你有的玩儿!”
  大少爷一听这话,合着这帮人捧童伶是为了省钱,心中登时就是一阵鄙夷,简直后悔和他们打交道,感觉真是掉了自己的身价;紧接着他又想那男孩子也是个贱货,才多大一点儿,就学会笼络男人卖屁股了。
  然后,他忽然想起了小鹿。
  连着多少天没见到小鹿了?大少爷心算片刻,末了发现自己竟然已经有一个多礼拜没回家了。一个礼拜前倒是回过一次家,但当时是夜里喝醉了,进门之后没往后头院里走,只在前头的空房里对付了一宿。
  不过对着小鹿也真是没话说,小鹿越是上进,越衬托出了他的不上进。小鹿跟他讲学校里的事情,他当然是懒得听;可他对小鹿又能说什么呢?说说怎么赌怎么嫖?怎么拿钱耍人?
  大少爷心里越想越乱,最后就决定今天一定要去看看小鹿。没话说就不说,他要给小鹿买点好吃好喝。他不在家,一定没人张罗着给小鹿买零嘴儿,小鹿自己又摸不到钱,一天三顿肯定是只能吃饭吃菜,想一想都可怜见的。
    
    ☆、第九章

  席散之后,已经到了下午两点多钟。大少爷懒得回家,打算直接去学校接小鹿。又因他新近购入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所以几个朋友问清了他的去向之后,便要搭乘他的汽车,顺路也往那边去。
  大少爷乐得炫耀新车,一口答应。那汽车一路开得又快又稳,出发不过片刻,便到达了学校正门所在的胡同口。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胡同口停满了洋车马车,全是富贵人家的包车,来接少爷回家的。大少爷下了车,很得意的靠着车门站,因为自己的新车也算一绝,就连何宝廷他爸爸,也没有这样好的汽车。
  几个朋友坐顺风车坐到了地方,接下来的路,既然大少爷不肯再送,他们就只好凭着两只脚自己去走。临走之前,他们也停下来向胡同里望了望,因为听说这学校里的学生非富即贵,最次也得是个次长的儿子。
  望了几眼之后,忽有一人向前伸了手,小声提醒道:“哎,快看,看见那孩子没?这小模样,真长绝了!”
  大少爷下意识的抬了头,一眼看过去,心中也是一惊——前方胡同里走出了一个十岁出头的小学生,穿着学校里的灰色西装制服,上身衬衫洁白,打着乌黑的领结;下身穿着西式短裤和长筒袜,脚上的小皮鞋也是锃亮。微微低头看着脚下的路,他生得眉睫浓秀,一张面孔粉白粉红,让人联想起荷花瓣儿。走出胡同之后一抬头,小学生对着大少爷愣了一下,随即笑逐颜开,拎着书包就跑了过来:“大哥?!”
  大少爷怔怔的点头答应了一声,心想小鹿变得这么漂亮了?怎么自己在家就没发现?
  这时小鹿已经跑到了他的身前,仰起脸打了他一拳,小鹿又问:“你不回家啦?”
  大少爷低着头,看着小鹿的直鼻梁和尖下巴,薄嘴唇有棱有角的,正是两片通红的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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