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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鹿作者:尼罗-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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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春生没理他,只伸手摸了摸面前的箱子。
  武魁拉过一把椅子在他近前坐下了,问道:“你又想师座哪?”
  张春生这回点了头:“我在想,他现在到底是死是活。”
  武魁把两只巴掌拍在了大腿上,缓缓搓着被自己穿出了褶子的裤管:“那个谁,从汽车爬出来的那个汽车夫,不是说师座让程家大少爷给带走了吗?那小子不是胡说八道的人,眼神也挺好,他说是程家大少爷,那十有八九没错。”
  张春生抬眼望向了武魁:“谁知道姓程的救没救活他?就算是救活了,又是怎样对待了他?”
  武魁眨巴眨巴单眼皮:“不能坏吧?我觉着那大少爷明显是对咱们师座有意思——你看咱们师座那小模样,挺招老爷们儿喜欢的!”
  张春生脸上的肌肉抽搐了一下,随即说道:“你给我滚出去!”
  武魁不以为然的笑了:“我是实话实说,你至于吗?我看你真是魔怔了,我再跟你说一句实话吧,就像我这一百年不玩儿一回兔子的,我都挺喜欢他!”
  张春生沉着一张脸望向了他,嘴唇不大动,从齿间挤出话来:“你有什么脸说这话?你都——”
  不等他把话说下去,武魁就抢先点了头:“我都当汉奸了,我知道,可我不投降我就得死,没看那飞机追着咱们扔炸弹吗?我呢,是绝对不想死,不但不想死,还想好吃好喝好好活,还想多玩几个大姑娘小媳妇儿!你也甭跟我讲什么民族大义,我对得起我身边一切的人,我就看我眼前的义气,远的我看不见,你也甭跟我提。再说就你那水平,你再提能提得过人家丛参谋长?丛参谋长说这话那都是一套一套的,还会背总理遗训呢,结果怎么样?他跑到半路被炸成灰了嘛!我呢?我中午刚吃了三碗大米饭一盘子红烧肉,他娘的撑得我直打嗝!你再看高大直——高大直没听丛参谋长的话,听了我的话,现在活蹦乱跳的,比谁不精神?”
  张春生沉默片刻,最后没接武魁的话头,径自说道:“我要去找他。”
  武魁抬眼看他:“找谁?师座啊?行,我支持,你把他弄回来,我负责养活他。”说到这里他顿了顿,抬手摸了摸鼻子:“他要是能跟日本人要来官儿了,我也还跟他干。但是这两天你别走,这两天外边不太平,你等一等,到时候我给你开几张路条,让你随便走。我再给你拿笔路费,穷家富路嘛!”
  张春生听到这里,却是冷笑了一声:“不必,他给我留了钱。”
  说完这话,他负气一般的伸手拽过箱子,解下了系在箱子把手上的小钥匙。用钥匙打开了箱子锁头,他第一次掀开了箱盖。
  武魁起身凑过来,低着头跟他一起看。箱子里整整齐齐的码了许多捆外国钞票,以及用手帕紧紧包好的十几根小金条。除此之外,钞票上面又放着一只信封,张春生打开信封向内一瞧,只见里面装了三张照片,抽出照片再一看,原来全是小鹿这几年的留影,第一张是他和丛山的合照,第二张是他自己的单人照片,第三张仍然是合照,照片上有小鹿,有武魁,还有张春生。照片仿佛是摄在一场隆重的阅兵式后,因为三个人全是戎装笔挺,小鹿站在中间背着手,年纪不大,气派不小,很严肃,没有笑。
  照片上小鹿严肃,张春生也严肃,唯有武魁是笑嘻嘻。武魁从张春生手里拿过三张照片反复的看了几遍,末了,他很难得的叹了一口气。
  “我知道你惦记他。”他把照片交还给了张春生:“其实我也惦记他。他自从闹完痢疾之后,就一直瘦得可怜。”
  张春生把照片谨慎放回信封,然后也不看人,自言自语似的眼望前方又说了一句:“我要找他。”
    
    ☆、第二百零一章

  张春生在临走之前,去看望了李国明。
  李国明住着一座上等房子,房子基本是个四合院的结构,但是比平常的四合院更宽敞,院子地面也平整,并且有一棵半大不小的槐树,夏天可以遮出小半个院子的阴凉。
  房子是张春生给他张罗布置的,因为张春生不管他的话,就没人管他了。武魁和他不过是有几夜露水姻缘,心里向来没拿他当一回事;张春生和他之间什么也没有,但因为他曾经给小鹿带去过不少乐子,所以到了此时,还愿意对他出手相助。
  张春生进院子时,正有个干杂活的半大孩子在扫院子,把个院子扫得干干净净。径直迈步进了正房,他正赶上小全端着一盆热水从卧室往堂屋里走。冷不防的见了张春生,小全立刻收住脚步,蚊子哼似的问了一声好,还是先前那个老实模样。而他一出声,门帘子后面立刻响起了李国明的声音:“小张来了?是小张吗?”
  张春生一掀帘子走了进去,看见了炕上的李国明。
  李国明脸上的轻伤已经好了大半,只还有星星点点的血痂残留,唯独有一道重伤是通红的,十分刺目。张春生来得早,他大概是刚起来不久,脸是刚擦了,身上的衣服也已经穿好了,炕上的被褥却还没叠,衣服是挺好的绸缎衣服,裤子也是绸缎裤子,只可惜左侧裤管是空瘪的,因为军医实在是没法治疗他那条被砸烂了的左腿,所以为了救他一条性命,索性从大腿处下锯子,截去了他血肉模糊的烂腿。
  李国明清醒之后发现自己没了腿,当即撕心裂肺的哭了许久,哭完了,又闹着要寻死觅活。他哭他闹都是他一个人的事,没人搭理他,更没人怜爱他,他至多只能抓住一个小全。所以足足的嚎了十天之后,他没滋没味的收了声,决定还是得继续活,没了一条腿,可是还有手有嘴有钱,还能躺在炕上磕磕瓜子说说话,他不舍得就这么真死了。
  小鹿在的时候,旁人看他像个姨太太似的,已经是不大肯招惹他;如今小鹿没了,他失去了靠山,越发的门前冷落车马稀,偏他又是个最好热闹的人。此刻见张春生来了,他连忙将个棉垫子放到炕边,眼巴巴的请张春生坐,又歪着身子伸着脖子,很柔婉的对着门帘子喊:“小全,有空儿的话,给我沏壶茶呗!再给装两个果碟子吧,不麻烦的话。”
  小全在外面低低的答应了一声,不出片刻的工夫,果然送进了一壶热茶和一盘点心、一盘蜜饯。李国明一边张罗着让张春生吃喝,一边忙中偷闲抬头对小全笑。张春生冷眼旁观,知道李国明现在离不得小全,不敢再对那大小伙子耍蛮了。
  张春生没对李国明说自己要出远门去找小鹿,只说来看看他,又给他留了一百块钱。李国明手里有钱,但他自知后半辈子将会是纯粹的坐吃山空,故而对于钱财是来者不拒。假意的向张春生推辞了几句之后,他接过钞票,手指蘸着唾沫数了一遍,然后抬头看看门帘子,见小全并不在堂屋,这才贼一样的翻身爬到炕里,把钱放进了一只描龙画风的小木头匣子里。
  张春生和他没什么可说的,见他又巴结小全又提防小全,可见心术和精神都还很足,没有要死的意思,便放了心,起身要走。李国明趴在炕上,对他苦留不住,故而对着他的背影喊道:“没事儿常来啊!”
  张春生“嗯”了一声,头也不回的走了。
  张春生把小鹿的箱子放到武魁手里,然后自己带了路费和路条,启程往天津去了。
  钱是小鹿的钱,虽然他可以花,但是他一分钱也不肯多花,所以旅途之上就过得并不舒服。风尘仆仆的,他找到了程公馆。然而隔着一道大门,只有个老头子回应了他。
  老头子根本就没给他开门,听他是来找程世腾的,老头子摆摆手,说这公馆里现在已经没人住了,就剩下了自己这个看房子的。
  张春生听了这话,脑子里几乎炸了个雷。下意识的抬手扶了大门栅栏,他开口又问:“那这公馆里的人都去了哪里?”
  老头子摇摇头:“不知道,我就是个看房子的,我来的时候,这里头就没人了。”
  张春生又问:“那他们是什么时候走的?”
  老头子继续摇头:“不知道,我前天才来,谁知道人家是什么时候走的。”
  张春生失魂落魄的回了东河子。
  老头子是一问三不知,问得久了,老头子不耐烦,躲回门房不理他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简直想杀了大门后头那个糊里糊涂的老不死,不为别的,就为他什么也不知道!
  回东河子,不是说他死了心罢了休,他只是一时间没了方向和办法,他需要找个安静地方想一想,想清楚了,再继续找。
  他想自己可以一生什么都不做,只是找。找到为止,或者,找到死。
    
    ☆、第二百零二章

  在张春生回到东河子那一天,程世腾也把小鹿带到了自己在上海的家。
  上海如今也沦陷了,幸而他的家位于英租界,不大受影响。房子是一座很精致的二层小洋楼,院子里还有很宽敞的汽车房。和天津意租界内的程公馆相比,它是小了,但是如果不在家里请客交际的话,两个人住,又简直是太大了。
  房子是年纪不大的旧房子,当年买下来时,曾经被程世腾派人粗粗的装饰了一遍,如今来宝早早的过来打前站,趁程世腾没到,将房屋又细致的重新收拾了一番。先把底子收拾好了,然后他把当年程世腾留下的那些装饰品重新摆放粘贴了上——伺候程世腾伺候了好些年,他相信自己懂他的心。
  于是在程世腾背着小鹿进门的一瞬间,小鹿惊呆了,程世腾自己也惊呆了。
  楼内是窗明几净的,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照得满室明媚。而在雪白的墙壁上,贴了一张巨大的红色双喜。
  程世腾背着小鹿走到了墙壁近前,腾出一只手去摸那张喜字——这还是他四年前停留在上海时,亲手粘贴到墙上的。
  四年了,红色双喜已经褪成了粉色,他自己的眼角也有了浅浅的纹路。身前抬起了一只手,是小鹿也用手指触碰了那张双喜:“怎么贴了这么个东西?还是旧的。”
  程世腾抓住那只手,送到嘴边亲吻了一下,然后百感交集的笑了。
  “四年前的东西,还能不旧?”他的声音有些哑,气息也有些乱:“我当时说,要买个大的,越大越好,顶天立地贴满一面墙才好,你看,是不是够大?”
  小鹿缓缓扭头望向了程世腾:“四年前?”
  程世腾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依然带着笑意:“四年前,想带你私奔,想把这里当做我们的新房,后来失败了,我就再不敢过来,不怕别的,怕见这个大字。”
  然后他背过手,把小鹿往上托了托:“现在好了,现在,我终于把你背过来了。别生气,这不是谈情说爱,这是我的心里话。”
  小鹿搂着程世腾的脖子,抬眼望着前方的双喜,心中忽然一阵恍惚,双喜鲜艳的笔画,清清楚楚,仿佛是自己宿命的道路。其实是不大甘心的,其实是不很情愿的,可自己和他之间仿佛是有着天生注定的纠缠与缭乱,怎么解也解不开,怎么剪也剪不断。
  程世腾从红色双喜面前走开,开始一步一步的上楼。墙壁上每隔几米便贴了一幅红色剪纸,有的是喜字,有的是鸳鸯,全是旧的,在这空旷的洋房里等了四年,它们全都生生的把自己等旧了。等到如今,它们总算等来了一对新人。
  程世腾凭着记忆,把小鹿背进了新房卧室之中。卧室内红通通的,甚至连床头栏杆上都挂了红色花球。弯腰把小鹿放到了床上,他蹲下来打开床头柜子上的抽屉,随即对着抽屉笑了,一边笑,一边掏出了两只小小的锦缎盒子。打开其中一只对着小鹿晃了晃,他回头笑道:“还有这个——等你将来愿意了,我再亲手给你戴上吧!”
  小鹿扭头望过去,发现那盒子里嵌着一枚亮晶晶的钻石戒指。这枚戒指既没让他感到羞涩,也没让他感到恼怒,他只是觉得程世腾又可笑又可怜,竟会这样执着的想和自己结婚。明知道自己不正常,还要结。
  “我以为你会被我吓跑。”他对程世腾说了话:“如果我是你,我不会要一个有怪癖的废人。”
  程世腾把戒指盒子放回抽屉里,然后起身走到小鹿面前蹲了下来。将两条小臂横撂在了小鹿的大腿上,他仰起头,对着小鹿一笑:“可你不是我。”
  然后他微笑着一歪脑袋:“大哥就是应该和小鹿在一起的,我们从小到大打了这么多年,还没打散,那就是永远都不会散了。”
  站起身弯下腰,他抬手握住了小鹿的肩膀,又轻声说道:“小丑八怪,你真美。就因为你长得好看,我那些年才特别混账,总怕你被别人抢了去。太怕了,怕得我要发疯。你这么美,会有多少人也像我一样喜欢你啊!”
  小鹿听到这里,缓缓的向他睁大了眼睛,然而没说话,只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然后仿佛难以置信似的,他的长睫毛颤抖着垂了下去。
  “你说得对。”他低声说话,声音嘶哑:“你没把我养好。我恨你,是你自找的。”
  程世腾不再回答,双膝跪地搂了小鹿的腰,他闭了眼睛,把脸埋到了小鹿的胸前。而小鹿抬头望着玻璃窗上的红喜字,望了良久之后,他慢慢抬起一只手,捂住了程世腾的后脑勺。
    
    ☆、第二百零三章

  程世腾发现人的年纪一变,性情脾气也会随之变。先前十七八岁、十八九岁的时候,他对小鹿简直是没别的念头,一见便是直接往衣服里头盯,恨不能二话不说,直接去扒他的裤子,心心念念的,满脑子就只装着床上那一桩事,小鹿偶尔对着他露了一点肉,他也能面红耳赤气喘如牛,整个人像是吃了春药加火药,虽然也明知道自己这样不好,但是控制不住,从早到晚力大无穷的,仿佛每块肌肉都在鼓动发涨。
  十年之后,他终于又和小鹿和和平平的共处在了一处宅子里,然而这回他不再那么如疯似魔了。他对小鹿依旧是有欲望的,但是那欲望并不来得火烧火燎,而是丹田中的一股暖流,让他心猿意马,也让他心平气和。他发现爱一个人,其实可以有许多种爱法,各有各的甜蜜和趣味,床上的欢好固然是激动人心的,然而一个温柔的眼神,一句暧昧的言语,也有它的美好与力量。
  程世腾并没有急于和小鹿同床共枕,怕自己一个不慎,又冒犯了小鹿。但是每天晚上入睡之前,他必要在小鹿的床上躺一会儿或者坐一会儿,和小鹿闲聊几句。聊的时候,他至少也得是光着膀子。小鹿到了这个时候,就翻身背对着他,不肯正视他的身体。
  这天晚上,他又打着赤膊跳上了小鹿的床,闲谈几句之后,他伸手推搡了小鹿:“哎,转过来看看我的脸,今年夏天我算是晒狠了。”
  小鹿爬起来转向了他,藉着灯光仔细一看,发现不知从何时起,程世腾的鼻梁面颊上竟然出现了几粒雀斑。抬手用拇指在那褐点子上搓了搓,没搓下来什么——真的是雀斑。
  程世腾抬眼端详着小鹿,忽然笑问道:“是不是胖了一点儿?”
  不等小鹿回答,他掀起小鹿的睡衣又看了看,然后笑着一把搂住了小鹿,左右摇晃着说道:“总算是有点儿肉了!”
  小鹿侧身坐到了他的大腿上,肩膀抵着他的胸膛。缓缓的扭头看了程世腾一眼,他忽然探头,在对方的脸上嗅了嗅。对方的气味很熟悉,像是从记忆深处散发出来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的生活中就只有这一种气味。然后稍稍的向后仰了头,他重新又审视了程世腾,仿佛是久别重逢的一般,心中暗想:“这是大哥?”
  这是很偶然的一场审视,然而竟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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