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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礼事件簿-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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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嘴角还有没擦净的芒果肉。
  
  这个造型怎么说都应该很猥琐,但看着愣是可爱到养眼。
  
  席蒙想,人跟人就是不一样。程橙身上打底的旧睡衣还是他的,可是人家穿什么都好看。
  这么想着他就很诚恳地摇头。“配不上。”
  
  人是要认命的。
  不光地毯配不上,人也配不上。
  
  程橙比他小六岁,程橙是天色娱乐的当红小生。
  他席蒙是谁?混了十年还是个底层经纪人。要不是程橙指名要他,哪里轮得到他伺候。
  
  席蒙想起第一次见面,那时候程橙刚签了天色没多久,却已经备受宠爱。
  
  席蒙当时跟的是林涵。林涵也是公司新人,但远没有程橙瞩目,只在戏里打酱油。
  
  有次拍一场凌晨的戏,因为回去休息时间来不及,所有演职人员都在现场小憩。
  演员这种职业,看着风光,其实经常三餐不继,睡眠不足。
  
  大牌们在车上歇了,像席蒙这样的工作人员和小艺人就随便找个角落找张凳子靠靠。
  
  那天晚上挺凉,拍戏的地方是郊区某个废弃的小教堂。
  屋里漏风,席蒙用椅子给林涵拼了张铺,然后拿出一早准备好的睡袋。
  
  其他人一见就呻吟说我靠啊席蒙你这都能带着。
  林涵听了得意地笑,席蒙则憨憨地笑。
  
  别的也罢了,席蒙跟着谁的时候,就一门心思对谁好。捧心捧肝那种好。
  这是他的职业习惯。
  
  安顿好林涵,席蒙抓了条自己的毯子打算在他对面躺下,这时候发现背后椅子上也躺了一个人。
  
  教堂里留了小灯,影影绰绰照见这人露出的半边面孔,睫毛极长。
  席蒙当时呼吸都停了一下,还以为天使现身了。再看到他身上剧组的工作服,才知道是同事。
  
  席蒙不是圣母,也不大爱管闲事,但是那人看着年纪很小,睡着的脸蛋一派无害的纯洁,他一时心软,就把手里的毯子盖在他身上。
  
  没有第二床毯子,他就裹多件外衣抱着包坐到林涵对面,比躺着耐凉,而且脚正好挡在椅子边缘。林涵的睡相不好,椅子太窄了,这样他就不会掉下来。
  
  迷迷糊糊盹了没一会,突然被人推醒。
  
  席蒙睁开眼,看到一个极漂亮的年轻人站在面前,手里捏着他那床旧毯子。
  冷冷打量他和对面尚自昏睡的林涵。
  
  嗯,有点眼熟。席蒙想着,哦,好像是刚才那个天使。
  
  下一秒,天使看着他挡在林涵身边的脚,轻蔑地说:“你可真够狗腿的。”
  
  席蒙发会呆,那人把毯子扔到他身上。“这么臭的东西也往我身上盖!”
  然后走了。
  
  很快席蒙就知道,这个脾气很坏的小家伙就是公司力捧的新人程橙。
  当时他嫌同车的演员呼噜太大,就跑到外面找个地方躺一下。
  
  真是嚣张啊。席蒙想着,不过也没有太在意。
  锋芒毕露的年轻人多了,轮不到他来说什么。反正两个人也不会有更多交集。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有时候在片场偶然遇到,席蒙总觉得程橙冷冷地盯着他看。但是等他回头,那个人又分明看着别处。
  
  算了,别瞎琢磨了,那样的人,怎么会来注意自己。席蒙不由好笑。
  
  半年后林涵因为一个广告被天色某高层看中,有幸参与公司的二级制作,自然也换了经纪人。
  
  席蒙没有太难过,这是迟早的事。
  
  他的确很体贴,而且除了偶尔吃点明面上的小回扣,从不背着艺人卖鸭仔捞钱。
  但是作为一个经纪人,艺人更需要他能带来通告和机会。
  席蒙这方面很不行,所以带的人稍有些出息,总是要换人的。
  
  席蒙在天色十年,始终是个带新人的小经纪。而当年多少他带出来的人,已经成了大腕小腕。
  席蒙早习惯了。
  
  只是习惯归习惯,每次知道消息,还是会有些失落。
  他也没跟林涵说什么,一个人溜到楼下的天使甜品店,吃了三块芝士蛋糕。
  
  这里的芝士蛋糕很好吃,就是太贵。平常席蒙舍不得吃。
  三块又甜又腻的恩物下肚,那点小小失落也就没了。
  
  席蒙满意地擦擦嘴上楼,然后就接到小老板的通知,他被指定为程橙的经纪人。
  
  当时席蒙看着那张合同,睁眼闭眼数次,小老板在对面实在看不下去。“别眨了,就是程橙。”
  他没告诉席蒙,自己也一样盯着看了足足十分钟。错不了。
  
  然后小老板递过去一把钥匙。“你收拾收拾,明天搬到半岛公寓去。”
  
  席蒙接过那钥匙,更傻了。
  
  半岛公寓,公司的高级艺人宿舍。只有少数当红的腕儿,才有资格住那里。
  更只有极少数大牌,才可以领着自己的经纪人合住。
  
  作为一名天色的经纪人,席蒙曾经最大的梦想,就是有朝一日可以入住半岛公寓。
  不过最近几年他连这梦都不敢做了。
  
  “利索点,那家伙脾气不好,出了名难伺候。”小老板口气酸溜溜的,还有些幸灾乐祸。
  
  他也没告诉席蒙,程橙指明要他做经纪人,甚至因此把与公司的合约从一年一签改到两年一签。
  
  席蒙就这样稀里糊涂当了程橙的经纪人,当了差不多两年。
  是他做别人经纪人最长的一次,每个人都大跌眼镜。
  
  然后他们说:“程橙这个脾气,也就席蒙受的了。”
  
  但是席蒙知道,这是瞎扯。他们陈述调侃的同时在嫉妒自己。
  
  谁说受不了,为了生活,有什么受不了的。
  何况程橙除了刻薄脾气坏也没什么大毛病。
  
  十年来,公司里多少曾经叫他“席蒙哥”的人,都混到该他叫哥的位置。
  席蒙倒没太多心理障碍,但是总有些人会得寸进尺。
  
  有一回在《流星墓园》片场,程橙叫他泡杯鸳鸯。
  
  程橙的要求很苛刻,奶、茶、咖啡的比例是1:2:1,然后糖要3粒半。
  席蒙一直认为,自己除了细心没有别的优点,所以这一点他必须做到最好。
  
  泡茶的时候,男一林涵的经纪人汤姆苏过来说,席蒙啊,给小祖宗敬茶呢?
  
  席蒙嗯一声,没答话。
  
  汤姆苏刚进公司时,跟所有新人一样被用得很惨。在片场打杂,定完盒饭又忙着抬东西,汗流浃背地回来,发现饭盒早空了。
  
  那时候席蒙还是林涵的经纪人,看着这人沉默地在饭盒里扒拉有没有剩下的干净点的富裕饭菜。
  不知怎么就想到了过去,叹口气,走近了把自己没来得及吃的饭盒递给他。
  
  “席蒙哥?”
  
  “我带了饼干,今天没什么胃口。”
  
  “席蒙哥,你人真好。”席蒙记不得那时候汤姆苏看他的眼里有没有感激。
  
  “诶,替林涵也泡一杯,别放糖。”汤姆苏笑嘻嘻地吩咐,“我就随便一点,直接奶茶好了。”
  
  席蒙还是没说什么,照做了。
  
  他给程橙放下茶,剩下两杯端过去给汤姆苏和林涵。
  
  林涵看他一眼,接了茶,好像皱了皱眉头,没说话。
  
  汤姆苏则笑着接过,喝了一口。“席蒙啊,你别的不行,泡茶真是有一手。”
  
  席蒙也跟着笑笑,转过身却发现程橙黑着脸盯着自己。
  吓一跳,难道是糖放多了?
  
  惴惴地走过去。程橙突然站起来,揪着他的衣领直把人拽到角落。
  
  程橙个子比他高不少。席蒙根本挣脱不了,也不敢挣脱。
  其他人见惯不怪,嘻嘻哈哈笑着看热闹。
  
  程橙停下,咬牙。“你TM猪啊!”
  
  席蒙被他骂得有点晕。
  
  程橙:“狗还知道认主人!”
  
  席蒙很少看到程橙气成这样,白皙的额角青筋乱爆。
  程橙生气时应该轻描淡写地笑才对。
  
  程橙:“干嘛帮他们泡茶?我批准了吗?”
  
  席蒙这才知道他气什么。笑了笑说:“反正顺手。”
  
  程橙:“顺屁。他们没手啊!我这边多少事等你做!”
  
  席蒙:“……”
  心里突然就有些暖。程橙的话难听,但是他在替自己不值。
  这么多年了,连他自己都懒得替自己不值,居然还有人有这个心。
  
  他一个手摸摸脑袋,不好意思地笑着低声说:“我在阿苏那杯茶里吐了口水。”
  
  程橙愣住。“什么?”然后嘴角抽搐,很久才忍住笑。
  
  回来的路上,他不经意地走过林涵身边,不小心踢翻了那两个的奶茶。“不好意思,没看到。”
  
  程橙笑得那么甜,虽然这不小心十分的拙劣,汤姆和林涵也只能说没关系。
  
  倒是席蒙有些想不明白,偷偷问程橙,我都说吐了口水了,你干嘛踢倒啊。
  
  程橙瞪着他,尤其是嘟着的嘴,半天,挑着眉头嫌恶地说,你的口水这么恶心的东西,能不能不要再提?
  
  席蒙赶紧闭嘴。
  
  过了一会,程橙又把他拉过去,小眼神刀一样。“老实说,你有没有在我的茶里吐过口水?”
  
  席蒙赶紧指天起誓说天地良心啊我怎么会。
  
  程橙阴阳怪气地哼了一声,端着鸳鸯小口小口嘬着。
  
  那一天后来席蒙又在茶水间碰到了林涵。
  席蒙笑着打了个招呼,林涵没应,席蒙也不以为意。
  
  他从来不觉得自己带过谁,是可以攀交情的资本。
  
  然后倒水的时候,听见林涵在背后说:“席蒙,我喝茶不加奶的,你忘记了么?”
  
  席蒙手一抖,热水冲到手背,红了一小片。“是吗,”他甩甩手,“我不大记得了。”
  
  林涵:“程橙那么挑剔的要求你都没忘记。”
  
  席蒙觉得这话真是莫名其妙。什么意思?这是在控诉自己对程橙比对他好么?
  再一想,对了,林涵只是在跟程橙较劲。心平气和地回头说:“我现在是他的经纪人。”
  
  笑话,我靠他吃饭,我当然最着紧他。
  
  “再说了,一个人的习惯会变的。你以前不喝奶,没准现在喝了呢?”席蒙说着,端着茶走了出去,没再理会后面那人怎么想。
  
  是,他席蒙的确很婆妈,跟着谁的时候就对谁死心塌地,但是他的精力也有限。
  他现在所有的心思,都用来对付程橙小祖宗,哪有多余力气照顾别人。
  
  小祖宗终于吃完了芒果,伸了个懒腰说:“晚上什么事?”
  
  席蒙:“六点要去‘潮皇’跟董事长和苏大导吃饭。”
  
  程橙的手停在半空。“还有谁出席?”
  
  席蒙:“迟曼宁。”
  
  程橙:“还有呢?”
  
  席蒙摇头。“没有了。”
  
  程橙:“他不来?”
  
  席蒙:“在法国参加艺术节,赶不回来。”
  
  程橙不说话,开始脱衣服。
  他长了一张甜美的正太脸,穿上衣服天真瘦削,其实有着成年男子的线条。
  大理石一样白而沉着的肌理。如果脱了拍写真,那些粉丝会疯的吧?
  
  席蒙呆呆出神,直到程橙把T恤扔到他脸上。
  
  “犯什么傻,过来帮我穿衣服!”
  
  席蒙赶紧拿了一套小礼服过去。
  今天这顿饭要见天色的老总雷文,必须穿的正式点。此外,大导演苏格拉也要来。
  
  苏格拉是拍艺术片的名导,席蒙以前绝对没想过有朝一日天色会与他合作。
  
  片子叫《刺秦》,顾名思义是荆轲的故事。
  
  雷文说,这将是第一部被装B电影人认可的商业片。
  
  苏格拉说,这将是第一部让观众心甘情愿掏钱进影院的艺术片。
  
   
 4、故事004·上 。。。 
 
 
  这些绕来绕去的概念席蒙不懂,他只知道程橙要演男二,燕太子丹。
  
  然后是迟曼宁,拿遍国内所有角色奖项,最后嫁到美国的老牌女明星。
  苏导电影里永远的女一。
  
  再然后就是齐却,苏导电影里永远的男一,荆轲扮演者。
  不同于被包装得天花乱坠的少年偶像,齐却是真正的大腕。
  
  出道十年,跟席蒙在圈里混的日子一样长。但人家曾经大红大紫,及后如日中天,继而转型,拿的奖不比迟曼宁少,现在醉心幕后。每年只拍一部电影,导演必定是苏格拉。
  
  他是席蒙的偶像。
  在圈里那么久,席蒙知道,一个人要红固然看机遇,看有没有人捧你,但最重要的还是天赋。
  
  齐却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演员,然后他还很有原则。他在最红的时候转攻艺术,离开了天色。
  这一离开,意味着放弃数以千万计的收益和台前的瞩目——多少人在圈里沉浮梦寐以求的结果。
  
  看不惯他的人不少,但看不起他的人一个没有。
  
  他是很多人的偶像。
  
  连天色的老板雷文都曾公开表示,他这一辈子,只佩服过圈里的两个半人。
  
  一个是他自己,一个是齐却。另半个是苏格拉。
  
  记者:为什么只有半个?
  
  雷文:因为苏格拉没有底。
  
  那么多年来,席蒙见过惟一在演戏天赋上可以跟他一拼的人就是程橙。
  
  程橙眼高于顶,程橙嚣张尖刻,但是他才华横溢。
  然后,程橙家境极好。
  
  除了席蒙,没有人知道他进娱乐圈最大的目的,不为出名,更不为求利,只是想和齐却同演一部电影。
  
  换句话说,程橙喜欢齐却,自很少年时候起。 

作者有话要说:待续。
另请有秩序地夸奖勤奋的小白,忘了谢谢辉夜姑娘的地雷~




5

5、故事004·中 。。。 
 
 
  程橙在圈里有个外号,叫一休哥。
  程橙得这个外号,是因为他永远演男二。
  程橙演男二,不是因为资历不够,是成心的。
  
  “我只演男二,因为齐却只演男一。”程橙说,“我必须做天下最好的男二,这样他才会记得我。”
  
  席蒙记得,当时程橙手里捧着一杯芒果汁,说完就吸溜一口。
  小小的舌尖偶尔露出来,原本是粉红色,沾了芒果汁就带点橘色。
  很——暧昧又俏皮的好看。
  
  本来担心抢不到男一的艺人都很庆幸,因为程橙的古怪脾气,得到了更好的机会。
  然而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程橙是男一杀手。
  
  男二本就是观众心里的朱砂痣。
  那个求而不得、那个深情不悔,那个委屈为全,那个隐忍不发。
  他们总是痴心一片付沟渠,高贵伶仃伴绝症。
  
  而程橙出演的男二,则把这份欠虐的楚楚动人演绎到极处。每次他小眼神绝望地对着镜头,晶莹澄澈,在你放松警惕时,泪已经扑簌簌落下来,观众的心就碎了,碎得那么彻底,碎到HE的502也黏不回去,只恨不能冲到影片里,把那对伤了他心的狗男女碎尸万段。
  
  此外,跟程橙同戏的女一会恨剧本,为毛自己要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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