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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摇晃的中国-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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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当外国人出面劝告革命政府保持文明的时候,也没有不照准的。武昌起义之后,革命政府原本要进驻邮局检查邮件的,但当身为外国人的江汉关税务司苏古敦告诉他们,邮政是不可侵犯的,这是文明国家的通例,他们就缩回去了。这位税务司还告诫革命政府,要像保护外国人一样,保护满人。如果满人犯了法,应该经过审讯,不应随意处决。革命政府都一一答应。一个外国记者问著名的革命党人刘公,说是革命党在原来的计划里,有没有杀满人这一项,刘公断然否认。其实,起义本身当然要杀满人,但起义成功之后,杀还是不杀,就不一定了。只是,由于外国人的介入和劝告,革命党人即使为了保持在外国人面前的形象,也绝然不会动杀机了。宜昌盐厘总局的总办,在宜昌光复后,剪了辫子,剃掉了胡子化装逃跑,结果还是被革命军抓住。但是有外国人出面给他说情,说是杀了这个老头,对革命事业没什么好处,但却引起外国人的厌恶。于是,这个声誉很不好的官员就被释放了。只要有外国人抗议他们的权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都会得到严肃的对待。有的地方为外国人工作的中国人,被革命军剪了辫子,只要他们向自己的东家诉苦,东家告到革命政府,肇事者都会得到惩罚。而这种事,在中国人自己看来,都是理所应当的。荆州是湖北境内满洲驻防的要地,由荆州将军统领,理所当然成为湖北革命军进攻的重点。但是,在当地外国教会的斡旋下,当地驻防满营投降了。所有满人包括将军和都统、副都统的生命安全,都由教会出面,加以保证。在投降协议上,当地的主教和两个神甫也签了字。当然,这些人就真的安全了。
革命党人每光复一地,对于当地的秩序都是相当在意的。除了会党当家的少数地方,比如陕西、湖南还有浙江山大王王金发当家的绍兴,进城之后打开监狱释放囚犯之外,其他地方,多半是照旧关押,凡是碰到越狱的囚犯,一律格杀。有的地方,还特意把一些骚动的囚犯提出来,在大会上公开枪决。革命后,为了防止有人趁乱抢劫,革命军和当地商团都会上街弹压,凡是碰到抢劫或者不轨的人,无论罪过大小,一律枪毙。为了保证秩序,革命党人几乎都尊重原来的地方自治,尊重商会自治,尊重乡绅的权力结构。对于乡绅要求镇压骚乱乡民的请求,一律答应,绝对不许农民趁机起来推翻乡绅的统治。总之,革命破坏越少越好,一屋不烧,一人不杀,是最佳的状态。尤其是在有大量外国人存在的通商口岸,革命党人特别在意自己的形象。
辛亥革命是一场中国内部的革命,但也是在中国被拖入西方世界体系之后发生的革命。这个世界的存在,对于看起来似乎是内部的革命,有着极大的制约。革命党人也知道,西方国家在以它们的文明尺度,衡量着这场革命。如果他们能讨西方人的欢心,革命就不会遭遇列强的干预。显然,他们的目的达到了,在中国的西方人和西方报纸,大多表示了对革命的理解和同情,反而对清军倒是比较苛刻,稍有不慎,就遭致严厉的谴责。起义发生不久,外国使节就把叛乱的革命党人视为对等的交战一方。这在当时的“合法”政府看来,显然是一种不合国际惯例的抛弃和背叛。后来的北洋军和革命军的交战中,只有北洋军屡屡遭到租界的洋人的干预,不让他们在这里架炮,不让他们在那里进攻,但革命军方面,却有诸多的优惠。
当然,革命的目的,原本就是学习西方,采用西方的制度。自然,西方的文明尺度,势必要被革命党人看重,从这个意义上,革命党人也会尽量地文明和遵守秩序。此前为了发动革命而策动的会党,也正是在这个尺度面前,破坏了革命党的形象,导致大多数立宪党人和乡绅,转而支持袁世凯。
【革命行进中的享乐】
辛亥革命中,广州的光复,不是革命军血战的结果。跟全国其他多数地区一样,广州的光复,是革命党与立宪党人联合起来,内挤外压,最后不肯合作的清朝官僚走人,大家咸与维新的果实。巡防营、旗营都维持现状,只是总督换了都督。但是,革命后的广州,却来了很多民军。
民军就是革命军。虽然没有真刀实枪打天下,但他们却认为自己有功。很多人当过民军,会弄一功牌回家,银子做的,回家就像中了进士似的,在宗祠里可以领双胙——两份肉。但多数人并不想回家,他们原本就是三合会的人或者绿林豪杰,好不容易进了城,要留在城里享福。
就像很多农民理解的革命,没了皇帝,就是没了王法一样,参加民军的这些好汉们,进了城之后,也觉得现在什么都可以做了。民军没有服装,但手里有家伙,没有洋枪,也有刀剑什么的,还有的,身上挂着一个自己做的炸弹,虽然很可能根本就不响,但挂上了,就可以吓唬人,因此,白吃白喝,敲诈抢劫,就有了通行证。当然,他们很快就发现,最便当的弄钱方式,是开烟(鸦片)开赌。
就这样,二十几支各地的民军,进了广州城各据一方,大开烟馆赌馆,公开贩毒、开赌。同时,天天跟新政府要钱要饷,不给就闹事。甚至拦路抢劫,劫到了洋人,连江面上过往的汽艇都敢拦,不停就开枪。由于争地盘,抢货源,各支民军经常发生火并,你杀过来,我杀过去。一支民军的标统(团长),居然会在大街上被另一伙的民军杀掉,连手枪带金表、金链子和钱夹子,统统被抢走。弄得城里的居民,天天提心吊胆。秩序大乱的背后,是无度的奢华,尽情的享受。各支民军的官佐,迅速腐化,吃喝嫖赌,买妾纳妓,无所不为。不只原来出身帮会和绿林的好汉如此,就是革命党人、新军军官,也一样开了禁,拼命放纵自己的欲望。
其实,这个时候,革命尚未成功,北方还在清廷手里。北洋军还挺凶,反扑过来,接连拿下了武汉三镇中的两镇。真的要推翻清朝统治,本该秣马厉兵才是正经。刚占了广州就享受或者火并,无论如何都早了点。当然,革命党人也有明白人,于是一边整顿民军,一边组织北伐。所以,革命党人都督胡汉民和副都督陈炯明,给民军发了军装,派人加以整顿,排排队,学点立正稍息,好歹像个样子。一些实在不像话的,就裁撤掉。北伐军也组织起来了,甚至还组成了一支几十人的女子北伐队,人还没出发,先给披挂上,全副武装,然后照了相,发给报馆,先在报纸上登出来。不久,广东北伐军到了南京,由老资格的革命党人,在新军里干过军官的姚雨平带队做总司令。
可是,广东的北伐军到了南京前线,打了两场小小的接触仗,然后就顿兵不前。当官的在南京城里大吃花酒,轮流请客,今天你请,明天我请,轮流当主人花钱,几乎成天泡在温柔乡和酒乡里。前方有事,找不到军官指挥,好不容易找到了,却沉醉不醒。军官这样,士兵跟着学,经常有夜不归宿的。南京临时政府好不容易筹来北伐的钱,都由北伐军送进了酒楼妓院。一旦钱没了,就敢整队人马出来抢。
留在广州的民军,整顿效果也不怎么样,发了军装,士兵换上了,但军官却不肯换,因为他们要穿发财发来的绫罗绸缎。害得长官点校时,队列里总是夹杂着穿便装的军官,很不像样子。民军不像样,作为他们的首领,都督和副都督,也就没有威信。商民对于革命,很是失望。城里的秩序,根本不及清朝统治时期。
所以,尽管当时中国,多数省份都独立了,看起来革命军声势浩大,人多枪也多。但是,这些急于享受的民军,尤其是民军首领们,别说北伐,就是自保也成问题。不止广东的民军如此,其他地方的民军,也大抵不差。像亲身参加革命的鲁迅说光复绍兴的王金发们一样,天还没冷呢,就急匆匆地换上皮袍子了。而在醇酒妇人方面,革命党人似乎特别地在意,稍有条件,就拼命地享用。好像专门跟清朝对着干似的,你不许官员嫖娼,我就特意开放。你禁欲,我就放纵。对于多数革命党人而言,革命,就是一种解放。解放,首先解放自己的欲望。
所以,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占了这么多省份的革命党人,却非要急于跟袁世凯妥协。在临时大总统孙中山其实不很情愿的情况下,依然几乎全体一致地要跟袁世凯妥协,多次许诺,只要袁世凯反正,就拥护他做大总统。不惜肉麻地一个劲儿地忽悠袁世凯做世界第二华盛顿,中国第一华盛顿。总统换人之后,留在南京的黄兴,自己就觉得这些民军不像话,将大部分都解散了,广东北伐军,也打发回了老家。回老家的时候,才发现北伐军的下级官佐,在南京娶了妻室的,竟有一百多人。由于这些人多半家里还有一位,因此长官明令他们不许带上这些战地新娘,但是不仅新娘不干,官佐也不干。这样拖家带口的军队,能打仗吗?天知道。后来袁世凯腾出手来收拾革命党人的时候,所谓的二次革命,革命党人根本不堪一击。江西的李烈钧还算多少打了一仗,而广东的民军,拥袁的龙济光一来,几乎是一枪没放,就倒戈的倒戈,逃生的逃生。转眼之间,两个革命党人的都督,胡汉民和陈炯明,就成了光杆司令,只好走人。孙中山的家乡,革命党人最多的地方,就这样变了颜色,一点面子也不给孙中山留。
【革命的帽子】
辛亥年,当革命在全国上下闹起来的时候,革命就从作乱变成了具有正面意义的革故鼎新,不,是revolution,属于舶来品,比中国语境里的革命,还要内涵丰富而且价值正面的词。严格地说,这样的革命是个帽子,戴上这顶帽子,做什么都特别的理直气壮。
抗租抗税的事,历朝历代都有。闹大了,也会有大兵的镇压。不过,一般都会息事宁人,不轻易动刀兵。但是,在革命党人治下,有刁民敢做这种事,一律严惩不贷。江苏常熟境内,发现有“千人会”抗租,革命军开进去,面对手无寸铁的农民,开炮轰击,排枪打去,没有价钱可讲。这样的镇压,晚清的县太爷们,是做不到的,只要乱民没有打上县城,军队调不动。调动了也不敢随便开枪,否则都老爷的弹章就上去了。同样晚清不敢做的事,是百姓头上的文章。清朝入关的时候,是让人们剃去头顶的头发,脑后留辫子;现在革命党人则是要人们留下顶上的头发,剪掉脑后的辫子。不爽的是,两者都是用强,强按着头来。革命时,朝廷已经对辫子无所谓了,但革命党在意,凡是革命党人占领了的城市,几乎都能见到刚刚剪去辫子,留着一如今日某些时髦艺术家似的半长的披肩头发的革命军人,成群结队地在街上巡视,发现有没剪辫子的农民,捉将过来,咔嚓就是一剪刀,同样没有二话可讲。害得不想被剪掉辫子的农民,干脆不进城了,或者,进城也戴个大帽子,或者顶着道士的高冠。可惜,这点小伎俩,骗不了革命党人,掀掉帽子,照样还是一剪子。只有大城市,在洋人手底下做事的人,或许可以幸免,有洋人出面,跟革命党人讲道理,说是侵犯人身自由什么的,革命党人只好罢手。显然,这样在人脑袋上的文章,晚清时节的官府,也早就不做了。新政期间,剪辫子的回国留学生以及激进的洋学堂学生,日渐其多。官府方面,大抵睁眼闭眼,一任他们装条假辫子算了。到后来,干脆连不装假辫子也不管了。有些人,还混入政府,堂堂正正做了官员,受到重用。没办法,新政用人之际,不用不行。宣统时候,北京有民谣讽刺,但凡做了和尚(指没有辫子的)才好做官。但是,在革命党治下,留辫子的人,别说做官,就是当百姓也麻烦。
革命成功,革命党人坐了衙门。革去了老爷、大人的称呼,撤掉了官老爷出行的仪仗,没有了虎头牌。但是,掌了大印的革命党,威风依旧,骑着高头大马,后面一队扛着快枪的披肩发革命军人。晚清的县太爷,有人顶撞,顶多抓来打顿板子,如果开明的地方,司法改革进度快,连板子都不能打。可是,革完命的地方,党人县太爷只要不高兴,就可以把人抓起来就杀掉。杀一个人,就像踩死只蚂蚁。老革命党人景梅九讲过山西运城发生过的一个故事。占了运城,坐了衙的革命党人,需要一个懂电报的。这种人才,当年不多,既要懂机器,会拍发,还要明白电码,一般都很牛气,一般都是洋人培养出来的。有人给推荐了一个,这个人可来了之后,革命党人居然忘记用了,把人搁在那里好长时间不管不问。当年这样的人才,怎么可能如此被怠慢,一怒,就写了一封信去谴责这些新官老爷。没想到,这封信居然惹得革命党人县太爷大怒,当天夜里,就派人把这人抓来,以造谣生事之罪,当即开庭,处以死刑。第二天天一亮,这个倒霉的死刑犯,就被五花大绑,背插亡命旗,押赴法场开刀要问斩了。若不是碰上一个革命党内的好心人,景梅九的夫人,拼命地说情,拼命地搅和,这人就真的被杀了。即便如此,怒气未消的新县太爷,还坚持要判这人终身监禁。这个倒霉的人,不是清朝官吏,也不是对抗革命的清兵,仅仅发了几句牢骚,就差点丢了脑袋。这样的事,即使放在清朝初年,统治特别强横的时候,县太爷就是想,都难办——程序太复杂。即使真的犯了死罪,也得一级一级审,最后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寺三堂会审定谳,然后还得等到皇帝批了,秋后方能开刀。然而,号称废除晚清暴政的革命党人,杀个人,就这样草草,成心给“草菅人命”做注脚。
显然,革命党人也并非天生好杀,草菅人命,仅仅是因为自家的脑袋已经被革命正当性给填满了。革命发生,从古到今,哪儿有这样的好事呢?只要革命成功了,中国和中国人,一切的一切都会马上变好,国人不再做异族(满人)的奴隶,国家跟上世界进步的潮流,文明、富足、现代,要多好有多好。这样的事业,还有什么能与之相比?还有什么能够阻挡?从事这样事业的人,理所应当脾气可以大一点,死上几个人,尤其是敢于跟革命党人说不的人,委屈一些不乐意剪掉作为奴隶标志的辫子的百姓,又算得了什么,都算是给革命扫除障碍。
所以,在这个时期,越是新加入的革命党人,底气就越足,如果这些人在革命中有了点功劳,气就更粗。干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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