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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手过招by neal-第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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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他要开口的瞬间,一个身影横插到他们之间,伴随着一股廉价香水的味道,“好久不见了,郑爽。”说话的男人看起来比李斯特年轻一些,应该是和郑爽差不多的年数。
郑爽愣了一下,脸上顿时笑意全无,“何旭。”
这个何旭,就是郑爽多年前因为事业不得志,与他分道扬镳的初恋。
何旭能出现在这场聚会,说明他现在至少混到品牌形象负责人的位置上了,毕竟叶铭晨也是个无往不利的商人,他不会把宴会请柬随便派发给一个银行的普通小职员。
“新发型不错。”何旭似笑非笑地勾起唇角,说出一句不知是夸奖还是讽刺的话来。他向郑爽伸出手,“三年了,不知你追求到自己想要的没有。”
说话间,何旭的目光从李斯特脸色一扫而过,但没有多做停留,他并不把李斯特放在眼里。
郑爽的手贴着裤子两侧,抬都不抬一下,玩世不恭地道,“我想要的太多,追求不完。”边说还边俏皮地把头歪向一边。
一个目中无人的下马威准确地表达了郑爽现在对他的态度。
何旭没有表现出恼怒,把手收回,“看来我是没有机会了?你这么薄情吗?”不慌不忙的语调,足见何旭这些年的经历,他稳重了不少。
“这么多年来在你眼里我一直都是个薄情的人,”郑爽咧开嘴笑起来,他的笑容过度耀眼,“如今还要向本人确认吗?”
李斯特注视着郑爽的笑容,眉头微微抬起,郑爽和花希越不一样,他一点也不念旧,对于过去的东西,他会选择完全地放手。
或许他从不知什么是后悔,决定放弃的话,他比任何人都要干脆,再也不会回头。
这一刻李斯特明白过来,很多东西在他还未来得及宣之于口,便已经结束了,他的慢热导致他失去了郑爽的耐心,所以郑爽才会不告而别。
这个大男孩看似心中憋不住事,其实他真正的想法,比谁都埋得深。大多数人只看到那大大咧咧不正经的表面,却忽略了他的细腻,他的敏感。
“好,就当是我自作多情。”何旭貌似大度地耸了耸肩,下一句却是,“但别怪我没提醒你,像你这样的个性,最容易与真爱失之交臂。”
何旭话落,郑爽的眸子骤然暗下,他咬了咬嘴唇,不知要如何反驳,他很清楚,何旭说的,并没有错。
“用不着你担心。”李斯特冷冰冰的声音忽然响起,仿似穿透了空气,他面无表情,向下看着何旭,“不管他有多糟,都与你无关。”
何旭皱起眉头,终于正眼瞧了瞧李斯特,冷笑,“等受了伤你就会知道后悔。”
受伤……言下之意是他伤害了何旭?郑爽不知不觉攥紧了拳头,明明当场提出分手的人是何旭,他却说他受伤了。
郑爽的嘴唇被自己要到泛白,他仿佛听到自己的心里有个声音在呐喊——不是的!伤害你的是你的自卑!
但他说不出话来,在何旭面前,他总感觉不论他说什么,都只会雪上加霜。
何旭走了,李斯特把酒杯递到郑爽手上,“喝了,会好些。”
李斯特此前从未见过郑爽这般隐忍的模样,李斯特相信郑爽有足够的能力反击,只要他愿意,转眼间就能将何旭伤得体无完肤,但他毕竟没有那样做。
这个举止古怪放肆的大男孩心底有着十分柔软的善意。
和许多人不同,第一眼你看到他,并不觉得他讨喜,相处时间越久越会发现他的闪光点。
郑爽接过酒饮下,扬起笑容,对李斯特说了句谢谢。
一瞬间,李斯特觉得自己似乎错过了什么,“郑爽……”
“没关系。”郑爽摇了摇头打断他,“感情的事本就没有对错,你不必安慰我。”
李斯特眯起了眼,“其实你很不错。”
不错又如何,反正你也不会喜欢我,我知道就算我再好,依然不是你的钟爱,我很清楚,不用你再来告诉我了。郑爽在心中默默说着,然后他抬起下巴,看向李斯特,保持着唇边灿烂的笑容,开口道,“后会有期了,李斯特。”
与其埋怨感情得不到回应,他还是更想和李斯特笑着道别。
李斯特的心猛地震了一下,不动声色地叹了口气,那些想说的话,终究还是没能说出来,“再见,郑爽。”
不会有什么再会了,他们都很清楚这一点。
接下来,叶总裁宣告晚宴正式开始,人们享用着美食,交谈调笑,乐队演奏声环绕着会场。
一曲完毕后,郑爽就以惊吓到全场的姿态悠然登台,众人一片哗然,谁不知道这位二少爷唱歌跑调水准堪称一流?纷纷做好了耳膜被震碎的准备,在心底默哀。
郑爽伸手拨动风骚无比的头发,打了个响指,乐手们接到信号的同时,伴奏声渐渐响起——林肯公园的leave-out-all-the-rest(《该放手,就放手》)。
“我在梦中惊醒,看到你脸上的恐惧……”郑爽缓缓起唱,他的声音和原唱十分相似,英文发音字正腔圆,超一流的标准。
“但愿你会明白/当我离开时/忘记我所犯过的错误
并使我忘记那些令我迷失的理由/但别再用你的寂寞埋怨我
让我留在那儿/剩下的该放手/就放手/不要迟疑。”
所有人都被镇住了,从郑爽开唱起就没跑调过,还好听得令人震撼,仿佛心和灵魂都被歌声攫夺而去。
谁也料不到这位二公子的歌声如此美妙,难道曾经跑调到南极的献唱只是演技?
“我会清点伤口/残局我自己担当
佯装勇敢虽不是本性坚强/我未曾完美/但你不也一样
如果你感到寂寞/请不要怪我
清空脑海/让我独自在你记忆中行走
放手让它走/伤痛藏得再深也要放开
不要假装会有人给我们释怀/我无法成为你也不会为此改变。”
四下都是被歌声征服陶醉的人们,只有李斯特感觉到一股难以名状的失落,他想,也许这才是郑爽的心声吧。
即使李斯特没有说出口,郑爽也知道他想说的话,他觉得他喜欢郑爽,但郑爽很清楚,自己想要的不是喜欢,而是爱情。
郑爽其实什么都明白,他只是习惯性装傻。
就像他装作自己不懂英文,装作自己唱歌跑调一样。
大智若愚,大强似弱,或许就是对郑爽最好的诠释了。
李斯特的嘴角动了一下,微笑透出几丝无奈,原来他一直都低看了这个大男孩,从前的相处他多少感觉到郑爽在装傻充愣,但从没像现在体会地这么深刻。
当郑爽付出真心时,他没有珍惜,他以为时间还很长,也并不觉得失去会有多可惜,现在他发现他错了。
可等到他发现这件事,已经晚了。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一章
一晃眼就过了两年,郑爽这个名字也渐渐从李斯特脑海中消失了,他甚至想不起来,上一次回忆起这个名字是在什么时候。本来也没有真正的在一起过,忘掉自然也不难。
但有些事始终会提醒着他郑爽的存在,因为他会有现在,多少也受到了郑爽的影响,比如说他回到了亚德里恩家。
父亲很高兴看到他回国,也为他提供了一个不错的职位,但最初,出于老人的谨慎,并没有对他放权太大。凭借着他两年来一点点的努力表现,最终获得认同,升上了副手的位置。
明天他要去日本,和一些日本汽车行业的客户加深关系,机票已经买好了,纽约却忽然变天,阴沉沉的乌云预兆着一场磅礴大雨即将到来,四周的气压更是低到不行,让他怀疑明天的航班能不能照常起飞。
时间刚好是中午,他结束了手上的工作,打算出去吃个饭,因为是周末加班,电梯没有让他等待太久,很快就到了一楼,他从敞开的玻璃门走出去,充满了湿气的风吹打在脸上,门边刚好有个女孩在打电话,因为很大声,李斯特不经意听到了对话的内容,应该是和男友不合,发生了争吵。
他没有上心,径直从女孩身边走过去。
而等他吃完午餐回来的时候,却发现女孩坐在地上,握着手机,靠着柱子,放声大哭。
路人纷纷侧面,好奇女孩怎么公然坐在这种地方哭起来,一边哭还一边嚷嚷着模糊的字句,看起来伤心极了。
鬼使神差的,李斯特忽然想起了郑爽,想起郑爽那晚流泪的样子,坦然又纯粹。
轰的一声惊雷,闪电照亮天空,在高耸的帝国大厦顶端划过,李斯特的心像被猛地砸了一下,原来,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没能彻底忘怀那份当初他来不及好好珍惜的感情。
不知道郑爽现在在哪里生活,不知道郑爽最近过得好不好。
雨滴淅淅沥沥地飘摇而下,将他的心一起打湿,这到底是怎么了,两年后的现在,他居然会这么想要见到郑爽。
不过,那个大男孩恐怕早已把他忘了吧。
雨声和身边女孩的哭声混杂,李斯特回过神才发现,他竟在原地站了这么久。
三月末,正是赏樱的时节,李斯特走过涉谷的代代木公园时,被风吹落的粉色花瓣差点迷茫了他的视线。
漫天樱花幽幽飘落,与晴空照下的阳光辉映,简直美得不像话。
他去客户的公司做了拜访,日本人很热情,频繁的鞠躬点头让他颇为无奈,西方人的开放使他无法习惯太拘谨的礼数,偏偏日本人就喜欢这样。
对方的名字叫小野宏树,是个年轻有为的实业家,对汽车行业了解很深,也非常谦虚。他们交流了一些心得,李斯特发现他和小野的很多想法不谋而合,于是不知不觉就谈到了晚上8点。
已经错过了晚餐时间,于是小野委婉地建议去银座的夜店坐坐,谁都知道那是东京夜晚最繁华的的街道,娱乐设施一应俱全,想找乐子的人都会去那里。
李斯特多少了解东洋人的兴趣所在,也听说过他们的服务不仅丰富多样,尺度还非常大。
小野兴致勃勃,李斯特也没有意见,于是就坐着小野安排的车子向银座出发。
东京的夜晚是十分漂亮,路边大厦上的霓虹灯变化多端,看起来十分迷幻。
小野挑了一家非常高档的夜店,李斯特进去就能感觉到不同,许多穿着各异却同样身材火辣,姿色迷人的应召女郎齐齐鞠躬,用甜美的声音道,“欢迎光临,我的主人殿下。”
在这里你能够享受至高无上的服务,比起中国闻名的天上人间,有过之而不无不及。
夜店在二楼,在应召女郎的引领下,他们走上楼梯,这个时间生意非常火热,台座几乎满员,剩下的只有靠近吧台的位置。
四周都是吵到爆耳的笑声,其中一桌尤为夸张,有个男人爬到了桌子上,伴着音乐跳起NEW-JAZZ(新爵士)来。
新爵士这种街舞类型本是转为柔美的女性设计的,男人跳起来的效果,可想而知。
灯光下,一抹紫发随着舞蹈的动作飘起,瞬间吸引了李斯特的注意力,他疾步走上前去,正逢男人转身。
两人打了个对照,同时愣住。
高手过招 番一 李斯特VS郑爽 第十二章
郑爽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间夜店碰到李斯特,他结束了总裁学习课时已经接手了公司的大部分事务,而日本是他的最后一站,他父亲让他来日本研修,完成这次进修,公司股份将全部转到他的名下。
两位同父异母的哥哥对此气得牙直痒,跑去找父亲理论,但都被父亲以一句‘这事儿没你们说话的份’给挡了回去,嘤嘤嘤,老爹真好,两年来的萌真不是白卖的。
自从发现老爹的萌物控属性后,这两年郑爽不仅老老实实地学习上课,有序地处理公司上下的大小事务,还时不时跑去父亲那里卖卖萌撒撒娇,老爹的好感度被不断刷新,现在早已突破天际。
两位哥哥当然也没就此放弃,时常跑到老爹面前送送礼,表表孝心,但是他们一个霸气凌人,一个高贵冷艳,都不是老爹的菜。眼睁睁看着郑爽恶意卖萌的样子,恨不得咬碎一口白牙。
“嗨,你好。”郑爽停下舞步,跳下桌子,冲李斯特笑了笑,“看着眼熟,咱认识吗?”
他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郑爽了,既然无法避免的重逢躲不了,他装傻总可以吧?两年前你不喜欢我,两年后我不认识你,这挺公平。
李斯特的眼睛眯了起来,像有一把暗火在里面腾起,“真不记得?”有些阴暗的语调从冰冷下渗出来。
郑爽拿起桌上的黑啤罐头喝了一大口,装作一脸无辜地摇头,“窝一般只记得谁欠窝的钱。”
就算李斯特对他的装傻充愣不买账,话已至此,不想继续下去发展成更尴尬的局面,李斯特应该转身离开,那正是郑爽希望的,他喜欢过的人会永远放在心底,这次一见,足以唤醒已久的记忆,他不想再被撩拨一次,再伤心一次。
其实一边戴上面具装作云淡风轻,一边抱怨不被理解是作死的一种形式,郑爽却丝毫没觉得不妥。
“好吧。”李斯特点了点头,“我只是想说,见到你很高兴。”嘴角那抹微微上翘的弧度将他生硬冷峻的表情彻底柔和,“我一直想再见你一面。”
两年前没说的话,如今不说,怕是再也没有机会了。岁月会磨平冲动与激情,久而久之,你会发现有些话即使你想说,也说不出口了。而爱,本就该是坦然大声说出来的。
一股暖意在郑爽心底缓缓流淌,他低下头,抿了抿嘴,“你现在见到了。”抬起头时,他唇边洋溢着灿烂的笑容,“谢谢你还挂念着我。”
头顶暧昧的灯光洒在地面,他们脚下的影子重叠,李斯特忽然伸出手,贴上了郑爽的侧脸,“我知道这有些迟了,但我希望能为你做些什么。”就如同郑爽当年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一样。
很多事都要回头看才明白,比如说郑爽从不曾像对待他一样对待任何人。
李斯特知道为什么他会对郑爽印象深刻,因为郑爽是第一个,不怀着任何目的,全心全意对他好的人。郑爽什么事都一个人做决定,什么都一个人承担,甚至在离开时,也未曾抱怨过他的冷淡,那离开的背影看上去决绝又心痛。
只有傻瓜才会不珍惜这样的人,而他就是那个傻瓜。
“没关系的哇!都多久以前的事情啦!”郑爽翘起大拇指比向自己,“本少爷心理承受能力好!”
狗屁,分明是玻璃心一戳就碎,大言不惭的郑爽在心里吐槽自己,但还是强装笑脸,“你看你都让你朋友久等了,咱今天就到这儿吧。”
他从不走回头路,也不愿再回首过去,因为他是郑爽,又倔又轴的毛病大概这辈子都改不了,“嘻嘻,别太爱我了小心你朋友吃醋。”不正经地挥出一个飞吻,郑爽转身面向了自己那桌狐朋狗友。
坐在沙发上的一个0号风情万种地冲郑爽挤了挤眼睛,“小爽,你真讨厌~我才吃醋呢!”
郑爽最受不了有人冲他撒娇了,瞬间心花怒放,“嘿嘿嘿,你要不要这么爱我!”
“讨厌~人家就是要爱你!爱死你!”那位0号说着就要朝郑爽扑抱过去。
李斯特看不下去了,走到郑爽身后,伸手一捞。
郑爽立刻感觉腰上传来一道刚劲的力度,双脚突然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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