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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说民国大文人-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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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5年5月底,潜明奉调上海海关。翌年9月26日,在上海病逝,年仅27岁。那位做了遗孀的孝纯,时年仅24岁,与潜明完婚八载,先后生有二女,王国维十分喜爱。不幸的是,两位宝贝孙女均已在1924年夭亡。

王国维是在料理潜明丧事后,于10月15日自沪乘车返京。其间还托人在海宁为潜明购置了墓地。在处理潜明后事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误会”,不仅激化了所谓婆媳家庭矛盾,还致使罗、王两亲家为潜明遗款的收存问题,打起了笔墨官司!

原因是罗振玉在潜明医疗问题上曾指责过女儿“偏执”,所以王国维在潜明遗款的问题上,也以长辈的身份不客气地批评了长媳“无理”,并请罗氏喻以“正理”。孰料,罗振玉非惟不“喻”,反过来还予以袒护。笔墨官司愈打愈烈,最后终于导致了罗、王“三十年金石之交”破裂!

按照这期间罗、王来往书信落款时间,大致三天一信,六天一往返,由龃龉而交绝,历时20天。从书信行文口吻看,王国维始终珍惜旧谊,而罗氏则咄咄逼人,直至最后一信,说自己发断交信“殊非我心所欲”,似乎透出了些许悔意,但仍指责王国维“来书严峻”。

罗振玉的侄子罗守巽晚年说:先伯父(罗振玉)性子急,脾气大,待人处事欠冷静。两亲家晚年失和,同他的这个“脾气”有很大关系。但真正的原因是,罗振玉认为,王国维来信中自称“我辈皆老”,这不是由女及父,在批评他做父亲的不是,尤其是信中十分严正地讲到“蔑视他人人格”,实际上是批评他父女俩有悖“圣人之教”。

据罗振玉的长孙罗继祖当时已经十四五岁,据他说,姑母(即罗孝纯)婚后与潜明继母潘氏夫人关系处得不好,中间又受到仆妇们的挑拨,以致婆媳“感情冷淡”。潜明病亡,王国维夫妇到上海主丧;罗氏“痛女心切”,也赴沪探视,两亲家因而发生争执,事情越闹越僵。他这样追述罗、王争执经过:潘夫人处置善后偶尔失当,姑母泣诉于祖父,祖父迁怒于王先生,怪他偏听妇言,一怒而携姑母大归。……三十年夙交感情突然破裂,原因是祖父脾气褊急,平日治家事事独断,而王先生性格却相反,平日理头治学,几于不过问家政,一切委之阃内。……事情闹僵,又没有人从中转圜,以至京津虽密迩,竟至避面,直到王先生逝世。

不过,这都是出于罗氏后人的申述。“罗王交恶”,表面上看起因于潜明“遗款”问题,却非出“一时之误会”,乃是由于心中早有不满。在此之前,至少有两件事情颇使罗氏耿耿于怀。

一件是1923年5月,王国维入小朝廷不久,书告罗氏:自己的《观堂集林》已在沪装订,打算将其中的精印本“进呈”博仪。罗亦趁此将他自己的《殷虚书契前后编》及《考释》从天津寄到北京,请王国维托书店做了黄绫套代为“奏呈”。这使初入“南书房”的王国维颇感为难。因为他知道罗振玉与小朝廷内郑孝胥等人有矛盾,便复信表示:为避嫌,拟待“数月以后”再办。罗很生气,当即回信,要王不必做书套代呈了,将原书交人“携津”。

另一件是潜明在天津海关工作时,小两口皆暂住罗宅,故王国维常去天津看望,而两亲家见面的话题则是溥仪及小朝廷内的人事纷争。罗氏及荐王入“南书房”的升允以“老派”自居,要联名上奏折参劾以郑孝胥为首的“新派”,让王代呈。王国维回京以后,却听到了自己的老朋友金梁及溥仪的岳父(婉容之父)荣源对升、罗二人“结党”的议论。他既怕罗氏知道了引起“盛怒”,又怕亲家因而受到中伤,故写信婉言劝罗改“奏”为“函”,建议不必向“皇上”呈奏折,可直接致信荣源,较为妥帖。这本出于好意,罗氏却很不高兴。

以上两事,罗、王之间已埋下了“嫌隙”。由潜明丧事而致罗氏发出“绝交书”,乃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尤其与升、罗引荐王入小朝廷,而王不尽听命,关系极大。

再就罗、王两家关系而言,直到潜明病重,潘氏夫人与罗宅亲家母之间,应该说是处得比较好的,对长媳也一直很关心。所以,王东明(王国维长女)不同意说她母亲潘氏夫人处理善后失当,认为这是没有根据的“臆断之辞”;因潜明丧事而罗、王误会以致绝交,“毋宁说是偶发事件较为合理”。那时,王东明女士也已十几岁了,犹能记当时情景,说:父亲最爱大哥,大哥病逝,给父亲很深的打击,已是郁郁难欢,而罗振玉先生又不声不响地偷偷把大嫂带回娘家,父亲怒道:“难道我连媳妇都养不起?”然后把大哥生病时的医药花费全汇去罗家,他们寄回来,父亲又寄去,如此往复两回,父亲生气得不言语,只见他从书房抱出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我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友(有)道……

但罗氏的那封“绝交书”和其他一些信件被完整地保存下来。王东明读到“绝交书”后感慨万分,说:任何一句,无不伤人自尊,不是常人所能忍受的。也由此,使我想到被父亲焚去的信件,当有更甚于此者。再从父亲给罗氏的信来看,无不婉转谦抑,委曲求全,未发现有恶言相向的。我常常痴想,如果二人不失和,父亲伤心时得到挚友的劝解慰藉,迷惘时获得劝解宣泄,或可打消死志,拉一把与推一把,其结果就不可以道里计了。

当误会发生后,罗振玉带着爱女孝纯先行返津。王国维虽至为难堪,但仍认为只是一种暂时现象。所以,他在妥善处理潜明丧事的同时,又尽其所能为安排好长媳未来的生活,办了两件事:首先是立嗣。由于潜明无后,决定将次子高明的长子庆端过继。其次是恤寡。办理潜明的海关恤金等遗款,委托在沪的老友金颂清,通过银行将款全数汇至天津罗家。

1926年10月24日,王国维写信给罗振玉:“维以不德,天降鞠凶,遂有上月之变。于维为冢子,于公为爱婿,哀死宁生。父母之心,彼此所同。不图中间乃生误会,然此误会久之自释,故维初十日晚过津,亦遂不复相诣,留为异地相见之地,言之惘惘。”又说:“初八日在沪,曾托颂清兄以亡儿遗款汇公处,求公代为令嫒经理。今得其来函,已将银数改作洋银二千四百二十三元汇津,目下当可收到。而令嫒前交来收用之款共五百七十七元(镯兑款二百零六元五角,海关款二百二十六元五角,又薪水一个月一百四十三),今由京大陆银行汇上。此款五百七十七元与前沪款共得洋三千元正,请公为之全权处置,因维于此等事向不熟悉,且京师亦非善地,须置之较妥之地,亡男在地下当感激也。”

王国维在信中流露出想要化解误会的心意,且汇款给罗振玉,并用“求公代为令嫒经理”、“请公为之全权处置”等委曲求全的语句,表达了自己的诚意。

王国维又派了男仆冯友专程赴津,将从上海运回的潜明夫妇的家具送至罗宅。然而,冯友从天津返回时,带来了罗氏的拒款信。罗振玉以自己女儿的名义,将钱退回。王国维不甘心,10月25日,又致罗振玉信,仍请罗将钱收下,说:“令嫒声明不用一钱,此实无理,试问亡男之款不归令嫒,又当谁归?仍请公以正理谕之。我辈皆老,而令嫒来日方长,正须储此款以作预备,此即海关发此款之本意,此中外古今人心所同,恐质之路人无不以此为然也。京款送到后,请并沪款一并存放,将原折交与或暂代为收存,此事即此已了,并无首尾可言。”

罗振玉仍不领情,再次将钱退回。一而再地被拒绝,王国维觉得自己最看重的人格受到了侮辱。他生气得不言语。女儿王贞明看见父亲从书房抱出了一叠信件,撕了再点火焚烧。王贞明走近去看,见信纸上款写着:观堂亲家有道……

10月31日,他又一次写信给罗振玉,说:“亡儿遗款自当以令嫒之名存放。否则,照旧时钱庄存款之例,用‘王在记’亦无不可。此款在道理、法律,当然是令嫒之物,不容有他种议论。亡儿与令嫒结婚已逾八年,其间恩义未尝不笃,即令不满于舅姑,当无不满于其所天之理,何以于其遗款如此之拒绝?若云退让,则正让所不当让。以当受者而不受,又何以处不当受者?是蔑视他人人格也。蔑视他人人格,于自己人格亦复有损。总之,此事于情理皆说不去,求公再以大义谕之。此款即请公以令嫒名存放,并将存据交令媛。如一时不易理谕,则暂请代其保存。”

直到此时,罗振玉才收下此款,回信说:“拟以二千元贮蓄为嗣子来日长大婚学费,馀千元别有处置之方法,以心安理得为归,不负公所托也。”

虽然如此,二人的心结一直未能打开。1925年8月上旬罗振玉六十大寿的时候,王国维还专程到天津祝寿并写诗贺之,诗尾有“百年知遇君无负,惭愧同为侍从臣”句。不料,刚刚不过一年光景,二人关系竟发生如此巨变。此事无疑在王国维心中留下巨大的阴影。

半年以后,罗振玉接到亲家去世的噩耗,赴京为之经纪丧事,又在津为之刊印遗著,看来是痛感了这一点的。晚年追忆往事,罗氏在自己的书斋“鲁诗堂”里曾对孙儿辈说:静安以一死报知己,我负静安,静安不负我。

王国维逝世当天,其姨甥、清华研究院助教赵万里给在天津的罗振玉拍了电报:“师于今晨在颐和园自沉,乞代奏。”罗振玉甚为悲痛,即于6月4日派其子赴京奔丧,据在清华研究院办公室工作的王国维第三子贞明,给其执事于上海邮务局的二哥高明的信中透露,罗本拟亲来北京清华园,因家人“恐彼来此有所感或有他变,故不肯放他来京。”

罗振玉后又代王国维给溥仪上了一道遗折,溥仪下旨为王国维赐谥号“忠悫”。其实这封遗折是罗振玉感念他与王国维的友谊,对于两人失和之事甚感愧疚,为了弥补自己的歉意,不惜冒着欺君的罪名为他谋求谥法,因此让他的第四个儿子模仿王国维的笔迹作了个“遗折”。罗振玉又在天津日租界日本花园内设“忠悫公”灵位,广邀中日名流学者公祭,罗还亲撰《祭王忠悫公文》,最早发表在天津《日日新闻》上,赞颂王国维的“完节”和“恩遇之隆,为振古所未有”。

公祭后罗振玉旋即赴京,参与处理后事。他带着溥仪的“谕旨”,从清室驻北京办事处领得贰千圆赏银,全数交给了王国维夫人潘夫人,自己又另外送上一份在亲友中间数额最高的葬礼银一千元。从各个角度讲,均不失三十年友谊的情份。

王国维的家属子女依父亲的意愿,不请风水师择坟,也不挑选“吉日”,而在清华外面七间房买块地安葬,“坟是清华的泥水匠做的,立了一个碑,上书宣统皇帝加予的‘谥号’王忠悫公,坟地四面都种了树”。

此后,罗振玉主持了王国维遗著的校理和编辑出版工作,将其已刊和未刊的著作分编四集,以《海宁王忠悫公遗书》为书名出版,尽了对逝者的一份情谊。

【黯淡】

王国维自沉于1927年,他的女儿王东明称这一年为王“最黯淡的一年”。其实,最黯淡的光景早在1926年后半年即已开始。

9月,王国维年仅28岁的长子王潜明在上海病故。这对久历世变、境况寥落的王国维无疑是一沉重的打击,更加郁郁寡欢了。而雪上加霜的事接踵而来。不到一个月,因婆媳不和引起误会,亲家罗振玉愤而将女儿领走,王国维陷入巨大的忧怨当中。

此后,又因王国维寄钱给罗振玉作为儿媳的生活费一事,王国维与恩师罗振玉发生龃龉,虽未反目,但也到了濒临破裂的边缘。

溥仪离开北京,到天津居住在张园。王国维对其仍时刻关注,时刻准备效臣子之力。1927年2月12日,王国维又一次专程赶赴天津,为溥仪祝寿。在王国维看来,不断发生的战乱使溥仪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他真诚地希望溥仪能够迁移。可是,他的忠言并不能进入溥仪的耳中,溥仪已被屑小包围,对于王国维这样的“忠臣”并不予重视。王国维既担心溥仪的安危,又对自己的忠言不被代达而异常忧虑,“愤激几泣下”。此行中,还使王国维伤心的是,他与罗振玉相遇了,二人却未交言。

1927年3月以后,世道似乎更加混乱。迷茫的天际阴云密布,看不到一线光亮。清华园的师生们颇有同感。吴宓在日记中屡有记载,1927年4月3日记:“近顷人心颇皇皇,宓决拟于政局改变、党军得京师、清华解散之后,宓不再为教员,亦不从事他业。而但隐居京城,以作文售稿为活,中英文并行。”4月30日记:“陈寅恪于晚间来访,谈中国人之残酷。感于李大钊等之绞死也。”5月2日记:“夕,王静安先生来谈。”5月12日记:“王静安偕陈寅恪来。”5月26日记:“上午访寅恪晤王静安先生。”

此时,王国维与陈寅恪、吴宓往来密切,所谈者主要为动荡之局势:既有北方奉军张作霖残害李大钊等人之暴行,也有南方国民党“四一二”之大肆滥杀。他们对蒋介石、冯玉祥、国民党、共产党等各种情况并不了解,所听到的却多是沾满血腥的消息。他们自不会对时局抱乐观的态度,尤其是原本就很悲观的王国维。

四五月间,北伐的国民党军队攻下徐州,冯玉祥引兵出潼关,败奉军于河南,直鲁危急,北京城内一片恐慌。接着,又有消息传来,两湖学者叶德辉、王葆心被杀。尤其是王葆心,虽为乡里德高望重之老先生,只因通信中有“此间是地狱”一语,即被拽出,遭受极端侮辱,终致于死。王葆心是心怀旧文化之人,竟受如此侮辱。王国维自忖自己为清廷遗臣,北伐军到京,不知还要遭受多少侮辱,他岂能不惊。

北平《世界日报》晚刊上发表《戏拟党军到北京所捕之人》,王国维大名赫然列于纸上。

4月下旬,王国维意外地抽出时间,携家人一起游览西山。这种情形在以往是非常少的。

一天,王国维从梁启超处返回,对夫人说:“梁启超约我赴日暂避,尚未作考虑。”

5月底,王国维为学生谢国祯书扇七律四首。四首中,有两首为时人陈宝琛(也是溥仪的老师)所作落花诗。除为门生题写陈宝琛落花诗外,王国维自己也写过不少落花诗,无不隐藏殉身之志。

【沉湖】

1927年6月1日中午,因为又到了一届学生毕业的时间,所以定在这一天举行师生的告别会。姚名达负责这次集会。宴会一共有四桌,师生间不拘形迹,欢笑声洋溢在整个工字厅中。但姚名达发现,王国维所在的那一桌却寂然无声,姚名达心下微有疑惑:“不知先生之有所感而不乐欤?抑是席同学适皆不善辞令欤?”

但也有记载说,王国维在宴会中为同学们侃侃而谈蒙古杂事。王国维自从1925年接受清华教职以后,改攻西北地理和元史,两年来著作颇丰。王国维是浙江海宁人,一直以来乡音不改,别人不大好理解他的话,所以大家听得聚精会神。平时十分缄默的王国维,此时似乎兴致非凡,学生们很受感染,觉得老师正当盛年,学养深厚,治学兴趣如此之高,日后如能继续受教,定当收益良多。席间有个别学生有感时局动乱而发叹息,但并没有影响到整个聚会的氛围。

在宴会将要结束的时候,梁启超站起身来向大家致辞,历述国学研究院诸位同学所取得的优异成绩后,满意地说:“吾院苟继续努力,必成国学重镇无疑。”大家静静地听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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