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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妖皇-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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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圣衣只有八十八件,僧多粥少,谁适合就谁拿去穿吧。

杨嫣然在前面带路,东方不败紧随其后,苏樱则陪着晴朗,负责殿后。

四人驾御着法宝,不到半天工夫,已赶到在华夏国雪山西面的阴风山。

杨嫣然临时关掉四周的禁制,将晴朗等人放进去,再恢复原状,又把他们带到后山一个水潭。

潭中冒着轻烟,显然是个温泉。一个大胡子坐在水潭中,身上不时冒出一股黑气。

东方不败痴痴的凝望着那个男子,眼眶已红了。

苏樱轻轻一拍晴朗的左肩,微笑道:“我们赶紧出去,不要打搅人家。”

晴朗搂着她的纤腰,呵呵笑道:“不如,我们也去温存一下?”

苏樱脸上微红,看了一眼杨嫣然,随即望着晴朗,轻声道:“这种话,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

晴朗轻舔着她的耳坠,语气特暧昧的柔声道:“那好,我们回房慢慢说……”

苏樱轻啐了一口,心中也是欢喜。

杨嫣然干咳几声,微笑道:“你们先忙吧,晚上我会派人去叫的,有点事想请你们帮忙一下。”

晴朗打个响指,呵呵笑道:“没问题!只不过,你不用派人来叫了。虽然我们会很忙,但是肯定不会耽误时间的。”

杨嫣然笑着点点头:“那就好。谢谢你们。”轻移莲步,款款而去。

晴朗搂着苏樱,也快步离开那个水潭。只不过,两人没走出多远,又绕了回来,用神识交流。

苏樱:“真的要偷看啊?不太好吧!”

晴朗:“怕什么!他们肯定不会发现的……哎哟我的爷喂,竟然开始了!好一个东方不败,居然这么猛!看她平时那么淡然,没想到在水里这么激情!女上男下啊,我好喜欢!”

苏樱:“这有什么好奇怪的,他们已经这么久没见面,自然比较冲动……喂,你干什么嘛?!”

晴朗:“嚯嚯,还用问么?当然是也来爽一下!来嘛,老婆大人!”

苏樱:“在……在这里啊?!不太好吧……那你轻点,不要一兴奋起来,就乱冲乱撞……嗷!”

两对狗男女,啊不,应该是两对野鸳鸯谁叫他们还不肯结婚,就在后山郎情妾意起来……

阴风山的山顶,有一幢雅致的三层半小楼,是杨嫣然用神通新建的。

晚饭时间,晴朗和苏樱来到一楼的大厅,陪伴杨嫣然吃饭。

东方不败依然留在后山的水潭,跟杨莲亭激情,因此杨嫣然就没派人去叫他俩。

酒足饭饱,杨嫣然才对晴朗和苏樱说起当年的经历。

原来,杨嫣然是杨康的堂妹,金属性的天灵根,是大家族中的修炼天才。而且,她曾经在江湖中闯荡,屡有奇遇,二十二岁就突破到结丹后期。

不过,她突破到元婴期之时,没能避过心魔劫,竟然被心魔缠上了!

从此,心魔就寄宿在她的体内,竟与元婴融合,再也无法驱除,每年都会发作一次。而心魔一旦发作,心中就会充满暴戾和凶残的各种意念,只想以杀人为乐。

一般的修士,突破到元婴期,都会经历心魔劫;突破到渡劫期,都会经历天雷劫。只有渡过所有天劫,才可以修成地仙或天仙之位。

留在灵界的就叫地仙,留在仙界的就叫天仙,实力都差不多,只是要孝敬的老大不同。

地仙的老大是镇元子,幕后老板是通天教主;天仙的老大是玉帝,幕后老板是太上老君和元始天尊。当然,也有一些神仙,只信奉阿弥陀佛和准提道人,或者是女娲娘娘。

这六大圣人,居住在三十三天之外,显得比较超然。三清首先证得混元,势力自然比较大;阿弥陀佛和准提道人后来才证得混元,势力稍微差上那么一点。

至于女娲娘娘,虽然是个新人,不过她创造了人类,又和妖族的关系不错,因此也不可小瞧。

女娲娘娘麾下的第一高手妲己,就是上古狐族的老祖宗。

依然在晴朗的意识海洋中沉睡的狐媚,就是妲己的后裔。

杨嫣然被心魔缠上之后,每次发作,都会大杀一番,根本无法控制自己。

而且,她有一件法宝,用万年寒铁所铸,看上去黑黢黢的,可大可小,既可重如泰山,又可轻如鸿毛,用来杀人真是一绝。不久,很多修士便称她为黑山老妖。

杀死这么多同胞,她很痛苦,却无可奈何。后来,她渐渐摸索出,在什么状态下心魔会发作,便在心魔发作之前,飞速赶去扶桑国的海域,再肆意屠戮那些倭寇,消除那种杀意。

第134章

有一次,她竟然杀至扶桑国的皇宫,好不容易才将心魔压制住,恰好瞧见杨莲亭正被数十个乞丐蹂躏,便将他救回阴风山,丢在特制的温泉中疗养。

杨莲亭被那些扶桑高手下了禁制,又被那些乞丐蹂躏得很惨,而且自身的修为太差,偏偏杨嫣然不怎么管他,因此一直无法彻底复原。

这次,杨嫣然的心魔发作,又去扶桑国大屠杀,碰到刚刚脱困的晴朗等人,便想请他们帮忙。

或许晴朗帮不上什么忙,但他那个极厉害的玄冥分身,应该能消灭心魔。

晴朗仔细想了想,觉得这单生意做得过,便答应了。

深夜,密室之中。晴朗和杨嫣然,都是盘膝而坐,凝神闭目,背贴着背。

晴朗的业火金身,搀杂着他的一丝神识,慢慢的潜入杨嫣然的意识海洋,希望可以将心魔找出来。业火金身刚刚潜入,还没施展天眼通,眼前的湛蓝海洋蓦然一变。

这是一间色调粉红的闺房,妖冶艳丽的杨嫣然,以其优美的姿态,意态慵闲的挨靠在中间长榻的高垫处,更显得迷人。

她那种半坐半躺的娇姿风情,本已动人之极;更何况她把双腿收上榻子时,罗衣下便露出一截白皙无瑕、充满弹性的纤足。

呼吸着闺房中的香气,晴朗的业火金身只想爬到榻上,把她压在身下,好好的探索她那精彩绝伦的娇躯,嗅吸她幽兰般的体香。

杨嫣然凝望着他,微笑着轻轻一勾手指,仿佛呢喃般:“过来呀!”

业火金身再也忍耐不住,快步走过去,搂着她一阵狂吻。片刻之后,闺房中越发旖旎起来……

在意识海洋中,晴朗的业火金身,正跟心魔幻化而成的杨嫣然,抵死缠绵,好不快活。

而晴朗和杨嫣然的本尊,竟然也不禁情动,搂抱在一起。

两人的嘴唇只是轻轻的碰了一下,便如干柴遇到烈火,再也控制不住,立即纠缠在一起。他俩已被心魔反噬,如果不搞个五劳七伤,再也无法分开。

蓦然,晴朗的玄冥分身,从阴影中跳出,化为一道轻烟,潜入杨嫣然的意识海洋。

心魔似乎十分害怕,立即推开业火金身,拔腿就跑。

玄冥分身冷冷一笑,只是随意的一挥手,便放出一堵森森白骨形成的墙壁,拦住心魔的去路。

不管心魔冲向哪里,那些骨墙也随之飞速生长,依然拦住心魔。

心魔无法逃脱,面目渐渐狰狞,再也不是杨嫣然的模样,仿佛厉鬼一般,张牙舞爪,指甲尖长而锋利,闪着幽幽的绿光,向玄冥分身飞扑过来。

少女模样的玄冥分身,淡然一笑,立即变成一只浑身骨刺的狰狞巨兽,一把抓住心魔,撕成数块,吞了下去,还打个饱呃。

晴朗和杨嫣然的本尊,终于清醒过来,依然以极暧昧的姿势,纠缠在一起。

原来,晴朗将业火金身送进杨嫣然的意识海洋之前,已把玄冥分身潜藏在阴影中。万一本尊也被心魔迷惑,那么还可以用玄冥分身来消灭心魔。

杨嫣然脸色微红,垂着头,轻声道:“……谢谢你。”便想挣脱晴朗的怀抱。

晴朗在她的耳边吹了一口气,笑道:“既然开始了,干脆尽兴吧!”根本不打算松手,反而搂得更紧,收腹提臀,龙根在她的体内游荡。

杨嫣然“啊”的轻叫一声,痛苦之中又带点甜蜜。反正米已成炊,她亦不再矜持,慢慢适应晴朗的动作,渐渐熟练起来……

三天之后,两人才走出密室。杨嫣然被滋润过,显得容光焕发,更有成熟的魅力。

此时,东方不败和杨莲亭已经离开,要么是去游山玩水,要么是返回海底宫殿了。

东方不败留下一只传音纸鹤,大体内容是,十分感谢晴朗、苏樱和杨嫣然,如果日后有用得着她的地方,绝对不会推却。

杨嫣然的心魔已被驱除,其境界以后会更容易突破。不过,她不打算再留在阴风山,而是从此跟着晴朗,一起闯荡江湖。

多出这么一个得力助手,而且还是个美女,晴朗自然高兴万分,笑眯眯的特猥亵。

杨嫣然收拾齐全,晴朗便将她送进锦绣珠,跟浩然宗的三千多个成员认识。既然大家都是好姐妹,当然要住在一块,可以一起学习,一起修炼,培养感情……家和万事兴嘛!

此时已是黄昏,晴朗离开阴风山,返回桃花岛,立即跟叶开等人拼酒,好不快活。

众人喝到深夜,朱丽叶和罗密欧,便在黄蓉的陪伴下,来向晴朗求救。

朱丽叶的父亲伯特,是暮光城的领主,也是一位血族亲王。

罗密欧的父亲马克,是碧血城的领主,也是狼人族的族长。

血族和狼人族是世仇,但朱丽叶和罗密欧竟然相爱,实在是大逆不道。

因此,血族的十三位老亲王,一怒之下,撤去了伯特的亲王头衔,并且将他关押起来。目前暮光城由十三位老亲王掌管,已经比过去混乱许多。

马克是狼人族的第一高手,虽然有些手下已蠢蠢欲动,却不敢为难他,只是暗中搞点小动作。

马克非常恼火,扬言就算罗密欧肯悔改,也不会再收留他。

当初,朱丽叶带着罗密欧,赶来桃花岛,投靠好朋友黄蓉,便已不打算再回暮光城。可是,她一知道父亲有难,还是很心痛,便想赶回去帮忙。

罗密欧也想去,却被朱丽叶拦住。毕竟,暮光城是血族的地盘,又有十三位老亲王坐镇,一旦发现罗密欧这个狼人,肯定不会放过。黄蓉知道朱丽叶要回去冒险,便带她来找晴朗帮忙。

晴朗听完朱丽叶的叙述,很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清晨,他便将朱丽叶和罗密欧送进锦绣珠,赶去位于花旗国东部海域的暮光城。

这是一座奇特的古城,被一个巨大的能量罩护住,阳光照不进来。

因此,生活在城中的血族,白天也可以出来活动。但是,他们依然更喜欢黑夜。

伯爵以上的血族,相当于筑基后期的修为,虽然讨厌阳光,却不会被阳光所杀。

朱丽叶的父亲伯特,是一位血族亲王,相当于元婴中期的修为。而那十三位老亲王,却有着元婴后期的修为,是血族在地星的最高统治者。

暮光城中的建筑,多数是哥特式的,以尖拱、拱顶、细长柱等为特点,主要是由石头的骨架券和飞扶壁组成,内部空间高旷、单纯、统一。

十三位亲王,就住在城中心的教堂。只不过教堂里面供奉的不是上帝,而是血族的祖先该隐。

该隐是亚当和妻子夏娃所生,还有个弟弟亚伯,却并不和睦。

当初,该隐是种地的,亚伯是牧羊的。有一日,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上帝耶和华,而亚伯也将羊羔和羊的脂油献上。耶和华看中了亚伯和他的供物,却看不中该隐和他的供物。

该隐大为恼火,变了脸色,因嫉妒而伺机杀死弟弟亚伯,遭到耶和华的惩罚,变成了吸血鬼。

血族一向讨厌教会的人,偏偏在暮光城中建造一间教堂,还叫什么该隐圣父院。

这间教堂,有些类似法国的巴黎圣母院,平面虽然是拉丁十字形,但横翼突出很少。西面是正门入口,东头环殿内有环廊,许多小礼拜室成放射状排列。

教堂内部,特别是中厅高耸,有大片彩色玻璃宙。其外观上的显著特点是,有许多大大小小的尖塔和尖顶,西边高大的钟楼上有的也砌尖顶。

平面十字交叉处的屋顶上,有一座很高的尖塔,扶壁和墙垛上也都有玲珑的尖顶,窗户细高,整个教堂向上的动势很强,雕刻极其丰富。

西立面是建筑的重点,两边一对高高的钟楼,下面由横向券廊水平联系,三座大门由层层后退的尖券组成透视门,券面满布雕像。正门上面有一个大圆宙,称为玫瑰窗,雕刻精巧华丽。

暮光城极大,有着一百万居民,其中只有二十万是血族,其余的都是血奴。

所谓的血奴,在那些血族的眼里,只是一群人形的牲畜。

为着确保每天都能喝到鲜美的人血,那些血奴必须坚持锻炼,还要一天洗三次澡,并且规定时间,是在早上八点,中午十二点,晚上八点。

然后,他们必须在早上九点、下午一点,晚上九点,赶到某个血族的房间,让其享用。

为着控制人口,不将那些血奴变成血族,因此血族禁止用牙齿咬血奴,而是通过套装的工具进食,譬如特制的吸管,能防止交叉感染。

暮光城中的普通人都有身份证,但必须要有血液健康卡,才可以从事血奴的工作。只要干到五十岁,就可以光荣退休,能领取退休金。

血液健康卡会将该血奴的献血情况登记,献血的次数越多,可以领取的退休金就越多。

只不过,有些血族很挑剔,如果觉得某个血奴的血液不够鲜美,那么以后多数不会再跟那个血奴做生意。有些大方的血族,还会给丰厚的小费。

而那些年轻貌美的血奴,一旦被血族的高层看中,就会成为他们的禁脔,不能再在外面捞外快。不过,必须是男爵级别以上,才拥有这种权利。

只要讨得那些高层的欢心,得到他们的‘亲吻’和一滴鲜血,就可以变成血族。

只不过,暮光城的血族一直控制在二十万,必须某些血族被杀,才可以继续发展成员。

伯特担任暮光城的领主时,一直坚持这个原则,决不胡乱发展血族的数量。因为血族和血奴,就是狼和羊的关系;如果狼太多,那么迟早会饿死。

可是,十三个老亲王将伯特赶下台,根本不理会这个原则。因此,城中的血族,迅速多起来!

目前,暮光城的一百万居民,已经有五十多万变成血族。

第135章

只要再过一天,肯定超过六十万,而且以后速度会更快。因为,那些血族都在收小弟!

晴朗刚刚进入暮光城,便有一个小流氓般的血族走过来,相当于炼气期第三层的修为,笑嘻嘻的道:“小子,跟我混吧!以后,有我罩着你,肯定吃香的,喝辣的!”

晴朗微笑道:“真的么?那好啊!我刚来,你要多关照我一下。”

小流氓拍着胸膛,呵呵笑道:“放心吧!在暮光城,有谁不认识我刀疤三?如果谁敢欺负你,尽管把我的名号亮出来,一定会没事的!”

晴朗抱拳笑道:“那就多谢了。”

小流氓盯着他的脖子,连吞好几次口水,笑嘻嘻的道:“那你赶紧把头伸过来,让我爽一下!”

“没问题。”晴朗微笑着,掏出一块手帕,擦了一下脖子,便伸头过去。

小流氓满意的点点头:“你还挺会做人的,有前途。”便按住晴朗的头,向他的左颈咬了下去。

只听得‘喀’的一声,小流氓的那两只僵尸牙,竟然咬碎了!

华夏国人,一般将血族称为吸血鬼或吸血僵尸,将他们那两只用来吸血的尖牙叫僵尸牙。

小流氓知道遇上高人了,捂着血淋淋的嘴巴,拔腿就跑。走出数十米,瞧见晴朗没追来,暗吁一口气,含糊的叫道:“有种你别跑!”冲入巷子中,可能是去叫人。

晴朗微微一笑,盘膝而坐,悠然望着城中心的该隐圣父院。

约莫过去半个小时,小流氓去而复返,带着上百个血族。只有那个老大装扮的家伙,相当于筑基后期的修为,其余的都是炼气期。

小流氓指着晴朗,怒声道:“老大,就是他害了我!呜呜,我的两颗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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