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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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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等于他同时给自己出了一张死刑判决书,”雷斯垂德说。

“哦,你这样想吗?”

“你不这样想吗?”

“很可能,不过这件案子对我来说还不清楚。”

“不清楚?如果这样一件案子都不算是清楚的话,还有什么能算是清楚的呢?有个年轻人忽然知道只要某个老人一死,他就可以继承一笔财产。他怎么办?他不告诉任何人,安排了某种借口在当天昨上去拜访他的委托人。一直等到全屋仅存的第三者睡了,在单独的一间卧室里他杀了委托人,把尸体放在木料堆里焚烧,然后离开那里去附近的旅馆。卧室里和手杖上的血迹都很少。可能他想象连这一点点血迹也不会留下,并且希望只要尸体毁了,就可以掩盖委托人如何毙命的一切痕迹,因为那些痕迹迟早要把他暴露出来。这不是很明显吗?”

“我的好雷斯垂德,你所说的使我感到有点过于明显,”福尔摩斯说,“你没有把想象力加到你许多长处中去,但是,如果你能试试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地位上来看,你会挑选立遗嘱的那个晚上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这两件事连接得这么紧是很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别人知道你在那里、正是这家的佣人开门让你进屋的这样一个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藏尸体,而又留下手杖作为暴露你是凶犯的证据吗?雷斯垂德,你必须承认这些都是不可能的。”

“至于那根手杖,福尔摩斯先生,你我都知道:一个罪犯总是慌慌张张的,往往干出头脑冷静的人能避免的一些事情来。他很可能是不敢回那间屋里去。你给我一个别的能符合事实的推测吧。”

“我能够很容易地给你举出好几个推测,”福尔摩斯说,“譬如,有这样一个可能的、甚至是很可能的推测,我把它当礼物赠送给你。老人正在给年轻人看那些贵重的证券,因为窗帘只放下了一半,一个过路的流浪汉在窗外看见了他们。年轻律师走了,流浪汉就进屋来,看到那根手杖,便抓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烧了尸体以后就跑了。”

“为什么流浪汉要烧掉尸体?”

“就这点来说,为什么麦克法兰是要这样做呢?”

“为了掩盖一些证据。”

“可能流浪汉想不叫人知道出了谋杀案。”

“那为什么流浪汉不拿东西呢?”

“因为那些字据都是不能转让的。”

“好吧,福尔摩斯先生,你可以去找你的流浪汉。在你找他的时候,我们不放走这个年轻人。将来会证明谁是对的。请注意这一点,福尔摩斯先生:就我们所知,字据一张都没有动过。我们这个犯人根本没有理由要拿走字据,因为他是法定继承人,在任何情况下他都会得到这些字据。”

我的朋友好象给这句话扎了一下。“我无意否认目前的证据在某些方面对你的推测非常有利,”他说,“我只想指出还有其他可能的推测。就象你说的,将来会作出判断。再见!大概今天我会顺便去诺伍德,看看你进展得怎样。”

这位侦探走了,我的朋友从椅子上起来,带着一个人面对合他兴趣的任务时那种神情,为这天的工作做好准备。

“华生,刚才我说过,我第一个行动的方向必须是布莱克希斯,”他说着一边匆忙穿上他的长外衣。

“为什么不是诺伍德?”

“我们在这个案子里看到有两件紧接着出现的怪事。警察当局正在犯这样一个错误,就是他们把注意力集中在第二件怪事上,因为它恰巧确实是犯罪行为。但在我看来,显然处理这个案子的合理途径应该是从设法说明第一个事件着手,就是那张不寻常的遗嘱。它立得那么草率,又给了那么一个意想不到的继承人。这一点清楚了,可能下一步就好办些。

“亲爱的朋友,我想你帮不上我的忙。我一个人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否则我不会想到单独行动。等我晚上见你的时候,我相信能够告诉你我为了这个求我保护的小伙子已经做到了什么。”

我的朋友回来得很晚。从他憔悴、焦急的脸上,我一眼就看出他出发时所抱的希望落空了。他拉了一小时的提琴,琴声单调而低沉,他竭力使自己的烦躁心情平静下来。最后他猛地放下了提琴,开始详细讲他失败的尝试。

“一切都错了,华生,简直错到底了。我在雷斯垂德面前装着不在乎,但从我本心说,我相信他这一回路子走对了,咱们却走错了。我的直觉指着这个方向,一切事实却指着另一个方向。恐怕英国的陪审团的智力远没有达到这种高度,以致他们宁愿接受我的假设而不要雷斯垂德的证据。”

“你去了布莱克希斯吗?”

“去了,华生。我到了那里,很快就发现死去的奥德克是个不可小看的恶棍。麦克法兰的父亲出去找儿子了,他母亲在家。她是个蓝眼睛、个子矮小、愚昧无知的妇女,恐惧和气愤使她不停地发抖。当然,她认为她儿子简直不可能犯罪,可是她对奥德克的遭遇既不表示惊讶,也不表示惋惜。恰恰相反,她谈起奥德克时流露的那种深恶痛绝的样子,等于她不自觉地在支持警方的理由。因为要是她儿子曾经听过她这样谈论奥德克的话,那就会自然而然使他产生憎恨和干出暴行。〃奥德克以前与其说是人,倒不如说是个恶毒狡猾的怪物,〃她说。〃从年轻的时候起,他一直就是一个怪物。〃

“那时候您就认识他?〃我说。

“〃是的,我很熟悉他。其实,他是最早向我求婚的一个。谢谢老天我还有眼力离开他,跟一个也许比他穷、但是比他好的人结了婚。在我和奥德克订婚以后,听人讲 起他怎样把一只猫放进鸟舍里去。他这种残酷无情的举动使我厌恶极了,再也不愿跟他有任何往来。〃她从写字台抽屉里翻出一张女人的照片,脸部给刀划得支离破碎。〃这是我自己的相片,〃她说,〃在我结婚的那天上午,他为了诅咒我,把它弄成这样给我寄来了。〃

“〃不过,〃我说,〃至少他现在宽恕你了,因为他将全部财产都留给了你的儿子。〃

“〃我儿子和我都不要约纳斯·奥德克任何东西,不管他是死是活,〃她郑重其事地大声说,〃天上有上帝呀,福尔摩斯先生。上帝已经惩罚了这个坏人,到时候上帝也会证明我儿子手上没有沾他的血。〃

“我还试了追寻一两个线索,但是找不到有助于我们的假设的东西,有几点恰恰同我们的假设相反。最后我放弃了,去了诺伍德。

“幽谷庄这个地方是一所现代式的大别墅,全部用烧砖盖成的,前面是庭园和种了一丛丛月桂树的草坪。右边是着过火的贮木场,从那里到大路上还有一段距离。这是我在笔记本上画的简图。左边这扇窗户是奥德克的房间,站在这条路上就可以望到屋里,你明白吧。雷斯垂德不在那儿,这是我今天得到的仅有的一点安慰,但是他的警长尽了主人之谊。他们刚发现了一个莫大的宝藏。他们在灰烬中寻找了一上午,除烧焦的有机体残骸以外,还找到几个变了色的金属小圆片。我仔细检查了这些圆片,原来是男裤钮扣。我甚至还辨认出一粒钮扣上的标记:〃海安姆〃,这是奥德克的裁缝的姓。然后我仔细检查草坪,希望找到别的痕迹和脚印,可是这场干旱使一切东西都变得象铁一样坚硬,什么也看不出来,只看出象是一具尸体或是一捆什么东西曾经被拖过一片水腊树的矮篱笆,方向正对着木料堆。这些当然符合官方的推测。我在草坪上爬来爬去,背上晒着八月天的太阳,一小时以后我才站起,还是跟去那里以前一样不明白。

“在院子里一无所获,我就进屋去检查那间卧室,里面血迹很少,仅仅是沾上了些,但颜色新鲜。手杖已被人移动了,上面的血迹也很少。那根手杖的确是属于麦克法兰的,他也承认了。地毯上可以看出他和奥德克的脚印,但是没有第三者的脚印,这又使警场赢上一着。他们的得分在往上加,咱们却原地未动。

“我看到过一点点希望,不过也落空了。我检查了保险柜里的东西,其中大部分早已取出来在桌上放着。那些字据都封在封套里,有一两件已经给他们拆开了。在我看,那都是些没有很大价值的东西;从银行存折上也看不出奥德克先生的境况有多富裕。但是我觉得并非所有的字据都在那里。有几处提到一些文凭——可能是更值钱的,但是我找不出来。当然,如果咱们能证明这一点,它就会使雷斯垂德的说法自相矛盾。难道会有人偷走他明知自己不久就要继承的东西吗?

“我检查了所有其它的地方,也没找着线索,最后不得不在女管家身上碰碰运气。勒克辛顿太太是个矮个子,皮肤黑黑的,不多说话,有一双多疑、斜着看人的眼睛。我相信只要她肯说话,她能说出点什么来,但她的嘴紧得象个蜡人一样。是的,她在九点半的时候让麦克法兰先生进来了。她后悔不该让他进屋。她是十点半去睡的;她的房间在那一头,听不见这边发生的事情。麦克法兰先生把他的帽子和一根她相信是他的手杖放在门厅里。她给火警惊醒了。她的不幸的好主人肯定是被人谋害的。他有仇人吗?唉,谁都有仇人,不过奥德克先生很少同人往来,只接见找他办事的人。她看了那些钮扣,并且断定就是他昨晚穿的衣服上的。因为一个月没有下雨,木料堆非常干燥,所以烧得很快。她到了贮木场的时候,除一片烈火之处,什么也看不见了。她和所有的救火员都闻到肉烧焦了的气味。她一点不知道有什么字据,也不知道奥德克先生的私事。

“喏,我亲爱的华生,这就是我的失败经过。但是……但是……”他突然握紧拳头,好象恢复了自信,“我知道一切都不对。我确实感到全不对。还有点重要的情况,女管家是知道的,可是问不出来。她那种愠怒、反抗的眼神,只说明她自觉有罪。不过再多说也没有用了。除非运气找上门来,恐怕这件诺伍德的失踪案不会在咱们的破案记录中出现。我看耐心的公众只好容忍这一次。”

“这个年轻人的外表一定会感动任何一个陪审团吧?”我说。

“那是个危险的论点,我亲爱的华生。你记得一八八七年那个想要咱们帮他开脱的大谋杀犯贝尔特·司蒂芬斯吧?你见过态度比他更温和、更象主日学校的儿童似的年轻人吗?”

“这倒是真的。”

“除非咱们能提出另一个可取的假设来,不然麦克法兰就算完了。在这个现在就可以对他提出控诉的案子中,你简直找不出一点毛病。进一步调查的结果反倒加强了立案理由。我想起来了,那些字据中还有一点奇怪的地方,也许可以作为一次调查的起点。我在翻看银行存折的时候,发现余额无几,主要因为过去一年里有几张大额支票开给了柯尼利亚斯先生。我很想知道跟这位退休的建筑师有过这样的大宗交易的柯尼利亚斯先生是什么人。也许他和这件案子有关系?柯尼利亚斯先生可能是个掮客,但是我没有找到和这几笔大额付款相符的凭据。既然现在没有别的迹象,我必须向银行查询那位把支票兑换成现款的绅士。但是,我的朋友,我担心这件案子将不光彩地以雷斯垂德吊死咱们的委托人告结束,这对苏格兰场无疑会成为一次胜利。”

我不知道那一夜福尔摩斯究竟睡了多久,但我下楼吃早饭的时候,见他脸色苍白,满面愁容,他那双发亮的眼睛由于周围的黑圈显得更加明亮。在他的椅子附近的地毯上满是烟头和当天的早报。有一份电报摊在餐桌上。

“你看这是什么意思,华生?”他把电报扔过来问我。

电报是从诺伍德来的,全文如下:

新获重要证据,麦克法兰罪行已定,奉劝放弃此案。

             雷斯垂德

“听起来象真的,”我说。

“这是雷斯垂德自鸣得意的小胜利,”福尔摩斯回答说,脸上露出一丝苦笑。“不过,放弃这个案子也许还不到时候。不管怎样,任何新的重要证据就象一把双刃的刀,它可能不一定朝着是雷斯垂德猜想的方向切过去。先吃早饭吧,华生。咱们一块儿出去看看有什么可做的,今天我觉得好象需要你的陪伴和精神援助。”

我的朋友自己却没有吃早饭。他在比较紧张的时候就不让自己吃东西,这是他的一个特性。我见过他滥用自己的体力,直到由于营养不足而晕倒。“我现在匀不出精力来消化食物,”他总是以这句话来回答我从医学的角度提出的劝告。因此,这天他没吃早饭就和我出发去诺伍德,并不使我奇怪。有一群好奇的人围在幽谷庄外,这所郊外的别墅和我想象的一样。雷斯垂德在里面迎接我们,胜利使他满面红光,样子很得意。“啊,福尔摩斯先生,你已经证明我们错了吧?你找到那个流浪汉没有?”他高声说。

“我还没有得出什么结论,”我的同伴回答说。

“可是我们昨天得出的结论,现在证明是对的,你得承认这次我们走在你前头了,福尔摩斯先生。”

“你的神气确实象发生了不平常的事情。”

雷斯垂德大笑起来。

“你也和我们一样不喜欢落在别人后面,”他说,“一个人不能指望事事如意,是不是这样,华生医生?先生们,请到这边来。我想我能彻底说服你们本案的凶犯就是约翰·麦克法兰。”

他领我们走出过道,来到那边的一间昏暗的门厅。

“这是年轻的麦克法兰作案后必定要来取他的帽子的地方,”他说。“现在你们看一看这个。”他突然戏剧性地划亮了一根火柴,照出白灰墙上有一点血迹。当他把火柴凑近了些,我看见的不仅是血迹,而且是一个印得很清楚的大拇指纹。

“用你的放大镜看看吧,福尔摩斯先生。”

“我正用放大镜看着呢。”

“你知道大拇指的指纹没有两个同样的。”

“我听说过类似这样的话。”

“那好,请你把墙上的指纹和今天早上我命令从麦克法兰的右手大拇指上取来的蜡指纹比一比吧。”他把蜡指纹挨着血迹举起来,这时候不用放大镜也能看出确实都是由同一个大拇指上印出来的。很明显我们这个不幸的委托人是没希望了。

“这是决定性的,”雷斯垂德说。

“对,是决定性的,”我不由自主地附和他。

“决定性的!”福尔摩斯说。我从他的语其中听出了点什么,便转过头来看着他。他的表情起了意外的变化,面部因暗暗自喜而不住地抽动,眼睛象星星一样闪闪发光,似乎在竭力忍住一阵大笑。

“哎!哎!”他终于说,“谁能想得到?光看外表多么不可靠,这一点不假!看上去是那么好的一个年轻人!这件事教训我们不要相信自己的眼力,是不是,雷斯垂德?”

“是的,咱们当中有的人就是有些过于自信,福尔摩斯先生。”雷斯垂德说。这个人的傲慢真令人生气,但是我们说不出口来。

“那位年轻人从挂钉上取下帽子的时候会用右手大拇指在墙上按一下,简直是天意!多么自然的一个动作,如果你仔细想一想。”福尔摩斯表面上很镇静,可是他说这话时,抑制不住的兴奋使他全身都在颤动。

“顺便问一下,雷斯垂德,是谁作出这个惊人的发现的?”

“是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告诉夜勤警士的。”

“夜勤警士当时在哪里?”

“他留在出事的那间卧室里守着不让动里面的东西。”

“但是为什么你们昨天没有发现这个血迹呢?”

“嗯,我们当时没有特殊理由要仔细检查这间门厅。再说,你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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