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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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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福尔摩斯说道,“我根据报纸报道所形成的概念,是完全不正确的。可是这里仍然有一些迹象,如果不是被迫它细节所掩盖的话,那本来是非常重要的。我到德文郡去时,也深信菲茨罗伊·辛普森就是罪犯。当然,那时我也曾看到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而在我乘坐马车,刚好来到驯马师房前时,我突然想到咖喱羊肉具有重要的意义。你们该记得,在你们都从车上下来时,我那时正在出神,仍旧坐着不动。我是在对我自己的头脑感到惊异,我怎么竟能忽略了这样一条明显的线索。”
“我承认,”上校说道,“甚至现在我也看不出咖喱羊肉对我们有什么帮助。”
“它是我推理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决不是没有气味的。这气味虽不难闻,可是能察觉出来。要是把它掺在普通的菜里面,吃的人毫无疑问可以发现出来,可能就不会再吃下去。而咖喱正是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东西。不可能设想,陌生人菲茨罗伊·辛普森那天晚上会把咖喱带到驯马人家中去用。另一种特别怪诞的设想是,那天晚上他带着弄成粉末的麻醉剂前来,正好碰到可以掩盖这种气味的菜肴,这种巧合当然是难以置信的。因此,辛普森这个嫌疑就排除了。于是,我的注意重点就落到斯特雷克夫妇身上。只有这两个人能选择咖喱羊肉供这天晚上的晚餐用。麻醉剂是在菜做好以后专门给小马倌加进去的,因为别人也吃了同样的菜但没有坏作用。那么他们两个人中哪一个接近这份菜肴而 未被女仆发现呢?
“在解决这个问题以前,我了解到这条狗不出声的重要性,因为一个可靠的推论总会启发出其他的问题来。我从辛普森这个插曲中知道,马厩中有一条狗,然而,尽管有人进来,并且把马牵走,它竟毫不吠叫,没有惊动睡在草料棚里的两个看马房的人。显然,这位午夜来客是这条狗非常熟悉的人物。
“我已经确信,或者说差不多确信,约翰·斯特雷克在深夜来到马厩,把马牵走了。为了什么目的呢?显然,是不怀好意,不然,他为什么要麻醉他自己的小马倌呢?可是,我一下子想不出为什么。以前有过一些案子,驯马师通过代理人把大量的赌注押在自己的马的败北上,然后为了欺骗,故意不让自己的马得胜。有时,在赛马中故意放慢速度而输掉。有时他们用一些更有把握更阴险狡猾的手法。这里用的是什么手法呢?我希望检查死者的衣袋里的东西后再作出结论。
“事实正是如此,你们总不会忘记在死者手中发现的那把奇特的小刀吧,当然没有一个神智正常的人会拿它来当武器使用。正象华生医生告诉我们的那样,这是外科手术室用来做最精密手术的手术刀。那天晚上,这把小刀也是准备用来做精密手术的。罗斯上校,你对赛马是有丰富经验的,你总该知道,在马的后踝骨腱子肉上从皮下划一小道轻轻的伤痕,那是绝对显不出痕迹来的。经过这样处理的马将慢慢出现些轻微的跛足,而这会被人当做是训练过度或是有一点风湿痛,可是却不会被人发现是一个肮脏的阴谋。”
“恶棍!坏蛋!”上校大声嚷道。
“我们已经清楚约翰·斯特雷克把马牵到荒野去的目的了。而这样一匹烈马受到刀刺以后,一定高声嘶叫,因而会惊醒在草料棚睡觉的人。所以绝对需要到野外去干这个勾当。”
“我真瞎了眼!”上校高喊道,”怪不得他要用蜡烛和火柴了。”
“是啊,经过检查他的东西以后,我非常幸运地不仅发现了他的犯罪方法,甚至连他的犯罪动机也找到了。上校,你是一个老于世故的人,你当然知道一个人不会把别人的账单装在自己的口袋里。我们一般人都是自己解决自己的账务。所以我立即断定,斯特雷克过着重婚生活,并且另有一所住宅。从那份账单可以看出,这件案子里一定有一个爱挥霍的女人。即使象你这样对仆人慷慨大方的人,也很难料想到他们能花二十畿尼给女人买一件衣服。我曾趁 其不备向斯特雷克夫人打听过这件衣服的事,可是她闻所未闻,这使我很满意,说明这件事和她没有关系。我记下了服饰商的地址,本能地感到我带上斯特雷克的照片一定能很容易地解决这位神秘的德比希尔先生的问题。
“从那时期,一切就都清楚了。斯特雷克把马牵到一个坑穴里,在那里他点起蜡烛,使人家看不到。辛普森在逃走时把领带丢了,斯特雷克把它捡起来,或许是打算用来绑马腿。到了坑穴,他走到马后面,点起了蜡烛,可是突然一亮,马受到惊骇,出于动物的特异本能预感到有人要加害于它,便猛烈地尥起蹶子来,铁蹄子正踢到斯特雷克额头上,而这时斯特雷克为了干他那种细致的工作,不顾下雨,已经把他的大衣脱掉,所以在他倒下去时,小刀就把他自己的大腿划破了。我说得清楚吗?”
“妙啊!”上校喊道,”妙啊!你好象亲眼看到了一样。”
“我承认,我最后的一点推测是非常大胆的。在我看来,斯特雷克是个诡计多端的家伙,他不经过试验是不会轻易在马踝骨腱肉上做这种细致的手术的。他能在什么东西上做实验呢?我看到了绵羊,便提了一个问题,甚至连我自己也感到惊奇,得到的回答竟说明我的推测是正确的。
“我回伦敦后,拜访了那位服饰商,她认出斯特雷克是那个化名德比希尔的阔绰顾客,他有一个打扮得很漂亮的妻子,特别喜好豪华的服饰。我毫不怀疑,就是这个女人使斯特雷克背上了满身的债务,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除了一个问题以外。你把一切都说得一清二楚,”上校大声说道,“这骑马在哪里呢?”
“啊,它脱缰逃跑了,你的一位邻居照料了它。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宽容。我想,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已经到了克拉彭站,过不了十分钟我们就到维多利亚车站了。如果你愿意到我们那里吸吸烟,上校,我很高兴把其它一些细节讲给你听,一定会使你颇感兴趣的。”
回忆录 第二章 黄面人
在一些神秘的案件中,我的朋友福尔摩斯的非凡才能使我们对一些离奇的戏剧性故事听得入了神,最后我们自己也投身到这些故事中去了。在我发表根据这些案件所写的短篇小说时,很自然地就把他的成就写得比失败要详细得多。我所以这样做,并不是为了顾全福尔摩斯的名声——事实上,每逢濒于绝境时,他的精力和多才多能实在令人钦佩不迭——而是因为凡是福尔摩斯遭到失败之处,别人也不会成功,而故事也就永远没有结局了。然而,往往发生一种情况,甚至当他出现了错误,最后还是被他查出了真情。我曾注意到五六种这类情况的案子,其中有两件案子最明显而引人入胜,一件是马斯格雷夫礼典案,一件就是我现在准备讲述的故事。
福尔摩斯是一个很少为锻炼身体而进行体育活动的人。一般来说,善于运用自己体力的人并不很多。而毫无疑问,在与他同体重的人中,福尔摩斯是我见过的最优秀的拳击家,不过,他把盲目锻炼身体看作是浪费精力,所以除了与他职业有关的项目以外,他对其余活动一向很少问津。可是他精力非常充沛,不知疲倦。显然,他这样的养身之道,确实是很奇怪的。他的饮食总是很简单的,起居也极其简朴,近于节衣缩食。除了偶尔注射些可卡因以外,福尔摩斯没有其他恶习。每当没有案件可查,而报纸新闻又枯燥无味时,他便求助于麻醉剂,以解除生活的单调。
早春的一天,福尔摩斯清闲起来,居然有时间陪我到公园去散步。此时榆树已生出嫩绿的幼芽,栗树梢头开始冒出五瓣形新叶。我们在一岂不言不语地漫步了两个小时,这对两个互知肺腑的人是很适合的。我们回到贝克街时,已经近五点了。
“请原谅,先生,”我们的小仆人一边开门一边说道,“有一位绅士来找过您,先生。”
福尔摩斯抱怨地望了我一眼。
“这都怪午后散步!”福尔摩斯说道,“那么,这位绅士已经走了吗?”
“是的,先生。”
“你没有请他进来吗?”
“请了,先生,他进来过。”
“他等了多久?”
“他等了半小时,先生。他非常焦躁不安,先生,他一直在屋中踱来踱去,跺着脚。我在门外等候,先生,可是我能听到他的动静。最后他走到过道里大声叫喊说:〃是不是他不打算回来了?〃他的原话就是这样,先生。我说:〃请再稍等一等。〃他又说:〃那么我到外面去等好了,我在这里快闷死了,过一会我就回来。〃说完他就走了,我说什么也留不住他。”
“好了,好了,你做得很对,”我们走进屋中,福尔摩斯说道,“真叫人生气,华生。我正需要一件案子。从这个人急不可耐的样子来看,似乎是一件重要案子呢。喂!这桌上的烟斗不是你的,一定是这个人丢下的。这是一只很好的欧石南根烟斗,斗柄很长,是用烟草商叫做琥珀的那种材料做成的。我不知道伦敦城里究竟有几支真正的琥珀烟嘴,有人认为里面包着苍蝇的那种才是真正的琥珀。喂,他竟把显然很珍爱的烟斗遗忘了,说明他一定是非常心烦意乱了。”
“你怎么知道他珍爱这只烟斗呢?”我问道。
“啊,据我看来,这烟斗的原价不过七先令六便士,可是,你看,已经修补过两次,一次在木柄上,另一次是在琥珀嘴上。你可以看到,每次修补都用的是银箍,比烟斗的原价要高得多。这个人宁愿去修理烟斗,也不愿花同样的钱去买一只新的,说明他一定很珍爱这只烟斗了。”
“还有别的吗?”我问道,因为福尔摩斯正把烟斗翻过来掉过去,以独特的沉思神情凝视着它。
福尔摩斯把烟斗拿起来,用他那细长的食指弹了弹,好象一个教授在讲授动物骨骼课似的。
“烟斗有时是非常重要的,”福尔摩斯说道,“除了表和鞋带以外,没有什么东西比烟斗更能表示一个人的个性了。可是这只烟斗的迹象既不明显,也不重要。烟斗的主人显然是一个身强力壮的人,惯用左手,一口好牙齿,粗心大意,经济富裕。”
我的朋友丝毫不假思索地信口说出了这些话,我看到他斜视着我,看我是否明白他的推理。
“你认为他用一只七先令的烟斗吸烟,那就是一个有钱的人吗?”我问道。
“这是格罗夫纳板烟,八便士一英两,”福尔摩斯说着,把烟斗在手心中磕出一点烟丝来,”用这一半的价钱,他就可以抽上等烟了,可见他是经济富裕的了。”
“那么,别的几点呢?”
“他有在油灯和煤气喷灯上点烟斗的习惯。你可以看出这烟斗的一边已经烧焦了。当然用火柴就不会弄成这样了。用火柴点烟怎么会烧焦烟斗边呢?但你在油灯上把烟点着,就不能不烧焦烟斗。而烧焦的只是烟斗的右侧,由此,我推测他是一个使用左手的人。现在你把你的烟斗在灯上点燃,你就可以看到,因为你惯用右手,自然是左边侧向火焰了。有时你也许不这么点烟,但这毕竟不是经常的。所以只能认为他惯用左手。琥珀嘴已被咬穿,说明他身强力壮,牙齿整齐。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我听到他已走上楼来,那么,我们就可以研究一些比这烟斗更有趣的问题了。”
过了一会儿,我们的屋门开了,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走进来。他身穿一套讲究而素净的深灰色衣服,手中拿着一顶褐色宽檐呢帽。我猜他的年龄在三十岁上下,可是实际上他还要大几岁。
“请原谅,”他有些窘迫不安地说道,“我想我应当先敲一敲门。是的,我当然应该先敲门。可是事实上我有点心烦意乱,请原谅我的冒失。”他把手放在额上,仿佛头昏眼花似的,一扭身倒在椅子上。
“我可以看出你已经一两夜没有睡觉了。”福尔摩斯和蔼可亲地说道,“这确实比工作还要伤神,甚至比玩乐还要伤神。请问我可以帮你什么忙呢?”
“我要请你指教,先生。我不知道怎样办才好,我的整个生活似乎已经垮了。”
“你是不是想请我做一个咨询侦探?”
“不单是这样。你是一个见识广博的人,一个饱经世故的人,我需要你赐教。我需要知道下一步我该怎么办。我希望你能告诉我。”
他说得支离破碎,呼吸急促,声调颤抖,我觉得他好象连说话本身都非常痛苦,始终竭力用意志抑制着自己的感情。
“这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他说道,“哪一个人也不愿意对外人说自己的家务事。尤其是和两个完全陌生的人来商议自己妻子的行为,更是令人难堪。这样做简直太可怕了。可是,我已经到了智穷力尽的地步,不能不向别人求教了。”
“我亲爱的格兰特·芒罗先生……”福尔摩斯开口说道。
我们的来客从椅子上跳起身来。
“怎么?”他大声说道,“你知道我的姓名?”
“假如你想隐瞒自己的姓名身份,”福尔摩斯笑容满面地说道,“我劝你以后不要再把名字写在帽里儿上,或者你拜访别人时,不要把帽里儿冲向人家。我正想告诉你,我和我的朋友在这间屋子里已经听到过许许多多稀奇古怪、神秘莫测的事情,而且我们有幸能够使不少惶惑不安的人得到安宁。我相信我们也能为你做到这一点。因为时间是很重要的,请你不要耽误时间,赶快把事情的原委告诉我吧。”
我们的来客又把手放到额上,仿佛感到非常痛苦。我从他的姿态神情上看出来,他是一个沉默寡言、不易冲动的人,天性有些骄傲,宁愿掩盖自己的创痛,也不愿暴露出来。后来,他忽然用握紧的拳头作了个坚定的手势,似乎不再保守秘密,开始说道:
“事情是这样的,福尔摩斯先生,我是一个已经结了婚的人,婚后已三年了。在这三年中,我和我的妻子象任何一对夫妻一样,恩爱异常,生活美满。我们的思想、言论和行动没有丝毫分歧。可是现在,从上星期一开始,我们中间突然产生了障碍。我发现,在她的生活上和思想上,有一些东西我竟然一无所知,犹如她是个陌路相逢的女人一般。我们疏远了。我要知道这是为什么?
“不过,有一件事我要先让你知道,然后我再继续讲下去,福尔摩斯先生。艾菲是爱我的。不要在这方面产生什么误会。她一心一意地爱着我,现在更加爱我了。这一点我知道,也感觉得出来,这是毋庸置疑的。一个男人很容易察觉女人在爱他。不过我们夫妻之间,有这个秘密存在,在这个秘密弄清楚以前,我们不能一切照旧了。”
“芒罗先生,请你把事实告诉我,”福尔摩斯有点不耐烦地说道。
“我先把我所知道的艾菲的历史告诉你。我初次见到她时,虽然她很年轻,仅仅二十五岁,却已是未亡人了。那时她叫赫伯龙夫人。她小时就到美国去了,住在亚特兰大城,在那里嫁给了那个赫伯龙,他是个律师,顾客很多。他们有一个孩子,可是那地方流行了黄热病,她的丈夫和孩子得黄热病双双死去,我看到了赫伯龙的死亡证。这使她对美国产生了恶感,便回国和她未出嫁的姑母一起住在米德尔塞克斯的平纳尔。我还要说明,她的丈夫给她留下相当多的遗产,大约有四千五百镑。她丈夫在世时对这笔资产投资得利,平均年利七厘。我遇见她时,她到平纳尔才六个月,我们互相倾心,几星期后就结婚了。
“我自己是个蛇麻商人,每年有七八百镑的收入。我们在诺伯里租了一座小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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