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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死者说话-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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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李,你确认自己没有搞错?这块肉上真的有人咬过的痕迹?”萧晓白盯着那块发白的肉,有些反胃。
“我当了几十年法医了,这点小东西都会弄错吗?”老李瞪了他一眼,指着那块肉上面的痕迹说道:“你看这里,这个家伙割了一块大腿肉,但是没有煮烂就急着吃。这里有他留下的咬痕。”
“人类的咬痕,多呈半圆形,而且相对于动物的咬痕,要宽而且浅,这是因为人类的牙齿构造和咬合肌肉的退化造成的。”
“肌肉退化?”萧晓白有些不明白。
“白痴!”用力的敲了敲萧晓白的脑袋,老李解释道:“在远古时代,人类的牙齿和咬合力跟动物的是差不多的,但是因为人类食物结构的变化,细软食物的逐渐普及,人类的牙齿才慢慢变宽,慢慢朝后收回。古人类各个都是大暴牙。”
“为什么以前中国部队上的通讯女兵,进部队前都是如花似玉的,出来各个都是大暴牙?用牙咬电线胶皮拽出来的!日本女人这些年整体变得越来越漂亮,也是因为饮食结构和细软食物的推及。怎么样?不知道这些吧。”老李得意的晃晃脑袋,说道:“小子,你多学着点,我老李这里很多东西的。”
萧晓白揉揉脑袋,不服气的嘟哝道:“跟你谈案子,你扯到女人身上了,还牛的不得了。”
老李假装没听到这句话,继续的说道:“这块肉上,有三处咬痕,最浅的呈半圆形,是人类的咬痕,而另外两个咬痕,在肉的边缘,咬痕的内弧反方向,咬痕较深,较尖,应该是猪在抢食过程中撕咬造成的。除此之外,肉的上面,还有一道利刃划开的痕迹,按照伤口的收卷程度推测,是生前所伤。”
“所以,这个家伙,是杀了人之后,又用刀切下大腿肉,也许咬不动,或者不好吃,又扔给了猪吃,猪吃东西的时候,争抢过快,没有将肉咬烂就咽了下去,所以才会残留在胃部。”
“发现的指节上,有没有人类的咬痕?”萧晓白想起了那些手指。
“指节上没有发现人类的咬痕,只有猪的。也许是因为手指上没多少肉吧,凶手看不上。”老李自己给出了一个让人觉得心惊肉跳的推断。
坐在赶往黑水镇养殖场的车上,萧晓白一直在思索。老李的看法,只是从鉴证角度来考虑的,从心理学角度来看,吃人是一种严重的心理疾病。
这类患者很有可能是精神错乱,也很有可能是一种心理阴暗的发泄,他们大多自私,无法与正常人交流,吃人对他们来说,是一种压抑心理的发泄和特定的交流方式。而某些吃人的人是一些患有臆想症的患者,他们幻想通过吃人肉,可以获得力量或者永生。
但是这个案子的凶手,又有些奇怪,假如他是类似的患者,不可能将自己吃不下的肉,扔给猪吃,假如吃不下,这些吃人的家伙,会选择再次烹饪,而不是抛弃自己辛苦得到的食物。
人类历史上,有记载的吃人事件不在少数,但是大多是一种古代权力欲望的体现,而且对方大多会选择年轻貌美的女子,或者新生婴儿食用,选择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作为食物,这有些让人想不通。
难道是报复杀人之后的心理发泄?萧晓白想了半天,发现自己越想越想不明白,摇了摇头,决定不再思考这个复杂的问题。
因为正常人很多时候是无法推测那些患有心理疾病的人的心理活动的,还是跟着线索,一步一步走吧。
来到黑水镇,镇上派出所的民警早已接到了通知说今天有行动,在派出所门口整装待发。萧晓白下车跟派出所长客套了一番,交代了一下情况,人马就出发了。
养殖场在一个山脚下,临近公路,旁边还有一条小河,规模不大,大概有十多间猪舍。
警车刚一开进去,萧晓白透过挡风玻璃看到养殖场正中央的宿舍里,十几个人急急忙忙的跑出来,朝养殖场后方的小山坡逃去。
“这些人就没一个聪明的,这样跑,不是等于承认自己有罪么?”萧晓白摇摇头感叹道。
“萧哥,我们要不要下去追?”小钱看到黑水镇的派出所民警下车追了上去,探过脑袋问道。
“不用,这是他们立功的机会,我们就不要下去抢功了,反正他们带来的人手也够,三个人抓一个人还抓不到?我们就等着抓到犯人之后审问吧,跟着看就可以了。”
抓捕行动很快就结束了,前后不超过半个小时,萧晓白心想:黑水镇的民警腿脚倒是很利索,追起人来真不含糊。
等到把人带上来,萧晓白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顺利。这一帮人各个醉醺醺的,每个都是红光满面,酒足饭饱的样子,怪不得跑不动。
萧晓白看了一下,其中几个,嘴角和眼角都被打得乌青,看来黑水镇的民警不但腿脚利索,拳脚功夫也不差。
“我说,现在才早上十点钟不到,各位那么早就开饭了?看来生活质量还很高,满嘴都是油光光的,我们当警察的,啥时候能跟上各位这生活条件就好了。说说吧,自己都犯了什么事情。”
“警察同志,我们哥几个只是在一块小赌一下,然后聚了个餐,不用费那么大事吧?罚多少?我们认了。”一个金鱼泡眼睛的男人开口了,萧晓白看了他一眼,这人一看就是个老油条。
“既然知道赌博用不着我们这么大费周章,那你也该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自己犯了什么事,自己不知道么?!”
萧晓白正准备来一番心理攻势,小钱远远的叫了一声:“萧哥,你过来这边看看。”
小钱正站在养殖场的猪圈旁,拼命的朝萧晓白招着手。萧晓白迟疑了一下,走了过去。来到猪圈旁,伸头向猪圈里一看,萧晓白不由得泛起一阵恶心。
猪圈里,一群猪正在争抢一块白花花的肉,猪圈的角落里还有几根长长的骨头,上面满是猪啃过的痕迹。
手指煲汤 第十章 暴力团伙
萧晓白打电话将这边的情况向局里做了汇报,并要求增派法医过来,检查养殖场猪圈里的骨头和肉,完成了这些之后,搜查工作也差不多结束了。
养殖场的仓库里停着几辆农用三轮车和两辆摩托车,其他的倒是没什么问题。
在屋子里,找到十多把管制刀具,四五个电击棒,还有十几条铁链和套索,还有一些拳套之类的东西,零零碎碎一大堆。
所有搜查出的东西,都被铺在了屋子前的地面上,看着这些凶器,在场的民警都有些后怕,还好这些家伙刚才没有想到反抗,而是选择逃跑,假如真的打起来,自己这边,恐怕不死也要伤几个。
这十几号强壮的汉子,各个都是满脸横肉,被民警们拷着,蹲成一排。萧晓白看了一眼,这帮人怎么看都不像是干养殖场的,倒是十足的暴力团伙。
萧晓白跟黑水镇派出所的所长商量了一下,决定把这帮人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这里留下几个民警照看。
回到派出所,首先提审的是那个金鱼眼的男人。审问之前,萧晓白做了一下血迹检验测试,发现那些管制刀具中,有两把砍刀带有血迹,还有一把尖刀带有血迹。
这个家伙叫王德强,是这个养殖场的场长,这家伙案底倒是挺清白的,没犯过案子。据他交代,养殖场之所以有那么多管制刀具,主要是防贼的时候使用,主要是吓唬对方,自己这边从来没有真正动手过。
这小子圆滑得很,没有留下一点把柄,至于刀具上的血迹和猪圈里的肉和骨头,他说是自己几个人用刀宰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了猪吃了。
这些话让傻瓜听了都不信,那把尖刀也就算了,还有两把砍刀也带有血迹,拿砍刀宰猪,除非是脑子秀逗了。至于拿肉喂猪,有谁会拿肉喂猪?有钱没地方扔了?但是不管萧晓白怎么问,怎么用心理攻势,他就是死咬着刀是宰猪时沾上的血,肉是猪肉,自己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萧晓白他们看这样耗下去也没有意义,就提审了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结果让萧晓白大跌眼镜。
刀具的用途,所有人的回答都是用来防贼,保护养殖场用的。但是刀具上的血迹来源,答案却是五花八门,有说是自己割破手沾上了,有说是砍猪肉砍的,也有说防贼时伤到了对方。但是有一点却出奇的一致,那就是猪圈里的肉,都说是宰掉了一头猪,吃不完扔给猪吃的。
这让萧晓白有些奇怪,按说从刀具的血迹上,已经打开了突破口,但是对方所有人却都死咬着猪圈里的肉是自己宰掉吃不完的猪,也许,他们说的是真的,猪圈里发现的肉真的是猪肉。
那么,叶礼成从这里运回的胃部带人肉的猪,又是怎么回事呢?
在审讯过程中,萧晓白并没有提到猪的胃部发现有人类指节的事情,他想先从其他方面进行深挖确认之后,再进行心理攻势。
仔细的对比了一下审讯记录,萧晓白决定再次针对刀具上血迹的事情,进行深挖审讯,希望以此为突破口,得出结论。
正思考着,手机响了,是老李打来的。
“小萧,这一次你可让我白跑了一趟,这猪圈里的肉和骨头,都是猪肉和猪骨头,没有属于人类的。行了,我这边检查完了,先回去了,你忙你自己的吧。”
通完话放下手机,萧晓白陷入了沉思。猪圈里的肉,老李检查之后,确认无误是猪肉,骨头也是猪的腿骨,那么,这些人说的就是事实了。但是谁又会浪费到用猪肉喂猪呢?这就好比拿钱当柴烧一样,除非钱不是自己的。
对啊!自己一直想着他们是养殖场,但是却没有想到过,这些猪可能不是他们养的,而是偷来的。
再一次提审这帮人,结果很快出来了。他们是一帮以养殖为掩护,专门进行盗窃家畜的盗窃团伙,并低价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他们在夜间活动,十几人一起出动,到下面农村去,当找到有家畜的人家之后,他们先不着急偷窃,而是敲门骗取主人开门,开门之后,立即用刀具进行威逼,不许主人说话。控制场面之后,外面的人进行偷窃,而屋子里会有人守着,防止主人大叫。
等到盗窃结束后,负责盗窃的人赶着猪先走,而屋子里守着主人家的人,在半个小时以后将主人家架上摩托车,一起开车到公路上,在几公里之外才将人扔下,等到主人家跑回村子里叫人时,他们早已溜之大吉。
就这样,他们以养殖场为掩护,进行盗窃和销赃活动。
刀上的血迹,尖刀倒是真的屠宰时沾上的猪血,而砍刀上的血迹,是他们在盗窃过程中,有主人家反抗,砍人所伤。
看来,杀人之后喂猪的人,真的不在他们中间,他们只是恰好偷到了凶手家的猪,而且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人肉喂出的猪,通过低价方式,卖给了贩猪的叶礼成。
叶礼成在运输猪的过程中,遇到了算是半个朋友的田愣子,田愣子将自己喂的猪让他帮忙捎给城里的顾班长,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叶礼成将猪弄混了,结果顾班长误将有人类指节的猪的消化物,炖给了自己的妻子吃。
想明白了这些,萧晓白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计划。既然猪是盗窃来的,那么,只要找到猪的主人,那么,凶手是谁,也就自然明白了。
翻了翻手中的口供记录,萧晓白对照着地图,在地图上圈圈点点,那些都是这群人招供出的盗窃地点。
下一步工作,是寻找一个丢失了猪却不愿意报案的失主了。
也许,还需要寻找一个失踪的老太太。
PS:这种盗窃团伙,是我在农村见到过的,当时我们那一带农村,此类犯罪很猖獗,耕牛、猪是最常被盗窃的,后来没有此类犯罪了。不是因为被打击了,而是因为没人养猪养牛了……
手指煲汤 第十一章 下桥疯子
大寺村是黑水镇最南边的一个村,靠近山里,并没有公路连接,路况很差,一路上颠簸的厉害。大寺村在大寺山脚下,大寺村的村支部,就设在这里。
传说这里在唐朝时有一个远近闻名的寺院,因此而得名,但是现在只是一个普通的村落,原有古寺存在的证明,也只有山顶上一些露出地面的浅浅的石根。通往山顶的阶梯还留有一些,不过也只是顽童玩耍的去处。
大寺村总共下辖有七个村庄,几乎都是隔山分布,从这一座山到另外一座山,才能到达另外一个村庄。
这里就是萧晓白他们此次的目的地。按照养殖场抓到的那帮盗窃团伙的供词描述,十六日晚至十七日凌晨,他们在这一带的村庄盗窃了近二十头大肥猪,几乎每个村子都有分布,他们也不知道到底那几头猪是从哪个村子盗窃而来。
萧晓白他们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按着村子进行询问调查。
上桥村是他们的第一站。今天恰好是星期天,山村里的孩子都在村边玩耍,看到警车过来,一阵风的都跑到村口看警车。村里的大人们也被惊动了,也都凑成群,站在村口,指指点点。
“萧哥,农村人怎么那么爱看热闹啊?你小时候是不是也一看到警车就屁颠屁颠跑过来跟着看?”小钱凑过来跟萧晓白打趣。
“屁话!我小时候哪里能看到桑塔纳型的警车,能看到一辆拖拉机就跟着跑着看半天。”
两个人一遍说着闲话,一遍走下了车。
“老乡们,我们是来调查前几天你们这里被盗的事情,你们村上有哪几家被偷了猪的,请带我们去查看一下,然后做一下记录好不好?”萧晓白的话一落地,人群中“哄”的一声就炸开了窝。
“老山,你不是说报案也没用嘛,都没去报案呢,警察都来了。”一个看起来有四十多岁的黑瘦中年人扛了身边的人一膀子:“快去啊。警察都上门了,还不去说。”
人群中站出两个男子,都在五十多岁的样子,萧晓白明白,他们看起来有五十多岁的样子,很可能只有四十岁。农村的日子太苦,这些勤劳的汉子,各个都是劳累过度,未老先衰。
“俺家丢了两头。”被叫做老山的男子说道。
说完这句话,他开始哆哆嗦嗦在怀里使劲的摸,萧晓白以为他要掏出什么证据之类的给自己,结果发现他掏了半天,掏出来一个皱皱巴巴的香烟盒,从里面摸出几根都折弯的香烟,递给萧晓白和小朱小钱。
“警察同志,抽根好烟。”
萧晓白仔细一看,原来是五块钱一包的红旗渠,一时间无语。
“我不抽烟的。”萧晓白真的是不会抽烟,而小朱和小钱倒是会抽。
“咋了,看不起俺农村人的烟。”汉子的手,抖得更厉害了。
萧晓白知道,农村人是最实在的,只有他喜欢你的时候,才会把自己觉得最珍贵的东西给你,假如你拒绝,他会觉得遭受了侮辱。萧晓白无奈的接过香烟,凑在汉子点燃的火柴上吸着了,吸了一口,就呛得萧晓白直咳嗽。
人群中响起一阵善意的笑声。“老山,人家后生仔真的是不会抽烟,哪里有你这样劝人吸烟的。”
“男的有几个不会抽烟的,不会就学。”老山一边说着,一边帮小朱和小钱也点上了。
“老乡,咱先办案行不?去你家看看盗窃现场怎么样?”萧晓白趁着老山点完烟,赶紧插了一句话进来。
“先去老木家,他们家丢了四头,俺家不着急,等去完他们家,再去俺家。”老山指了指另外一个站出来的汉子。
这个被称作老木的汉子,站在那里一句话也不说,只是直勾勾的盯着萧晓白。
“他就那样,不会说话,跟木头疙瘩一样,心眼可实诚了。要不咋会叫老木呢。我领你们去吧,他见了生人就更不说话了。”老山一把拉过萧晓白的手,紧紧的攥着:“今天中午不准走,在俺家吃饭,谁要是敢走,就是看不起俺。走,老木,去你们家。”
萧晓白感觉攥着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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