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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周郎-第2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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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统一全国后,为了加强中央集权,隋文帝开皇七年废九品中正制,设秀才科。隋炀帝时又建进士科,以“试第”取士,并创立了以公开考试,择优选才为特征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创于隋代,形成于唐代,发展完备于宋代,强化于明代,衰落于清代,先后绵延一千三百多年。
“学而优而仕”,有了科举制度,世袭承荫、门阀世家之外的优秀人才将会有一个在仕途上前进的阶梯,而且,这个制度相对公平,可以不拘一格选出人才。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这些年来,周瑜在江东地区广开学堂,培育了数以万计的适学少年,并在秣陵修建了华夏大地最大的藏书院,吸引了五湖四海的青年俊杰在此研修学习。
问题在于,这么多的青年才俊如何能为朝廷所用?若仍旧采用荐举制,恐有失公允。在周瑜看来,科举制正是解决此问题的良方,唯一需要顾虑的,便是那些支持周瑜的世家大族们的反对,不过,周瑜也想好了应对之策,那便是少量地保留有世袭和荐举制,作为科举制度的补充。
三省六部制、行省制、科举制,便是周瑜推行官制改革的三个目标!
第五百八十二章 科举制度
对于周瑜而言,在数千年前的古代,想要推行后代的民主共和体制,那根本是痴心妄想。在没有基础的沙地上建筑房屋,结果便是连框架也搭不起来。
唯有建立有利于皇权的体制,以自己一个穿越者的“远见卓识”,让社会不再动荡,让百姓安居乐业,让华夏富庶强大,在经济和军事实力上保持领先优势,才有可能避免后世历史上的那些耻辱!
周瑜还知道,此阶段的华夏大地,无论是新政实施多年的江东、荆州,还是战乱平复不久的中原,或是刚刚归附的巴蜀和西凉、辽东、漠北,总体上都处于百废待兴的状态,百姓们的生活还很困苦,州、郡、县的各级官员还未充实,大量的吏员有空缺,管理缺失,地方豪门大族势力很强,隐患很多,此时不宜有太大太猛烈的改变。否则,激起他们的反抗,将会是欲速则不达的结局。
此刻,稳定是第一要务!
因此,在周瑜登基半年内,并没有对现有的官制做大的改动。然而,潜流暗涌,在私下,周瑜不断地召见心腹重臣,商讨推行新的官制,逐渐地有了一个完整的方案。而朝中那些手握大权的重臣们,也逐渐地有了较为清醒的认知,作为跟随周瑜多年的亲信之人,自然是全力支持。
倒是有些家族利益会受损的官员,受秦汉官制的影响较大,加之根深蒂固的世家大族的优越心态,得知官制改革的消息,心底有些微的不爽,时常在聚会饮酒时口出怨言。这些哪里瞒得过周瑜的耳目?精武卫的眼线密布天下,情报的传递也是相当地迅捷,很快,一份绝密的官吏名单呈在了周瑜的书案之上。
周瑜不动声色,旬月之后,方开始了行动,将为首的两名官员调入了藏书院,专务修缮典籍,职务虽属平级,权力却已卸去。其余官吏立刻警醒,对于周瑜此举的含义,他们心知肚明,便也不得不收敛言行,认真斟酌周瑜欲推之官制改革的内容,不少人暗暗地惊叹,当今天子真神龙在世也!
随着新朝蒸蒸日上的局面,周瑜推动官制改革的时机到了。三项改革之中,尤以选拔出贤能官员的科举制为重。周瑜深知,在这个注重门第威望的年代,唯有建立起相对公平公正的科举制度,以选拔出的优秀才俊充实各级官府,后续的官制改革以及其它的政令方能得到真正有效的施行。
因此,周瑜的第一道变革令,便是推行科举制。
靖康元年十月,周瑜下诏,在全国推行科举考试制度,以选拔官员,在金陵设立“考试贡院”,专职负责科举的相关事宜。
其后,考试贡院公布了科举制的细则。
科举考试分为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书、明算等六科。秀才为最高科等,考试方略策,要求应举者熟悉经史,精通经世治国的方略。明法、明书、明算考试专门学问,及第后从事专门工作,一般不能担任高级官吏。明经主要考试儒家经典,正经有九,《礼记》、《左传》为大经,《毛诗》、《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谷梁》为小经。通两经者一大一小,或两中经。同时还要兼习《孝经》、《论语》。进士科行帖经、试杂文和对策三场考试,最为复杂,也最有可能选拔出急需的栋梁之才。
应举者有生徒和乡贡。生徒主要是指国子监所统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和算学的学生,以及在弘文馆、崇文馆学习的皇亲、亲贵子孙。他们在学校学习儒家经典,学习期满考试合格后由馆监举送参加各科考试。另外有自己在郡、县报名,经县、郡逐级考试合格,由郡府举送参加科举考试的,谓之乡贡。
应举者考试通过,便列入了官吏的后备之选,他们还要参加朝廷的选试,方可正式获得官职。考试的前十名,皆由皇帝亲自出题选拔,称之为殿试。殿试第一名,称“状元”,殿试第二名,称“榜眼”,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考试时间上,因百废待兴,各级官府急需官员,故暂以每年一次进行,三月为各郡县考试,选拔合格的应举者,需到都城金陵,参加当年九月举行的正式考试。
周瑜所推出的科举制度,在考虑到现实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了历史上唐、明两代科举制的内容,它所坚持的是“自由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公开张榜”的原则,彻底打破了血缘世袭关系和世族的垄断,对汉代的察举和征辟制是一个直接有力的改革和否定。给“小门非望族”和平民百姓通过科举入仕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机会和条件,使大批地位低下和出身寒微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
科举制一经推出,犹如惊蛰时节的奔雷一般,撼动了华夏大地。寒门子弟皆奔走相告,踊跃参试。自此,他们也有了可以改变自己命运,改变整个家族命运的机遇!
而那些世家大族的子弟,则因为自幼便接受了较好的教育,虽不能似以往那般轻易地可以当官,却也多了个可以证明自身学识的途径,从心底里倒也不是十分抵触科举制,报名参试的人也很多。
靖康二年九月,自全国各地初考合格的应举者共三千人齐聚金陵,参加正式考试。十月,考试通过者名单张榜公布,作为大华朝的第一次科举考试,便为朝廷选拔出了三百名优秀的人才!
上榜者,兴高采烈。落榜者,垂头丧气地回到家乡之后,调整心绪,苦读彻夜,继续参加第二年的考试。
到了靖康五年,三年的科举考试为朝廷选拔出了近千名才俊,被分配到从朝廷中枢到各郡各县中去做官,在周瑜和其心腹重臣的大力支持下,他们积极革除陈规陋习,坚定执行“厉行俭约、薄赋轻徭、休养生息、劝农树艺、廉吏清明”的政策,继续发展和光大了“江东新政”,令自秦汉以来的陈腐政风为之一新,华夏大地,终于出现了国泰民安的盛世之景。
第五百八十三章 三省六部
感到时机逐渐成熟的周瑜,于靖康五年十一月下旨,改中央官制为“三省六部制”。
三省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是三省分工原则,从而彼此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
中书省主要负责秉承皇帝旨意起草诏敕,起草之责主要由中书舍人负担。中书令为中书省的长官,副长官为中书侍郎。作为皇帝身边最为亲近之人,体察上意、善传旨意这些皆是重要的能力,周瑜自是要任用才德兼备之人,一番斟酌之后,周瑜任命孙权为中书令,刘巴为中书侍郎。
门下省的长官为侍中,副长官为门下侍郎,主要职官有给事郎。门下省主要负责纠核朝臣奏章,复审中书诏敕,如认为不当,司以封还和加以驳正,称“封驳”。驳正之权主要由给事中掌握。
按周瑜之旨意,门下省有谏诤之责,以匡正皇帝的过失,其长官须得刚正不阿,不畏权贵,周瑜看遍朝中百官,却寻不到历史上辅佐唐高宗的魏征这一类宁死也要谏诤的人才,故此周瑜只得以才能、资历等来衡量选人,最后任命鲁肃为门下省侍中,虞翻为门下侍郎,以青年才俊司马懿、陆逊、赵咨等人为给事郎。
尚书省统管六部,其长官尚书令权责极大,为示恩宠,周瑜特将此职位封给了一直为其出谋划策立下大功的贾诩,尚书令的副手是左右仆射,分别由陈宫和诸葛瑾担任。
仆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负责都省职事,这些重要的职位,周瑜都一一亲自选定人员,以老带新,充分考虑了人员的继承性,确保职位不会出现空缺。
尚书省下设有的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工部,负责工程建设。
可以说,吏户礼兵刑工这六部,是统治管理全国的实打实的核心部门!这六部的负责人,官职称尚书,副职称为侍郎。周瑜为了这六部的负责人选,可谓是花费了很多精力!
前期一直支持周瑜霸业的江东世家大族,肯定是不能不予考虑,当择其才高者上位。平定中原之后归附的人才,出于安定人心以及朝政平衡的考虑,也必须选出合适人选担当六部之要职。这些年月,经过藏书院的培养、在荆扬一带管理地方的青年官员,也有表现优异的,当提拔至朝廷予以重用。
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每部的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周瑜最终确定的六部主要官员如下:吏部尚书:张昭,吏部侍郎:诸葛亮户部尚书:吕范,户部侍郎:步鹫礼部尚书:陈群,礼部侍郎:蒋琬
兵部尚书:甘宁,兵部侍郎:高顺
刑部尚书:法正,刑部侍郎:袁涣
工部尚书:刘晔,工部侍郎:费祎
三省六部架构及主官人选一定,则朝廷中枢的官制格局便已确定,在运转了三个月之后,中央官制终于理顺,周瑜随即开始了地方官制的变革。
那就是行省制。
在真实的历史上,行省制是在元代早期开始的,由元世祖忽必烈创立并推行。
周瑜知道,元代的行省制度是秦以来郡县制的一大发展,它有利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对明清以及后来政治制度有深远影响,行省从此成为华夏大地的地方行政机构,一直保留至后世。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各民族的接触和联系进一步加强,出现了华夏历史上又一次民族融合的局面。
按照元代的行省制度,各行省“掌国庶务,统郡县,镇边鄙,与都省为表里,……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这是中央朝政与地方行政的一种分权,从制度层面而言,元代行省辖区广阔,权力集中,地方军、政、财权无所不统。行省的权力可谓极大。
周瑜深知,在目前的形势下,完全照搬后世的行省制度,会带来较大的弊端,自汉末以来,群雄并起,根源之一便是州牧制度,让州牧拥有了其统治区域的大权,便有了争霸天下的野心。
这一点,是必须要避免的。
按照周瑜的设想,行省制的设立,从范围上来讲,要把原先的天下十三州划分为地域更小的几十个行省,即行省的长官可以管理的区域不超过原先的3~4个郡。从职权上来讲,行省的长官仅仅负责区域内的行政事务,所收税赋全部上缴,朝廷再根据各行省情况下拨款项,以维持行政机构的运转。而军事权力,则是必须牢牢抓在朝廷手中的,各行省的驻军,除了守备城郭的普通士卒之外,均由兵部统一管理和调度,行省长官欲调用军队,须得兵部同意方可。
如此一来,中央集权的威力便大增,而这在大华帝国创立的早期,是必须要这样做的。
靖康六年二月,周瑜下旨,改地方官制为“行省制”!
靖康六年二月之前的地方官制,仍沿用东汉十三州的州郡县制,即司州,豫州,兖州,徐州,青州,凉州,并州,冀州,幽州,扬州,荆州,益州,交州。
在新的行省制里,十三州被重新划为五十个行省,如把扬州六郡,分为四个行省:淮北省,下辖九江郡、庐江郡共二十八县;安西省,下辖丹阳郡、豫章郡共三十七县;吴郡改为江东省,下辖十三县;会稽郡改为江南省,下辖十四县。
其它各州,皆按如此方法。
行省官制出台之前,周瑜早已将各地的刺史、太守召至都城,分别都做了说明,因此,行省官制出台之后,各地倒也波澜不惊,在吏部的主持之下,各行省的长官分别到属地上任,便是有些地方豪族觉得被触动了利益,在朝廷的重压之下,也就很快便接受了。
靖康六年三月,鲜卑骑兵入侵塞北,周瑜派出臧霸、张辽、徐晃三路骑兵,大破敌军,杀敌六万,俘获战马近十万匹。其中张辽一路,深入漠北近千里,直接攻下了鲜卑王庭,俘虏鲜卑贵族近千人,鲜卑的势力自此一蹶不振。其余各胡族莫不臣服。华夏的北方,自此开始稳定百年以上。
靖康八年六月,在金陵城外,历时五年打造的二十艘巨型海船终于完工,一支庞大的海军舰队即将扬帆起航,目标是东洋、南海诸国,周瑜御驾亲临,目睹象征着华夏国威的巨型战舰慢慢远去,想象着万国来朝的局面,心头澎湃激昂。
大华帝国,终于按照周瑜的设想,走向了繁荣和富强!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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