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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鳞开-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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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吧。”陈德自诩是游击将军,体格又比这士兵壮实,有意让他。

后世的游戏中常以体型大小来区别将军与小兵,在明代却是十分写实。因为寻常兵士处于社会食物链的底层,营养不良,发育不佳,身形自然单薄瘦小。出身将门,从小锦衣玉食,有足够能量加以消耗锻炼的将军们,看上去自然要大上一圈。

闵展炼朝朱慈烺欠了欠身,上前道:“实兵对战演练,预备!”

之前呆立如同木人的士兵,身子一沉,两腿错开,双手持枪,摆出了架势。陈德也站了个平日里习惯的姿势,双眼含怒,目向那兵士,想先破对手胆气。

那兵士并不胆怯,迎着陈德的目光,看不出有什么情绪波动。

“虎!”闵展炼遵循侍卫营的传统,以“虎”为呼进之号。

“虎!”

那兵士健步踏前,手中长枪如狂蟒吐信,抖出一个小小的枪花,准准刺了出去。在他眼里,陈德就是一个训练用的稻草人,自己手里无论是石灰头的训练枪,还是如今这样铸铁头的真枪,都没有分别。

训导官们常说:训练场和战场也没有分别。

陈德被这迅疾一刺刺得有些意外,横枪去打。只听得白蜡杆相撞,一股斜下里冲上来的力将陈德手中的长枪带进了枪头抖出的圆中。不等他稳住枪身,那兵士的枪头已经顺着他的枪杆滑了进去,枪尖点在肋骨下方。

那是脾脏的位置,一旦刺入可以置人于死地,而枪头又不会被肋骨卡住,可以迅速拔出。

东宫侍卫营的战兵都要亲手碰触尸体解剖后的每个器官,由青衫医解释这个器官的用途,以及要害程度。这样一者是不让士兵看到残肢内脏犯恶心,无谓地失去战斗力,二者能够加深印象,知道沙场搏击时该打哪个位置。

多杀一个敌人,自己存活的几率也就更大一分。

陈德被一击“格杀”之后,颇有些挂不住脸,但是在太子面前自己又摆不出总兵儿子的威风。他还了枪,回到朱慈烺身边,尴尬笑道:“好手!殿下帐前若是有此五百虎贲,怕是闯贼的精锐来了也可一战。”

朱慈烺微微笑了笑。

闵展炼也笑了。

两人笑得陈德莫名其妙,不知道自己哪里错了。

“这是左军部吧。”吴伟业对军事不甚熟悉,因想着那句联句,便上来凑趣道:“左军部是保护后方粮道的,东宫侍卫营的精锐是中、右两个军部。”

陈德眼角直跳:“今天咱们过来时,看到的都是左军部?”

“萧陌日前已经领了中、右两个军前往汝阳设防,不在汝州城。”朱慈烺道。

陈德彻底没了言语。

这样的军容,这样的操练,竟然只是看守后路的!这些士兵放在哪个军镇,不都得是主将督帅的标兵亲卫啊!

“殿下!军情急报!闯贼八千人马间道而来犯汝州!”

朱慈烺接过军情通报,是汝阳那边发来的急递。闯贼三千围攻汝阳城,已经在城外扎营准备攻城,据沿途逃来的百姓通报,还有更大一股闯军去了汝州方向,打的是刘字大旗。

朱慈烺淡定看完,随手给了陈德。

“刘宗敏!”陈德看了失声叫道:“李贼的帅标亲卫!”

第118章 男儿赌胜马蹄下(4)

“竟然是闯贼的大人物,呵呵,若是将他活捉到中军帐下,说不定还能午门献俘呢!”

萧陌坐在大帐中央,同样得到了贼军的情报。在这个时代,有些人心向李自成,认为朱朝气数已尽。同样有人心怀大明,相信官军终有荡平贼寇的一天。更多的人却是站在墙头,谁的声势大就投向谁。

在官军——东宫侍卫尚未到汝阳的时候,汝阳士绅大多觉得这回闯贼再来,恐怕这座县城会传檄而定,虽然口头上表示忧国忧民,但内心中已经做好了在大门上贴“顺民”字样,拿出一笔不痛不痒的钱财来迎接“王师义军”。

东宫侍卫刚到汝阳时,也不被这些士绅看好,实在是人数不多,将领的气势也不足。别说压制闯贼,就连当地官府都没能成功压制。不过他们也都能够理解,到底带兵的是员武将,不是文臣督师。直到这位武将接手了汝阳城防,东宫也派来了一位举人老爷负责动员民众,劝捐募银,这才显出东宫侍卫营与其他官兵不同的地方。

无论捐多捐少,东宫那边都会贴出明示,绝无半点贪墨的余地,甚至连军中开销都一一明贴出来,具体得连一伍中每日吃了多少斤粮食,多少个鸡蛋都说得清清楚楚。

对于士绅而言,他们已经习惯了大明官场上留下来的种种墨迹,突然间来一个清澈见底,反倒有各种不舒服不自在。不过看看黄色的榜单敲锣打鼓贴在城门、集市,上面用朱笔点了自家的名讳大号,一股暖意在这个阴湿寒冷的冬天蔓延开去。

这可是能够出大风头的事。

而且在大明这个宗法社会中,扬善名绝不是单纯的出风头。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乡贤祠”,供奉乡梓中对社会有重大贡献的人物。这首先就保证了自己烟火不绝。其次,能够养出名望便可以在族中议事时把握更大的主动权,发出更大的声音。依照大明皇权不下乡的传统,州县亲民官们要想治理地方,少不得与这些大族中的“名人”往来。

这一往一来之间,便是权与利的交往,其中好处自然无需明言。

如此一来,非但汝阳当地的乡绅愿意捐款捐粮,就连当地那些好勇斗狠又没投军门路的人都知道,一旦进了东宫侍卫营就有好吃好喝的供着,只是听说操练比较辛苦,而且还要上阵打杀。要不是风闻闯营又要回来了,说不定还会掀起一股投军热潮。

“佘安,你部为我军先锋,可有章程么?”萧陌还是更喜欢用自己的老部下,无论是口音还是意图领会,锦衣卫出身的军官与矿工、纤夫出身的军官就是少一层隔阂。

佘安起身行礼,道:“两军交战,先得交手。我部当于拔营之后试探闯贼虚实,好为大军调度加以参照。”

萧陌点了点头。

佘安这才略略放心。现在东宫侍卫营的军官纯粹是纸上谈兵,照本打仗。谁都没有作战经验,同样是试探敌人虚实深浅,有些将领看都能看出来,有些却不得不拿人命去换。这些都是血的教训,是每个将领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养料,所以诗人感叹“一将功成万骨枯”确非虚指。

但只要为了那“身前身后名”,即便千万骨枯又如何?

“当牢记视兵卒为兄弟,身先士卒,首战立功!”萧陌提点道。

“卑职明白!”佘安捶胸行礼道。

佘安的第五司收纳了沿途的流民,经报批之后设立了独立的辅兵局和民夫局。这让第五司格外庞大,成为诸司之首。佘安也完全没有想到,自己的一念之仁,竟然得到了扩大编制的机会,更因此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全营先锋司。

“全营准备作战,军议之后开始全城戒严。第五司为前锋,先行出击,甄飞宇,你率部接应!”萧陌连连下令。

“是!”甄飞宇也是当日杀进成国公府的老下属,理所当然分配到了权重仅次于先锋营的任务。

佘安一向与甄飞宇熟识,知道他虽然有时候爱说大话,但办事总体还算牢靠。而且他那边的操练成绩恐怕比自己的第五司还要好些,也是靠得住的助力。两人当下签了军令回执,各自回去整顿部曲。

崇祯十六年九月下,豫省久旱之地竟然接连下雨,颇有些越下越大的趋势。天气已经转凉,偏偏下了这么多雨水,庄稼恐怕又要歉收乃至绝收了。江南运送来的军粮日显窘迫,这一仗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而且孙传庭连翻野战获胜,虽然再没有斩将夺旗的大功,却将李自成逼进了郏县城。秦兵与豫兵将这小县城团团围住,只是碍于大雨无法作战方才停下了脚步。

李自成本想佯败诱敌,但此刻看来却还是低估了孙传庭打仗的功力。这位老督师读书的时候是学霸,行军打仗也是不输古今名将的兵法大家。手下牛成虎、白广恩、高杰等总兵官在孙传庭的带领下,各个威猛无双,丝毫没有官军一触即溃的暮气。就连屡战屡败的河南兵,借着秦兵的兵威好像都强硬了几分。

李自成维持着表面上的镇定,好像一切都在自己掌控之中。实际上从谢君友战死那天开始,他便知道自己恐怕是玩脱了,今年要想打下洛阳实在不现实,还是得回兵襄阳抵抗。到时候孙传庭进了客地,必然要与左良玉生出摩擦,倡义营也兴许也就没事了。

“元帅,咱们这边日子不好过,官兵那边恐怕更不好过。”顾君恩看出了李自成苦恼,上前低声进言道:“刘将军那边很快就要有消息了,无论捉没捉到朱太子,孙传庭都逃不过保卫不力的罪名,不怕他不回兵。再者说,这雨下得实在是老天爷厚爱。一是让秦兵的火车威力大减,二是让他们运粮不济。”

李自成近来越发看重顾君恩,他就是喜欢这种直言献策不弄玄虚的谋士。他问道:“如今就这般耗着么?”若是依着李自成的梗脾气,说不定真是会这般耗着。崇祯十一年时候义军陷入低谷,连张献忠都招安了,只有他李自成宁可带着十八骑躲进商洛深山,也不肯向官府低头。

“耗着也不是个事。”顾君恩抿了抿嘴唇:“以学生之见,把郏县城扔给孙传庭更好。”

“哦?已经诱敌诱到了此间,为何还要再送?”李自成有些不满。

“元帅,”顾君恩顿了顿,“我是担心孙传庭想回回不得。”

大军在外,扎营安寨,要想分兵回救,势必会导致军心不稳,很有可能不战自溃。孙传庭手下不止有秦兵,还有河南兵,谁留谁走?一个不好就会导致分裂间隔,不能再战。想这位督师老于阵战,绝不会犯下这种错误。

“若是将郏县城扔给了孙传庭,也就解了他的燃眉之急。”顾君恩道:“他大可以郏县为依托,命豫兵防守,自己回兵救朱太子。”

“到时候咱们再煽风点火说秦兵逃了,那些豫兵必然大乱!”李自成一点就透,脸上洋溢出灿烂的笑容:“先生真是额的贵人!这都让先生想到咧!”

“元帅过誉!过誉!”顾君恩做出一副惶恐模样,打了个揖,将头埋入两臂之间,嘴角都咧到耳根去了。

“就把他们放进郏县来打!”李自成大手一挥,已经下定了主意,命人传令下去。

这比言语上的夸赞更让顾君恩感动,颇有些言听计从的知遇之感。

第119章 男儿赌胜马蹄下(5)

凌晨的浓雾之中,汝阳城外的营帐之中一如往素的宁静,就连灯火都不比昨日多一把,丝毫不见大战在即的模样。在这股安宁之中,却潜伏着一股暗流。身穿大红胖袄的军官们正挨个营帐推醒熟睡中的队长,压低嗓子重复着:“衔枚整队。”

被叫醒的队长们只认清了军官肩上的星章,便一个翻身站了起来,飞快穿上衣服,再挨个拍醒身边战友,一声声重复道:“衔枚整队!”

自古偷袭一方为了防止自家士兵口中发出声音,都要衔上一枚筷子长短的木头。东宫侍卫营虽然操练严格,但不能保证每个士兵都不出意外,嘴里咬个东西可以防止无意中发出的惊呼,同时也能减轻一定的心理压力。对于四百年后的职业军人而言,夜战都属于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军事行动,更何况在这个流行“雀蒙眼”的时代。

尤其今晚天色阴沉,天地间只是一团浓墨,只有零星飘散着如同鬼火的灯光,那是双方大营所在明哨。至于半道上的伏路兵,那是绝不喜欢光亮这种东西的。

“醒醒!醒醒老四!衔枚整队!”队长重重拍着一团黑乎乎的厚肉上,手掌被肉浪反震得微微发麻。

刘老四双腿蹬了蹬,脑袋还是有些发蒙,硬撑起一口中气道:“醒了醒了!”话未说完,他嘴里已经被塞进了一块冰凉的木牌,那是吊在他颈上的士兵名牌。除了士兵姓名、年龄、体貌、编号之外,还有个最近才急急忙忙刻上去的“血型”,好像是青衫医在太子殿下的指点下新弄出来的玩意。

刘老四一个激灵,总算想起了衔枚整队的意思。营里的夜间紧急集合是他的弱项,但只是因为他手脚慢,睡得沉,不过对于衔枚整队他却不担心,因为这个考核的标准是“悄然无声”,而非单纯的反应快。

——是作训官又在折腾了?

刘老四含着名牌,渐渐适应了黎明前的黑暗。他扫了一眼周围战友,都一个个悄悄穿着衣服。这时候就看出训导官一再要求大家把衣服叠好放的重要性了,极大避免了找不到衣服的情形。

他以自己最快的速度穿上了衣服,却还是落在了全队的尾巴上。那些比他晚醒过来的战友都已经穿好了胖袄,一个个鱼贯而出,在营帐门口的武器架上取了各自的兵器。刘老四很快发现这不是作训官闲得瞎折腾,因为本队的火兵已经挑着担子过来了。

扁担两头的筐子里,属于刘老四的装备,从里到外的皮甲、锁甲和棉甲。整个小队只有两个人有这样专人服侍的待遇,那就是藤牌手和圆盾手。

作为顶在队列最前面的藤牌手,一定要壮硕有力,用足足一人高的方形藤牌掩护好自己身后的战友,好让长枪手从间隙中刺杀对面的长枪手和牌盾兵。当然,现在还没听说哪家流寇有用鸳鸯阵的,所以对面往往直接就是长枪兵,或是手拿木棒的流民——纯粹是用这些命如草芥的可怜人当做冲乱敌阵的马前卒,并不在乎他们的死活。

“四哥,这回是真的要上阵了!”同队的圆盾手穿着棉衣,并未着甲。

藤牌手和圆盾手在野战中就是人肉长城,要能够站得稳挡得住。如同大宋时代的重步兵一般,他们也要全身披挂,最里面是一层牛皮轻甲,然后套上一层精铁打造的锁子甲。锁子甲可以有效防御箭矢和锐刺,但对于砍刀和钝击就有些力所不逮,故而还要在外面套上棉甲。

明军的棉甲是棉衣里面缀以铁板。说是棉甲,其实是铁甲,用来防御刀砍斧斫,乃至铁槌的攻击。这棉甲实在是外柔内刚,防御力高强,而且格外保暖,为东虏与朝鲜所偏好。反倒是出身南方的戚家军中喜欢棉甲的人并不多,一般战兵往往只穿一袭锁子甲对阵。

在东宫侍卫营中,除了藤牌手与圆盾手是身披三重甲,其他战兵也是根据气候条件单穿锁甲或是棉甲,至于队中的火兵则只穿一领皮甲。

考虑到盾牌手要冲锋在前,又要承受最初的锐利攻击,三重甲的分量实在不轻,故而平时由火兵担着行军,只有要对阵的时候才会全套披挂。

刘老四伸出蒲扇大的手掌,捧起自己的明盔,轻轻捋了捋明盔上的缨子和色旗,低声道:“咱们吃肉吃粮,等的不就是这一天么!”

“对!”圆盾手可以视作是藤牌手的副手,两人非但要随队操练,平时还要进行单独的合练,感情极深。鸳鸯阵重在正奇变幻,互相配合支援,同一队中两个伍要配合默契,主要就落在当头两堵“城墙”身上。

“衔枚整队!”压抑着声量和怒气的声音打断了两人的对话,是本队的队长。

在队长身后,一双散着寒光的眼睛紧紧盯着刘老四,那是一个路过的军法官。

刘老四看着军法官手臂上戴着的白底黑“宪”布箍,没来由一阵胆寒,连忙将自己的名牌含进嘴里,站好位置。他一站定,整个队都有了自己的位置,很快就按照操典的要求成了队列。

队长等那军法官走了,上前重重踢了刘老四一脚,一手捂着嘴,低声骂道:“驴蛋货!你舍得死他就舍得砍!再敢乱了军纪,仔细你的脑袋!”

刘老四低下头,只是任队长骂了两句。说起来这队长对人虽然不客气,尤其对于纤夫出身的士兵不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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