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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藏杀机:清代四大奇案卷宗-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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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有京官竭力钻营,以谋一席同考官之任。刑科右给事中任克溥便一直垂涎同考官的席位,但却没有被选中,心情很是郁闷。大理寺的左评事李振邺、右评事张我朴及国子博士蔡元禧、行人司行人郭濬等都是当时颇有才名的新进,因此在这一年被膺选入闱。尤其李振邺、张我朴二人均年仅三十有余,号称年少轻狂,立即成为不肖士子们刻意钻营通关节的目标。
李振邺,浙江湖州归安(今浙江吴兴)人,顺治九年(1652)进士。他是科举正途出身,少年新进,一直在冷衙门中当一个闲官,官职不大不说,平日还清闲得发慌,毫无油水可捞。他早就有一肚子的窝囊气,所以,这次意外被选为同考官后,就已经打定主意要大捞一笔,力争宦囊大饱,满载而归。
刚好此时,李振邺又遇上了一件烦心事,一直呆在家乡的妻子来信告知,不日即将来京。而之前他曾瞒着妻子,在京城偷偷娶了一房小妾。李振邺素来惧内,必须得赶在夫人到达之前,将小妾打发掉。但一日夫妻百日恩,要让他就此将小妾扫地出门,他又有些舍不得。思来想去,始终没有良策。刚好寄宿在自家的张汉进来,李振邺突然心生一计,主动找到张汉,提出要将小妾无偿相送,条件是在李夫人未到之前,他仍然有权占有小妾。张汉对此飞来艳福,自然满口答应。
这边的问题解决了,那一边的小妾却觉得十二分的委屈,要她改嫁给一个穷酸秀才,无论如何她都不肯答应。李振邺便告诉了小妾他已经被内定为同考官的事,他打算让张汉做中间人,去联络三名急于中举的考生,一名考生收取贿银六千两,张汉再加收两成的中间费一千二百两,这样,小妾也就衣食无忧了。小妾听了十分欢喜。于是,李振邺通过小妾带话,让张汉出面,去向考生卖考场关节。
科场作弊手段花样很多,但总的来说只有两大类:一类是考生单独作弊,只牵涉考生本人;第二类则是考生与考官通同作弊。
考生本人作弊最常见的就是挟书,即偷偷地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或写有文字的字条带进考场。从唐朝开始,就开始禁止挟书。据《通典卷十五》记载:“礼部阅试之日,皆严设兵卫,荐棘围之,搜索衣服,讥呵出入,以防假滥焉。”但挟书之禁终唐一朝未成为定制。一直到北宋时,才专门设监门、巡铺等官吏,搜索巡查考生是否挟书,一旦发现,便会严加处罚,即取消一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南宋时加重为取消五次参加科举考试的资格。明清时也一再申严挟书之禁,并进一步加重了处罚,如顺治二年(1645)即明确规定:“生儒入场,细加搜检。如有怀挟片纸只字者,先于场前枷号一个月,问罪发落。搜检官役知情容隐者同罪。”(《清朝文献通考卷四十七》)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规定:“凡考试,举人入闱,皆穿拆缝衣服,单层鞋袜。止带篮筐,小凳,食物,笔砚等项,其余别物,皆截留在外。如违治罪。”(《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一》)乾隆九年(1744),又进一步详细规定:“士子服式,帽用单层毡;大小衫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裤油布皮毡听用,止许单层;袜用单毡,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至于士子考具: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过厚,笔管镂空,水注用瓷;木炭止许长二寸;蜡台用锡,止许单盘,柱必空心通底;糕饼饽饽,各要切开。至考篮一项:应照南式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士子点名时,头二门内,令搜役两行排立,士子从中鱼贯而入。以两人搜检一人,细查各士子衣服,器具,食物,以杜怀挟之弊。若二门搜出怀挟,即将头门不能搜出之官役,照例处治。”这些措施虽然难以杜绝怀挟之弊,但对于防弊显然有重要的作用,如乾隆九年(1744)顺天府乡试,当场查出四十二名挟书者。乾隆皇帝为之震怒,特派遣亲近大臣严密稽查,规定凡搜得一名挟书,给搜役银三两。顿时,有两千八百名考生不等点名便闻风而散去。
考生单独作弊除了挟书外,还有传义之弊,即在考场中传递字条。宋朝在考场设有巡铺官,明清设有巡绰官,均是为了防止传义之弊。
与挟书、传义相比,代笔更加隐蔽,更难以被发现,因此雇人代考之事时有发生。历代都针对代笔采取了许多措施,归纳起来不外乎三类:一是鼓励告发代笔之人,利用民间的力量起到监督、监察的作用。二是对比考生笔迹,以防假冒。乡试前,让考生亲自书写卷首家状,等乡试合格之后,再对照家状与试卷的笔迹。三是采取复试之法。清朝乡试、会试放榜后,在参加会试、殿试之前,均要进行复试,目的就是为了有效地杜绝冒名顶替。
清朝时,还采取了对考生相貌年龄记录在册的做法。由于没有照相术,这种记录只能靠文字描述,因而闹出了不少笑话。清初有一胡姓考官督学监考,严格地按照名册来仔细核对考生的相貌年龄。原造册者将“有须却不浓密”写成“微须”。胡考官认为“微”的意思是“无”,因此将所有有须的考生都拒之门外。一考生据理力争,胡考官怒斥说:“你难道不知道朱熹注‘微,无也’吗?”该考生反唇相讥道:“《论语》中说孔子‘微服而过宋’,岂是说老夫子赤膊精光,身上什么也没穿吗?”
以上三种作弊方式都只与考生本人有关,风险相对较高,容易暴露。另外一类考生考官联合作弊的方式就相对隐蔽多了。最常见的手段就是考生贿买考官,让考官预先泄露试题。历史上,最著名的卖题作弊当属明朝弘治年间的程敏政泄题事件,大名鼎鼎的江南才子唐伯虎也被牵连其中。
明朝弘治十二年(1499),三十岁的唐寅带着江东人的殷殷期望赴北京会试。唐寅,字伯虎,十六岁时参加吴中地区院试(秀才考试),得第一名,轰动了整个苏州城。二十九岁时,参加了在陪都南京举行的应天府乡试。南京及周围地区素为人文荟萃之地,是明朝文化、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人才辈出,而唐寅以第一名考取举人,声名远播,成了天下闻名的“解元公”。主考官梁储认定唐寅是天下奇才,特意将他的答卷带回京师,给礼部右侍郎兼翰林学士程敏政看。程敏政十分赞赏,叹息说:“一解首不足重唐生也!”刚好次年会试由程敏政与李东阳主持,天下人均认为状元公非唐寅莫属,唐寅也自认为“功名富贵”指日可待。
在进京的路上,唐寅与江阴富豪举子徐经(著名旅行家徐霞客的高祖)相遇,二人结伴同行。到达京城后,主考官程敏政的书童假通关节向应试者索取贿赂,暗中倒卖试题。徐经花重金买到了试题,预先做好了文章,还将试题之事告诉了唐寅。此事后来被谏官华昶等人揭发出来,交有关部门调查,程敏政、徐经、唐寅都被下狱,饱受皮肉之苦。而程敏政根本就毫不知情,出狱后忧愤而死。后来才知道这是傅瀚(也是当时的礼部右侍郎)想要得到程敏政的主考官位置,跟谏官华昶以及程敏政的书童一起设好的圈套,徐经和唐寅二人不过是其中的棋子而已。但唐寅由此前途尽毁,被取消科考资格,发往浙江为吏。孤傲不羁的唐寅受此打击后,无意功名,拒绝到浙江上任,而是返回了吴县老家,从此,开始了“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的生涯,放浪形骸,纵情山水。民间将他称为“江南第一才子”,流传着“三笑姻缘”等风流佳话。
在此案未发前,明孝宗朱祐樘在宫中饮宴观戏。一个优伶扮成个卖猪蹄的,用盘子端了熟猪蹄,边走边叫:“卖蹄(题)啊!”另一个优伶扮成买家上前问价钱。卖蹄的答道:“一千两银子一个!”买的人惊问道:“怎么这么贵?”卖的答道:“我这是熟蹄(题),并非生蹄(题)。”即暗喻京师有人向举人卖会考试题。可见当时科考中,考生买题、考官卖题舞弊已经是公开的秘密。
买题作弊的要诀在于考生花钱买到了试题,事先做好了答卷,但即便如此,仍没有百分之一百中榜的把握,因为考生各人文章才华不一,考官也有自己的口味,考生事先费尽心思做好的文章未必就是考官想要的。比买题更高一筹的,则是收买出题官员。
南宋时,丞相秦桧权倾朝野,朝中大臣无不对其趋炎附势。有一年科举,秦桧的族侄秦暄将要应试。临考前,秦桧派人将中书舍人程子山召入相府,自己并不出面接待,只让仆人用美酒好饭侍候。程子山独自一人呆得无卿,看到桌子上有一篇写着“进士秦暄呈”的札文,便翻看起来,由于浏览再三,几乎能够背诵下来。几天后,程子山接到入闱典试的任命,并得知秦暄将参加考试,便立即想到之前秦桧刻意安排的苦心,于是以秦暄的札文作为考试内容。如此一来,秦暄自然高中榜首。
更有甚者,还有考官在考场中明目张胆地帮助考生作弊的奇事。明朝万历年间,首辅张居正权倾一时,他的三个儿子参加科举考试,“尚书巡抚以下,日夕候门”,“监试御史为之传递文字”。最后,张居正的三个儿子都是高中金榜。
对于普通考生而言,很难有秦桧和张居正那样的权势和手眼。既然买题作弊并不能保证金榜题名,要想万无一失,只有彻底买通考官,让考官一定选中自己的卷子,这就涉及试卷评定的关键环节。
为了择优录取及示人至公,历朝历代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使得评卷制度趋于严密合理。唐朝武则天时,已经出现了封弥制度。封弥又称糊名,即将试卷上的考生姓名、籍贯、家世等关键信息密封起来,代之以字号。这主要是为了防止考官评定试卷时徇私作弊。不过武则天只是在吏部试中使用封弥,并没有把这一方法应用到举人考试当中。到北宋时,封弥制度才成为科举定制,并且已经有一套规章流程,相当完善。直到今天,在许多重大考试中,封弥还被使用。
北宋郑獬得中状元,就直接与封弥制度相关。郑獬为国子监学生,才华出众,《宋史》中称其“辞章豪伟峭整,流辈莫敢望”,郑獬也由此而恃才傲物。在一次国子监选拔考生的考试中,郑獬的成绩排在第五位。他不满意自己的排名,认为是考官国子监祭酒评卷不公所致。按照惯例,被录取的考生要向国子监祭酒写信表示谢意。郑獬不但一句感谢的话都没有,还在信中大发牢骚,宣称自己“李广事业,自谓无双;杜牧文章,止得第五”。又将国子监祭酒比做劣等的驽马、挡路的顽石,而将自己比做千里马、巨鳌。国子监祭酒读信后,暴跳如雷,发誓要给郑獬好看。后来殿试,郑獬的考官刚好就是那位国子监祭酒。国子监祭酒二话不说,不辞辛苦地将众多试卷一一翻阅,一定要找出郑獬的卷子。但由于试卷已经被封弥,他只能从文笔来判断。最终,他发现了一份文笔极像郑獬的卷子,立即毫不犹豫地将这份试卷淘汰。但最后阅卷完毕拆封后,才发现被淘汰的卷子不是郑獬的,而郑獬则高中状元。在这则历史典故中,正是封弥制度使得郑獬逃脱了国子监祭酒的报复,由此也说明这一制度对科举公平取士的贡献是相当大的。
不过,即使采取封弥糊名,依然不能完全杜绝试卷评定中的作弊,因为考官还是能从笔迹或事先商量好的记号辨认出试卷出自哪位考生之手。为了堵住这一漏洞,又出现了誊录制度。誊录又称做易书,即由专门誊录官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再交给考官评阅。为此,还专门设立了誊录院。为了防止誊录官在誊录时改写试卷或调换试卷,又设立了对读官,负责校对誊录的试卷与原卷在文字上有没有出入。这样,经过几层关节后,当考卷最后到达阅卷官手中时,他既不知道考生姓名,也看不出笔迹记号,因此很难判断出试卷归属,由此大大减少了阅卷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增强了考试的公正性。
北宋元祐年间,苏轼主持礼部考试,为了帮助门生李廌中榜,在考试之前特地写了名为《刘向优于扬雄论》的文章送给李廌。这其实就是典型的漏题行为。不料文章送往李家时,李廌刚好有事外出,仆人不知道苏轼文章的重要性,顺手就放在了桌子上。不久,章惇两个儿子章持、章援来李廌家拜访,看见桌上的文章,喜出望外,立即偷偷带走,据为己有。李廌回家之后,听说究竟后,立即想联络苏轼,但此时苏轼已经入院。北宋初年,为了杜绝奔竞钻营、受贿请托、名人权势人物干扰主司等种种弊病,锁院制度创立。主考官自受诏命之日开始,一直到放榜之日,不能回家,只能在考场锁宿。这样就断绝了主考官与外界的联系,使得请托难以成行。锁院制度后来为元、明、清三朝沿用。李廌丢了苏轼的文章,只能怅惋不已。考试时,试题果然与苏轼所写的文章十分类似。章持、章援早已经熟读苏轼的文章,胸有成竹,挥笔而就。而李廌则因为心情烦闷,表现不佳。苏轼阅卷时特别留意,在读到一份卷子时,发现文风很像自己送给李廌的那篇文章,断定一定是李廌写的,便有意给了很高的评语,拆开一看却是章援的卷子。最后的结果,李廌依然名落孙山。苏轼对此事很是叹息,特意作诗送给李廌说:“平生漫说古战场,过眼空迷曰五色。”可见在严密的阅卷制度下,苏轼想助他的弟子一臂之力,也是有心无力。
封弥、誊录制度在防止考场作弊中起了关键作用,也为后世所沿用,如明清时期的乡试、会试试卷都是封弥后并重新誊写的。但是,事情往往是“上有计策,下有对策”,糊名、誊录只是防止舞弊的重要手段,还是不可能完全杜绝科场舞弊的发生,考官和考生之间仍然可以通过以事先约好的暗号做暗记的形式作弊,这就是所谓的“关节”。北宋真宗年间,宋朝刚刚实行了弥封、誊录等一套防范严密的制度,关节之弊便相应而生。一次科考前夕,翰林学士杨亿特地设宴招待来京应试的同乡举子。应邀前来的考生听闻杨亿将成为“文衡”(主考官),个个兴奋不已,极尽阿谀奉承之能事,更有人直言请求杨亿给予照顾。杨亿听到后,勃然变色,骂了出自《尚书》的骂语——“丕休哉”,然后拂袖而去。在场举子大多面面相觑,以为碰了钉子,但也有几个聪明的听出话中有话。数日后,杨亿出任知贡举,几名卷子中用了“丕休哉”的考生尽数被录取。
随着科场规制越来越严密,通关节的技术也越来越高明、越来越隐蔽。到清朝时,还出现了一个专门的通关节术语——“用襻”。“襻”即为旧式衣服上扣住纽扣的套,因约定的关节往往为两个字,好像古代衣服上的襻扣,所以得了这个名字。据钟毓龙《科场回忆录》中记载说:杭州有个叫冯培元的人,年轻时家中贫寒,幸好有一位富商出现,主动资助其完成了学业。后来,冯培元高中探花。为了报答富商的厚恩,冯培元决意帮助富商的儿子中举。他居中牵线搭桥,帮富商的儿子与考官约定在答卷中写两个“襻”字作为暗号。富商得到关节后,心花怒放,又特意花重金贿赂了负责誊录试卷的誊录书吏。考试结束后,富商又盛情款待誊录书吏。酒酣之时,誊录书吏得意洋洋地向富商邀功,说他誊录时发现试卷中有两个字不通,帮着改掉了。而这两个被改掉的字,刚好就是暗号“襻”字。如此一来,之前的一切努力都付诸流水,富商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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