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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魔传说 俞今-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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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那栋小楼被秀山儿几个人用灵力封锁住了,但自己还是把一丝“黑线之心”渗透进去,如果不是因为林烟儿当时悲伤欲绝,自己可不敢轻易尝试。但也因此朦朦胧胧的听到了一些什么,知道枫林玉和林烟儿之间发生了一些事情,为此心里忽然难过起来。 而枫林玉又如此“偏心”,他于是气恼得想咬些什么。 他拿起一根草棍儿,叼在嘴里,然后又拿出来,在地上不由自主的画着。 忽然,一双手臂伸了过来,将他搂在胸前,枫林玉笑呵呵的说道:“飞弟,你在画什么,真是好丑啊!” “你……别这么没皮没脸!”贺兰飞俊脸一红,把枫林玉的手臂甩脱,自己又换了个方向,依然背对着他生气。 “什么嘛,我在天木山时和师兄们都是这么样亲热的,你怎么能无视于我善意的示好呢?”枫林玉这样说着,又蹭了上来,大咧咧的一把将贺兰飞给搂住,紧紧的不肯松手。 贺兰飞满脸通红,挣了一下没挣开,就不动了。依然拿着那根小草棍儿在地上画,手却颤抖个不停,那画也就越发的丑了。 枫林玉嘿嘿的笑着,松开一只手,发现贺兰飞没有离开自己的怀抱,得意的一笑。他抓住贺兰飞的手,说道:“应该这样画,我最擅长画猪了,前些日子我还养过一头猪呢……” 回忆着那头小猪的样子,在地上画了起来。忽然诧异无比说道:“飞弟,你的手怎么这么光滑,和彩云师姐的手有得比!” 他拿起那只雪白如玉的纤纤素手在日光下一看,彷如白玉雕琢成的一般。贺兰飞的身体热了起来,低下头来任他拿着自己的那只手观看。 “飞弟,我输给你了,虽然我自信容貌不比你难看,但是我可没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枫林玉泄气的说道,忽然惊诧的大叫起来,“飞弟,你的身体怎么这么热,病了吗?”探手去摸贺兰飞的额头。 贺兰飞一阵发窘,甩脱枫林玉的手,怒道:“别假惺惺了,还是去关心你的彩云师姐、去安慰你的烟儿妹妹吧,哼!” “咦,飞弟,你这是什么意思?”枫林玉奇怪的看着贺兰飞,“哇,你的样子超可爱啊,脸都红了呢!” “关你什么事啊!”贺兰飞猛的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往山下跑去,他恼羞成怒了。 枫林玉追上贺兰飞,又上去挨挨擦擦,不时抱抱肩膀牵牵手,一路上两个人早就混熟了——即使不太熟悉,枫林玉也不在乎,他一向对人极端热情。在天木山上时,为此没少被方哈理修理,却是死性不改。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只有湘天彩云一个人能忍受住他的热情攻势。 他对人热情一般是不分男女不分老幼的,第一个步骤是先结识对方,主动搭讪,熟一些的时候就开始热情的拍对方的肩膀,这已经是第二个步骤了。 接下来,第三步,开始牵对方的手,如果说到高兴处,还会拿起对方的手上下左右摇晃。 最后一步,就是勾肩搭背,将对方紧紧搂住,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直到激起对方的真怒,被暴打一顿,才算是终止,但到了下一次见面,他又会忍不住要“故技重施”。 此刻,对于贺兰飞,枫林玉早已经进入了第四步骤,亲热的搂着飞弟,在他耳边哈着气,逗他说话。 贺兰飞本来很生气,虽然连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但心里不高兴,也不愿搭理枫林玉。经过枫林玉的一番逗弄,忍不住就笑了起来。 当时两人的姿势是这样的:枫林玉右臂搂住贺兰飞的肩膀,下颚抵在贺兰飞的左肩上,脸庞不时在贺兰飞的脸上摩擦一下,神态亲密至极,任何具有“同性恋倾向”的人都会这样干,当然,这两个人还比较正常。 而枫林玉的左臂就在空中指指点点,或者朗诵诗歌,或者吟唱山歌,或者唾沫横飞的述说故事…… 贺兰飞这个人是个比较感性的人,他喜欢漂亮的人,越漂亮的人他越有包容心,而不管这人是否肤浅白痴。 所以,当他第一眼看见枫林玉的时候,虽然谈不上什么爱慕喜欢,但绝对是超级好感,因为这样漂亮的男人,在他漫长的生命当中还是第一次看到,按照他的定义,枫林玉是属于那种超漂亮型的。 枫林玉就因为这一个优点,能让贺兰飞忽略了他所有的缺点,并且成功的成为继湘天彩云之后第二个能忍受枫林玉“热情攻势”的人。 让他心里不解的是,片刻前枫林玉还哭天喊地的大叫冤枉,垂头丧气仿佛死了老妈一样,转眼间就眉开眼笑,真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 如果说这个人容易忘记的个性是个优点,不如说他是个白痴少年还比较实在,而且是那种超白痴的。 贺兰飞看着肩头上那张漂亮的脸孔,心里一阵舒泰。又看了看他一身肮脏破烂的衣服,不禁皱起了眉头。 “大哥,我们到城里买几件衣服换上吧,你这样像个乞丐!”贺兰飞说道。 “好啊,我最喜欢买衣服了,不过每年只能买一次,平时师父也不给什么钱,只能穿这身天木山的制服!”枫林玉苦着脸看着身上那破烂的黑色长袍,一摊手,“我没钱!” “我有!”贺兰飞笑了起来,“走吧!” 两人又重新回到元日城,此时由于五大剑派和林烟儿都先后离去,元日城里显得冷冷清清,倒是那些依兰小镇的难民们,被林烟儿安排在元日广场西侧的难民营里,不时的出来活动,在元日广场收拾那些遗落的鞋子。 元日城是贺兰山界内外最大的城市,平时里也会有高级妖兽化妆前来做生意,妖兽带来的大多都是高级皮货,价钱也贵得吓人。 经常做妖兽生意的商人,虽明知对方是妖兽,也不会点破,因为这样的生意是一本万利。 人间界的贵族们对妖兽带来的皮货尤其喜爱,当然也舍得花钱,货源经常供不应求。 有爱国人士对此大声疾呼:“拒买妖货,支持国货,在经济上拖跨妖灵界——我们人间界的人口是妖灵界的百倍,只要每个人都不买妖货,将是对我们民族经济的一大支援!” 大部分的人对此则持“不以为然”的态度,因为就目前形势来看,妖灵界只控制着“高级皮货”与“稀有矿石”这两类行业,并没有对人间界的经济走向造成多大的影响。 贺兰飞这样和枫林玉说的时候,一向对“爱国主义”不太敏感的枫林玉只是含蓄的笑了笑,然后就一头冲进了一家高级皮货店。 “嗯,这件皮衣的质量是不错,可惜太粗糙了,如果能在这里绣一朵荷花的话,再把围领改成翻领,袖口钉上两枚玉扣……啧啧啧,在冬日的寒冷里又感受夏日阳光的情趣,真是完美得不得了!” 枫林玉拿着一件白狐皮大衣指指点点,听得店老板点头不迭,连连击打自己的额头:怎么这样看似简单的创意自己就没有想到呢? “那么,客人,这件您要吗?”老板讨好的问道。 “不要不要,我现在又没有时间绣荷花!”枫林玉连连摆手。 老板脸上现出失望表情,看了看枫林玉的穷酸模样便不再理他,赶着去招呼贺兰飞。 贺兰飞挑了一件黑色风雪衣,是一种北地麻纱制成,他刚要穿上,枫林玉一步窜上来抓起那风雪衣抛在地上,指着贺兰飞的鼻子说道:“飞弟,你的品味太差了吧,这件风雪衣的料子普通,颜色害眼,又不够飘逸,以你这般长身玉立的美少年,穿这样的衣服,太俗!” 贺兰飞脸上一阵羞红,乖乖的说道:“请大哥替小弟作主!” “嗯,这就对了,你负责交钱就行了!”枫林玉毫不脸红的说道。 最后,两人选了两套一模一样的雪貂皮裘,这种质量的雪貂皮肯定是产于妖灵界,通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领子是直接用雪貂特殊的毛茸茸的尾巴制成,腰部有一根宽宽的带子,可以打成十字结,也可以随意的垂在腰间。下摆一直拖到膝弯,由于衣服的质量厚重,有一种下沉的气势。 衣服上的十个扣子都是如钱币般大小的晶莹白玉,整齐的排成一排,显得富贵豪华。 这两件皮裘花了贺兰飞五百个金币,贺兰飞用的是冷月城的国有金票,枫林玉顺便在那堆金票里抽出几张塞进了自己的腰包,贺兰飞也不以为意。 两人又挑了配套的白熊皮靴、玉雕翎帽和冰蚕手套。 之后,在一家马行选了两匹浑身雪白的高头大马。贺兰飞以为终于可以上路了,没想枫林玉又来了兴致,听说元日城里有著名的温泉池,在他的坚持下,两人又去泡温泉。 在北地的冰天雪地里,泡温泉是无比享受的乐事,枫林玉是头一遭,只觉自从离开天木山,这才算是进了天堂。 本来,他一再用一根白皮萝卜证明说自己的搓澡技术是如何如何的好,将那萝卜折磨得面目全非,并且一再坚持要和贺兰飞共浴。 贺兰飞对此建议却只是红着脸赧然一笑,然后便一脚将枫林玉踹下温泉,转身离去。 等枫林玉洗完,在另一汪温泉旁找到了贺兰飞,贺兰飞速度显然更快,早已经洗完,并且装扮一新。 枫林玉赶紧也打扮起来,这是他的最爱,如果他生为女子,必将是一巧手裁缝或者超级名模。 从温泉池出来,两人骑上白马,在元日城的大街上招摇过市。 “大哥,我们这样是不是太那个了……”贺兰飞浑身不自在的看着自己一身雪白的打扮,他虽然有钱,但在穿着上一向简单,而且喜穿黑衣,像这样的装束,可是破天荒头一遭。 “有什么了……”枫林玉白了一眼贺兰飞,“这样才拉风嘛,我感觉好像还少了些什么!”枫林玉想了一会儿,忽然纵马向前,停在一家玉器铺子前面。 片刻后,他走出来,手里拿着两块圆形的富贵玉,一块系在自己的腰带上,另一块给贺兰飞系上,哈哈大笑道:“这样才好嘛,清雅而不焦躁,富贵而不淫贱,正符合穿衣的最高境界——恰到好处!” “穿衣的最高境界就是‘恰到好处’?”贺兰飞奇怪的问道。 “当然,别看这个词很普通,却概括出了古往今来最精粹的穿衣学问!”枫林玉骑上白马,解释道,“不同的人要穿不同的衣服,配不同的饰品,在不同的场合也要进行不同的搭配。 “农夫不能穿长袍,不利于耕作;术士不能做短身打扮,以免暴露身体弱点;剑士要穿宽松的武士服,这样在搏斗的时候才不会将裤子撕开,哈哈;学士当然要做青衣打扮,显得潇洒俊逸;而雇佣杀手,一般会穿黑色紧身衣,在行动做案时可以藉夜色掩护……这只是最粗浅的穿衣之道,最重要的还是搭配。 “比如,胖人一般不适于穿白色衣服,白色与周围空气的透明度类似,会让人看上去更胖,如果非要穿白色,就要搭配深色腰带,起到挽救的作用。 “而黑色脸孔的人则不能穿绿色衣服,会破坏自己的气色气质;穿皮衣要搭配玉饰,不同的颜色不同的质量也有不同的搭配,玉的颜色要与下衣颜色类似,更要与鞋子互相呼应,才会协调。 “很多有钱人只挑贵重的服装来穿,却不知道要搭配自己的体形和气质,让人看之作呕。而像我们这样俊朗帅气的美男,穿上这样飘逸绝伦的白裳,再装饰这浅色的富贵玉,那就是恰到好处,哦哈哈哈哈哈——” 贺兰飞睁大眼睛看着枫林玉,说道:“我们在人间界行走,不时要打打杀杀,穿这样的衣服不免浪费,这一刀下去,可就毁了!” “我们为什么要打打杀杀?”枫林玉奇怪的看着贺兰飞,“粗鲁!” 贺兰飞一阵脸红,嗫嚅道:“我……我才不粗鲁呢!”他偷瞟了眼枫林玉,嘟囔道:“可是如果有人要欺负你,你也会任人家欺负吗?” “我又没得罪别人,别人干嘛欺负我?” “大哥,你真的很容易忘记,你们天木山的名气在人间界也算是数一数二了,可还是有人欺负到山上去杀人放火,难道不反抗吗?” 枫林玉脸色一下变了,低下头来不说话了。 “对……对不起!”贺兰飞低声说道,“我,我不是故意惹你不高兴的!” “唉……飞弟,你真是不解风情,我就快死了,你还惹我生气!”枫林玉长叹着说道。 “我……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收回刚才的话!”贺兰飞急着说道。 “说出去了还怎么收回来?”枫林玉气恼的说道,忽然又笑了起来,“算了,对于不愉快的事情,我是最擅于忘记的!”枫林玉一带马缰,大声道:“我要去找师父了,飞弟,你还要跟着我吗?” “我当然跟着你,我要给你收尸的!”贺兰飞笑着说道。 “我真不明白,飞弟,你怎么好像对我一见如故似的!” “我喜欢漂亮的人!” “……”枫林玉短暂的疑惑之后随即释然,“那你算是喜欢对了,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这张脸,我们真是英雄相惜啊,我也喜欢你的漂亮!” 枫林玉在马上探过手去,非常轻佻的抬着贺兰飞的下巴把他的脸孔托高,嘿然一笑:“比我更像女人!” 贺兰飞把脸往旁边一扭,催马向前行去,低下头咯咯笑了两声:“大哥,哪有你这样的,色狼的招牌手势,以后可别这样了!” 枫林玉大笑一声,跟在贺兰飞身后向城外催马前进。 就听街道两旁行人大声惊叫。 “哇,好美的男人哦!” “我喜欢那个……” “那个不如那个好哎!” “我两个都喜欢!” 俗话说:“人靠衣服马靠鞍!” 枫林玉在穿天木山的制服时还经常被人误认为是女子,凭着一张脸在茶花城里讨过不少好处,给人以惊艳的感觉。 这一番刻意打扮,立即让元日城里的男女老少们大开眼界,况且有一个更加秀美的贺兰飞陪在身旁,终于掀起了元日城里的第三个轰动。 男女老少争相传颂,尤其是女性百姓,更是趋之若鹜,对“美男”这种东西表现出了极大的热心。 片刻之后,当枫林玉和贺兰飞走到元日广场附近时,已经被老百姓包围住了,人们议论纷纷,大部分人认为这两人是“女扮男装”。 不少好色之徒已经开始蜚短流长的造谣,而女性公民则纷纷跑过来抚摸二人的小腿,或者拿着纸笔请求签名,更有同性恋者痛哭流涕,慨叹上天公平,将如此美男降于人间,另广大同志有了争取的目标,并立即付诸实施,频频向马上两位乘客放电,令二人几乎晕倒。 如果说五大剑派和林烟儿引起的轰动是基于人间界那些武士剑士术士,是真正的“上层运动”,那么,枫林玉和贺兰飞的轰动则是“平民起义”,是人们对美好事物的自发追求,也因此而显得更加率真和淳朴。 “大哥,怎么会有这种效果?”贺兰飞苦着脸说道。 “只怪我们长得太帅了!”枫林玉无奈的说道。 “长得帅也有罪啊!”贺兰飞耸肩道。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飞弟,原谅他们吧!”枫林玉笑着喊道:“承蒙各位先生小姐的错爱,给以我们兄弟二人如此大的热情,不过我二人尚且有要事在身,请各位让出一条通路我们过去!”这样喊着,枫林玉马鞭一扬,想开出一条道路来,但围观的百姓并没有放行的意思,反倒挤得更紧了,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暧昧的笑容。 “不要走了,留下来给老爷当个兔儿爷吧!”一个猥琐男人挤到近前,一挥手,几个仆人模样的雄伟男人向枫林玉二人逼了过来。 “等等等等——”枫林玉大叫道,“对不起,我们没有那个爱好,性取向不一样,还请这位大哥见谅!” “真是不识抬举,多少人想我们家老爷还不喜欢呢!”猥琐男人怒道,“给我抓起来!” “停手!”一个高亢的女人声音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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