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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做初恋的事-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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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的下午,校园之声里一直反复着周杰伦的歌,孙月涵说周末没能在一起好好庆祝一下,所以今晚想要请我和三成、周冲他们到老农家大排档吃一顿好好玩一玩。
本来我不赞同这所谓的庆祝,毕竟这次比赛的初衷与他们就不同,处于被动的地位,没有胜利的冲动感,只不过孙月涵在课间亲口邀请了我,我不知道该如何推辞,答应了也没什么,至于三成与周冲,天知道他两什么时候会对聚会失去兴趣。
中学的放学铃声在五点四十分时准时敲响,然后我们有一个小时二十分钟的自由时间,然后七点回教室上晚自习,老杨会在班级里检查学生纪律。
出校门,一下个右转的路口,不再是三个马大哈,今晚多了一个漂亮的女孩。也许是因为同桌的关系,孙月涵还是喜欢与我并肩走在前面,三成与周冲互相搭着肩膀哼哼着完全不着调的歌,然后没来由的冒出个笑话,逗得孙月涵直乐。
我只是沉默的走着,嘴角挂着微笑,不是不想说话,而是不知道说什么,只想这条路能够再长一点,像忧愁那般长,可忧愁是什么我又不太懂,至少孙月涵在我身边,我还不懂什么是忧愁,至少我们还是青春的少年。
老农家的客人还是那么多,不用说,又进了包间,是和上次的一样,我感觉有些好笑,上次与孙月涵的大哥因为这间包间打了一架,谁都没讨到好果子,准确的说即使孙月东比我们多占了什么便宜我也不可能知道,在此后的八年间我从未见过他。而今天,却是孙月涵自己要来这里和我们一起吃饭。
还要上课,再说又是晚上,用不着吃的太过奢华。我和三成两人叫了份肉丝面,孙月涵坐在我旁边点了份米粥,女孩子对于身材很看重,在后来我与她交往后才发现,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吃的很少或是不吃,不管我怎么诱惑她都不行。周冲点了炒饭,他的最爱。
饭桌上,周冲天南海北的吹嘘着他和他老爸周县长这些年一起跑的地方,虽然这些烂梗我和三成都听了不下百遍,但对于孙月涵来说还是很新奇的事情,一直咯咯的笑着,我比较嫉妒周冲的口才,却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变得和他一样能说会道,无奈的吸着自己碗中的面条。
学生吃饭的速度都比较快,何况是我们这些早晨喜欢掐点上学的人,更不可能在早饭上耽误工夫,所以尽管我已经放慢了吸面条的速度,却依然草草的将碗中的肉丝面吃了个干净。
孙月涵一直在听着周冲胡扯,等到意识到碗里的粥凉了的时候,我和三成都大眼瞪小眼的看着他两。我看她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没来由的跟着一起笑了起来,孙月涵的嘴角有个小小的酒窝,看着很可爱。
后来,就见她忽闪眼睛,竟然将剩了一半的米粥推给了我,我有些诧异,不知道她在想什么。
“我吃饱了,不要浪浪费掉,你帮我除了剩下的,男孩子要多吃饭才会长力气。”
她对我吐了吐舌头,笑的有些狡黠,眼睛一直转着。我有些发蒙,从来没有过了一种思绪出现在脑海中,致使我脑子有些短路,三成他们估计差不多,就这么怔怔的看着她。
她的脸有些发红,表情却是理直气壮,面庞昂起,好像是在瞪我,想不通这其中的万屡烦因,只好按照她说的一口猛喝完那半碗米粥,毕竟是女孩子,毕竟是我感觉特别的女孩子。
晚饭的钱是我结的,孙月涵后来一直骂我大男子主义,不给她请客的机会,对此我不否认,就算是打肿脸充胖子就算她家比我家有钱的多,我也不喜欢让女孩子不同。上次看电影不同,那是孙振请的客,总之我是这么认为的。
晚自习时,我默默的做着老杨今天布置的数学作业,不过胸口却总有个声音咯噔咯噔的响个不停,让我难以集中精神,偷偷转头看了看孙月涵,发现她也是心不在焉,没有预兆的突然傻笑,接着胡乱翻着自己的书本,那种样子像极了第一次见到她的我。
看不懂,便不再看,昏昏沉沉的熬到晚自习下课,三成家里有事提前走了,我和周冲说好要将做完的数学作业借他参考顺带教他,所以晚点走,和孙月涵礼貌的告了别,看着只剩下我们两人的教室,我的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周冲虽然学习上不怎么上心,但他有个优点,借阅就是借阅,从不会抄袭,只是想从中学会方法,也因为这样,所以他初中三年的成绩再差时都超过三成这半瓶水。
校门,下一个路口,话别周冲,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感觉今天的心情很不同,至于差别在哪里,想不明白,想多了救会有点烦躁,不如就这么张开自己的胳膊,闭眼感受迎面吹来的晚风。人行道的下水口处,有时会突然蹦出一只老鼠,灰溜溜的毛发,个头也不小,它被我吓到,转身又钻回去,我被它吓到,就会再次把半出窍的灵魂拽回来。
我和父母说了今晚在学校吃过了,就一个人回到自己的卧室。我的卧室不大但却很整洁。都说男生比较邋遢,我却是个特例,我不喜欢生活的环境乱糟糟的脏乱不堪,经常会收拾自己的小天地。
书有书该摆放的小桌子,喜欢的模型也陈规在老爸特意为我打的木架上。2004年的我还没有电脑,不过我有一个很小的袖珍收音机,不想看电视时,会插上耳机,静静的听着今天又发生了哪些趣事,乐此不疲。
我的书桌和床头柜相邻,一个老式台灯,时间的分化使它的外壳伤痕累累,可是依旧能照亮我需要看书的那方书桌。我比较喜欢乔丹,不会打篮球的我在这点上显得有些怪异,常常被三成怀疑我是个伪粉丝,不过到底为什么我会喜欢他我自己也说不上来,总之把他的海报贴在书桌前的墙上,会常常盯着他看。
打开台灯,从书桌的右側抽出一本三天前刚买的新书。很小的时候我就有储钱的习惯,不过今年的那头“储蓄猪”在三天前被我恨心摔碎了,买了这本新书,它被放在我常常看的读者系列的书堆里显得很另类,名字叫做金融学与会计基础,我给自己立了个目标,期中考试前也就是两个月内,我要从头看完它。
在书桌不远处有个小窗户,本来是普通的透明玻璃,但是有一次下暴雨风太大打碎了一块,被我父亲换了一块彩色的,白天,太阳光从上面投射进来时会有一个五角星的影子,很奇特。
九点半,我听见父亲关灯的声音,除了我的小屋,整个院子都彻底被黑夜笼罩了起来,没有什么恐怖的幽森,只会让我心生平静,身体化为一片虚无,成为自然的一部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新生篮球赛的时间越来越近了,这些日子放学时都是我一个人走,三成和周冲要忙着练球,至于什么时候会再复赛歌谣或是到省里去参赛,学校的安排还没有定,谁知道又是猴年马月。
十月初,国庆节过后天气渐渐转凉,夏季校服已经不能给我们提供足够的温暖,我将初中的秋装穿在了身上,三年的时间使它显得有些发白,衣角也破了几个小洞,那是我老爸抽烟烟灰不小心掉在上面烧的。
学校的小道在新学期的开学移植一批红色的我叫不出名的花儿,九月时还只是花骨朵儿,现在开了,早晨经过时会看见滴滴未干的露珠在花瓣上来回滑动,在阳光的照射下晶莹剔透,浮化了校园的嘈杂与我心灵的空洞。
自从校园歌谣大赛后,我与孙月涵变得更加默契了,平常我不在时她会帮着我收发数学作业,当然,有时也会收到点特别的东西,除了小纸条会像白痴胖子那样递给她的情书之外,其他一律交给我处理,这让我有些无奈,每次苦着脸踌躇的看着她时都会惹得她捂着嘴偷笑,不知道这有什么好开心的。
金融学的书我看了三分之一,无聊时会与孙月涵聊聊这些,她很感兴趣,聊天时也很专注。我很好奇为什么每天早上孙月涵都会比我早到,虽然我是掐着点的,不过孙月涵家离学校这么远依然很早就有点奇怪,于是,在晚上与三成周冲他们两提前打完招呼后,周二的早晨我特意起了个大早,想要给孙月涵个惊喜。
但她是喜了,惊的却是我。我们的早自习是每天早晨七点半开始,当我七点到达校门时正巧碰到了孙月涵,可是我没敢上前和她打招呼,只是躲在一边等着她先进去。因为我看见,送她上学的交通工具是一辆很气派的黑色宝马,司机可能是她老爸公司的职员,和孙月涵道别时样子很恭敬。
我本来是对家境这方面问题并不看重,交朋友嘛,用得着在意太多么?不过今天我却发现我与孙月涵之间有条天堑,就是它让我不敢上前与她打招呼,久违的自卑感又来了,我暗骂一声自己犯傻,本来心情挺好的,何必自找苦吃这么早来。其实我早该想到像孙家这么有钱的富家小姐,孙振不可能让她女儿随随便便一个人走这么远的路来上学,只是想是一种主观的自我麻痹,等到亲眼看见却又是另一种心情。
又是一个甜甜圈放在我的桌上,通过一个多月的相处,我知道了孙月涵有一个习惯,当她心情好的时候都会买一个甜甜圈,或是自己吃或是送给我,挺特别的爱好。
在见识了孙月涵的代步工具的那个早晨,我有些心不在焉,上课也没法集中精神,脑子中那辆黑影一直抹不去,后来下课时我干脆盯着那个甜甜圈猛瞪了十分钟,也不说一句话,吓得孙月涵以为我感冒了。
习惯是一种又玄乎又可怕的东西,它让我感觉与孙月涵在一起是理所当然而不会再脸红害羞。今年的期中考试比往年来的都早一些,所以十月份大家都加紧了学习,想要在新学校新老师新同学面前展现自己的不凡之处。周冲和三成他们也规矩了许多,晚上会练习篮球,平常我们三聚头的时间也变少了,大家不约而同都在选择读书,即便三成读的是小说书,这也让他有点安慰,自认为在高中肯定会摆脱倒数的帽子。
除了自习课,像晚上放学的那一个小时二十分钟,我会和孙月涵一起讨论些白天上课的题目,以前这个时候都是和三成他们在小卖部淘点方便面什么的垫一垫,现在则会被他们骂为重色轻友,我当然会狡辩,我们是互相学习,学习而已。
本来,孙月涵是不吃什么东西的,可是自从十月份第二个星期开始,她中午都会带一个小小的食盒,里面装着一些自己做的点心,等到下午放学会硬拉着我与她一起吃点,初始时我总有些别扭,推搡着不饿,不过拗不过她的性子,就接受了。到底是拗不过她还是拗不过我自己,天才知道。三成曾向孙月涵严重抗议过,要求加入“会餐”的队伍,妹子则直接无视掉他的抗议,只是赏个蛋糕什么的那他自己一边呆着去,言辞正义很有底气,他在这会影响我们学习。
周五下午的体育课是新生篮球赛,我们学校的比赛并不是按照什么特定的时间大家一起来,高一三十多个班,体育课会有排到同一个时间点的,只要能够对上点,就可以自动形成对手,PK掉其他班级就可以晋级,如此一个班只要比上三四次就能进入决赛了。
我们班的对手是高一十二班,他们的队大多是高个子,从外表上看比我们强多了,我们班的篮球队,除了三成看着还过的去外,其他人比我高不了多少,刚刚一米七而已。
不过比赛的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在整场比赛中两个班的比分都紧咬着没有差距,你进一个我就进一个。我和孙月涵站在一起为三成周冲加油,妹子看的很兴奋,一直跳来跳去,一有进去就激动的大喊,居然不管是不是我们班的进球,我看着她的天真发自心底涌出了笑意,以前三成的比赛我也看过,从来没有今天那么飘飘然,多了那么点幸福感。
场中的篮球几乎一直是在空中飞舞,像流星一样划来划去,两支队伍也在拼命的赛跑着,和对手和时间赛跑。距离时间结束越来越近了,我的注意力也从孙月涵的身上剥离,全神贯注地看着场上,现在的比分是八十九比九十一,我们班两分落后。最后三十秒,我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三成拿球,我心中呐喊着三成加油,不经意间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孙月涵也安静了许多,和我一样紧张的看着球场。
转身,过人,最后十秒,三成手眼很快,将球从对手的裆下传给了周冲,球场上的周冲带着隐形眼镜,摘掉大眼眶的他有一种特别的男人魅力,没有丝毫的犹豫,接球,最后三秒,迅速出手,三所有人的注视下,篮球化过一道弧线,去了它该去的地方。
空心三分,完美进球,九十二比九十一,我们班以一分的优势险胜对手。
居然赢了,看着三成激动的大吼,和周冲两人抱在了一起,我的拳头终于放开,心头的大石头缓缓放下,苦笑着听着孙月涵的高分贝,好像刚刚投球的是她自己。
半空中,周冲被一次又一次的七班的同学抛起,三成用力最大,我看他笑的很开心,发自心底的开心,女生们则围在外面窃窃私语,满眼的小星星。这次他两的话终于变成了现实,先是歌谣大赛,接着是篮球赛,确实让着两个家伙小小的出了个风头,也算是上了班级的风云人物榜了。
晚上免不了要有一场庆祝的,可惜他们是球队球员们一起闹去了,反而没有我们这些粉丝们什么事。三成临走时对我和孙月涵做了个鬼脸,一直被我两晒在一边的他好似出了一口恶气,嘚瑟的没边,我和孙月涵相识一笑,不和他一般见识。
星期六,没什么作业,吃完老妈特意给我煮的鸡蛋后我便独自一个人来到新华书店。那本金融学对于我来说难度颇大,看是看了一半,懂的不多,新华书店是个大资料库,我喜欢泡在这里研究东西。
有些人讨厌学习,有些人天生就会被新知识所吸引,就像我这样。初中三年,我读完了四大名著和四十本必读名著,不仅丰富了词汇量,更大的好处是加强我的记忆能力,对各科的学习都起到促进作用。
周末的新华书店人很对,而且大部分是小学生,围在儿童读物区中翻看着童话故事和一些小人书,柜台是不能坐的,他们就或趴着或是斜靠在柜台边,认认真真看着书里的故事,嘴里时不时的咕哝着,将自己想象成书里的小主人公,拥有神奇的魔法和力量,能够拯救整个世界。
他们会让我想起自己的童年,那时我们还只是会玩弹珠打画片的小家伙,懵懂无知,无忧无虑,我不羡慕他们,他们有的我也有过,不同的时代接触的东西不同,但我们都体会过童年的快乐。
在成人区中,关于上班族们的读物占了不小的版块,管理员是位脾气很好的阿姨,即使像我这样只有十五六岁的高中生也耐心的给我解答疑问,什么书摆放在哪里,哪里可以翻动,哪里只是展品不能浏览。
我在读书时会常常忘了时间,老爸老妈都习惯了这点,等到饭点老妈来书店找我时除了不痛不痒的数落我几句外不会有其他的抱怨,我也只是歉意的笑笑,撒个娇什么的,就糊弄过去。
在读多了金融方面的书,有一段时间我会情不自禁的将事物数据化,甚至在理论上算过孙月涵的头发有多少根,不过显然没有答案。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周天的时候我在市场上买了二斤油桃,不是自己要吃,油桃是三成喜欢吃的水果,这点很说的通,他本身就是个猴样,与桃子是绝配。
根据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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