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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我要给你捡肥皂-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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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南风表示他和他身体里另外一个小伙伴都快精分了。
总之,付南风就在这种纠结精分的状态下度过了难熬的几天,时间转眼就到了付妈妈给安排的相亲周末,而这期间,女神一次都没有上线。
相亲的这天晚上,付南风看着女神始终没有亮起来过的头像惆怅的叹了一口气,然后关了电脑,随手抓了两把头发,换了件干净点的t恤,就走上了相亲的康庄大道!
依然是上次那个酒店上次那个房间,付南风轻车熟路的找到了房间号,正准备推门而入,不知道为什么,在伸手的一瞬间他忽然有了一种奇妙的预感。
难以言明,但是却十分奇妙。
付南风没有细想,推开了门。
因为付南风是踏准了时间来的,付妈妈和其他人早就到了,此时正坐在桌子前,聊着天。
房间里并没有太多人,和上次一样,都是两边各两人,不多不少。
和付妈妈聊着天的是一个中年美妇人,果然就像付妈妈好几次强调的那样,岳穆长得非常漂亮,眉眼五官都非常细腻,整体的气质十分优雅,尽管年华不再,但是岁月并没有在她身上留下太过刻意的痕迹,果然不愧是付妈妈那个年代的班花级别人物。
岳穆身上穿的衣服也十分端庄大气,付南风并不认得那些衣服的牌子,不过以他贫瘠的直男(过去时)审美,也不得不承认岳穆身上的衣服设计得很好看。
而岳穆旁边的青年,应该就是这次他相亲的对象了。
付南风默默的开始打量起那个人来。
那个人微微低着头,黑发稍长,眉眼之间依稀和岳穆有几分相似,但是最引人注目的却是他的白,他的肤色很白,很白,宛如洁白瓷胎的骨瓷,白得有些近乎脆弱。
☆、第三十块肥皂
当然,身为一个宅男,由于长期不出门不运动,付南风的皮肤也很白。
付南风的目光从那个人的脸上匆匆划过,便落在了那个人放在桌子上的双手上。
身为一个靠双手吃饭的写手,付南风老是会在有意无意间留意其他人的双手,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大概是个手控,他喜欢修长漂亮的手,那种五指修长,指骨分明,指甲修剪的整洁干净的手。
但是这样的手一般只有女人才会有,而男人的手一般都是五指又粗又短,指节宽大,粗糙厚实的,所以从一个手控的角度来看,他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直男,哪怕他不太喜欢那些女人将指甲弄成五颜六色闪瞎狗眼的样子。
但是那个人的手,却着着实实惊艳到付南风了。
付南风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手,完全符合他想象中一切关于美手的所有定义,五指修长漂亮,指甲整洁干净,就像一双经过精心保养的钢琴家的手。
那个人左手拿着手机,右手随意的搭在桌子上,五指微微下垂。
付南风踏进房间之后,付妈妈抬头看了他一眼,就转过脸对她身边的岳穆介绍了起来:“我儿子来了,这个就是我儿子,叫付南风。”
岳穆朝着付南风笑了一下,很温婉的样子,她的声音也很温和:“这个就是小风啊,长得挺好的,挺精神的。”
付南风有些受宠若惊的揉了揉头顶几根竖立的“精神”的呆毛。
付妈妈又转过脸对付南风介绍:“这个就是我和你说的岳伯母,快叫伯母好。”
付南风立刻恭恭敬敬的喊了一声:“岳伯母好。”
随后就是一通寒暄。
眼看岳穆的神情越来越柔和,显然十分满意付南风这个“儿媳妇”,付南风被付妈妈摧残了这么多年,这会儿看见一个这么温和的长辈,在受宠若惊的同时又觉得有点微妙。
不管怎么说,现在毕竟是相亲现场,话题很快就会转回了正题。
众人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那个付南风一进入房间就留意到但一直被他刻意无视的青年身上,岳穆朝着自己儿子笑了笑,就转过头对付南风介绍开了:“这是我儿子,萧孟笙,萧呢,是笙箫的萧,孟是孔孟的孟,笙是笙箫的笙。”
付妈妈也开始介绍起付南风的状况来,当她说到付南风也是个作家的时候,付南风老脸一红,忍不住喝了口茶水掩饰心虚。
“小风也是作家啊?”岳穆似乎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她笑着问付南风,“不知道小风写过什么书呢?我也挺喜欢看书的,有空的时候可以去看看小风写的书。”
付南风内心瞬间斯巴达了,他怎么能够说得出口!
*小黄书什么的!绝逼说不出口啊!
“咳咳,”付南风再次喝了一口茶水掩饰心虚,缓过劲来了,他才开口说,“没我妈说的那么厉害啦,我没有出过什么书,就是个三流的网络作家,在网上写点闲书,没什么人看的。”
岳穆却兴趣不减,反而笑着说:“网络小说我也看啊,我还看过不少网络小说,小风你说说看,说不定我还看过你写的小说呢。”
“……怎么可能,我写的小说很少人看。”付南风心虚得简直要钻到地板缝里了,如果他真的把自己的笔名说出来了……绝逼是打开新世界大门的节奏啊!
“别这么谦虚嘛,说说你的笔名。”岳仍然一副感兴趣的样子。
付妈妈看不过眼了,她一拍付南风大腿,开口就说:“你就说给你岳伯母听嘛!有什么不好意思说出口的,难道你写的是什么禁~书?”
不是禁~书,胜似禁~书啊!满屏幕男男搅基,简直不能直视!
就算岳穆有个不喜欢女孩子的儿子,也不代表她能够接受这种黄爆搅基文!
付南风擦了擦额头一滴冷汗,这是让他自爆马甲的节奏啊!但是……等等,他不是有个马甲写过正经的网络小说吗?虽然已经坑了好多年,但是大!丈!夫!
想到这里,付南风忍不住为自己的机智点赞,他实在是太机智了!有木有!
“咳咳,好吧,其实我的笔名是……我爱吃黄瓜,”付南风点了点头,“我没什么名气啦,你们不可能听说过……”
他话还没说完,却被岳穆的问打断了。
“你是我爱吃黄瓜?”岳穆语调微微拔高,表情也有些惊讶。
“啊?……是啊。”付南风呆了呆。
该不会……
“写那个我爱吃黄瓜?”
“啊……是啊。”
该不会……
“我知道你啊,我还看过你的小说呢,”岳穆又恢复成笑眯眯的样子,“你最后还太监了……”
果然啊……
付南风呆了呆,为什么他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呢?
出门相亲,结果对象他妈是被自己坑了的读者什么的,为什么他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呢?
“太监了?什么意思?”付妈妈在一旁听得一头雾水,付南风十分鸭梨山大。
麻麻,他遇到坑下亡魂了!
“就是一本小说还没有写完,作者就消失了,”岳穆叹了一口气,她似乎忽然想起来什么,转过头看向她身边一直沉默的青年,说,“我儿子当年也是你读者呢,你太监之后,他低落了很久……”
付南风感觉压在他身上的鸭梨更加大了!
麻麻,他遇到坑下亡魂了!x2
付南风忽然感觉到似乎有目光落在自己身上,他便下意识抬头望向萧孟笙,却见萧孟笙正好看向自己,两个人的视线就这样在空中交错。
平心而论,就像付妈妈的评价那样,萧孟笙的长相真的十分出色,五官似乎自带ps效果。
付南风心想,如果他把萧孟笙的照片po到微博上,绝对会点赞过千转发过千评论过百,一大波妹子会在微博下留下诸如【我忽然发现屏幕有点脏我要舔舔】【三百六十度怒舔男神】【妈妈问我为什么要跪在桌子上舔屏幕】之类奇奇怪怪的留言。
别问他为什么会知道那些妹子想说什么……
因为他现在就有点想这么干。
☆、第三十一块肥皂
在付南风前半生那二十二年的直男生涯之中;他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妹子;也许是善良温柔的邻家小妹型妹子;也许是又萌又可爱的天然呆型妹子,也许是冷艳高贵的御姐型妹子;如果当时有个人告诉他,有一天他会变成一个基佬;他一定不会相信。
但是万万没有想到;在做了二十二年的直男之后;付南风那笔直的性取向就像他的人生一样;受到了某种不可抗力的力量影响;弯向了一个奇怪的方向。
这,大概就是大自然的力量吧。
毕竟大自然的力量可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呢♂
咦,我为什么要在这里加个哲学符号呢♂
总之;在付南风变成了一个基佬之后的第一场相亲中,付南风发现他居然对相亲对象的颜有了种怦然心动的不妙感觉。
这可大大不妙啊!
伴随着“这就是爱~”的神秘bgm背景音下,付南风内心的小弱受开始苦苦挣扎。
不!你不可以心动!这是对女神的背叛啊!
你还记得当年大明湖畔的女神吗!
不准心动!不准心动!这是对女神的背叛!
你还记得你当初的信仰吗?!
说好的女神一生推呢?!
大概是付南风的眼神过于纠结,相亲对象顿了顿,随后对他微微一笑……
——在这里我们要科普一个常识,那就是长相普通的人微笑就是微笑,而长得好看的人微笑那就是……很好看的微笑。
付南风瞬间就被戳中了小心脏。
萧孟笙笑着朝付南风点了点头,发丝微微凌乱的拂过了他的额角,有细碎的阳光落在他的脸上,这种仿佛少女漫画中特有的定格镜头,让付南风忍不住就多看了两眼。
越看越觉得实在是太好看了。
“啊,孟笙在和你打招呼呢,”岳穆笑眯眯的看了看萧孟笙,又看向付南风,“他很少对陌生人笑,你是第一个。”
付南风瞬间就受宠若惊了,初次获得者这种称号什么的……感觉不要太好!
萧孟笙又笑了笑,微微勾起的唇角甚至令付南风有点失血过多,也幸亏付南风皮厚血多,坚持住了,就在他好不容易缓过劲来的时候,却又见萧孟笙朝着自己伸出了一只手来。
付南风呆呆的反应不过来,直愣愣的盯着萧孟笙那只很好看的手。
远看萧孟笙的手很好看,近看萧孟笙的手……果然还是很好看。
他的手心朝上,手背朝下,露出了掌心浅浅淡淡纵横交错的掌纹,付南风并不会看手相,搞不懂哪条是生命线哪条是事业线哪条是爱情线,不过这一刻他忽然有点想去研究一下手相,然后再来帮眼前这只手的主人看一看命数。
付南风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人家这是想和他握手,连忙把自己出门之后还没洗过的脏爪子在衣服上蹭了蹭,才小心翼翼的握住了萧孟笙的手。
萧孟笙的手并不意外的有些冰凉,而付南风的手则是温热温热的,两只手相碰触的时候,付南风大脑一抽,居然冒出了交换体温这样的字样,回过神来,付南风真想把自己脑子里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全都删光。
付南风不敢久握别人的手,于是只匆匆的握了一下,便迅速松开手来,松开手之后付南风竟然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了,便干脆塞回了裤袋里,但是那只藏在裤袋里的手,指尖却似乎仍然残留着萧孟笙微凉的体温。
这个认知再次令付南风陷入了久久的自我唾弃中。
他的大脑开始自动刷新弹幕——
你个负心汉,你对得起女神吗?!
你还记得当年大明湖畔许下的誓言吗?
你还记得当年我们一起追过的女神吗?
女神女神女神女神女神女神女神……
似乎看出了付南风的拘谨和不安,岳穆善解人意的对付妈妈说:“我们留在这里,这些孩子肯定会觉得尴尬,趁着现在还没上菜,不如我们出去走走,让孩子们单独聊一聊。”
付妈妈点了点头,两位妈妈便推门离开了。
付南风呆呆的看着两位妈妈离开,心里则在默默的呐喊——
现在更加尴尬了好伐?!!!
不过谁都没有听见付南风不甘的内心呐喊,随着砰的一声关门声,这个房间里就只剩下付南风和萧孟笙两个人了,哦不,是两个基佬。
基佬付南风用巴巴的眼神看了大门一分钟,却仍然没有把门板看穿,只好把眼神收了回来。
然后付南风低头看向了地板。
第一分钟,付南风十分尴尬,十分纠结,内心十分煎熬。
第二分钟,付南风十分尴尬,十分纠结,内心十分煎熬。
第三分钟,付南风十分尴尬,十分纠结,内心十分煎熬。
……
终于,十分钟过去了。
付南风终于鼓起勇气,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人,却见萧孟笙微微的笑着,付南风顿时觉得小心脏跳快了半拍……
付南风心想,还是随便找个话题,不要让气氛这么尴尬好了。
“那个,我叫付南风,今年二十二岁,”想来想去,也只有自我介绍这一条路可走了,付南风继续说,“刚刚毕业没多久,现在是个三流写手,随便写点闲书,平时的爱好也就是打打游戏看看小说什么的……”怎么说着说着这么像相亲场合的自我介绍呢?
这就是相亲场合自我介绍的节奏吧!
付南风顿时又觉得自己不小心背叛了女神,表情又纠结了起来。
在听到付南风自我介绍自己的名字时,对面的萧孟笙点了点头,似乎示意自己知道了,在听到付南风介绍自己的爱好时,他的手指在桌子上轻轻的敲打着,似乎在认真的思考着。
“额……我听我妈说,你也是写小说,而且很厉害,出过很多书,”付南风小心翼翼的转移话题,“你一定是很厉害的大神吧!哈哈哈,不知道你笔名叫什么呢?回头我去看看你的小说……”
听到这里,萧孟笙轻轻的笑了一下,似乎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付南风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萧孟笙不能说话:“诶,要不我们找张纸……?”然后他就看到了萧孟笙拿出来的手机。
说来,用手机交流好像更方便一点呢。
不过好奇怪,萧孟笙要怎么用手机呢?
然后付南风就眼睁睁的看着对面的萧孟笙登录了企鹅。
然后付南风就眼睁睁的看着对面的萧孟笙那修长的五指轻巧的跳跃着,在手机的键盘上迅速而熟练的打下了一行字。
然后付南风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裤袋里登录了企鹅的手机嗡嗡的震了一下。
付南风呆呆的将爪子伸到裤袋里,摸出了那只在临出门前特意被自己充满了电的山寨小手机,已经登录在线的企鹅尽职尽责的告诉自己有一位好友发了信息过来。
他戳开一看,给他发信息的人正是他不久之前望穿秋水望眼欲穿翘首以盼殷殷期盼却始终没有上线的女神。
残雪惊鸿: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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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南风的大脑顿时嗡了一声,这一瞬间就像有十万只蚊子在他大脑里歌功颂德拍手称快普天同庆奔走相告,又像有十万只脱肛的草泥马在他的大脑里一马平川三马同槽五马分尸万马奔腾……直白的说,那就是——由于信息量过大,付南风的大脑cpu处理不过来,死机了。
第一分钟,付南风大脑的状态:信息量过大,死机中。
第二分钟,付南风大脑的状态:信息量过大,死机中。
第三分钟,付南风大脑的状态:信息量过大,死机中。
……
十分钟过去了,付南风的大脑系统终于开始重启。
系统提示:您的好友【理智君】已上线
付南风呆呆的抬头看了看萧孟笙,又呆呆的低头看了看爪机上残雪惊鸿这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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