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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炼成仙-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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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清了经济帐,一刀两断,孩子暂时寄托在父母家,一个人只身来到外县开了这家小饭店。
    再说这令狐,和老板娘喝得那个投机就别提了,真是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从晚上一直喝到了午夜,还未尽兴,老板娘干脆让厨师和服务员都回去了,打烊以后继续陪他喝,就这样当夜令狐和老板娘就住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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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节 买一赠一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令狐是三天两头往饭店里跑,他把自己生意场上吃喝拉撒的招待事宜全部搬到了这家小饭店,这里简直就是他的家了,这是后话。
    再说这令狐第二天早晨晕晕乎乎的从饭店出来,就径直又到了阿兰的住处,还是铁将军把门,他预感到不好了,马上让马夫过来拉着他直奔阿兰的老家,没见着阿兰他们母子,见到的只是阿兰的父母,阿兰的父母根本就没给他好脸看。你想想看,令狐都和阿兰的父母一般年纪了,阿兰的父母认这样的女婿多别扭,而且听女儿说令狐还有那种风流下三滥的事。你想呀,搁在谁身上,谁不生气?
    就这样三鼓捣两鼓捣的,阿兰的父母受不了村里的闲言碎语,自作主张,就让阿兰和令狐拜拜了。其实他们根本就没办任何手续,也就无所谓散伙了,只是阿兰还给令狐养着个儿子,那可是自己的种,不能亏待着他不是?就这样令狐一狠心,又掏了一笔不菲的安家费和这娘俩的抚养费,算是暂时解决问题了。
    咱再回过头来啦一啦这刘小梅,她跟着令狐风里来雨里去的,对令狐那可是青石打碌碡实打实的,那是实心实意,眼看着自己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了,可是在业务上她一点也不敢怠慢,属于那种泼辣型的,可是近来她发现令狐有事没事的老是往那个小饭店跑,而且把接待的事宜全搬到那个小饭店里去了,她心里就开始犯嘀咕,虽然由于有孕在身的原因,令狐尽量不让她到酒场上去,可是她还是决定到这家小饭店里去看一看。
    就在一天晚上她一个人搭上一辆马车悄无声息的来到了这家小饭店,凭着女人的直觉指引,她很快就把令狐从老板娘的卧室里拖了出来,啥也不用说,刘小梅从饭店出来打上马车就走了。后果不用问,刘小梅不干了,和他拜拜了,又是令狐买上楼房搭上钱,把刘小梅和他们俩那还没出世的孩子给养了起来。
    写到这,你们以为这饭店老板娘王慧倩是省油的灯,据说她也已经怀上令狐的种好几个月了呢,令狐就等着当爹掏钱吧!不过人家老板娘不会让令狐吃亏的,人家家里还有一个小宝贝呢,打算一起带过来认爹呢。对令狐来说,人家老板娘对他实行的可是买一赠一呢!
    野花总比那家花好,野花总比那家花香,毕竟婚姻不是儿戏,见一个爱一个,像黑瞎子掰棒子一样掰一个掉一个那哪能行呢?
    不过令狐的这些娘儿们还真够意思,和令狐分手后,人家一个也没再婚。说起来人家也不是白吃着他的俸禄,白住着他的房的。据说多年后由于令狐荒淫无度,酒色成性,还是肾衰竭而去了,出殡那天,大小媳妇去了七、八个呢。
    你说这该死的令狐,一生活了这么大年纪也太不着调了不是?其实这也是人性的一个方面,这就是人性的弱点。看来他师父让他在人间多接受磨练那是很有他的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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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五章 代价
    在凤凰山区的令家庄,令狐也算是村里的能人了,干啥都是顶呱呱的。
    私塾念完后,村里照顾他,让他放羊。他不但羊放得好,而且还练就了一手绝活,那就是石头扔得准。有哪只羊不听话,他用石头想打它的头,就绝对打不着它的脚,百发百中。因此他管理的羊群特别听话,一点庄稼也吃不了。不光这样,他有时还能带些战利品回来,就是在山上有时羊群把野兔轰出来的时候,他只要石头能够扔得到的地方,保证石到成功,为此村里人没少吃了他打的野兔子。
    由于年轻,当然他对其它的动物也不手软。他在山上放羊时经常碰到蛇,可能是潜意识里对蛇就有敌对情绪,其实就是对他的那个三师哥天虫憎恶的缘故,每次他对蛇都不放过,都用石头把它们打死。时间一长,就把蛇惹恼了。有一天中午在山上放羊,不知什么时候,他的周围全部爬满了蛇,对他严严实实地包围了起来。他吓得大声呼喊,村民们上山以后,蛇才慢慢的退了回去。可能是蛇也不想与人为敌,只是警告警告他罢了,让他以后不要再对蛇下如此毒手。从这以后令狐在山上放羊的时候,再也不敢用石头打蛇了,蛇也因此没有再找他的麻烦。
    除了放羊以外,在水里令狐也算一把好手。县里有一个大水库,他经常和他的同伴们到水库里去游泳,并且每次收获都不小,鱼呀螃蟹呀什么的。人家都说浑水摸鱼,他还真能从浑水里摸上鱼来。他和他的伙伴们还经常用酒瓶装上炸药,再安上芯子,晚上偷偷地去炸鱼,炸药扔进去以后,鱼儿们还以为是扔进鱼食来了,都争着向这里靠拢,往往都是些大鱼先抢着过来,爆炸了以后,水面上漂起一片,令狐他们就游过去把炸死的大鱼拖出来,有的有一、二十斤重呢。
    他们尝到了不少甜头,为此也付出了不少代价。他的一个同伴就是因为在往水里扔炸药瓶子的时候,扔晚了一步,已点着芯子的炸药瓶子在手里爆炸了,把一只手炸去了。令狐的右手也少了两个指头,那是他在山上放羊时捡了一枚手榴弹,在用石头砸着玩时炸的。
    山里的青年就是野,什么也敢干。现在令狐他们又造了几支土枪,开始在周围的山上打猎,这一带山高林密,各种动物还真不少,这下可让这些动物们倒大霉了。
    有一天天快黑的时候,他们跟踪了一只小野狼,到了很远的一条山沟里,他们分别潜伏了下来,就等着野狼出现,你看看这不无意识中又与他的二师哥天狼较上劲了,这该咋好?你就等着瞧吧,一会儿对面的树丛中出现了沙沙沙的声音,并且树丛晃动得很厉害,大家以为是狼来了,神经高度紧张,有人就沉不住气了,一梭子打了出去,就这样一管子铁砂子打在了同伴的脸上,差点要了同伴的命。
    在山上他们也就是打些野鸡呀野兔、狐狸什么的,狐狸肉不怎么好吃,主要是它的皮毛好。有一天中午,令狐又在山上打猎,这次他盯上了一只狐狸,他抬起土枪来就想打。不对呀,那根本不是狐狸,是他爹。他赶紧放下枪,再仔细一看,就是一只狐狸。他再次拿起土枪来,又是他爹。
    就这么放下拿起来,拿起来再放下,倒腾了好多次。“今天这是怎么了,上午从家里走的时候,明明老爹是在家里的,不可能走得那么快,再说老爹来这么远的地方干什么?肯定是自己看花眼了。”想到这,令狐还是举起枪放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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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六章  败类
    只听“哎吆”一声,令狐跑过去一看,老爹倒在了血泊中,脸上中了满满的一脸铁砂子,已经没气了。唉,令狐呀,你出道前不就是一只狐狸吗?你怎么对你的同胞下起手来了?这可是天理不容的事呀!这其实就是报应!
    从这以后,令狐把他的土枪全都砸烂了,他再也不去打猎了,他的身影又出现在羊群旁。
    话说令家庄的令狐本来也算富裕人家,父辈们给他留下了不少田产,吃不愁喝不愁的,家境富裕,可是他却染上了一身吃喝
    赌的坏毛病,媳妇不知劝了他多少次了,又哭又闹的,可他就是不改。没过几年的时间,就把家里的田产输了个精光。
    算是没救了,时间不长,媳妇领着孩子离他而去。不学无术,成天游手好闲惯了,还得吃饭,这可怎么办?狗急了还跳墙,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为了生存,干些偷鸡摸狗的事也就在所难免了。
    这年夏天的一个晚上,趁夜深人静的时候,令狐潜到外村的一户人家的院门外,偷偷的打开人家的牛棚,从柱子上解开拴牛的绳子,牵了人家的一头牛就走,他的心不笨,想连夜赶到外地的集市上去卖了,赚点钱。
    天上不会掉馅饼,还没出村,就被主人发现了,追上来给逮住了。这主人家也不是什么好鸟,可以说也是一个刁民,这天晚上正盘算着到外边偷点呢。
    一听到狗叫,就知道有同行进村了,他想偷偷的出来看看同行的技艺咋样?也好暗暗的跟着学两招。芝麻掉到针眼里了,巧了,没想到这小子偷到自己的家里来了。
    这主人在暗中仔细的瞧了瞧,这小子除了胆子大以外,一点警惕性也没有,村里的狗叫得那么厉害,就不怕把人招来了?可他一点也不害怕,自顾干自的,并且一点技艺也没有,费了半天劲才把牛牵了出来。
    真是三十六行,行行都有败类,这种人留在世上,还不坏了我们这一行的名声,还留他有什么用?看了半天,不但没学到手艺,还生了一肚子气,就这个水平,还敢在这条道上混?
    这主人把令狐给抓回来后,拴在家中院子里的一棵大树上,不打他也不骂他,就回屋里睡觉去了。第二天照例拴在那里,让他在太阳底下晒,不给吃不给喝的,就这样一直熬到第三天中午。等晒得差不多了,再看看令狐那副可怜相,主人就想做点好事,送他早点上路。
    于是主人就在家里放上盐,炒了一锅干豆子,端到了令狐跟前。又饥又渴的,渴比饥还难受,令狐不知向主人乞求了多少次了,就是不给喝。无奈吃喝两项总得解决一项吧?
    好歹主人端来了吃的,不吃就饿着,饿得实在难受了,令狐伸手抓过豆子来就吃,没命的往嘴里填。又脆又咸的干豆子吃了满满的一肚子。等吃饱了,主人就故意把他给放了。
    好不容易解脱了,令狐是没命地逃出了村子,嘴里干渴得厉害,可哪里有水可喝?最后终于跑到一条小河边,可由于干旱,河里已经见底了,只是在河底的小泥沟里还有些水。
    也顾不了脏净了,他趴下来没命的喝了起来,这一趴就再也没起来,他越喝越解渴,越喝肚子越胀,最后终于撑不住了,肚子就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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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七章 馋媳妇 第一节 吃鸡
    这回这令狐就更不着调了,搭上了性命不说,还没落下一点好,背上了一身坏名声,还减了功力,要是再去投生,还得搭进去若干年的功力,这是何苦呢?偷鸡不成反蚀把米,勤劳、正直、诚实才应该是本分。
    话说乾盛年间,在朱家庄有一户人家,户主姓朱叫朱财茂。家境富裕,是庄里有名的大户。膝下有三子二女,个个长得出息,眉清目秀的。为此,朱财茂是看在眼里,喜在心里。真是人财两旺。
    尤其是大儿子朱士俊年前刚娶进来的门当户对的新媳妇令狐,更是让人看着顺眼。人不但长得好看,而且既懂事又能干,从没和公婆红过脸,对公婆孝敬有加,对丈夫体贴入微,恩恩爱爱的。对弟妹又是那么关怀备至。样样都做得周全,三从四德都让她占全了。
    旧社会和现在不一样,媳妇娶进门,照样在一起生活,只是不在一个房间里睡觉罢了,钱财也不分家,照吃大锅饭。这样一来可就难为新媳妇了,上有公婆,下有弟妹,还有丈夫,有好吃的先敬着公婆吃,再让着弟妹吃,上有老,下有小的,轮到自己就所剩无几了,自己只有干活的份了。
    俗话说多年的媳妇熬成婆,慢慢的熬吧。可是这新媳妇,也实在是觉得靠得慌,没出嫁前,在娘家时又吃又喝的,干活又少。嫁入婆家后,突然吃得少了,干的活多了,晚上还要伺候丈夫,活动量大了,还真有点受不了。
    也不能怪媳妇嘴馋,你既然要让马儿跑,你就得给它吃草,这个道理再简单不过了。就这样她有时就趁公婆不在家,弟妹们上学堂去了的时候,再偷偷的吃点,增加点蛋白质,鸡呀蛋呀的什么的。
    鸡蛋是现成的,婆婆也没有数,在烧火做饭的时候,和上点泥巴,把鸡蛋包在泥巴里,放在草木灰里焖。焖熟了赶快扒出来吃,把鸡蛋皮扔到没人看到的地方。至于鸡呀,就是家里喂的小鸡,婆婆也不太有数,就是有数也不要紧,养着这么多小鸡,每天死个一只两只的也很正常。
    想吃的时候,逮上一只,把鸡头一拧,用热水一烫,鸡毛一秃,五脏一扒,顺便采个梧桐树叶一包,外边再抹上很厚的一层泥巴,照例放到炉灰里焖就是了。据说用这种方法做出来的鸡是特别的好吃。现在早已发展成为地方名吃了,据说还以此拉动了这里的旅游业呢,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书归正传,话说一天早上,吃过早饭,公公和丈夫下地干活去了,婆母去赶集了,弟妹们都上学去了,家里就剩下了她一个人,她就开始烧火做饭。她坐在那里一边烧火一边就觉得自己的肚子里空荡荡的,饿得发慌。那就先搞点吃的填填肚子,到中午大家都来了家,哪有自己吃饭的份?想到这新媳妇估计他们现在一时半会还回不来,就照例又逮上了一只鸡,很快拾掇好了就又给焖上了。等焖好了以后从炉灰里扒出来,稍微凉了一会,她就拿回屋里去了。她扒开梧桐树叶一看,只见皮焖得黄嫩嫩的,热气腾腾的,你看那个鲜呀让人看了就想流口水,由于害怕别人回来看到了,也不管热不热,新媳妇是三下五除二,把鸡肉就快速的给吃下去了,光剩下了一个鸡头了。
    吃得还不过瘾,她想:“鸡头我也不能放过了,我也要把它吃掉算了,人家都说鸡头上的肉吃着格外香呢。”想到这,新媳妇就把鸡头放到嘴里去了,她想让鸡头在嘴里多含一会儿,多闻闻它的香味,然后再慢慢的吃。
    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事有凑巧,恰在此时,大门开了,新媳妇以为是婆婆赶集回来了,吃剩的鸡骨头还没拾掇掉,吓得一时没了主意,忘了嘴里还含着个鸡头,这一着急不要紧,嘴一张,鸡头从嘴里咽下去了,恰好卡在了喉咙眼里,堵塞了气管,顿时就给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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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节 还阳
    原来是丈夫在地里干活,口渴了,回来喝点水,顺便想再看看媳妇,并给老父亲提点水去。丈夫本来是兴高采烈的想给新媳妇个惊喜,可是他推门一看,就傻眼了,只见媳妇直挺挺的躺在地上,已没有气了。
    吃剩的鸡骨头还在那里,大家也都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朱家是大户人家要面子,也只能对外说是暴病身亡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娘家哥哥在闹腾了一番之后,也只能要求厚厚的重葬妹子了。丈夫家家境富裕,重重厚葬自不在话下。就这样两天后就把新媳妇给下葬了。
    第二天,外村有两个盗墓贼,听说了此事,认为发财的机会到了。当晚夜深人静之时,他们就带着工具,来到了这座新墓前。他们首先对着墓祷告了几句,那意思可能就是说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才干这些鸡鸣狗盗之事,刨人家新坟,祈求墓主人原谅之类。
    祈祷完毕,两个人就干开了,很快就挖透气了。他们两人也真大胆,黑天瞎地的,一人在上边打着手灯向下照着,一个人就下去了。里边值钱的东西还真不少,都一件一件递了上来,最值钱的东西还在里边呢,就是穿戴在新媳妇身上的金银首饰,只见下边那人,用工具轻轻地把棺材盖打开,放在一边。他让上边那人把手灯递了下来,用手灯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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