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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时代-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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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你是兵工厂的所有者,你原来的制式武器都会无偿提供给你……”阿嘎邛说道。

“好啊,快点提供给我……”

“叭,叭,叭……”陈华眼前的空中,诡异地掉下来几样武器。

1把三棱刺,1把CHB-1单发步枪及弹匣,1只军用水壶,1只中华牌打火机,1把雪枫马刀……

“怎么都是这些破烂,我的冲锋枪和突击步枪呢?还有我的红外望远镜呢?”陈华对掉到地下的东西很不满意,他作战时最喜欢的突突突的武器一样也没有。

这个CHB-1单发步枪是仿毛瑟九八的,这也是陈华热兵器中步枪的第一款武器。其实,在“太空争霸”游戏中,陈华就是借助于这种跳跃式的武器研发才后来居上的,别人热衷于研究火绳枪时,他重点在于积累,用骑兵战术和雪枫刀的完美结合保证了他的利益,当他的单发毛瑟步枪出现后,别人还刚刚进入到隧发枪的水平。

第011章 寻找买主

“团长,目前的兵工厂并不能生产那些产品,此时,兵工厂的技术水平只相当于1900年代,你要的东西需要兵工厂升级后才能生产。”阿嘎邛解释道。

“那怎样才能升级?”

“与游戏中的升级方式一样,只不过需要的数量积累是原来的十分之一。”

陈华终于无语了。他知道,仅这十分之一的数量积累也够他忙一阵子的了。不过,似乎,这个时代的枪械特别好卖呢?自己可不可以,边卖边积累边升级呢。

“雪枫马刀需要多少钱一把?”陈华问道,热兵器比较贵,那冷兵器总该比较便宜吧。

“30公斤稻谷、小麦或者玉米。”阿嘎邛有问必答。陈华的想法很正确,这个价,他还出得起。只是,这**刀又卖给谁呢。如果自己是穿越到了北方,这种骑兵用的利器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但在这南方,骑兵可就稀奇得很了。

至于三棱军刺,陈华不准备对外出售,那东西体积小,杀伤力大,如果流入社会,绝对属于不稳定因素。事实上,现在的陈华已经有了一些想法,只是这些想法还比较朦胧,还不太成熟。他得继续想一想。

对了,还有打火机,自己完全可以大量卖出打火机,这款仿前世芝宝的“中华”牌打火机,因为只涉及到边缘技术,所以被游戏中的陈华提前开发出来了。这东西,完全可以拿来卖。不过,要大量卖还得先到西方国家去申请专利。

“中华牌牌打火机,每1只需30公斤稻谷,每1罐油需2公斤稻谷。”阿嘎邛说道。

“卧槽,这么便宜!”前世现实中,陈华买过一个芝宝打火机,那可是花了788大元呢。相当于150美元,这个时代,这东西至少可以卖到10美元吧?

陈华在地上又坐了一会儿,感觉到夜露的凉意后,才慢慢收捡好地上的东西,返回庙内。不过,当陈华看到那袋小麦时,当即决定再购买一个打火机。一种粮食不够,当然可以用另一种粮食代替。在购买过程中,让陈华高兴的是,蔬菜瓜果也可以折算成粮食,只是折算比例为3斤算1斤,想了想,在这个时代也差不多,甚至有些人还更喜欢粮食一些。

当到了早晨训练时,陈华把一伙乞丐全部叫起来,死命地开始操练他们。这些乞丐的身上,多少有些不良习惯,要校正过来,不得不采取非常手段。好在几人都还算聪明,知道陈华是为了他们好。而每次罚跪时,陈华也要跟着跪一半的时间,“是我没把你们教育好,我也认罚。”可以说,陈华的态度进一步赢得了兄弟们的尊重。

“今天,暂停上山打猎,老二、老三你们继续带人去要饭,今天就留两人守庙子。我要去垭口店办一点事。”早饭后,陈华再次穿上那件比较干净的衣服,同时也穿上了那双旧布鞋,慢慢地向垭口店晃去。当然CHS-1手枪是别在腰上的,1把雪枫马刀用一块旧布包着,装在口袋里背在背上,外人看起来像个长件的物什,但很难想像他是一把刀,两只打火机也同时藏在身上。其他的东西,被陈华轻手轻脚地藏在了佛像之后,等有适当机会时,再拿出来吧。

其实,在吃早饭的时候,陈华就基本上想通了,打火机,绝对不能率先出现在垭口店这个小地方,否则,以后就很难卖出一个好价钱。他今天真要卖的,可能就是背着的那一把雪枫刀。雪枫刀作为前世著名的战刀,由新四军的彭雪枫发明,立下了赫赫战功,陈华希望,这个时代,也应该有人识货吧。

可是,这把刀卖给谁呢?虽然这个时代不像前世刀枪管得那么严,但也绝不可能摆在大街上吆喝,只能悄悄地卖。而且,买主还得是比较可靠才行。

说起可靠,陈华则根本就是睁眼瞎了。

文秀才?看起来对自己比较好,但自己昨天才去了他家,今天去可能不太合适,况且,文秀才是个读书人,对兵器凶器这类东西天生就非常反感。

叶地主家?还是算了,叶地主虽然是镇上最有权势的人家,据说家中还有火枪,但其人却风评甚差,为富不仁之人自然很难跟两个乞丐讲什么信用。当然,此时的陈华绝对有实力,在不知不觉之间将叶地主家给灭了,但那又有什么用呢?自己的目的是挣钱而不是杀人。任何时候,杀人都是不得已的事情。

相对而言,陈华可能更相信张屠户一些,虽然陈华还不太明白张屠户的背景,但也听说过他是袍哥的龙头老大,而张屠户本人也带有很浓厚的江湖色彩,想来,找张屠户应该是一个好选择。袍哥组织前世的陈华从网上了解到一些,一省的头叫老大,一地的头也叫老大。这种源于哥老会的组织,肯定需要武器。只是,这**刀他们会需要吗?

陈华的这种心态,叫“头一回”心态。相当多的人,做某一件事情时,只要曾经有过经验,保证信心百倍,完成得很好;但当他们突然去做某一件从来没做过的事情时,却总是患得患失。

五百米路程走不了多久,就到了镇上,而此时的张屠户正在往案板上摆放猪肉。垭口店附近三乡十八里地,总人口有两万多,但吃得起肉,特别是经常吃肉的人实在太少了,所以,张屠户一天也只能杀一头猪来卖,有时候一头猪还卖不完。

“张叔叔,生意好啊!”当陈华得知张屠户姓张后,每次路过他的店门前都要招呼一声。何况,自己在第一次卖野兔野鸡时,张屠户还当过公正人呢。

“哦,是陈华啊,今天怎么不去打猎,这么早就到镇上来了?”张屠户把抱着的半边猪肉往案板上一丢,也招呼起陈华来。民间谚语,礼多人不怪嘛。这个小乞丐每天笑迷迷地招呼自己,自己当然要回礼啦。再说,张屠户本就是半个江湖人士,自然知道江湖忌讳,老人、小孩、残疾、妇人这四种人惹不得。

PS:特别感谢Q663391书友为本书投下三张珍贵的评价票。另,上一章的序号错了,特以说明,内容不影响阅读。

第012章 成交

“呵呵,张叔,我找你有点事。”陈华说着,看肉摊边已经有了一两个买主,“张叔,能否借一步说话?”

“你们稍等一会儿。”张屠户给两个买主说了句,然后又对着陈华说了句,“跟我来。”就向后院走去。

“陈华,什么事?”张屠户认真问道。他知道这个小家伙,最近也发了一些小财,肯定不会是找自己来借钱的。

“我有个朋友,给我拿来了一件东西,想请张叔给鉴别鉴别。”陈华说着,就从要饭的口袋里取出刀来,慢慢地将包着刀的旧布展开,一把带着红色蛇皮刀鞘的长刀静静地呈现在张屠户的眼前。

“刀?”张屠户已经被刀的外表征服了。

“是,我朋友说,这刀的名字叫雪枫刀,吹毛断发,锋利无比,就是不知到底如何?”陈华慢慢下着诱饵。

“好刀!好威风的刀!”张屠户不疑有它,把刀抽出来,挽了两个刀花,一个劲地赞叹道。

三十年以后的设计自然是现在不能比的。还有一点,就陈华也不知道,那就是这刀所使用的钢材,其实是大炮的炮钢,这个时代,还真的是锋利无匹。

“我能不能试试,砍个什么东西?”张屠户想试试这刀的钢火。

“随便,最好找一块石头或铁什么的。木头可能试不出来呢。”陈华鼓励着。

“要是缺口了怎么办?”张屠户本想找块木头试一下的,谁知陈华竟然这么大方。所谓利刃,也只是相对而言的,真的对着铁件砍下去,十有八九也会卷刃或崩个缺口。

“如果缺口了,算我的。我朋友已经把这把刀送我了。”陈华拍着胸脯说道。

“好,我们来试试。”张屠户早就发现后院中的一块小石头了。石头不大,大约就巴掌大,一寸左右厚,但却是青石。陈华知道,青石是老马山上出产的一种最硬的石头,是很好的建筑材料。

张屠户将那块石头捡起来,看了看,顺便放在杀猪的架子上,挥起雪枫刀,狠狠地砍了上去……江湖人物做事,豪气!

“嘣!”石屑纷飞,石头碎成多块,而刀,却陷进了木架子里。

“呵呵,这狗日的刀,还真是快(锋利)!”张屠户想顺手将刀取出来,谁知一用力,竟然没成功,再摇了两下才将刀拿起来。

“哎呀,还真是没缺口呢!陈华,你可能不知道,我这儿最锋利的杀猪刀,还是去县城王麻子铁匠铺里专门定制的,也不敢说敢砍这青石。”张屠户反复观察着雪枫刀,有些爱不释手地说道。

“张叔,还麻烦你给估个价。”陈华趁机说道。

“怎么,这把刀你要卖?”张屠户有些不解。

“张叔,我一个小乞丐拿着这么一把好刀也不像啊,如果能卖两个银子花花,不是更好吗?”

“说得也是。”张屠户沉吟了一会儿,“陈华,我也不骗你,这刀,如果被识货的人发现,二十两左右的银子也会给的。不过,一般的人却不会出这么多钱。如果,你真的要卖,我给你十二两,如何?”

“张叔,你要买?”

“是啊。我不能买吗?”

“不是的。张叔,如果你要买,我只能收十两银子。”陈华说道。这个价格,与陈华的估计价格相比,高了一倍了。事实上,陈华对这个时代的物价比较熟悉,也仅限于几种生活用品,对于刀枪的估价,至少也低了一倍。像CHS-1型左轮手枪,如果配100发子弹的话,绝对可以卖到二百两以上。因为长枪只有军队或看家护院的人才用,而短枪出门却十分方便。

“那好。我也不矫情,就十两。我马上给你取钱。”张屠户兴冲冲地跑进卧室去了。

就张屠户本人而言,他在垭口店每个月的收入也不过十来两银子,但是,他背后有一个江湖。他买下这把刀,随便卖给谁,最少也要赚一倍。

“陈华,给,这是十两纹银。”张屠户将十两银子递了过来。

“谢谢张叔叔,我走啦!”陈华收过钱,随便往自己的叫化子口袋里一丢,就往院外走去。

“等一等,陈华,你那朋友是干什么的?”张屠户在背后喊道。

“有戏!”陈华心头一喜,但嘴上却说,“我也不知道他是干什么的。昨天,他从破庙后山上摔了下来,是我把他救醒的。他说无以为谢,就把这把刀送给我了。我说我不要,他说这刀,他还有的是,他这次到凯江来,本就是寻买主的。我见推辞不过,就拿着了。我用刀给他削了一根拐杖后,他就径直走了。但是,我想,我一个小乞丐,这刀,还暂时用不上,还不如换两个现银使使。所以,就请张叔帮忙看看,好去找个买主,谁知,张叔竟也喜欢这刀。”

“你那朋友长什么样?”

“长得很喜剧。”

“长得很喜剧?”

“是。”陈华便把前世某著名笑星的模样形容了一遍。

“呵呵,果然很喜剧。”张屠户也被陈忽悠给忽悠笑了。

“张叔,没事,我就走啦。”陈华觉得自己的目的已经达到,如果张屠户真的还需要刀,肯定会再问的。

果然,张屠户把陈华叫住了,“陈华,别忙,听我说。如果你遇到你的那个朋友,如果十两银子他愿意出手的话,你帮我订20把,如果十两银子他不愿意卖,你就将垭口店的张屠户告诉他,就说我这里需要几把刀,请他过来谈价钱。记住了?”

“记住了。那,张叔,我走了啊。”

“好吧。你慢走。记着啊。”

走上大街,陈华想笑,自己小小的鬼点子怎么会有这样好的效果呢?效果好得他几乎不敢相信。

当然,陈华并没笑出来,因为张屠户还远远地看着他的背影呢。身上有了一笔银子,陈华准备再买一些东西。米、面之类的暂不考虑,肉,明天叫老二上街来割。当务之急,是买几套粗布衣服,当然,也要给自己来一套比较好的衣服。因为,陈华有了一个新的计划。

第013章 初入县城

本来,陈华关于“雪枫刀”的说辞一共两套,朋友受伤送一把是一套说辞,这已经告诉张屠户了;另一套说辞是朋友一共留下了10把刀,委托自己出售。但这一套说辞陈华没有用。没有用的原因自然是可信度偏低。你一个乞丐,就算将一个从山崖上摔晕了的人救醒,别人身上没有感谢之物,送一把刀给你不算为过;但是,叫别人留下10把刀委托你帮着卖,则有点开玩笑了。难道别人不担心你把刀私吞了?难道别人一眼就看出你很有能力,这些大凶之器说卖出去就卖出去?

在垭口店,陈华买了七套衣服七双鞋,当然是非常便宜的那种,但也花了将近4两银子,刚挣来的钱又去掉一小半。不过,陈华并不觉得心痛,而是觉得多少有那么一点喜悦感与成就感。几个乞丐兄弟跟着自己,虽说伙食有了明显改善,但近一个月来一直未添一件新衣,上山打猎也好,走村串户要饭也好,还都是一双赤脚。此外,陈华还买了一个能装50公斤粮食左右的布口袋,原来那根要饭的口袋,实在破旧得不成样子了。

再说说与几个乞丐结拜的事情,陈华之所以与乞丐结拜,并不是心血来潮,冲动的结果,而是有过深思熟虑的。陈华被叶家小地主打晕之后,多亏几个小兄弟照顾;陈华在这个世界上举目无亲,这几人就算是自己的亲人吧;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这几个兄弟是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先认识的人,而且彼此感情非常不错,如果培养得当,完全可以成为以后事业的帮手。

回到破庙,陈华将新买的衣服和鞋子拿出来,让留守破庙的老五杨仁和老七林冲顿时高兴得眉开眼笑。

鞋子是软底鞋,几个家伙脚的大小陈华早就成竹在胸,自然不会买得偏大偏小,让老五和老七一试,果然合适,再换上新衣服,两个俊俏小生就出现在陈华的面前。正应了那句话,人是衣桩,全靠衣装。

两个家伙只顾换新衣新鞋,压根没想过买这些衣鞋的钱是从哪儿来的。

“杨仁,林冲,你们好好守着庙子。我要去趟县城凯江镇,快则今日回来,慢则明日回来。我走后,你们要听二哥玄德、三哥蔡明的安排。”陈华换好衣鞋,在庙子里走了几步,觉得还比较合脚,就准备直接穿到县城去了。陈华专门买的这种软底鞋,就是怕新鞋夹脚,好走长路。

“大哥,我陪你去县城。”林冲原来就与陈华关系最好,现在,更是对陈华有一种依赖。

“以后,有机会我带你们进县城。但这次,不行。”陈华想尽可能地保持自己的秘密,哪怕最终也保不住秘密,但拖一天是一天。陈华相信,只要拖个半年一年的,到时再穿帮也比现在穿帮好。

两人只得站在破庙前,眼巴巴地看着陈华背着个破布袋,沿着河堤向着马家河上那座小桥走去。过了小桥就是镇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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