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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唐-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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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李氏?”
郑宏毅点头道:“正是陇西李氏。据说文奴与陇西李氏关系颇为密切,文奴之女,曾嫁于陇西李氏族人。但究竟是哪一房?却不太清楚。反正新罗人都这么说,我也不好追问太多。”
“你接着往下说。”
言庆对这个金德曼,开始产生了兴趣。
听上去,她的身世很传奇啊!
郑宏毅说:“后来真兴王金彡麦宗薨,真智王金舍轮登基。
不过当时掌控新罗朝政的人,依旧是王太后美室。甚至在金伯净登基的时候,美室族人也曾想控制金伯净。只是金伯净不是金舍轮,他的长女金德万甚有谋略,嫁于朝中权臣金龙树之后,凭借夫家力量,与美室相抗衡……金德曼是在五年前返回新罗,甚为金伯净宠爱。
加之金德曼与新罗王室金庾信关系密切,所以隐隐已压制住美室族人的趋势。
只是美室族人与高句丽东部大人渊太祚有姻亲之好,故而金伯净想要铲除美室,也不容易。”
郑宏毅这一番解释,最能引起郑言庆关注的,还是最后一句。
看起来,新罗国国内的状况,似乎也不是很团结啊!权臣美室、王室族人,之间争斗的非常激烈。
美室又与渊太祚有关系,这就变得更加复杂。
金德曼金德万姐妹……
郑言庆的脑筋,开始急速运转起来。他隐隐觉得,这其中定然有一些漏洞可以利用。但利用来做什么?他却想不出来。即便是金伯净王室与美室不合,但在高句丽的威逼之下,金伯净也不敢放任他们逃离。言庆苦思冥想,总觉得,他好像忽略了什么事情,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言庆,沈光他们把这个金德曼劫持过来,定然会引得新罗人骚动。
当何去何从,你必须要做出决断……否则的话,一俟新罗人出动,到时候我们就要腹背受敌。”
“谢大哥,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把金德曼……”
郑言庆连连摇头,“不是这一句,是最后一句。”
谢科疑惑的看了郑言庆一眼,沉声道:“新罗人一俟出动,我们将腹背受敌。”
郑言庆闻听,却陡然抚掌大笑。
“我知道她是谁了……哈,善德,没想到善德竟落入我手中。”
当沈光提起金德曼这个名字的时候,郑言庆就有些耳熟。特别是后来郑宏毅介绍她的经历,更让郑言庆感觉有些古怪。
前世时,他并不喜欢看棒子片。
特别是那些棒子们大言不惭的说某某文化是他们创造,更明目张胆的掠夺华夏文明的时候,他就非常不快。可上层默认,几句不疼不痒的抗议之后就偃旗息鼓。郑言庆虽则愤怒,但身在体制内,有些事情也无法避免。所以,诸如大长今之流的棒子片,他一概不喜欢看。
但棒子们有一部片子,确实拍的不错,那就是《善德女王》。
相对而言比较符合史实……至少在他看来,比某位国内知名鸟导演,耗费上亿资金打造出来的那部,所谓根据《三国志》改变,还原三国历史的《三国演义》,要强百倍,乃至千倍。
善德女王,生于隋唐之交,其父真平王金伯净。
她是新罗历史上,统一朝鲜半岛,消灭高句丽和百济两国,结束朝鲜半岛三国鼎立局面的第一位女王。
或者说,她是后世高丽棒子们的祖奶奶也不为过。
郑言庆前世在观看这部片子的时候,曾百度过一下善德女王的资料。这位善德女王的名字,似乎就是金德曼。
“把这小娘给我带过来。”
沈光等人疑惑不解,不明白郑言庆为何,突然对这个新罗娘们儿产生了兴趣。
不过既然他吩咐下来,沈光也不可能拒绝。他叫上阚棱,两人把金德曼从马背上抬下来,放在郑言庆面前,沈光用小横刀划破了麻袋,立刻从里面滚出来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
“呃……你怎么把她劫持来的?”
郑言庆看着眼前只着贴身小衣,裸露着光滑臂膀和修长玉腿,几近半裸的女子,忍不住好奇询问。
沈光笑了,“劫持她,又有何难?
她住在木槿镇府衙里面,我趁花郎武士不在时,偷偷溜进府衙,以五鼓迷魂香吹入她的房间……没想到这小娘正在洗澡,我见时间紧迫,干脆用床单把她包裹起来,连夜把她带出木槿镇,藏于河边洞穴之中。随后我又回城,杀了两个新罗武士,和宏毅少爷换上他们的衣服,第二天一早,趁木槿镇骚乱之时,大摇大摆的出城……然后带着这小娘,返回山中。”
“你带着一个人,如何出城?”
这一下,连谢映登也好奇不已。
他没有见过沈光出手。几年前白雀寺一战,沈光因手臂受伤,所以未能展露本领。这一路过来,沈光偶尔会展露几手,但并不是很出众。所以,谢科虽然从郑言庆口中得知,沈光武艺高强,但并不知道他的真实本领。
沈光笑道:“这有何难,只需一根绳索而已。
我把她捆在身上,然后借用城头大纛绳索,溜出城去。然后又借用绳索入城,并不困难。”
他说的轻松,可所有人都知道,那并不容易。
沈光并非一个人,而且还要躲过木槿镇中,新罗武士的盘查戒严。一进一出,神出鬼没,绝非普通人可以做到。
郑言庆笑道:“沈光当年在通远市,就有肉飞仙之名。
十数丈高的旗杆,他可以轻而易举攀岩上去,并能从旗杆上纵身跳下,身轻如燕,落地无声。
呵呵,也许疆场搏杀,看不出沈大哥的本事。但若在斗室之中,与虎狼争雄,胜出者定为沈大哥。”
“肉飞仙,果然名不虚传!”
谢科等人忍不住低声赞叹,郑宏毅更是羡慕不已,“原来沈大哥这么厉害,我却是毫无觉察。
不过,沈大哥你又是如何跟随言庆呢?”
“呃……二十贯钱!”
“啊?”
郑言庆笑着把他和沈光结交的过程讲述一遍,更让郑宏毅顿足捶胸。
“我住在洛阳城里,言庆住在城外,却错失了沈大哥这般人物……言庆,你着实好运。有沈大哥这种高手,又轻而易举得了大黑子和阿棱这样的猛将。为何独你这般好运气,我却没有?”
郑言庆也忍不住笑了……
是啊,回想起来,他的运气的确不错。
这会不会就是传说中的主角光环呢?他嘴角一撇,刚准备开口说话。却在这时,沈光眼神一凝,锵的横刀出鞘,刀刃抵在金德曼的哽嗓咽喉之处,厉声喝道:“我知你已醒,休再装神弄鬼。”
郑言庆等人一怔,向金德曼看去。
只见半裸小娘,长长的睫毛轻轻一抖,咽喉处轻轻一动,睁开了一双,明眸!
第四一章 新罗(六)
郑言庆已经做好准备,聆听高八度的惊声尖叫。
换做任何人,醒过来发现自己半裸身子,躺在冰凉的地上,周围全都是手持兵器的凶神恶煞,都会为之惶恐。轻者惊声尖叫,重者痛哭失声……毕竟奇女子,并非天天都能够见到。
但是,金德曼并没有表露出,哪怕是一星半点的恐慌。
“新罗一直是大隋朝天可汗忠实的臣民,你们竟然劫持本宫,难道就不怕将来我父王禀报天可汗吗?”
看起来,她已经猜出了郑言庆等人的来历,语气中带着一种威胁之气。
郑言庆好奇的打量金德曼一眼。不可否认,这是个小美人胚子。原来新罗人也不似她们的后代那样,全都是由大饼子脸改造而来。至少这个金德曼,颇有些妖媚,长得倒是楚楚动人。
不过,郑言庆不喜欢!
金德曼看上去过于精明,过于冷静,不似个普通女孩子。
美人虽则令人着迷,但是一个过于精明的女人,未必让每个男人喜欢。
至少,郑言庆就不会喜欢。他默然解下身上大氅,披在金德曼身上,遮住了曼妙半裸胴体。
而后站起身来,对沈光说:“杀了她!”
“啊?”
郑宏毅和谢科不由得一怔,有些不明白,郑言庆为什么会对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小女孩儿生出杀机。
沈光二话不说,举起横刀。
“慢着,我可以让你们平安离开新罗。”
当郑言庆把大氅披在她身上的时候,金德曼还心中窃喜。就知道这些中原人,会向她低头。
她在陇右生活了十年,能说一口流利的官话,更自认对中原人的习性很了解。
可没想到,郑言庆全无半点怜香惜玉之心,把大氅披在她身上后的第一句话,就是要取她性命。
先前强作出来的冷静和高傲,一下子烟消云散。
郑言庆停下脚步,回身饶有兴趣的向她看去。
“我是新罗的公主,我父王最宠爱我。只要你们把我放了,他一定会答应你们的条件,放你们通行。”
郑言庆凝视半晌,突然撇了撇嘴。
“沈光,杀了她!”
郑宏毅诧异的问道:“言庆,既然她答应让我们走,为何还要杀她?”
“宏毅,你刚才也说过,新罗如今王室和美室族人斗的正厉害,她一个小丫头片子,能顶什么用处?
莫说她是公主,就算她金伯净的老娘,在高句丽人的威胁之下,也不敢放我们通行。既然不可能,那她显然是在说瞎话。一个能一下子猜出我们身份和目的的小丫头片子,岂能不知道这其中的轻重?她不过是想让我们放她回去,然后等我们自投罗网,好杀了我们雪耻。
金德曼公主,我说的没有错吧……”
金德曼顿时沉默了!
“可是……”
郑宏毅显然有怜香惜玉之心,还想开口劝说。
然则郑言庆虎目一瞪,目光陡然间变得冷戾起来,让郑宏毅到了嘴边的话,又生生咽回去。
金德曼有些慌张了。
“天朝大人,我真的有办法,令你们通行。”
郑言庆看了她一眼,沉声道:“我事情有很多,这也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好吧,我洗耳恭听。”
“金庾信,木槿镇的金庾信军主,是花郎道武士。
他对我很好,我可以修书一封,请金庾信军主护送你们登船……由木槿镇顺流而下,就是金浦。那里距离天朝不远,只需登上船只,旬月就可抵达贵国东莱郡。金军主是我新罗第一骨贵族,他父亲金舒玄和母亲金万明,在鄙国素有声望,正好掌控洛东水至金浦的水路要道。
金浦是金万明娘家,驾洛国王室昔日领地,只要到了金浦,你们就可以平安的离开新罗。”
郑言庆不动声色,看了看谢科和郑宏毅。
“二位,以为如何?”
“如若真像她所说的那样,倒是可以尝试一下。”
郑言庆走到金德曼跟前,蹲下身子。他沉静的凝视着金德曼,片刻后伸出手,捋了一下她额前发丝。
这可是善德女王的头发啊……如果让后世那些棒子知道,他捋了他们祖奶奶的头发,会是什么反应?言庆嘴角不由得勾勒出一抹古怪的笑意,令金德曼心里,不由得一颤,娇小的身躯,也随之向后一缩。
天晓得,这个动不动就要杀她的男人,又在打什么主意?
金德曼从小流落他乡,又有花郎大将文奴的照顾,心智颇为成熟。
但是,再成熟,终究是个小姑娘。而郑言庆历经杀戮,这身上不可避免的,带有一丝杀气。
即便他没有刻意表露出来,然则对一个小丫头而言,还是极具震慑力。
“你刚才所说,可是真话?”
言庆的手指,拂过了金德曼光滑的脸颊。细嫩的肌肤,在他手指经过之后,生出细密的战栗。
她点点头,想要开口,却发现自己,竟说不出一句话来。
“这么漂亮的美人,我真不想取你性命。
你可不要让我找到借口,说不定我心一软,会让你死的很惨。像你这么漂亮的美人,若是被刮花了脸,赤身裸体的挂在木槿镇城门楼上,想必你的父亲,还有很多人,都会很心痛。”
“我没有说谎,你要是不相信,我立刻写信给金庾信。”
此时的金德曼,还不【“文,】是历史【“人,】上那个【“书,】冷酷高【“屋,】傲,坚忍不拔的蛇蝎美人,善德女王。言庆的语气非常轻柔,可是听在金德曼的耳朵里,却感到遍体生寒。
“既然如此,那就乖乖的写信。”
郑言庆说:“等我们离开了新罗,你就可以回家,和你的父亲,还有你的姐姐,在一起团聚了。”
螓首,若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
金德曼实在不想再和郑言庆待在一起,那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让她无法忍受。即便是小时候被美室夫人追杀,她也没有这样的惶恐。因为她实在不知道,这个相貌清秀,但心肠恶毒的少年,会用什么办法来折磨她。
“沈光,看着她,让她写信。”
“喏!”
郑言庆站起身,往山洞里走。
郑宏毅看他的目光,有点不太对劲儿,似乎很恐惧。
“言庆,你刚才说话的样子,真有点……”
“可怕?”
“不是可怕,是让人起鸡皮疙瘩,有点恶心。”
郑言庆笑了,一把搂住了郑宏毅的脖子,“宏毅,千万别小看了这女人。不如此,她就不会感到恐惧;不如此,她就会像毒蛇一样,随时夺取我们的性命。这小娘,是个蛇蝎美人。”
“她是不是蛇蝎美人我不知道,不过你刚才的样子,倒是很蛇蝎。”
郑宏毅说完,也噗嗤笑出声来。
谢科则轻声问道:“言庆,难道我们真的要靠这个小娘,通过新罗吗?”
郑言庆点点头,旋即又摇了摇头。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他一脸高深莫测的模样,却让谢科原本有些紧张的心情,在突然间,一下子变得轻松许多……
☆‘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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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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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第四二章 新罗(七)
金庾信是新罗第一骨,王室贵族。
年方十八,但在‘花郎’中却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他十二岁加入花郎,十四岁成为花郎武士,得花郎道大魁首,‘国仙’文奴看重,更被文奴视为新罗下一代‘国仙’的继承者。
国仙,是花郎首领的称呼,同时也是新罗王重要辅臣,近似于丞相一样的存在。
十八岁的金庾信,就获得这样的殊荣。不仅仅因为他是王室贵族,武艺和兵法,也属翘楚。
十五岁就进入军中,并且在与百济、高句丽一系列冲突中,立下赫赫武勋。
隋朝皇帝与高句丽人开战,金庾信可能是最为兴奋的一个。在他看来,隋朝皇帝要动真格的了,高句丽根本不堪一击。于是,他三番五次向新罗国主金伯净,还有丞相文奴谏言,请求出兵高句丽,协助隋朝大军作战。但由于美室族人的阻挠,他的谏言最终未能通过。
不仅仅如此,金庾信还被赶出金城,驻扎木槿镇。
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建议把他赶出金城的人,居然是他的授业恩师,花郎国仙文奴。
在离京之前,文奴对金庾信说:“把这次离京,当成一次历练吧……如今高句丽尚未灭亡,我们不能轻举妄动。一俟隋朝皇帝失败,高句丽人或许无力报复隋朝皇帝,却能报复我们。
所以,我们要做的是,静静等待……在合适的时机,做出合适的选择,才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什么是合适的时机,什么是合适的选择?
金庾信刚抵达木槿镇的时候还不明白。但随着隋朝大军兵临平壤城下,旋即有诡异战败之后,金庾信似乎明白了!貌似庞大的隋朝帝国,也许无法消灭高句丽人。而辽东的战局,似乎更证明了这一点。新罗国,并不适合参与这场战争,他们要想生存,想要壮大,最好的办法,就是让高句丽人和那个庞大的帝国不断发生战争,消耗双方的力量,以谋取利益。
说好听一点,叫做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如果再直白一些的话,就是做墙头草。那边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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