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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不代表不爱-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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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将在这一刻,完完全全退出他的生命。
“这怎么可以……”旁边那个男生还没有说完话就被云清初捂住嘴巴,他背上行包,拖着那名男生走出宿舍门口,留我在原地迟迟反应不过来。
他知道的,我离开他等于要离开公司,等于要白手起家等于要继续拼搏更多年,所以他给我最好的路让我顺畅地走,也是他最后的爱。
我差点忘记,只要他爱你,他从来都不奢侈,永远将更好的留给你。
我闭上眼竟掉下泪滴,是为谁呢?为他的无私,还是我的自私。
☆、第 37 章
番外篇之卓飞扬(下)
他走了之后,我发现自己好象犯了错,却不晓得问题出在哪里。时间长了,夏暖暖的活泼渐渐成为了我的困扰,我向往起安静的生活。
他不在的日子越来越长,我开始害怕会有时间空闲下来,用最忙碌的工作程表灌昏自己,努力让自己的思路被复杂多乱的文件牵制,因为在我清醒的时候,我就会很想念他,那种思念是无穷无尽的。
我想过回头,更害怕回头,毕竟大错终究已经筑成,很多事再也无法重新开始,而且我最怕的是,他那个人是世界上最有情亦是最无情的人,如果我有一天回头,得到的是他的疏远与冷漠,我想我会发疯。
这几来我过生日,无人能再给我惊喜,没人吻著我的嘴用最含蓄的方式告诉我,他爱我的全部。即使再过度劳累,也没有人会从国外带酒回来告诉我,它很适合我了。工作入迷也没有人会坐在沙发上看书陪我过夜了,待在公司更不会有人带夜宵,回家更不会有人对我笑要求一个温暖的拥抱。
他所有的表现都在证明他爱我,他需要我。而我早沈溺在他给的我爱中无法自拔,却傻得不知,我时常还会在想,这些是否,是他用来报复我的手段,让我独自一个人逗留在我们的回忆里,不愿醒来。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让他转让给我的公司发展上国际,并开阔了自己的事业。
我以为永远都不可能见到他了,结果有一天,我被暖暖纠缠无可奈何才陪着她,进入超市逛街,只是一个背影而已,却熟悉地让我喊出名字,难以控制地一遍一遍呼唤着他,甚至带着暖暖跟上去。
他回头,我愣住了,现在的他比以前更美丽了。
我本以为,人的容颜经过时间的洗礼,总会有褪色一天,可他却更加美得让人窒息了。
暖暖在我旁边一直不停地跟他讲话,而我连一句都没能听进耳朵里,我全身上下只有眼睛是清明的,因为它要看着他,而其它的地方都如同坏掉般停止了运作。
最后暖暖转过来对我说:“真的真的是很漂亮啦……”
我才彻底清醒没有理会她,转向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变得很友好很淡然:“最近过得好不好?”由于刚才一直关注他,现在我才发现他的旁边还站着一个人,居然是当天那个男生。
我是否该庆幸自己的记忆力太好了,他是不是已经替代了我的位置?
我注视着他敷衍了我问候,然后找借口离开的样子,终究只能叹息的送走他们。
自从
这天过后我就无法控制自己,找寻了有关他的全部信息,最后甚至是收购了他家公司,料想不到的是才收购几天我都没来得及处理好公司繁琐的事情,湛无拘却闹上了一条大新闻,而云清初关在房间不肯出门。
我去找他的时候,一直在诉说我有多么想念他,而他没有半分的动摇,淡然冷漠,却因为另外一个突然从窗户边出现的男生,那个同样在那天忽然冒出来揍我的男生,他叫于朝阳,我看着他们亲密的动作无法动弹,看着他们的离开只能长叹一口气。
我的指甲掐入手掌心,流出血液。
承认吧!卓飞扬,你在嫉妒,嫉妒得快要发疯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每走到一处就克制不住的想起他,我已经不能失去他了,我开始筹划起来,从湛无拘的新闻下手,再到跟李在真的合作,我一直在等待一个契机,终于在一场宴会上我成功的将他收纳入怀中了。
我回忆起他的画,帮他复制了画里的一切,带他去看,看着他不胜欣喜的样子。搂住了他的腰部,跟他聊起花的信息,变相的证明我的心,我知道,他会懂的。结果他却告诉我,他的爱人已经是于朝阳。
我愤怒离去,终于在李在真发给我的照片上,豁然开朗了,于是回去找他了。
他看到的时候脸上的表情非常寒冷,他要求静一静,我体贴的允许了。第二天的晚上我又再次去找他了,他又向我提出要求并且给了一个条件。
任我处置?那时候我的心颤抖了一下,以为终于他想通了。
打完电话我才知道没有,他只是在争取机会,这个人,爱了就爱了,根本不会变。我慌乱了,疯狂得吻了他,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能平息安抚自己的心情。
他居然……居然咬舌自尽,我将他送进医院,耳边一直回旋着他的话,最伤人心的话。
“我认为,错过就是错过了,再也回不去了。”他爱一个人,爱得让你深陷其中,他不爱一个人,绝得让你无法继续。
他昏迷了几天,我在大街上到处兜转,最后走到他现下所住,敲了敲门,看见开门的于朝阳沉下一张脸,满眼疲惫,浮现出黑眼圈。
我暗自发笑,幸好,他不爱的我失去他的心,而爱他的你失去他的人,都好不到哪里去。
“你来干嘛?你把清初带去哪里了?”他怒吼。
“不先请我进去坐坐吗?”我笑道。
我们僵持了许久,终究他因为有清初在我手上而不敢乱来,客客气气请我进门,绕到客
厅,我一抬头就看见面对白色的墙壁上面,挂上了一幅,我惊得说不出话来。
那是,云清初的画迹,而他画得是于朝阳。
我踉踉跄跄地走过去,想要伸手抚摸那副画却看到,画下面留下的一句话。
在我们的生命里,只会遇见那么一个人,不问理由,不合逻辑,在你的脑海里永远忘不掉。
我颤抖地回头问于朝阳:“这副画为什么要挂在这里?”
“清初留了个小纸条,叫我挂上这个最显眼的地方。”他说,目不转睛的盯着那副画,眼中有泪光闪烁。
我愣住,随即仰头大笑,笑到把眼泪挤出来。
李红基,你用自杀来告诉我,除非是他,否则任何人对你做出什么,你就以死对待。接着猜想我会在你昏迷的这几天里来找他,所以早就策划到这一切等待我的来临。
我知道,你是怕,我会伤害他,以这种方式告知我,你爱他,已经认定了。你就算是连他半根寒毛都不愿让我伤到,以这种绝情的方式让我彻底死心。
你对爱的人的照顾与顾及,真是一点都没有变过。
他,何德何能得到你这样的爱,而以前的我,又何德何能啊?
我笑到最后,颤抖对不明意味于朝阳的开口,讲述了一切,注视着他每听到一处就难以置信起来,最终和我一样颤抖着身体,但我知道,他的颤抖是因为感动,因为震撼。而我的颤抖是因为……寒心。
结束这个话题,我深呼吸:“去吧,去找他吧,他现在在XX医院。。”
他夺门而出,留我在原地。
这次我帮你们是为了什么,也许是想让自己为你无私一次,来抵还你以前对我付出的一切。
希望我能帮到你,希望你能够幸福。
我爱你,会永远着爱你,即使你再也不属于我了。
因为,在我们的生命里,只会遇见那么一个人,不问理由,不合逻辑,在你的脑海里永远忘不掉,而你就是我的那个人。
☆、尾声
在朦胧之间感觉到自己手掌心多了熟悉的温度,云清初倏然睁开眼,目光在短时间迅速恢复了清明,他微转头就可以看见于朝阳哽咽到说不出话来的脸,苍白的脸色终于增添了红润的气息,他略显无力的起身,靠在床板上面,伸手扶摸于朝阳的脸部。
他掌心的温度稳固了于朝阳激动的情绪,于朝阳静静地闭上眼,任他抚摸,然后自己也伸出手覆盖上他的手,同时他们另外一只手也相错交握,十指紧扣,外面的阳光斜射进来,两个人的影子在并不是强烈的光线下,几乎合成一体。
于朝阳缓缓睁开眼,目光对上云清初的脸孔,那是张时时刻刻都艳丽动人的脸庞,只是此时,少了那份雕塑般的冷漠,多了最具暖心的温柔,他再也忍不住要打破现在这般美好的沉默:“卓飞扬把一切都告诉我了,清初你太傻了,太傻了……”
“朝阳……”云清初略显憔悴的脸孔有了点的笑意:“为爱付出,并不是傻,是值得。”
“其实,一直以来,因为有飞扬作为前科,我怕重蹈覆撤,所以保留了爱你的那份心,希望你能不在我的爱中成长,能自己握紧我的手,我也是自私的,让你受苦了……”
“不,我不觉得苦,我很幸福。”于朝阳使劲摇着头。
他望着于朝阳,眼睛里有泪光闪烁:“朝阳!人的心只有一颗,我曾经爱过飞扬的那颗心已经破碎了。”他握住于朝阳的手,牵着他的手慢慢安放在自己的胸口:“而这颗,是因为你而重生的。”
于朝阳的喉咙如同被堵塞住,哽得发不出声音,他双手敞开狠狠地拥抱住了云清初,然后捧住他的脸,用力地吻下去,直到云清初的氧气都被他抽空才肯罢休,但也仅留有给他呼吸新鲜空气的权利,四片唇瓣的零距离接触,让两人喘息之间满是彼此的味道。
在这段感情中,于朝阳总以为,在不断努力付出的人一直独有他,云清初只是被动接受后来演化成习惯,直到这一刻才真正明白,他的付出一向都是通过外在的体现,所以才促成看得到的形迹,而云清初的付出一直是内在的默默,所以毫无踪迹,但他彻底付出的是,他身上唯一的心。
是啊!云清初身上唯一一颗心,是完完整整属于他的。
他热泪盈眶地抬头,近距离的对上云清初那双清澈中包含无数纵容的清丽容颜,心中一动,哽咽地笑起来。
“清初,我们结婚吧!”
云清初依靠在于朝阳的胸膛里,倾听着他心脏的跳跃,暖暖地笑了:“好。”
第二天,云清初公开
从此退出娱乐圈,当记者媒体将话筒递到他嘴边的时候,他的笑容是从来都没有过的温和与甜蜜,美得无与伦比,他只说一句话。
“我也是个平凡的人,只想和我所爱的人,过上平凡的生活!”
☆、后记
后记。
关于结局。
我曾无数次想过结局要怎样漫长怎样甜蜜怎样美满,到最后我却以这个才一千个多字的尾声结束了这篇文,不知是出自于怎样的原因,写来写去大修特修,我都觉得不满意,改又改删又删,最终只留下这样少得不能再少的尾声。
因为我觉得,已经没办法再去写些什么了,这篇文一路下来就够了。
关于意义。
写这篇文的初衷是在一个早晨,突然从梦境里醒来,立刻打开电脑写下开始。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面的爱情故事很轰轰烈烈,其中有一个被主角抛弃的配角,他被主角抛弃的原因,很简单,是他的生活太平淡,主角无法忍受。
太平淡的爱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这是梦境里曾出现过的一句话。
我醒来的时候就特别想写一种故事,里面的爱情很平淡,却爱得执着,不会回头。
写这文的期间跟我非常好要的晴曾对我说,我并不希望你写到最后什么都没有。
那时候我喉咙被堵塞住发不出声音,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要讲给她听的,但我希望写到最后才说,这篇文,表达的旨意,是一种执着的爱情,绝不动摇的信念。
关于主角。
这篇文里面的云清初,有人喜欢也有人讨厌。
做为一个制造他的人,我不得不说,我很喜欢他,甚至是很爱这个角色。
我不知道,我笔下的他会给人怎样的感觉,但他给我的感觉,我想要写出来的感觉中,他是世界上最绝情又多情的人。
他的绝情是给他认为不相干的人,而他的多情,只给他所爱的人。
这样有什么错?他只是爱得比别人直接,爱得比别人果断,爱得太唯一而已。
他没有错,这就是他的爱情,他只是在用自己的方式,为他所爱的人付出。
所以,我爱他,因为,我正是如此。
这篇文里面的于朝阳,有人会喜欢也会讨厌。
做为一个制造他的人,我不得不说,我只是想把他写得真实一点。
在写这文的时候我一直不断的在强调,想要让他成长,可到最后我又觉得没有必要了。
他拥有了人的本能,心软是他的特征,不安是他的害怕,这些都是人性。
虽然他爱得不够自信,但是他从来都没有动摇过,甚至被这种不安折磨的打算离开云清初。
他只是有点盲目,害怕自己配不上云清初,但他的爱也是无私的,也是坚不可摧的。
所以,请不要觉得他爱得太畏缩,他只是太爱太爱了,爱得害怕失去。
最后,结束了一切。
再回见,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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