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密室之不可告人-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黎希莹咬了咬下唇:“我根本没时间投毒。我和智凌在这里楼下的麦当劳买了这杯汽水后,智凌就一直把杯子拿在手上,我碰也没碰过。到了这里,智凌一直在我身边,我根本没有投毒的机会。你不会认为我是趁他不注意,戴上手套,偷偷地把杯子的盖子打开,把毒药放到汽水里,然后再把盖子盖起来吧?要做这么多事情而不让他发现,除非他是白痴!后来我们一起上洗手间,虽然离开座位的时候,是他先走,我跟在后头,但那也只是一秒的时间,我根本无法投毒。而在我从洗手间出来后,他就中毒身亡了。警察先生,现在你明白了吧?我根本不可能是投毒的人!”
我插话道:“会不会是你们在麦当劳买下这杯汽水前,杯子里已经被放下毒药啦?”
慕容思炫却说:“他们进来的时候,我看到朱智凌在喝汽水。也就是说,至少在那个时候,杯子里是没有毒药的。”
沈刑警“哦”的一声,若有所思:“这么说,凶手是在电影开始以后才投毒的?”
黎希莹忽然提高声音,说道:“如果是这样的话,凶手就是你们其中一个!你们一定是在我和智凌上洗手间的那段时间里投毒的!”
她话音刚落,刚才把杯子拿去检验的警察回来了。经过检验,那杯子上有朱智凌的指纹,此外还有几组指纹,估计是属于麦当劳的工作人员的,而黎希莹的指纹果然不在上面。
“我早就说了嘛,杯上是不会有我的指纹的!”黎希莹大声说,“你们可以拿这杯子去检查一百次、一千次,别说指纹,即使是我的一个细胞,也不可能残留在这杯子上,因为我自始至终都没有碰过这个杯子!”
沈刑警脸色一沉,重重地“哼”了一声。
我说道:“咦,这可奇怪了!首先,凶手是在朱智凌走进播映厅以后,才往他的杯子投毒的。我和慕容思炫一直待在一起,当然不可能是凶手,带票员杨唯唯没有接近过那个杯子,也不会是凶手,沈刑警当然也不会杀人。这么说,最大的嫌疑人就是黎希莹。可是,她的确完全没有投毒的时间,而杯子上,也真的没有她的指纹。那么,凶手到底是谁?他(她)又是怎样把毒药放到死者的杯子里的?”
我说到这里,在场的众人都向我望来。我心中沾沾自喜,故意停顿了一下,才一字一字地说:“这是一宗‘不可能’犯罪呀!”
04
“什么‘不可能’犯罪?”沈刑警打断了我的话,没好气地说,“清凝,别玩小孩子的侦探游戏了!这是一宗真正的谋杀案!好了,所有相关人员,都先跟我们回公安局吧!”
慕容思炫冷冷地“哼”了一声,淡淡地说:“多此一举。案件都侦破了,还跟你回去干嘛?”
沈刑警怒道:“你说什么?”
慕容思炫扭动了一下脖子,慢慢地说:“凶手是谁,凶手是怎样投毒的,这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难道你还不知道?”
沈刑警怒“哼”一声:“你以为你是谁啊?福尔摩斯啊?”他一转头,对身后的两名警察说道,“把他们带回去。”
“等一等!”我说,“沈刑警,你先听一下慕容思炫要说些什么嘛,他的推理能力很棒的,说不定,他真的知道凶手是谁呢。”
沈刑警皱了皱眉头,望着慕容思炫,冷然道:“好,我给你五分钟的时间,有话就说!”
慕容思炫从口袋里拿出一颗水果糖,慢慢地放到嘴里,舔了舔嘴唇,才说道:“清凝分析得不错,谁也没有投毒的机会,连唯一能够接近朱智凌手上的杯子的黎希莹,也似乎是清白的,因为表面上来看,她也的确没有投毒的机会,再说,我相信无论把那杯子怎么检验,也不会检验到杯子上有她的DNA。
“也就是说,朱智凌所买的汽水里,自始至终,都没有被放进毒药!
“但事实上,朱智凌的确被毒杀了。为什么呢?除去其他可能,唯一的解释是:被放毒药的,不是朱智凌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杯子,而是另一个杯子。也就是说,现在留在现场的、被你们拿去检验的那个杯子,根本就不是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里买的那个杯子。凶手把混有毒药的杯子,跟朱智凌手上那没有毒药的杯子掉换了,让朱智凌喝下有毒的汽水而中毒身亡。”
我听得连连点头:“的确有这个可能!”
沈刑警问:“是谁把杯子掉换的?”
“能把杯子掉换的,只有一个人。”慕容思炫说到这里,紧紧地盯着在场的其中一人,用近乎冰冷的语气说道,“那就是你──带票员杨唯唯!”
05
“啊?”带票员杨唯唯──那个眉目清秀的长发女孩,见慕容思炫紧盯着自己,连脸色也变了,颤抖着声音说,“你、你说我是凶手?我、我怎么可能把杯子掉换呢?你们都看到的,我把他们两人带到十五排后,就再也没有接近过他们。我根本没有机会把杯子掉换。”
“你有,”慕容思炫不慌不忙地说,“你有到过他们附近的地方,只是我们看不到。”
“怎么可能看不到?”杨唯唯争辩,“我又不会隐形。”
“你在我们进场以前,就到过十五排附近。”
慕容思炫话音刚落,杨唯唯的面容微微地扭曲了一下。
慕容思炫转过头来,对黎希莹说:“让我看看你的电影票。”
黎希莹把电影票交给慕容思炫。慕容思炫只看了一眼,就说道:“哦,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杨唯唯在我们进场以前,就把一杯投放了氰化钾的麦当劳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就是案发后大家发现有毒的黑色杯子的地方。”
我一边举手一边说道:“我有问题。”
慕容思炫似乎有点不满我打断他的话,瞥了我一眼:“什么?”
“如果杨唯唯早就把有毒的汽水放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那当朱智凌和黎希莹进场的时候,不是会看到座位上放着一杯汽水吗?他们不会觉得奇怪吗?”
慕容思炫嘴角一扬:“他们是不会看到那杯有毒的汽水的,因为杨唯唯没把他们带到十五排。”
我惊呼一声:“什么?”与此同时,杨唯唯脸上露出了绝望的表情。
慕容思炫乘胜追击:“杨唯唯把朱智凌和黎希莹带到十四排,就跟他们说,到了。一般情况下,他们是不会去质疑带票员的,带票员说到了,那就是到了,也就是说,这里就是十五排了。而坐下以后,他们更加难以发现自己坐在第几排,因为只有在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才会标记这里是第几排。换句话说,他们一直坐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上,却自以为坐在第十五排了。”
慕容思炫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接着说:“后来,朱智凌和黎希莹上厕所,朱智凌独自回来,这时候没有带票员给他带路了,他唯有根据每一排第一个座位旁边的标记来判断哪一排是第十五排。终于他找到了真正的第十五排,可是他不知道,那里有一杯放了毒药的汽水在等待着他。”
我两手捂嘴:“太可怕了!”
慕容思炫却不理会我,向沈刑警问道:“刚才看电影的时候,你坐在哪一排?”
沈刑警没想到慕容思炫会突然跟自己说话,愣了一下,才说道:“最后一排呀。”
“这就对了,我们坐在第十排,而你坐在最后一排,所以虽然朱智凌是从第十四排离开,然后回到第十五排,但我们却不会发现其中的蹊跷,因为他离我们有一定的距离;而对于他来说,由于我、清凝和你,离他有一定的距离,无法成为他的参照物,所以他回来以后,坐到第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也不会觉得奇怪,不会发现自己所坐的地方跟刚才不同了,因为参照物都离十四排和十五排有一定的距离。”慕容思炫有条不紊地解答。
我随着他的分析,脑袋急速运转,不断地思考,忽然心中又产生了一个疑问,于是又举起手来,说道:“我又有问题。”
不等慕容思炫答话,我自个儿说起来:“照你这么说,现在在第十四排的二十三座上,不是该放着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杯没有毒的汽水吗?可是,好像没有呀。”
慕容思炫点了点头:“你的心思很细密。那杯汽水被人带走了。”
“被谁带走了?”我冲口问。
慕容思炫身子一转,直指黎希莹:“就是她,黎希莹!”
黎希莹被慕容思炫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后退了两步,结结巴巴地说:“我……我……”
同时我问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慕容思炫冷冷地说,“她是杨唯唯的帮凶!她们两人合谋,把朱智凌给毒杀了!”
06
“黎希莹买了电影票以后,通过手机短信,告诉杨唯唯他们的座位是十五排的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当然,短信可能已经被她们删除了。但只要在一个月内,到移动或联通的数据库调出数据,就能查到短信内容,证实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杨唯唯收到短信以后,在十五排的二十三座上放了一杯有毒的汽水。当然,她有充足的时间去处理那个杯子,确保自己的指纹不留在上面。
“同一时间,黎希莹和朱智凌在麦当劳里买了一杯同样的汽水,黎希莹完全可以去碰那杯汽水,因为最后出现在警察面前的,不会是那杯汽水。
“进场以后,杨唯唯把黎希莹和朱智凌带到十四排。黎希莹故意走在前面,坐到里面的座位──二十四座上,把二十三座让给朱智凌。于是朱智凌把汽水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而这时候,十五排二十三座的座位上,也有一杯外形一样的汽水。
“刚才黎希莹说,在电影播放了一半的时候,朱智凌说想上厕所,而事实则有可能是,黎希莹对朱智凌说她要上厕所,并让朱智凌陪她去。在离开前的那一瞬间,黎希莹把放在十四排二十三座上的杯子放到了自己的手袋里。是的,黎希莹的手袋这么大,要把杯子放进去是绰绰有余的。
“只要检查一下黎希莹的手袋,就可以找到汽水成分,从而证明黎希莹的手袋的确是放过盛着汽水的杯子的。
“在朱智凌走进厕所后,黎希莹就把手袋里的杯子交给杨唯唯,让她拿去处理掉。而她自己则走进厕所,给朱智凌打电话,说自己肚子不舒服,让他先回去看电影。接下来,她只需要一直待在厕所里,等候朱智凌自己喝下有毒的汽水就大功告成了。
“我相信,朱智凌最初在麦当劳买的,那个有着朱智凌、黎希莹和杨唯唯三人的指纹的杯子,此刻就在附近的垃圾箱里。警察要把它找出来,绝对是轻而易举的事。
“朱智凌回到播映厅后,走到真正的第十五排里,拿起被掉换的汽水,喝了一口,中毒身亡。杯子上属于他的指纹,就是那时候被印上去的。而我们所听到的‘砰’的一声,就是他倒地的声音。
“另外,我想,在第十四排二十三座和二十四座的位置上,会有朱智凌和黎希莹的指纹和DNA,这些证据都能证明我的推理是正确的。”
慕容思炫说完,长长地吁了口气,望着低下了头的黎希莹和杨唯唯,神情木然,目光异常冰冷。
07
黎希莹和杨唯唯认罪了,并且承认她们的确是用慕容思炫所说的方法毒杀了朱智凌。
黎希莹的杀人动机是因为她发现朱智凌一脚踏两船,除她以外,还有另一个女朋友,至于杨唯唯,以前曾经是朱智凌的女朋友(当时她是短头发的,现在留着一头长发,所以朱智凌没能把她认出来),后来惨遭抛弃,一直耿耿于怀,没能把这个又爱又恨的人放下。
沈刑警把两女带回公安局去了。他离开前,很不服气地对慕容思炫丢下一句:“小伙子,运气不会总跟着你的。”
离开电影院,我和慕容思炫又来到麦当劳,我请他吃了一个草莓新地。
“喂,你还真不错嘛,竟然可以凭推理把犯人找出来,还能抽丝剥茧地把犯人的作案过程推理出来。我一直以为这种事情,只有在小说里才会出现呢。”我对他称赞道。
他一边吃着草莓新地,一边望了我一眼,淡淡地说:“现实世界之中,也有侦探存在。”
“你看你,吃得连嘴巴也变成红色了。”我笑呵呵地说着,拿出一张纸手帕,帮他把嘴边的冰激凌擦掉。
他却有点不好意思,把脑袋扭到另一边去。
离开麦当劳,他对我说:“我回家啦,再见!”
“喂!”我叫住了他,“你不送我回家吗?”
他回头望了我一眼,不解地问:“为什么要送你回家?”
“你是呆子呀!连这个也不懂?”我大声说,“这么晚了,我一个女孩子回家很危险的。”
“哦。”。电子书下载
“走吧,送我回家!”我强制性地抓住他的手臂,向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走了几步,望了他一眼,看着他那副没有喜怒哀乐的呆滞表情,我的心中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不禁说了一句:“到底该说你是智商极高的天才呢,还是什么都不懂的白痴?”
路行中我们交换了手机号码。我说,我有时间就约他出来玩。他说随便。
不一会儿到我家了,不知怎的,想到跟他──这个只认识了几个小时、行为怪异的人即将分别的时候,我的心里竟有些依依不舍的感觉。
“我到了。”我说。
“再见。”他丢下一句,准备离开。
“等一等!”我叫住了他。
“怎么啦?”
“你以侦探自居,那么我再让你推理一个事情。如果你能把这个事情推理出来,我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请你吃十个草莓新地。”
他对我的话感兴趣了:“好,你说。”
“你能不能推理到我姓什么?”我给他出了一个难题。
这个难题是根本无法解答的,哈哈。
没想到他却煞有介事地说:“你让我推理你的姓氏,由此可见,你的姓氏有点特别,不是那么容易猜到的。所以我猜,你的姓氏应该和我一样,是复姓。”
“哦?”我吃了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难得地轻轻一笑,接着说:“根据我的推理,你的姓氏应该是东方、上官和宇文的其中一个。”
我听了这句话,瞪大了眼睛。
他不等我说话,淡淡一笑:“根据我的进一步推理,你应该是复姓宇文,对吧?你的全名就叫宇文清凝。”
“啊!”我大叫起来,“不可能!你怎么可能猜到?你是怎么推理到的?”
他却没有回答我,转过身子,摆了摆手,径自向远处走去,给我留下了一个谜团,也给我留下了一个无法入眠的夜晚。
错位的怀疑
从现实进入小说
慕容思炫发现那个眉目清秀的、一个人在咖啡馆坐了几个小时的男子终于离开了。
他离开前,在桌子上遗漏了一沓稿子。
思炫走过去,拿起那沓稿子,好奇地看起来。
那是一沓打印稿,有七八页,看样子像是一篇小说。
会是怎样的小说呢?思炫有点好奇,于是一页一页地阅读稿件的内容。
结局(2008年1月21日晚上)
李颖思是陶乐旻的女朋友,是陶乐旻这一辈子最爱的女人。
陶乐旻曾对李颖思说过:“你是我的宝贝。”还说过,“这一辈子,我只爱你一个。”
可是此时此刻,李颖思却握着尖刀,狠狠地向陶乐旻刺去!
为什么会这样?请往下看。
陶乐旻(2008年1月18日晚上)
我叫陶乐旻,二十六岁,L市一家上市公司的执行总监,年薪八十万。我住在L市郊区的一座别墅里。
这天晚上,在我家里,卧房之中,大床之上,我把半裸着身体的宝贝搂在怀里,在宝贝的两唇上轻轻地印上一吻,在其耳边悄声呼唤:“思……”
“嗯?”宝贝抬起头,望了望我,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