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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我是你的飞蛾-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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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大哥,我是你的飞蛾
作者:无边烟雨 
文案:背负罪孽而生,他渴望救赎,渴望得到亲情。
像眷恋火光的飞蛾,他扑回他的家,接受了亲人递给他的一纸契约。
“签下这份卖身契,你这辈子都是水家的家仆。你发誓,终生效忠你的主人。侍奉他、保护他、服从他的命令、任他驱遣、永不背叛!”
从少爷到老爷、家主、总裁,唯独不能启齿的是那个称呼——大哥,还有一份深埋在心底的羁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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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见

  微尘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病房里。病房很宽敞、很明亮,空气干干净净的,闻不到消毒药水的味道。
  他觉得四肢百骸都在疼痛,脑子昏沉沉的,眼皮很烫,重得抬不起来。他的左手上正挂着点滴。
  他动了动身子,一声低吟不受控制地从他干裂的嘴唇里逸出来:“唔……”
  “少爷,他醒了。”一个男人的声音。
  他转过头,看到靠窗的地方摆着一张茶几、一把椅子,有个年轻男人坐在那儿,手里端着茶杯。
  微尘有瞬间的眩惑。也许是这男人背后射来的阳光太过耀眼,竟让他觉得他身上镀上了一层光环,看起来宛如神祗。
  他交叠着两条长腿,姿态优雅中透出一丝慵懒,像一只在草地上休憩的豹子。
  说话的人就站在他身旁,态度毕恭毕敬。听他对男人的称呼,想必是他的仆人。
  男人放下杯子,站起身,向他走来。高大挺拔的身躯站到床前,一种无形的压迫感迎面袭来,令微尘呼吸一窒,睫毛轻轻颤抖了一下。
  男人从他雾蒙蒙的眼睛里捕捉到一丝戒备、一丝胆怯,这种小动物一样的表情令他觉得有趣,他微微勾起唇:“小家伙,你怕我?”
  微尘暗暗吸一口气,这个人,的确让他害怕。他五官的轮廓像极了母亲藏在抽屉里的那张照片,只是比照片上的人年轻许多,如果他是水家的少爷,那他应该二十岁。二十岁,已经有这样的气度,真不愧是水家的人。
  心里隐隐划过一丝痛楚。长途跋涉来到K城,如愿以偿地昏倒在水家门家,用这种方式见到水家人……像一只贪恋火光的飞蛾。
  他用手支着身体,想要坐起来,可是一阵晕眩,身体晃了晃。
  一只手伸过来,扶他坐好,把他的枕头竖起来,让他靠着。他抬头,对上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是他。
  “谢,谢谢你,少爷……是你救了我?”
  一句“少爷”,令男人的嘴角又翘起几分。这孩子,很乖巧嘛。
  “昨晚下暴雨,你昏倒在我家门前,我半夜回家看到你,就把你送医院来了。”
  微尘发现,自己身上已换了干净的睡衣。相比他消瘦的身子骨,这睡衣显得太大,好像挂在他身上一样。
  可是心里忽然涌过一股浅浅的暖流。他讷讷地道:“谢谢……谢谢,请问……你是谁?”
  “我叫水云川。”
  果然是他,果然见到他了。这,不是自己想要的么?可他突然茫然了,分辨不清自己是什么感受。
  也许是因为发烧吧,脑子烧坏了,连思维都变得迟钝起来。他这样告诉自己。
  见他呆呆的,水云川有些好笑,伸手拍拍他的脸:“喂,小家伙,回魂了。”
  微尘一怔,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划过胸膛,像细微的电流,麻麻的,酥酥的。这个动作,可以算作宠溺么?
  同时发愣的还有刚刚走进医院的水府管家秦涵的儿子秦霁风。二十三岁的男子手里拎着一个食盒,向水云川挑了挑眉,嘴角露出一抹戏谑的笑容。
  水云川与他从小一起长大,名为主仆,实则像兄弟一样。他不要太熟悉这家伙的表情,他分明在说:“怎么从来没有见你对人这么好过?”
  他无视他的表情,问道:“做了什么给他吃?”
  秦霁风把食盒打开,里面是香喷喷的皮蛋瘦肉粥。
  “是专门为我做的么?为什么他要对我这么好?我只是倒在他家门前的一个小叫化子,不是么?”——微尘心里想着的时候,肚子却不争气地咕咕叫起来。
  这声音在安静的病房里听来如此清晰,微尘的脸刷的一下红透,本来就因为发烧而泛红,这下更是红得滴血。他低着头,一只手揪紧被角,窘迫地往后缩,那样子恨不得缩进墙里去。
  秦霁风和水云川不禁相视一笑。“这孩子真可爱”,秦霁风的表情如是说。
  水云川把手里的食盒向微尘伸了伸,像在诱惑一只小猫:“饿了吧?要吃么?”
  秦霁风愕然看了他家少爷一眼,少爷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坏了?居然去戏弄一个刚捡回来的小孩。
  他善解人意地伸出手:“少爷,我来喂他吧,他在挂水,不方便。”
  “不,不用,我自己可以……”微尘不安地推辞,可秦霁风已经不容置疑地把一勺子粥喂到他嘴边,带着一脸和煦的笑容看着他:“我是水府管家秦涵的儿子秦霁风,我们少爷专门吩咐我送粥给你,你可不要辜负他的好意哦。你瞧,你长得这么瘦,应该好好补补才行。”
  微尘感激地看水云川一眼。虽然因为发烧,他的目光没有那么澄澈,可是他的眼睛像蒙着薄纱的宝石,看起来那么美。
  水云川的嘴角勾起细微的弧度,他发现这孩子身上有种奇异的力量在吸引着他,让他对他产生莫名的疼惜。这,不仅仅是因为他长得像他母亲。
  是的,昨晚初见时,就是因为这孩子长得像他母亲,他才会救了他。可是不能否认,当时他身上还有另外一种气质打动了他——虽然他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身上带着各种各样的伤痕,典型的一个小叫化形象。可他漆黑的眉毛、挺直的鼻梁、紧闭的嘴唇,无处不给人坚强和倔强的感觉。
  这孩子虽然高,却特别瘦,抱着他的时候简直没有份量。可是水云川把他抱在怀里的时候,却有一种很真实的感觉:他要保护这个孩子。
  现在,这种感觉更加清晰了。
  秦霁风一边喂粥,一边跟微尘聊着:“你叫什么名字?几岁了?怎么会到K城来?”
  “我叫微尘。”
  水云川和秦霁风都不觉一怔。微尘,这名字……听起来有些悲凉。
  “姓什么?”
  微尘垂下眼帘,可是睫毛因为不安而颤动了一下:“我……没有姓。”
  怎么会连姓都没有?水云川想问,可他从微尘脸上捕捉到一抹黯然,心想,这孩子必定有什么不愿为人知的痛苦,于是便作罢了。
  “哦,那么,你几岁了?”秦霁风再问。
  “我十五岁。”微尘喝下一口粥,感觉到胃里有些暖意,他抬起头,轻轻道,“我和妈妈两个人生活在浙北一个小山村,妈妈是一名小学教师。我们那里几乎是与世隔绝的,我们生活得很简朴,但也很安宁。可是,去年下半年,妈妈得了癌症……”微尘的声音哽咽了,可他死死咬着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秦霁风无声地拍拍他的肩,以示安慰。
  “对不起……”微尘道了声歉,带着浓浓的鼻音。秦霁风又喂了他一口粥:“慢慢说。”
  “是。”微尘缓了缓情绪,才继续说下去:“三个月前,妈妈病逝了。她临终前对我说,离开那个小山村,到大城市里去谋生。她说,她对不起我,把我一个人孤零零地丢在世上,可她希望我坚强,希望我好好活下去,长成真正的男子汉……
  “因为妈妈的病几乎化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连房子都抵押给别人了。在给妈妈举办葬礼后,我身上只有可怜的三百元钱。我带着这点钱离开家,往大城市里来。
  “我茫无目的,自己也不知道怎么来到了K城。我想去找工作,可我只有十五岁,没有人敢用我。我从来不知道,在大城市里找一份工作这么难……我光花了身上所有的钱,又找不到工作,我没脸去讨饭,只捡别人丢弃的东西吃,晚上睡在公园长椅上。
  “昨晚,我也不知道怎么昏昏沉沉走到水少爷家门口了,雨好大,我想避雨,我头晕,身上到处疼,是被街上那些小流氓打出来的……”
  秦霁风忍不住心疼地搂了搂他,柔声道:“好了,现在没事了,我们会给你治好病、养好身体的。先别说了,填饱肚子再说吧。”
  一碗粥喝下去,微尘的五脏六腑都暖起来,脸上的红晕也似乎褪了些,看起来皮肤很白。
  秦霁风仔细看了他两眼,不得不说,他长得确实像夫人,是个很漂亮的男孩。难怪少爷会怜惜他。
  要知道水氏在K城是赫赫有名的大家族,内部规矩森严,像这种随随便便收留一个来历不明的陌生人的事,若被老爷知道,可是会责怪少爷的。
  不过,以少爷的脾气……好吧,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他决定了的事,也没有人能阻挡得了。可是,今天救了这孩子,以后呢?
  微尘的神智已经清明了许多,他坐直身子,向水云川弯下腰,恭恭敬敬地道:“谢谢水少爷救命之恩。”
  水云川摆摆手:“我可不是白救你的!”
  微尘一愣:“……是,我会报答水少爷的,可我现在身无分文,等我工作了,赚了钱……”
  “你那么小,怎么去工作?谁会要你?嗯?”水云川突然口气恶劣起来,瞪着微尘。
  微尘被他瞪着手足无措,张口结舌:“我,我……”头垂下去,嗫嚅着,小心翼翼道,“我可以做牛做马,报答水少爷。”
  水云川微微一愣,眉心慢慢皱起,像在思考什么,然后盯着微尘,目光犀利:“你要是不想再去流浪,我可以买下你。”
  微尘一震。买下他?
  “跟我签下卖身签,一辈子做水家的家仆。我会栽培你,让你受高等教育。将来,在家里,你是我的仆人和侍卫,在公司,你做我的助理,你可愿意?”
  秦霁风只听到头顶雷声阵阵,他惊愕地看着水云川,终于忍不住提醒:“少爷,老爷他……”
  水云川大手一挥:“老爷那边,我自然会向他禀报,他本来就在为我培训侍卫和助手,不会不答应的。”
  秦霁风只好噤声。
  微尘脑子里却又开始发晕:“侍……侍卫?”这不是古代的名词么?
  秦霁风倒被他可爱的样子弄笑了:“小家伙,你奇怪了吧?告诉你,水家是个古老的大家族,现在虽然是新社会了,可水家还有一些古老的规矩没有改变。
  “比如,人家叫保镖的,我们叫侍卫。水家规矩繁多,平时不要求太多繁文缛节,可每一位新来的仆人或侍卫,都要向主人宣誓效忠,还有,做错事要下跪请罚,还要到刑房受罚。
  “老爷是水家的家主,开家主大会的时候,每个人都要向老爷下跪行礼的。”
  下跪么?微尘在心里轻轻叹口气,本来就应该的,不是么?他们是他的长辈,何况,他还欠着他们。
  水云川看着他,奇怪的发现,这孩子脸上只是露出淡淡的忧伤,像在缅怀什么事,并没有惊愕不解或者抗拒。
  “我给你三天时间考虑,等你病好再答复我。”他丢下一个命令。
  微尘却突然从床上跪起来,刚才还那样虚弱的,此刻却好像充满了力量,目光坚定地望着水云川:“不,少爷,我现在就回答您。我愿意,我愿意做您的仆人,愿意一辈子追随您!”
  他的声音虽然沙哑,可听起来却掷地有声。
  水云川的眼睛亮了亮,目光变得越发锐利,带着种上位者的威严,一字字道:“你确定?”
  “是,少爷,我确定。”
  “一辈子?”
  “一辈子。”
  “永不背叛?”
  “永不背叛。”
  “好。”水云川一锤定音,“既然这样,你从此跟着我姓,叫水微尘。”
  微尘身躯一颤,低下头:“……是,谢少爷……赐姓。”声音哽咽了。水微尘,水微尘,他终于可以姓水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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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老爷

  “微尘,以后我们可是一家人了哦。”秦霁风向微尘挤挤眼睛,柔和的声音如春风般拂过微尘耳际。
  “谢谢秦先生。”漆黑的眸子中带着一层薄薄的雾气,喝过粥,嘴唇有了一些润色,微微开启,露出洁白的牙齿。
  秦霁风笑道:“傻小子,叫得这么拘谨。我跟你一样是水府的下人,就叫我秦大哥好了。”
  旁边的水云川听得不爽,瞪了秦霁风一眼,似乎在说:“我可没把你当下人看待!”
  秦霁风笑笑,略有些调皮。他年纪比水云川大,可因为五官线条相对柔软,表情也比水云川生动,整个人显得极富亲和力。
  看着他们之间的互动,微尘心里泛起淡淡的酸楚,可他脸上依旧带着乖顺的笑容,应道:“是,秦大哥。”
  就在这时,水云川的手机响了,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看了一眼,脸上的表情微微一敛,身子也似乎下意识地站直了,摁下接听键:“父亲,您回来了?是,我这会儿在外面……昨晚在门口捡到一个昏迷的少年,我把他送医院来了……好,我马上回来。”
  在听到那声“父亲”的时候,微尘的心脏猛地震动了一下,一种钝痛伴随着酸苦,瞬间弥漫了整个胸腔。
  可是,父亲,他为什么要叫父亲而不是爸爸?这个称呼,听来有些疏远。是因为……他还在怨么?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并不好?
  收起电话,水云川回头对秦霁风道:“我父亲回来了,我要马上回去,你在这里陪微尘一会儿吧。”
  秦霁风点头称是。
  水云川又吩咐微尘:“好好养病,尽快出院,我等着你回来签卖身契。”
  “是,少爷。”微尘低下头,一缕头发安静地从额头垂落。
  “现在是五月,离开学还有三个多月,我要抓紧给你补习功课。对了,你应该上到初二吧?”
  “是。”
  “霁风。”水云川唤秦霁风,“联系百川中学苏校长,为微尘报名,开学直接上高二。”
  秦霁风苦笑,少爷对这孩子真是太特别了。这会儿急于回去,竟然还能想到这些细节。
  “是,这样,我马上安排。”
  微尘愣了,直接上高二?自己不过学到初二啊!
  水云川瞪他一眼:“没信心?”
  “不,我有……”一股热流涌到喉咙口,左胸的位置酸胀起来。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你应该恨我的……
  “我会亲自给你补习,保证你进去跟得上进程。我十九岁已经从英国留学回来了,二十岁当上水氏集团的总裁助理。我不希望我未来的助手按部就班地学习,你必须一日千里!”水云川说得斩钉截铁,不容置疑。
  “是,少爷,属下遵命。”微尘不知道该怎样自称,如果是侍卫,那称属下应该不会错吧?
  秦霁风不禁笑了,这孩子,果然够机灵。
  水云川带着那名仆人走了。秦霁风再看微尘,却惊讶地发现,这孩子脸上挂着泪痕。
  “哟,怎么又哭了?”他笑着屈指敲他的脑袋,“莫不是被少爷的任务吓怕了?”
  微尘连忙举起一只袖子擦干眼泪,窘迫地低下头:“不是,只是……没有人对我这么好。我只是……一个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不值得少爷这么做……”
  秦霁风微笑:“傻小子,少爷是爱才之人。还有啊,你长得特别像他母亲,他爱屋及乌,自然就对你不一样了……”
  微尘的身子猛地颤抖了一下,本来潮红的脸,好像瞬间褪去了颜色,黑眸中闪过一丝惊惶。
  只是,秦霁风正转身倒茶,没有注意到他的表情。他只听到背后传来微尘的低喃:“夫人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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