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一路去死-第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句话里攻击点太多来不及放盾牌,她哈哈说自己还差三岁到六十……
好处是终于冷了场,车里安静许多。
袁野一会儿就瞄我一眼,他当然很想知道,我的办法到底是什么。
这一路的行程很赶,也是我不愿在一场纯粹挣钱的旅途里耽误太多时间的缘故。我可想不到此行最终会变得如此有内涵。今天夜里我们会宿在吐鲁番,大约要开七百公里。
“打算怎么走?”我问袁野。
“高速啊。”
“走段国道吧,靠近柳园镇的地方,我知道有家路边店大盘鸡不错。”
“行,新疆路好走,国道比高速慢不了太多。”
一路上我听着范思聪和钟仪有一句没一句地找话聊天,不禁回想起昨晚她在床上的模样。这种对身体的迷恋我已经许久没有了,我让自己挣脱出来,把注意力集中到前路上,以免车子开过头。
还是险些错过了,那是紧贴着小丘的一排三家司机饭店,四川饭店和大盘鸡王中王两块招牌下面,已经是空荡荡的店面,有处墙都倒了一半,剩下一家小张大盘鸡,除了我们之外,并无其它客人,连大盘鸡都要现烧,需等上四十分钟。看这情况,再过几年,这家也要步上前两家饭店的后尘。这里经过的车辆越来越少,大多走了高速,附近也无加油站,这歇脚处眼瞧着就要废弃了。
等候的时候,我教袁野故意错发了一条短信,假装是要发给另一个女人的,却误发给了女友。内容是拒绝另一个女人的告白,但又不能拒绝得很彻底,要留个口子,显得他其实对那人也不是全无兴趣的样子。
袁野被这个法子惊到,不敢发。我说你现在的情况基本就是没戏,不下猛药活不过来,没见人急救的时候还电击心脏呢。人么都贱得很,没人抢觉得不是好货色,一有人抢就绝不轻易放手。这都不成的话,那你就死心,如果救回来呢,我给你背书,以后需要的时候,我告诉你女人,这主意是我出的,另一个人并不存在。
留下袁野一个人傻琢磨着,我下了路基。
翻过路基一边的小坡,就是戈壁,苍茫开阔,直连到远方的山,和山后的天,天高地厚,云垂风劲,只是这般风景,出了关到处都是,看得久了,就不觉得是景。
我自然不是来看风景的。我要找的那人在不远处,本是蹲着,才站起身,叫我看见了腰臀的一抹腻白,却是钟仪在方便。大戈壁上处处是厕所,也只能上天然厕所,这儿比路基矮了两米,算有些遮挡——如果没人凑近看的话。
我走上去,她回身看见我,啊地低呼,一脸嗔怒。
“你这人……”她骂了半句留了半句,表达了不满又给我留了些面子。
“找个地方说说话。”我对她说。
“你故意的。”
我笑笑,她往回走,却发现我没动。
“在这儿说话?这里风刮得脸疼。”
“去那儿吧。”我用手往前一指,正是与公路相反的方向。
大约几百米的地方,是一条已经完全废弃的公路,公路边有一间平房,门窗洞开,早已经无人居处。
那房子离我们颇有些距离,钟仪看了我一眼,大约在猜测我的心思。
找个地方说说话,在一间远离众人的空房子里。一对前夜才欢好过的男女。
我先往前走去,她跟了上来。我们一时沉默,听着风的呜呜声。
这种怪异的缄默一直保持到走过三分之一的路程,钟仪开口说:“我第一次看你的书,是在高二,我让一个男生帮我去图书馆随便借本闲书打发时间,结果他借了两本,一本是帮我借的言情小说,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另一本就是《古井、眼珠、牙》,是他借来自己看的。我就很生气,说凭什么你觉得我喜欢看的就一定是言情,然后把你的这本书抢来看了。这一看,就不可收拾啦。”
“你的每本书,我都看了十遍以上,不是一目十行的看,而是一个字一个字地读,翻来覆去,琢磨字里行间的含义。然后就想,是什么样的人写出这么好看的小说。之后看到你的照片,就觉得,哈,这个男人居然还长得这么帅。当然,其实你自己也知道,这只是粉丝眼中的偶像光环,但身为粉丝,明明知道那是光环,还是情不自禁地盯着去看,只觉得无比的耀眼。我就决定,一定要嫁个像你一样的男人,心底里,也免不了要意淫一下,如果你是我的男朋友该有多好。从高中到大学,这种狂热没有减退,反而越来越厉害,很多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做的很多蠢事,也就不必说了。”
初说起时还有些艰涩和不自然,但很快她就自如起来,仿佛在说另一个人的事情。嘴里说着“不必说了”,但还是多多少少讲了些,比如她是怎样探访我笔下的地点,组织粉丝聚会,甚至建立专门的网站,搜全我小说的各个版本,排队等我的签名书。
“这次旅行,是一次圆梦之旅,你不知道我在之前做了多少次心理建设,让自己不至于在你面前过度狂热而出丑。”
“你的心理建设很成功啊。”我说。
“成功吗?在经过了昨晚之后?”
“昨晚是美妙的回忆。”
说话间,那间破屋已经很近了,屋子有三个门洞六个窗洞,走得这么近却还是让人觉得扁平。一侧的墙上用红漆写了几个字,一眼看去,正中“远征”两个字特别明显。
钟仪的语速,突然加快了。
“对你的喜欢,已经超出了正常的程度,是走火入魔,这让我没办法正常地生活,很多时候,我讨厌这样的自己。所以这一次,也是了结。昨晚我不后悔,也很满足,会是很好的回忆。呵,刚刚好,如果再多一次……我可不想把自己的生活搞砸。”
说完这些,我们恰走到破屋中间的门洞前。
我不想说爱情不爱情的蠢话,比如我们可以试试正式开始而不是随便打一炮。以我的女人缘,还从来没谁能像钟仪这么主动过。
在我的小说里,失去主动就意味着死。
“那么现在,你想对我说什么。还是我们往回走,我已经很饿了。”
钟仪站在破房子前问。
我没有立刻回答,那几个红字是“岛远征轮”,其它的残了,在下面有几个浅些的字,“昆仑胎玉”,仿佛原本是家路边的玉石店。
然后我把目光移到钟仪的脸上。
“我脱了手套和你来一次,怎么样?”我裂开嘴朝她笑。
钟仪抿起嘴,把人中绷得老长。
“开个玩笑,脱了手套我会阳萎的。”
钟仪的表情像吞了个苍蝇。
“进去看看吧。”我说。
我知道这不是什么玉石店,没有人会把玉石店开在这种荒郊野外,那就是招抢找死了。这样的店,最多的是吃饭的,其次是修汽车的。所以并不是“昆仑胎玉”,而是“昆仑胎王”,污渍让它看起来像多了一点。上面“轮”后残失的字,当然也只能是个“胎”了。这曾是家汽修店。
钟仪犹豫了几秒钟,才拖着步子跟进来。
屋里空空荡荡什么都没有,灰色的墙,许多地方掉了粉露出砖。地上是厚厚的风砂,一踩一个脚印。钟仪进来时我在低头在看自己的脚印。
我用脚把一个脚印抹掉,左右划拉,露出地面的底色。
我来来回回地趟着,清理出一大片区域,当然不如用扫帚来得干净,但已经足够让我看出下面的血。
是大片的干涸的血迹,看样子当年没经过任何冲洗。也是,这里不通自来水,取水不便。
钟仪也看出来了,她讷讷地问:“难道……这才是《在敦煌》?”
“对,敦煌又不仅仅是莫高窟。”
“那先前?”
我摇了摇头,没有回答。那自然是有用心,却不便明说了。
钟仪的手机响起来,她看了看,说:“他们在找我们了,要不要叫他们过来?”
我耸了耸肩,表示了无可无不可的态度。
他们过来的时候,我正围着屋外的一根木桩子打转。许多年过去,许多痕迹都已经雨打风吹去,也没有像嘉峪关时有一个导游,会解说当年的具体细节,但只凭着屋内的血渍,这根木桩,以及附近的地形,足够让我相信,那篇《在敦煌》里所述的谋杀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是真实发生过的。
“来之前,我以为和那老师同行,会丰富很多西域的知识,却没有想到,居然是一趟谋杀之旅。”陈爱玲说。
“哦,你猜到了?刚才钟仪在电话里可没说。”我冲她笑了笑。
“从昨天的戏台,到今天早上的石窟,到这间没人的破屋子,再猜不到的话,那也太……呵呵,我看那老师你提出不走高速,不是为了吃那家的大盘鸡吧。不过别和石窟里那样,只说一半,那可难熬得很啊。”
“对呀,别藏头露尾的。”
我当然听得出范思聪这是拐着弯儿在骂我,实际上,这正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
现在唯一让我感到有些棘手的,是陈爱玲啊。
“行,我知道多少,就说多少。这里发生过的事情,从某种程度上说,比戏台的谋杀案对我更有吸引力啊。”
“你是说更冷血更残酷吗?”钟仪问。
“面对死亡时,所有的东西都呈现出它们的本来面目,不管是冷血、残酷又或是变态的人性,呵,它们本就如此,赤裸、真实。”
这番人生哲理把他们说得有点发愣,我微微一笑,然后说:“嗯哼,你说得对,就是更冷血更残酷。我就好这一口。”
“冬夜,无雪,无雨,有风。那人开了一辆车,看清楚是什么车的人,都已经死了。”
我开始讲述《在敦煌》的故事。
我想,写这篇小说的人,当然也并不清楚在那个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就和《在嘉峪关》一样,不过是收集了些当地人知道的线索,或者公安的调查情况,再加点想象,复原而成。
而我在讲述的时候,又尽可能地把写作者的想象剔除出去,将最真实的一面还原出来。这并不困难,作为一个悬疑小说家,我一眼就能看出,哪些是最原始的骨架,哪些是艺术加工。
还是我真的知道?这样的念头忽然出现在脑子里。呵,我不禁为自己的无稽想法失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你的笑容很奇怪啊。”钟仪问。
我摆了摆手,收敛了笑容,继续描绘那个夜晚。
虽然没有人看清楚那辆车,但必然有一辆车。在如此荒凉的地方,深夜里,修车是最容易骗开修车店门的理由。甚至未必是骗,也许车真的坏了。
那晚这儿本有三个活物,一条草狗,一对修车的父女。
夜里,这儿的狗该是不拴的,但或许它嗅出了危险,对着那个车主大吠起来,所以主人在修车的时候,先把它拴到了木桩上。
它是第一个死的。
死的干净利落,一刀断喉。那时车该快修好了,狗或许正大声叫着,把链子绷得笔直,那人就蹲在狗的面前,恰在它撕咬扑击不到的位置,拔出刀来一挥。气管被割开,狗吠声蓦然断绝。狗的牙和爪上没有检出特别的东西,也就是说,这一刀没有付出任何代价。狠且准,狗固然是被栓着的,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至少,那个人非常冷静。
然后是修车的父亲。狗突然不叫了,这是个突兀的信号,无论如何他该过去看一眼,甚至那个人会主动喊起来,说狗怎么了。哦不不,如果我是那个人……对,父亲还在修车,最先来看的,是女儿。用刀逼住了女儿,就等于控制了父亲。
父亲被叫过来,和女儿对换,他也许叫嚷着,兄弟好好说话,要什么都给你。然后,他的肋下就被刺了一刀。这一刀让他彻底失去了反抗能力,但一时又不得死。控制了父亲,也等于控制了女儿。那个人把父女缚绑在房间里,就是至今地上还有血迹的那间,这是父亲的血。他生起火后,才又把两人从屋里拖出来。
小张大盘鸡前的公路,那时已经修好,是主路,汽修店前的路正在渐渐废弃,过往的车辆日渐稀少。尤其是在夜里,少有车辆会选择打这儿通过。但在那几小时里,终归还是有车过的。那名在事发第三天被公安找到的司机说,当时屋子的背面有火光,想必是生了堆火,风里有呜呜的鬼哭,他当然没敢停下,加着油门过去了。从反光镜里瞥见屋后像是藏了辆车,确切地说,他是看见了火光映出的车的影子。他没来得及细看,也没敢细看。
呜呜的鬼哭,是父亲和女儿的嚎叫,嘴里塞了破布,再怎么凄厉地嚎,也只能是这样的呜咽。
那司机没见到火堆前发生的事情,他没停下,其实是正确的决定。第二天公安到达惨案现场,最初时以为夜里被狼破坏过,这当然也没错,附近有狼,在一切结束之后,顺着血腥味就来了。只是现场的那些碎肉,最终被确认,并不完全是狼撕碎的。
那人生起了火,父亲被绑了手脚,倒在地上,血不停地从伤口流出来。他本已弥留,这个世界正越来越冷,越来越远,但剧烈的疼痛又把他暂时拉了回来。
那人在割他的肉,一条一缕。
我注意到陈爱玲又开始抽烟了。这些天来的第二次。
她是唯一没有看着我的人,眼睛往地上看,像是在听着,又像是在想着其它某件事情。
当然,我想她一定是在听着的,没人能在这种时候分神,除非她早已知道这宗案子。
在女儿的面前割着父亲的肉。这是何等的残酷。
他的手法十分精巧,这使得父亲死亡的时刻延后了很久。他甚至把肉在火上烤。
做出这样事情的人,如果他真的吃了肉,我也不会感到奇怪。
胸、背和大腿,这三处地方,最后被剐得处处白骨,后来再被狼一啃,第二天的时候,父亲已经不成人形。
也许是杀人者太过投入到这场变态的游戏里,女儿终于寻到了机会逃跑。她穿过路前的那片戈壁,跑到新建的公路上去求救。
她没能活下来,在这没有灯的路上拦车是很危险的,并且也没有司机敢停下来。警察最终没有搞清她是被哪辆车撞死的,可能那天晚上经过的车辆大多有份,次日天亮终于有车在尸体前停下时,她已经失去了人的形状,不知被辗压过多少次。
“我想你们对割肉之类的细节未必感兴趣,比如一共多少刀,切得多细,呵呵,就省略了。基本上,关于这宗案件的大致情况就是这样,和嘉峪关戏台案一样,至今未破。没破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找不到动机。戏台案可以根据种种迹象认为杀人者是在复仇,但在这里发生的案子里,杀人的手段更残酷,但是动机却完全找不到。”
“是公安找不到,还是您也一样找不到?”陈爱玲忽然开口问我。
“是公安找不到。”我笑了,看着她的眼睛。她的眼睛里有一种渴望,一种期盼。这是和其它人的好奇心全然不同的另一种情绪。
她在期待我能把这案子破了吗,真有意思。
“死亡自有其魅力,生命是最最奇妙的东西,而生命最绚烂的时刻,一是出生,一是死亡。出生的美,大家都懂得欣赏,但死亡之美,那黑暗中的恶之花,却不是谁都有胆量直视。为什么悬疑小说有这么多的读者,因为它提供了一种间接的安全的方式来释放死亡的诱惑。直面它太危险,那需要一颗赤裸的心,当然在一般语义里,那意味着极端变态的心灵。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杀死一个人需要一些外在的理由,比如情仇,比如财富。但对少数人来说,死亡本身就是理由,就是动机。好比一个人看到美食时的吞咽口水,不是因为饿,仅仅是他想吃。”
“你是说,杀人者的动机就是杀人,因为他喜欢杀人?”
“是的,实际上,我的小说里也会有这样的谋杀案。这是最难以侦破的,因为传统动机的缺失,这样的杀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